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复工复产方案

时间:2023-03-16 16:32:2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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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复工复产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复工复产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3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4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XXX

  工业企业专班:XXX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XXX

  农业生产专班:XXX

  重点项目专班:XXX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6

  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及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内容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对企业居厂隔离室、宿舍等重点防疫场所,以及厂区消防、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商贸流通、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服务,突出加强羊绒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园建材市场、家具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一)压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园区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复工复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件到期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可适当放宽证件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并给予一定期限办理。对安全管理较好,20xx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专家安全指导服务,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做好企业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冶金、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场所、施工工地、办公区域等消防设施、安全培训等情况;特种设备要开展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管委会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强化督查督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对管委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项行政处罚进行赋权,开展园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精准执法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执法,强化隐患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线上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安全生产在线培训系统,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安排专人负责,注册“爱上安全”在线教育平台监管账号,把所属企业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过程中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培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把推进安责险与企业复产复工、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加强与保险部门沟通协调,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加工、高危粉尘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八)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以及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强化干部包抓服务。继续实行管委会领导包片区、干部包企业帮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责任落实、解决难题、政策宣讲为主要内容,采取深入企业调研、现场办公、重点督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包抓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

  (二)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整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强化“监管干部+专家”现场服务指导,实时掌握企业安全运行动态,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三)加强日常检查。由应急管理部具体负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机制,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每月覆盖1次,工作在经常,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责意识。各部室、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严守底线,自觉将各行业领域、各重点项目、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置身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要在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切实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毫不松懈地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做细。

  (二)强化风险提示。各部室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状,对各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升职工安全意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培训、投入、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7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8

  为切实加强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乡村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要求

  党政牵头、村居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保障

  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乡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明确职责。由xxxx为指挥长,xx有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医疗防控、后勤交通及人员安置保障、巡查处置、治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督查及组织保障七个工作组。

  三、村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村居及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村干部、卫生院和村医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综合协调组实行日报制度,对所有摸排的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管理和落实。

  2.健康教育。各村居配合信息宣传组,抓好防控宣传。要坚持疫情防控群众路线,微信、电话、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群众居家生活,不外出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开展针对性的、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发无热者到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4.环境卫生治理。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巡查处置组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点进行卫生清理,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防治消杀。

  5.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对辖区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疫区返回的人员,由卫生院的医生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居家隔离14天。对发热症状者,由120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卫生院和村医将每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

  6.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体温计进行足量储备。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者暴发疫情

  1.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做好病人转运时的隔离控制,各村居不可擅自处置,由医疗防控组将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上报联系由120专业人员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确诊。

  2.对已确诊病例的,由医疗防控组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观察,每日由卫生院医生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对已确诊或未确诊的疑似病例,由医疗防控组负责将其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或其他长居住所进行消毒。同时由治安管控组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小区楼栋进行拉线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四、压实领导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乡各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9

  根据市委“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抗击疫情,对春节后有恢复生产经营需求或未停产的区内企业提供防疫指导,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更好地保护区内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思路,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适用对象

  1、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机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仓储物流、物业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承担重要国计民生、重大工程装备、重要物资保障等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

  3、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补充相关资料,参照本方案要求报批。其他企业暂不允许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XXX改革创新发展局报送复工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复工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防控物资清单表,消杀隔离记录表,职工健康登记表、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房资料等。

  (二)XXX改革创新发展局对资料进行初审,报XXX复工复产工作组(由改创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办人员组成)。

  (三)XXX复工复产工作组对企业防疫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会审,对符合要求的,报送XXX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四)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企业实际情况、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予以核准,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五)XXX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向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三、复工标准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7个必须”:

  (一)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二)必须全面摸排职工信息。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信息、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和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精确到人,建立“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三)必须提前对厂区全面消毒。对厂区、食堂、洗手间、电梯、通道、垃圾桶、把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消毒;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四)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备齐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设置测温点和应急单独隔离观察房间,配备相应措施和设备。

  (五)必须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做到封闭管理。

  (六)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要以车间、班组或科室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四、复工后防控措施

  企业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6个强化、3个要”:

  (一)强化出入管理。要设立对进出厂区职工进行逐一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访人员要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进行消毒。

  (二)强化全面消杀。坚持每日早晚消毒2次,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禁止提供生鲜食品。

  (三)强化人员管控。对高发病区的、与高发病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允许返回西安市;已购买机票、车票的一律劝阻退票;对正在返回我市的非高发病区职工企业要安排专车从机场、车站等接回,按照规定隔离14天。

  (四)强化职工防护。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外出行程必须实现两点一线,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产、生活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应急值班。做到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出现情况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与医院对接联系,及时科学送诊。

  (六)强化关心关爱。要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自驾车上下班,交通不便企业可安排通勤班车或定制公交,固定人员、固定线路,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每次车辆使用后进行全面消毒。

  (七)要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企业及职工要积极配合XXX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八)要采用灵活弹性复工方式。积极尝试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积极采取错时生产、错时上班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在岗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九)要停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防疫期间禁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招聘会、技能培训会、销售会等;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禁止招聘新职工,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发区出差,确需出差的企业必须制定路线和出行方式,返回后隔离14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7个必须”、“6个强化、3个要”,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XXX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办、各园区管办对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稳控当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内部机制,协调保障物资资金,优化网上审批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供需监测,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发生问题、出现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有效掌控企业复工复产节奏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人员移动闭环管理、车辆闭环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到位”。认真履行报备制度,经开区企业向经开区报备,其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

  企业在厂区设立缓冲区,安排专人对职工登记造册,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健康状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将信息上报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返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允许新返岗员工与其他职工共同工作、生活。对于县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职工要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三天内做2次核酸阴性后,方可返回上岗;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职工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现行政策执行。

  企业要完善生产生活视频监控系统。在厂区车间、库房、销售等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监控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相关影像资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备查用。对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未达到标准前绝不允许复产运行。

  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好详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同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两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疑病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立即上报县工信局;第一时间将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感染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员隔离、监测和专业流调工作,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三)防控知识培训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序启动复工复产操作导则(2022年3.0版)》以及各级部门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诺书》。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四)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职工日常防护,每月定期开展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人数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检测,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稳定好员工思想情绪,引导正面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杀彻底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职工作业区、楼宇、物流交换等各类场所以及工具设备等消杀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同时,要认真开展日常消杀,做到不留死角,并将每天消杀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六)防控措施细化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入口检测、错峰上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网格化最小单元就餐,绝不允许堂食。做好作业场地、食堂、厕所、垃圾点以及进出门口、办公场所、电梯间、员工宿舍的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细化到位。

  (七)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抗原试剂、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消杀酒精和检查手套等医疗防疫物资,建立使用台账,按14天以上进行储备。

  (八)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劳动防护到位。绝不能因抢工复工复产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人员流动监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县域内居住人员返岗,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行业部门出具的出入证明进入。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员工实行“点对点、两点一线”移动闭环,少接触或不接触外人。

  (十)运输车辆管控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对域外来镇运输车辆、到域外运输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实施闭环管控,提前一天将司乘人员主动上报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车辆行程路线。供应商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由单位负责接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要配合好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全程接送,货物和装卸人员要做核酸检测(人物同防),车辆闭环管控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部门的监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后,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复工复产工作的企业进行批复,严格履行监管和督导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一报三查”(报备,检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强对日常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生产组织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报备:各包保小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业负责人及时在群里上报外来车辆和人员情况,小组长收集信息,及时研判并上报信息员,汇总后报组织部。

  检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工作,除实地检查外,还要经常性保持电话沟通,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抽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务求抽查取得实效。

  核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项预案、方案和组织架构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属地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

  (三)做好突发应急管控。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实行“每日一报”。经开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每日报送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上级工信部门。

  六、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成立镇赉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仁伟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1

  为切实做好分公司所辖项目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建设公司关于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项目复工平稳安全,切实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和疫情防疫工作,分公司制定了《西北分公司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

  各工程管理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管理部经理是本单位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认真学习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与地方防疫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防疫、生产两不误”的原则,制定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责,全力做好本单位防控疫情工作,请各工程管理部结合项目实际,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送至分公司安全运营部。

  二、实行复工项目报批制

  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复工日期,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工程项目节后复工时间和相关手续的要求;若项目所在地政府无要求的,各工程管理部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6日。

  工程管理部复工前,须向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复工申请表(附表1),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联系人,同时上报复工人数、消毒物资准备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做好现场人员管理

  一是节后复工进场人员。节后复工进场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到管理部后,由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每一位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经检测无发热症状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场后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暂不录用来自湖北疫区的作业人员。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登记姓名、住址、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附表2)。

  二是临时进、出场人员。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管理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各工程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现场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早、晚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腋温37.3度以上)、咳嗽、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

  各工程管理部要按照“项目2020年春节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见附件3),全面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确认工作。重点对大型机械设备、基坑、脚手架、爬架、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等危大工程、临时用电、临边防护、消防设施、文明施工、应急物资和生活区等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况,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经管理部自查确认符合复工条件后,向分公司打“复工申请书”(见附件4);经分公司安全运营部确认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书面签发“项目复工令”(见附件5),方可复工。

  五、做好就餐管理各工程管理部人员就餐应采取分餐分散就餐的.方式

  由食堂工作人员打好饭菜,管理人员将饭菜带回办公室分开就餐;作业人员按班组划分就餐时间,分散就餐,避免人流聚集,减少传染风险;同时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严禁餐具混用。

  六、做好现场卫生工作各工程管理部要认真采取防疫措施

  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要根据宿舍数量,合理分配人员住宿,尽可能减少同一宿舍居住人员数量,杜绝大通铺现象;要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早、晚2次采取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工程管理部要密切联系属地环卫部门,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对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出场。

  七、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复工后,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检查工作。

  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党员及各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检查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责任人员要佩戴袖标加强宣传和检查工作并形成相应记录。通过设置横幅、喇叭播音宣传、班前提醒、发放疫情预防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预防,帮助各级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其他事项

  疫情未解除前,分公司将暂停季度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禁止举办观摩会、现场交流会、30人以上早班会、集体进场安全教育会、生产例会、交底、检查等,要利用好班前讲评台,分批次,分班组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条件下进行,严禁作业人员群体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生产。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2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x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3

  为科学有效做好我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单位及处管工地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处管项目务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单位及处管项目上的发生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重点工程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及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单位及处管项目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及所管理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及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和日报告,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主动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疫情监测

  (一)科室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对进入办公区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记录并做好统计,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并及时报告。要求各科室每天全面摸排情况,按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项目检测日排查报告制度各项目工地要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务工人员的疫情排查和健康台账管理工作。所有从业人员进入建筑工地之前,防疫专员要对其进行体温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实行有效隔离,并及时安排病人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各项目每日排查监测情况于每天下午4点前以科室为单位汇总至处安全质量科。

  五、应急措施一情况报告日常排查及监测过程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或与其密切接触的情况时都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情况处置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对于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就近送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诊治,由接诊医疗机构实施分类隔离,医学观察。

  2.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律集中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在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上报,并进行医学观察。

  5.暂时停止集体活动,在建项目出现疫情,立即停止施工,加强疫区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6.单位在接到上级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处领导和全体干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六、善后处置

  (一)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

  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二)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发布,不得主观臆测,随意散播。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和“一企一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依据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11.17”疫情应对指挥部暨相关工作组的通知》(汉疫防指发〔2022〕30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名单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工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工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协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序组织恢复生产;承办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企业及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责任落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行业分类管理,指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工业类企业

  1.复工报备。加快推动县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即可复工。(报备内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承诺书、员工花名册、员工核酸证明等)

  2.人员管理。倡导有条件企业职工不出厂,封闭运行;不具备条件企业倡导专车接送,点对点运行。

  3.常态化措施。所有职工每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照所在镇和经开区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厂区定期开展消杀。

  4.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通行。

  (二)零售类企业

  商超类: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从业人员按要求按时做核酸,经营场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对全体员工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类企业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经营区内进行全面消毒清理,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被确定为隔离酒店的企业待酒店腾空后,根据防疫专家组出具的相关意见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餐饮类企业

  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开设外卖送餐员的.取餐专区,对送餐员进行每日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五)电商及快递企业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应复尽复。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做好员工风险区排查,严格落实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

  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复工复产,做到防控机制建立到位、人员摸排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现场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到位“五个到位”,严控人员聚集、做好预防消杀、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有序开放房地产营销场所,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企业

  加强对返岗人员健康检测和管理服务,一企一策落实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厂区、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的最小单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密闭程度、人员密度、消杀条件等标准划分网格风险等级,网格风险等级高的要重点管理,网格风险低的可以适当扩大网格单元。强化工位管理措施。对各工位实行定员、定岗,根据企业生产线特点,有条件的企业各工位尽可能设定同向操作,员工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场地、生产线限制的企业工位间隔无法拉长到一米以上的,设置工位间隔断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把牢人员出入关口。进入生产区域入口的人员全部测量体温;进出的物流车辆全面消毒,司机不允许下车,相关手续及货物装卸均由有关人员代办,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尽可能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二次检查检测”全覆盖。

  (八)服务类企业

  有序放开服务业生产经营,推动服务业消费面持续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业等受限行业复苏。电影院、棋牌室、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集中、通风条件差的行业仍暂停营业,其它服务业企业营业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工作,控制进场进店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加强属地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人员信息于11月25日12:00报送至县复工复产组办公室。督促属地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方案”,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及时向企业传达各阶段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从11月25日起,专班各工作小组每日16:00时前上报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附件1)。

  (三)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项目)员工及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员工体检等工作,提高职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纪律,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结合“五上”企业领导干部全覆盖包抓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5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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