市场帮扶方案

时间:2023-04-09 09:23:2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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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帮扶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帮扶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市场帮扶方案

市场帮扶方案1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四级书记”带领万名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活动的通知》、市扶贫办《关于防范冬季极端天气,做好确保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夕走访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中开展扶贫走访帮扶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深入包保家庭实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慰问走访帮扶活动,真正把贫困户的冷暖放在心上,了解贫困群众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努力取得“走访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让贫困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感恩共产党奋进新时代”脱贫攻坚主题活动》,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算清核准落细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书写美好蚌埠新篇章。

  二、慰问走访内容

  1.深入包保贫困户家庭实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慰问走访帮扶活动,开展“算好五笔账”活动。帮助贫困户算好五笔账。

  一是算好脱贫政策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让贫困群众清楚明白自身享受的具体扶持政策,并在扶贫手册帮扶成效中如实记录。

  二是算好脱贫明白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核对“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收支情况,做到“样样清”“笔笔实”“项项准”,让贫困群众明白怎么脱的贫。

  三是算好生活变化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聊脱贫攻坚以来在衣食住行和就医、就学、发展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脱贫攻坚带来的实惠。

  四是算好社会帮扶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数脱贫攻坚以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个人等给予的`各种形式帮扶,让贫困群众怀着感恩之心回馈社会。

  五是算好环境改善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说脱贫攻坚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让群众知晓自身得到的便利。

  2.了解贫困群众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提升村容整洁的“外在美”同提升脱贫群众精神面貌改善、文明素养的“内在美”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贫困老人子女应尽赡养责任,履行孝老爱亲义务;向广大群众讲政策、传技术、解疑惑、鼓干劲,提升脱贫致富能力和信心,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发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主体作用。

  3.向包保贫困户赠送米、油等生活物品。

  三、具体安排(人员分组见附件)

  1月21日上午8:00固镇县石湖乡桑圩村

  参加人员:固镇县桑圩村帮扶责任人(第七组、第八组)

  带队领导:孙标、殷晓建,工作人员:陈俊、杨宝鼎、张玲。

  1月21日上午8: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一组、第四组)

  带队领导:张庆柱、陶志敏,工作人员:周文胜、陆金山、孙明敏。

  1月21日下午2: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二、三组)

  带队领导:王吉智、褚曙光,工作人员:邹桐桐、刘向阳。

  1月22日上午8: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五、六组)

  带队领导:姜晓丹、阮持亮、工作人员:刘宇、张旭、陈士举。

  说明:慰问物品(1袋米、1桶油),桑圩村、东张村每户1份,由市局送到桑圩村、东张村村委会,帮扶责任人领取后将慰问物品送到帮扶农户家中。

  四、有关要求

  (一)增强帮扶工作责任感,准备算好“五笔账”相关资料,主动和贫困户算好“五笔账”。

  (二)牢固树立为民思想,真正地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主动和贫困户、驻村工作队研究完善具体精准帮扶措施,有效防范返贫和新的致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

  (三)对帮扶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慰问走访的,帮扶责任人需委托其他同志走访,或者自行安排时间走访,不得出现空档,确保慰问走访工作全覆盖,不漏一户。

  (四)各组联络员、帮扶责任人要做好本组人员统计、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和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

  (五)按照蚌疫情防控〔20xx〕1号通告精神,帮扶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六)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后的脱贫攻坚入户走访帮扶活动,帮扶责任人不享受出差补贴。

市场帮扶方案2

  根据我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局开展“支持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帮扶目标

  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帮助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有效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二、帮扶对象

  xx市xx洗车房、xx汽车美容房、xx改装车房、xx移动业务代理店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结对帮扶工商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进行商业活动时遇到的困难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联系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帮扶要求

  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所盼、所需、所困,在发展、服务、维权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积极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要在管理上给个体工商户出谋划策。在销售上提供有效市场信息,在经营上出主意,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回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释和经营的引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为个体工商户发放“服务联系卡”,认真做好帮扶记录。

市场帮扶方案3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本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增加活力、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革创新服务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市场主体增量、商标兴企、融资活企等活动,积极构建帮扶市场主体发展新体系,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质量提高、活力提升,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目标:20xx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700户以上,到20xx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00户,比20xx年底净增1000户以上。

  (二)商标兴企发展目标:到20xx年底,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3件以上、注册商标20件以上,实现商标总量扩大、质量提升。

  (三)融资活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利用企业登记信息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20xx年帮助企业融资亿元以上,使融资活企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措施

  (一)以“民营、农村、小微”为发展重点,以改革、创新、服务、效能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发展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抓好改革政策落地对接,使各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红利;做好后续先照后证改革事项衔接和落实,贯彻落实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继续放松登记管理,优化登记方式,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逐步扩大“三证合一”和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实施范围;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通过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手续,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2.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提高登记效率。加强窗口建设,打造无障碍准入通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证照办理限时清;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和限时办结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做到当场登记,条件具备的要当场发照,使创业大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工商服务的便利和效率。

  3.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创业氛围。积极主动开展增量行动进乡村、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送政策、解难题、促规范,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大力营造创业氛围。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无业、失业人群,把潜在的创业主体变为现实的创业主体;面向营销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把流动的创业主体变为稳定的创业主体;面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把微型的创业主体变为规模的创业主体;面向农户和返乡农民工,把农民变为农村的创业主体。

  4.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助力企业成长。加强对新成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深入企业开展走访,从准入政策、商标、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帮助企业茁壮成长,降低“退出率”。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建立企业成长帮扶体系。

  (二)以“科技品牌、农业品牌、服务品牌”为突破口,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帮扶商标发展

  1.开通微信平台,创新商标服务手段。本局将开通“深州商标”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商系统的商标工作,展示当地著名、驰名商标企业风采,使其成为服务社会公众的新窗口。

  2.组织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商标意识。充分利用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战略实施成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商标发展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商标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

  3.开展调研走访,强化商标行政指导。对没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早日取得商标注册;对于外向型出口企业,指导其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于已经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提升品牌知名度,向著名、驰名商标发展;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著名、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的.许可、转让、投资入股、贷款等方式开展商标的资本化、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实现和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值。

  4.开展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20xx年确立一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

  5.培育驰(著)名商标,提升商标质量。以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促进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优选经济实力强、行业知名度高、商标运用规范、美誉度高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强化申报指导。

  6.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商标发展合力。加强与科技、工信、农林、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推动企业商标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针对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1.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向广大企业、金融机构等大力宣传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动产抵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等融资方式的重要意义。

  2.进行充分调查摸底。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企业实现融资。

  3.提供快速优质登记服务。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工作标准,开辟股权出质、出资和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采取网上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4.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企业登记信息,积极向银行、融资业务单位及可融资企业推荐,主动为银行与企业、融资业务单位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牵线搭桥,搭建合作平台。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xx年1月下旬至4月底,动员部署阶段。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20xx年5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组织实施阶段。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扎实开展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20xx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总结提高阶段。结合本方案,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意见和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本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张良任组长,注册科、企管科、商标科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注册科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场主体帮扶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二)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在保证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还要注意严格政策、法律、法规界限,有针对性地搞好人员培训、活动交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传递到广大企业,不断扩大政策的服务效应和惠及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整体推进。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单项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科室要于每月5日前将商标兴企、融资活企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情况分别报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予以通报。

市场帮扶方案4

  一、总体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视需要给予适当支持。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实施方案

  (一)实施房屋租金减免

  1、对承租市级和区县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责任单位:xxx)

  2、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3个月的,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涉及转租、分租情况的,各国有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与中间承租人沟通协调、签订合同等方式,让减免租金惠及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最终承租人。承租方为国有单位的,不作为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主体,双方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租金事宜。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xxx)

  3、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各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继续执行xx市财政局、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减免租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x财资产〔20xx〕xx号)的工作要求,并认真做好减免租金情况每月统计。中央在x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执行我市对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xxx)

  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责任单位:xxx)

  (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5、各区县政府可统筹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责任单位:xxx)

  6、疫情期间为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其对应房屋可减免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的减免税款不超过房租租金减免金额,已享受疫情防控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不再叠加享受。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资料、租赁协议、减免租金的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责任单位:xxx)

  7、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在20xx年xx月xx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责任单位:xxx)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等生产经营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以优惠利率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xxx)

  9、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国有企业界定标准等配套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要立即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将减免房租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责任单位:xxx)

  10、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责任单位:xxx)

  11、对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xx年xx月xx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责任单位:xxx)

  (四)稳定房屋租赁市场

  12、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依法查处转租、分租环节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xxx)

  13、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人可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责任单位:xxx)

  14、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承担租赁纠纷首要调处职责。建立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实行住房租赁网络化管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责任单位:xxx)

  各区县(xx县,含x新区、xx高新区、x经开区)、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要求尽快落到实处。

市场帮扶方案5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帮助我县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加大帮扶政策支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破解个体工商户发展难题,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培育机制,发挥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20xx年,新增个体工商户72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4亿元,开展免费业务培训1000人次。

  二、工作举措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准入登记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xx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断提升优化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民宿一件事”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分批推动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即准营”。二是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协同各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工作,为我县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

  (二)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一是强化税费减免。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好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的工作,落实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的政策。二是房屋租金减免。开展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租金水平。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三是实施降低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四是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向有需要的市场主体开放实验室、科研设施与仪器、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为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三)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

  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开展个体工商户融资破难行动,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升信用贷款支持水平。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二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合理拓宽个体工商户服务边界,建立差异化的信贷审批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税互动”“银担合作”,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韧性和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银保监组)

  (四)强化个体工商户人才培育

  一是实施劳动者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人工智能等新产业设立课程,在食品餐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面向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实现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和劳动者知识更新,努力形成以管理促培训,以培训促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资金,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可以提供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最高4。25%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五)给予个体工商户多样式助力

  一是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围绕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二是定期开展防疫消杀服务。将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全力开展专业市场物防工作,对专业市场所有进口商品实施集中监管仓制度,推广使用进口冷链及进口水果“一码清”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电子商务规范经营。鼓励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新业态对本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的带动力和竞争力。通过免费培训、规范直播内容、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等形式,择优创建规范化“绿色直播间”。组织开展网约车平台专项整治,督促网约车平台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通过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权益保障。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即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聚焦群众法律需求,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实施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保障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享受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首次不罚”。落实各项降费政策,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全方位压实责任,以扎实的作风抓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多跨协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整体推进,推动工作再聚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总结推广个体工商户成长先进典范,广泛宣传报道我县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的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监督保障。定期督促检查,通过分析研判,强化统计工作,为促进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方案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全面完成、提前完成、高质量完成。

  请各单位于每月xx日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

市场帮扶方案6

  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二、组织架构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三、部门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市场帮扶方案7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西发〔20xx〕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西党建发〔20xx〕3号)要求,经研究,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展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沿边村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优化挂联关系,提升帮扶实效

  (一)优化挂联关系。根据统一安排,州局挂联单位由原来的易武镇曼乃村委会及象明乡依邦村委会调整为勐满镇勐满村委会及大厂村委会两个村委会。

  (二)提升帮扶实效。定点帮扶实行“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通过“包乡”,挂同一个乡镇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协调组织和共同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智力等支持力度;通过“带村”,坚持和完善安排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工作队员与乡村干部分片包组,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助发展特色产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州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州局要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每年要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结对帮户、干部进村入户的频次不提硬性要求,以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作为考核依据。同时要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大力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队选派、审核、组建等工作,持续增强工作队伍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共谋发展良策

  把挂联帮扶乡镇、村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与挂联帮扶乡镇一道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挂联帮扶点科学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提高项目、帮扶、工作、措施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四、督促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建设、考核机制等政策和工作衔接。指导挂联乡镇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指导挂联乡镇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充分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兴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治理

  指导挂联帮扶点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督促落实好下派队员有关政策,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州局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州级领导挂联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州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伟平、陶明华、高健分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于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于质量发展科、党建引领组于机关党委(人事科)、行业管理组于登记注册科、强边固防组于强边固防工作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市场帮扶方案8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保持扶贫政策整体稳定,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xx〕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帮扶对象

  为保证区局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在20xx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帮扶关系,迅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贫困群众户户有人帮(帮扶信息见附件)。帮扶期限为20xx年底,届时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再视情况统一做出部署调整。

  二、帮扶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村居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发挥区局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食品安全、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帮扶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帮扶对象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整治村容环境。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被帮扶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利用消费帮扶、爱心帮扶、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引导其不断增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3、帮建文化阵地。积极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六有一落实”(有文化大院、有文化街、有活动广场、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文艺活动队伍,落实文体活动)的标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要加强沟通。经常与被帮扶村沟通了解基本情况,结合处实际,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并与文明办签订帮扶责任书。

  3、要加强宣传。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处开展帮扶活动情况,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市场帮扶方案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8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保就业有关要求,疏通政策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回暖向好、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武陟县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深刻领会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意义,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武陟特色,组织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筛选一批暂时遇到困难、急需金融支持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建立公开的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总量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并综合强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监管容忍、财税优惠、风险奖补等多种政策合力,加快构建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的政银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共荣共生,全面提升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改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融资获得感,为促进武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武陟经济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原则上,全国性银行驻武分支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其全国分支行平均水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上年水平,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主要流向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效应,并通过金融总量扩张,带动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步降低。

  (二)政银企对接进一步紧密。积极开发“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持续提高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份额和比重,力争实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减尽减”,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20%以上,融资供需双方更加充分、有效对接,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有效融资需求满足率大幅提升。

  (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更加有力。管好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既有政策工具,积极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创新性工具,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直达性”、“普惠性”和“精准性”,力争我县货币政策工具投放量与经济金融在全市的份额相匹配。

  (四)“几家抬”工作合力持续凝聚。有效发挥我县金融工作局地方协调机制的沟通协调功能,推动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更趋同步,信息共享、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账款清欠等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政府金融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得到充分发挥。

  为实现以上目标,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救急救灾不救腐,不救该倒的企业,维护正常金融、法治秩序。二是坚持地方为主、多方协作原则,全面加强金融、产业、财税、就业等政策协同。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鼓励各地自主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四是坚持科技引领、效率为先原则,切实加强税务、市场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

  三、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

  (一)市场主体筛选标准

  1.企业优先序原则

  (1)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和群体。

  (2)加强支持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

  (3)侧重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企业。

  (4)应是在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

  2.重点行业企业与重点群体

  (1)重点行业包括外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娱乐、家政服务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对就业吸纳带动能力较强的领域以及粮食能源安全领域。

  (2)重点群体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重要产业链。

  (3)重点外资企业,主要包括专用和通用设备、电子设备、化工、汽车等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批发、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业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以及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制造业等具有较强外迁倾向的外资企业等。

  (4)在前3类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得到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优先序原则做适度调整。

  (二)名录库建立方式

  主要渠道:

  1.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科技、文旅、商务、交通运输、农村农业等部门力量,按照市场主体筛选标准,向人民银行推荐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由金融机构结合本行掌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向人民银行进行推荐。

  补充渠道:

  1.升级普惠通APP、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以下简称“信豫融平台”)功能,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普惠通APP、信豫融平台在网上自主申报,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2.依托上级行反馈、行内统计系统或征信系统等途径,自主得到有关企业名单。

  人民银行依托行内统计和征信系统等途径,对本辖区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校验,剔除经营异常、失信、僵尸企业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企业后,建立本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三)市场主体名单科目内容

  人民银行与名单来源部门沟通规范名单科目采集信息,原则上应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户开户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地址、行业、规模类型、雇员人数、纳税人登记状态、是否属于外贸经营者、所属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粮食能源安全、供应链核心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等)等信息。

  (四)名录库分类方式

  为高效利用金融资源,把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优先序划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支持措施和政银企对接方式:

  第一类,优先保障类:数量有限,可“一企一策”给予对接支持的大企业和核心企业。

  第二类,重点保障类:有一定数量,但可列举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小微企业。

  第三类,普惠保障类:规模较小、数量众多、不便列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

  (一)分类推送名单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强化线下推送。人民银行按照属地原则,依托现有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一名录、六机制”工作机制,综合考量企业发展阶段、企业融资诉求、各金融机构服务特色等因素,以“一对一”、“点对点”形式,将第一、二类企业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

  对于第三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化线上推送。人民银行联合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普惠通APP、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线上平台,以“一对多”、“点到面”形式,将第三类企业名单推送给辖内所有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二)明确主办的银行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6厅局《探索建立主办的银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建立主办的银行机制,原则上以企业基本户开立银行为主办的银行,逐企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对于第三类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平衡好稳企业保就业与防风险、守职责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主办企业,下沉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选定的主办企业名单,定期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备。

  (三)建立多元化对接方式

  结合河南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861”金融暖春行动政银企对接工程方案,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方式,构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对接机制。通过采取现场走访、政策宣讲、融资培训、产品推介、线上对接、现场签约、金融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对接活动,力争对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实现对接全覆盖。

  五、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扎实开展“三第一”行动。各金融机构要瞄准主办的名录库市场主体,一对一、面对面开展情况摸底,及时摸清相关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针对有融资需求尚未获得支持的市场主体,要主动提供第一次开户、第一次授信、第一次贷款“三第一”金融服务,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推动名录库市场主体首贷率明显提高,金融支持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二)强力支持三类贷款增量扩面。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和份额显著提高。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贷款期限要“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贷款不下调贷款分类,维持贷款正常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并着力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占比和份额逐年提升。

  (三)持续加大金融产品研发、设计和创新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积极探索“线上化、个性化、便利化”的业务模式,建立满足市场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产品和服务体系。要重点创新“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并探索将应收账款、仓单、存货、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纳入质押品范围,努力为名录库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场景化、便利化的金融支持。

  (四)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利率自律机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落地,合理降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努力做到“应减尽减”。要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的乱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五)着力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各金融机构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要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六)不断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各金融机构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要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七)完善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优化支付、国库、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金融服务需求。要搭建国库拨付和支付清算“绿色通道”,保障资金拨付和支付清算畅通高效。积极运用“云闪付”平台助力政府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和恢复经营活力。积极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强化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加强重点企业汇银企对接,有力服务涉外企业发展壮大。

  六、构建相对完备的支持政策工具库

  (一)强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激励。对于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金融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相关激励。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延期还本付息,且能够提交符合要求的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台账的,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还本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二)强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激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门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最新央行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人民银行按相关贷款本金的40%,以零利率、期限1年的资金对相关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具体操作频率上,20xx年6月、7月、10月、20xx年1月共四次操作,其中20xx年6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7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0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20xx年1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三)强化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的普惠性。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新增的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融资成本。其中,支农再贷款(含扶贫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涉农贷款;支小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再贴现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以市为单位,每季度末再贴现票据余额中,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合计占比应不低于50%。

  (四)强化定向降准、宏观审慎等政策的考核激励。一是对向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投放贷款较多,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考核、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标准的金融机构,优先予以降准支持。二是对积极主动落实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且效果明显的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宏观审慎政策激励,并合理提高其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额度,具体备案额度由所在地人民银行根据相关管理要求以及金融机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五)强化综合监管政策激励。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调动投向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督察,对落实政策不到位、效果不突出的金融机构将进行严肃问责。

  (六)强化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政策宣介,引导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主动对接中介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发行适合自身发展的债务融资工具。二是积极对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强化信用增进,支持低评级和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疫情防控等专项金融债券,扩大银行机构资金来源,引导将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相关领域企业。四是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等补充资本,夯实金融资本实力,提高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七)强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夯实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扩大非金融信用信息采集,促进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增加企业征信服务有效供给。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后,及时将未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录库企业录入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将有关信用信息推送或共享给金融机构。三是依托征信管理系统和信豫融等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开展“红黑名单”发布活动,强化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八)强化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池”,原则上县级风险补偿金不少于500万元。明确代偿比例、扣划流程和资金周转规则,优先缓释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的金融风险,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等业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特别是要把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思想准备,主动作为,特事特办,苦干实干,确保将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银行要在行内成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组,并协调县金融工作局、财政、发改、工信、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本级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实施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要加快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名录库建设,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到部门、到岗、到人,并主动在普惠通APP、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平台公示支持政策、产品和利率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动员。县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地方宣传部门对接,提供宣传线索,策划专题专栏,聚焦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突出典型宣传、政策宣传和活动宣传等三大宣传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增强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确保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台账管理。县人民银行要围绕当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组织金融机构逐户建立“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台账”和“不符合融资标准理由细分台账”,包括融资对接进度、有无融资需求、融资需求满足情况、未成功融资的原因等,持续跟踪企业贷款可得性,并于每月6日前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作为后期核查依据。要依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专线接听、记录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市场主体融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跟踪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填报“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周报表”和“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月报表”,并及时收集辖内开展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的措施、成效、问题、建议,汇总后形成本辖区的周报表和周报告、月报表和月报告,按时报送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市场帮扶方案10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意见》(x发改投资〔20xx〕xx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大,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二、重点任务

  (一)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应予补足)。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免租惠及最终承租方。

  (二)支持将国企房屋资产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三)支持全区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方与出租方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方可适当减免、抵扣或延期收取租金。

  (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按照《xx市xx区财政局xx市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xx市xx区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xx财国资〔20xx〕xx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减免时间

  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须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间有效履行且正常经营。以20xx年xx月xx日为减免房屋租金结算日,减免时间按3个月计算;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四、承租方资格确认

  减免租金的承租方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xx〕xx号)规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

  五、减免方式

  (一)减免房屋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采取以现金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方式落实。

  (二)对租赁期达3个月的,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按程序直接退付、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租金。对租赁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直接退付相应租金。

  (三)采用抵扣或合同延期方式的,由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按实际租赁截止日起顺延,并在租赁合同上注明抵扣或减免延长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违约情况,导致承租方未享受到抵扣或合同延期减免政策,则出租方必须向承租方退付3个月租金。

  六、审批流程

  (一)提出申请。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承租方资格确认说明和其他相关材料。承租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减免房屋租金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二)审批流程。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申请进行审核,明确减免房屋租金方式,出据现金直接退付、抵扣依据或合同延期减免证明,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出租方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审批,相关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三)备案。为简化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或本系统减免房租执行情况报区发改局和区房产局备案。

  七、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因疫情引发的租赁纠纷,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各单位要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房屋减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好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工作。

  (三)各单位在办理减免租金过程中,要规范办理,严格审查承租方减免资格,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主管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行业减免租金执行情况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房产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