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方案

时间:2023-02-26 13:21:18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冬春救助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冬春救助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春救助方案

冬春救助方案1

  一、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确定自20xx年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主要是协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市总工会将统一组织力量,抽调市总机关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家庭访贫问苦,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五送”活动,具体帮助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各级领导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重点了解的内容如下:

  1、倾听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体察职工情绪,准确了解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调查了解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各地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井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打算、措施等。

  5、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劳模先进人物和军转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l、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职工;

  2、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

  3、企业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军转干部及单亲女职工。

  三、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领导来临沂走访时,除听取市总工会汇报外,还要听取走访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所在县区工会汇报(每户1000元慰问金),了解特困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检查指导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开展情况。

  市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分组走访慰问的形式和对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其中,工会负责困难企业中特困户的名单确定和走访安排。各县区工会要分别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并从每个特困企业中确定两户走访对象,即每县区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四户特困职工家庭上报。

  各县区对于省、市领导走访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职工户,要认真落实市总送温暖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送温暖活动,并认真做好送温暖总结和统计工作。省以上困难劳动模范的走访慰问,市总工会根据全总、省总工会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将安排专门资金走访。县区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县区优先纳入送温暖对象中自行安排走访;市直单位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统筹兼顾。

  四、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从20xx年元旦开始,到20xx年1月底结束。届时,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市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的时间是1月6日至10日。

  各县区总工会要将确定走访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户名单及其简要情况于4日下午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工会要把关心职工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抓紧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省、市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要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走访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体现工会组织的特色,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企业、关爱特困职工、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廉洁俭朴,轻车简从,食宿从简,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冬春救助方案2

  20xx年,我镇遭受了以洪涝灾害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受灾群众面临生活困难。为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在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欢乐过节、平安度荒,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龙溪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规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布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每一位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他们安全度过冬寒和春荒困难时期。

  四、救助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

  (二)救助程序

  ⒈户主申请。由户主向居住地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

  ⒉村(社区)评议。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和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经村(社区)、支、监“三委”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镇安监站。

  ⒊镇级审核。镇安监站汇总各村(社区)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并随机抽取10%以上的拟救助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后,集体研究并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⒋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对镇上报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救助资金。救助完毕,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及时公布救助情况。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贵州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附件2),对冬春期间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

  ⒈需口粮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⒉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⒊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现金救助。

  (四)时间安排

  20xx-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月):按程序确定冬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第三阶段(20xx年2月):全面检查救助措施落实情况,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纪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

  村(社区)要落实责任,确保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镇安监站牵头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救助对象审批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及时安排和监督使用冬春救助资金,镇纪委负责冬春救助纪检监察,镇社会事务办、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冬春救助与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的有序衔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救助对象审核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管理服务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和“四公开一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受灾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自救能力大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量,严格实施重点救助、分类救助;严禁层层分配指标到片、到组,严禁平均发放;要以户为单位实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类人员。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助资金和优亲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

  镇纪委将对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灾群众生活无保障或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机构,对本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冬春救助方案3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根据《省减灾办省应急厅关于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减办发〔20xx〕9号)、《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应急〔20xx〕33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乌蒙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xx—20xx年度全国、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温暖传递到广大受灾群众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市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乌蒙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丁飞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小娟、黄照婵、王艳为成员,负责抓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及“精准、及时、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重点做好受灾人群中的因灾倒房重建或重损维修户、粮食绝收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对象、资金来源、发放时间及方式

  (一)救助对象。结合20xx年度自然灾害受灾台账,做好需救助群众的摸底排查、统计和核对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对象准确,情况明了。进一步了解需救助群众的不同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脱贫不稳定户、受灾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人群,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资金来源。口粮救助为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176850元,衣被救助、取暖救助为六盘水市和盘州市级配套资金26950元,乌蒙镇资金分配合计203800元。

  (三)发放时间及方式。时间:20xx年1月28日前;发放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

  五、救助办法及标准

  (一)救助办法

  各村(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测算的救助人口为基数,再次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核查,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详细建立需救助人口台帐,综合分析救助对象的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等因素,按照因灾倒塌损坏农房、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致伤致残、家庭财产损失等不同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实施精准救助。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文件要求,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测算资金并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口粮救助标准为150元/人、衣被救助标准为250元/人、取暖救助标准为200元/户。

  六、救助申请及发放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一)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三)乡审。经乌蒙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部门。要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三榜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实现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一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附件1),公示7天;

  二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需救助调查审批表(二榜公示)(附件2),公示7天;

  三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救助发放花名册(附件3)、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二者选一即可,公示7天。

  注:三榜公示缺一不可,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必须加盖金融部门的公章。

  (四)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到人。发放过程中必须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对象、标准、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纳入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成立冬春救助工作小组,结合本小组实际,分组逐户调查,严格按救助程序开展救助,确保在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不出现困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分配。

  (二)各村(居)于20xx年1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冬春救助方案4

  为扎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中岗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要优先做好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难户2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居)及镇要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会议研究制定的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1月20日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于1月4日在镇及村组同时进行公示、并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各村居与1月15日前上报各村(居)救助人员台账(纸质版及电子版)(台账信息要填写齐全、不漏项,表格的格式不能动,统一模板)。1月17日中岗镇救助人员台账由镇政府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经开区)上报冬春救助人员审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收集整理个人救助申请、评议会议记录,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冬春救助方案5

  一、活动主题:

  “这个冬季不再冷”——为城市美容师送温暖

  二、活动背景:

  冬天快来了,天气会寒冷,环卫工人仍然要每天清晨出门工作。期间会自己带一杯热水,但是这远不足以其饮用,其余热水只有街边商户可以提供,但是,商户提供饮水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我们发起本次倡导活动,带头引起社会关注,倡导商户为环卫工人提供定点饮水处。

  为了体现岳阳环保志愿者对环卫事业的重视和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精神,倡导全社会关心环卫事业,关心环卫工人的工作,进一步弘扬环卫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发挥环卫工作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活动的宣传,让广大市民更加的了解环卫工人工作,了解城市美容师的酸甜苦辣,明白城市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和城市干净了,环保优美了的道理。

  三、活动目的:

  1、倡导市民讲文明讲道德,保护环境,更多地关注身边的“马路天使”,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体验环卫工人的艰辛,从自身做起,养成珍惜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少扔一张废纸,用我们的举手之劳共同发起“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为“美丽岳阳、绿色岳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关注环卫工人,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当班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时间暂定12月5日~3月5日,可延长)

  3、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四、活动时间:

  暂定为20xx年12月5日~20xx年03月05日

  五、活动对象:

  岳阳市环保志愿者携手爱心驿站、巴陵关爱等公益组织,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六、活动范围:

  各参与活动公益团队附近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

  七、活动流程:

  1、12月1日到12月4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环卫部门沟通,让环卫工人得知本次活动。

  2、12月5日至12月10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上的`商户商谈倡导能否提供一个为环卫工人喝热水的固定地点,期间设计制作温暖岳阳环卫工人定点饮水处海报,制作不乱丢垃圾为主体的条幅(与城管联系争得在街上挂条幅的批准)。

  3、12月1日至2日联系岳阳各媒体,争取最大社会效应。

  4、12月11日至3月5日由志愿者组织为环卫工人送热水(具体送水时间暂定在清晨五点)。

  5、如遇大雪天气,组织一次志愿者上街(或火车站广场)扫雪、铲雪。

  八、活动物资准备:

  海报若干、旗帜两面、条幅一个、保温水壶一个、手套1000双。

  九、创意亮点:

  创意:你可曾想过,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我们的城市为何在黎明又恢复了美丽、整洁?你可曾了解,这美丽、整洁背后又是谁付出了辛勤劳动?不错,是他们——一群在大街上默默付出的`环卫工人,可是我们对这些城市中起早贪黑的“美化师”又付出过多少关注呢?对此,为了召集大家关心,尊重环卫工人,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我们开展如下特色活动:

  1、在公益团队招募志愿者,保证每个活动有20人左右参加。

  2、创意活动:

  1)在岳阳市各大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开展“当回环卫工人,体验劳动艰辛”活动,定点宣传,通过志愿者“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关注,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2)召集市民与环卫工人交换身份,体验劳动者的艰辛,从而使他们更加爱护环境。

  3)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起早贪黑当班的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吃上一口热饭,有一个温暖的休息场所。

  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和当班环卫工人聊天,让他们从心底感觉到温暖。

  4)召集所有志愿者,携带口号,分不同路线,举办一场特殊的骑自行车、徒步宣传活动。

  十、附录:

  此策划主要活动时间为活动方案参考,如有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请提前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量照顾大家的时间来共同完成本活动。

冬春救助方案6

  今年,濉溪县给我镇分配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为30万元。根据濉减救办【20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出现非正常现象,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管理

  1.救助标准:人均不低于270元,不得平均发放。

  2.救助对象确定:户报、村评、镇审、县定。

  3.救助资金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这次救助资金发放对象是受灾的困难群众,且必须是冬春期间经各村摸底需政府救助人员台账中的'受灾人员。原则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自救能力差的给予重点救助,即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困难残疾人、一般困难户。按类型分别制定救助标准,总体人均不低于270元。要以重后轻的救助方式分类施行,严禁平均分配。

  二、监督检查

  1.由镇安监办、镇纪委查看各村冬春救助有关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2.入户核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以慰问金等现象,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3.各村要及时做好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在分配因灾救助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平公正发放,不得优亲厚友,认真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填写发放工作,并将各村民主评议、公示等资料收集建立好档案上交镇安监办(附件3上报材料清单)。

  4.为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尽快发放到受灾人员对象手中。各村务必于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个人申请书、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粮补卡“一卡通”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到镇安监办,同时上传“冬春期间已救助人员台账”等电子文档。

冬春救助方案7

  为扎实做好我乡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阜南县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和南应急〔20xx〕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要优先做好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村要站在保民生、解民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包村乡干部亲自抓,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在核查确定救助对象时,分类登记造册,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能如期落实到位。各村要广泛宣传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冬春救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关心的一项制度性工作。乡党委政府将对各村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按程序操作,优亲厚友、搞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或构成渎职失职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乡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严禁按地亩、人口和户数平均分配,不允许救灾金额出现小数点有几角几分现象。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难户2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六、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乡村干部入户核查要有照片,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村到乡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段郢乡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安排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20xx年1月20日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乡村两级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各村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在村组进行公示不少于10日,村级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乡和村两级的举报电话)等。乡级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乡政府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我乡上报冬春救助人员审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会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县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乡各村至乡政府均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段郢乡将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冬春救助方案8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xx〕1366号)和怀远县20xx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20xx〕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同时下拨我镇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3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镇政府和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各村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镇政府对各村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拟救助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

  4.各村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镇应急办审核。

  5.镇应急办、民政办对各村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和物资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定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财政局。

  6.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7.镇应急办在资金和物资发放后,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各村应依据资金和物资发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台账,并存档备查。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1月13日前各村将纸质材料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镇政府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镇民政黄梦茹处。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村、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镇纪委、镇应急办后续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冬春救助方案9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回馈社会,进一步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我街和汇丰银行联合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中秋爱心月饼赠送活动,为辖内孤寡老人、困难低保人员和困难党员送上中秋慰问品和节日的问候,践行科学发展观,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在东风街辖区范围内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中秋爱心月饼赠送活动,为推进首善之区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办单位

  东风街党工委、办事处

  三、承办单位

  汇丰银行

  四、协办单位

  东风街党政办、民政科、社区居委会等

  五、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9月22日下午4点

  活动主题:“献爱心、送温暖” 中秋爱心月饼赠送活动

  活动形式:办事处首层会议室举行“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仪式。

  六、活动要求

  (一)街党政办将会把各社区慰问对象的.名单通过oa形式发至各社区居委会账号。

  (二)各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本次活动,做好文字和照片资料的整理。待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我街党政办账号。

冬春救助方案10

  新春将至,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新风正气、烘托节日气氛,激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行动,为困难群众送去一份暖心关爱,锡市总工会、团市委、锡盟暖心协会筹备委员会拟于春节期间举办“新年送温暖,春联传爱心”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性质

  公益性

  二、活动组织

  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

  承办:锡盟暖心协会筹备委员会

  协办:盟书法家协会、市文联、市老年体协

  三、活动时间

  (一)写春联。20xx年2月3日至9日书友、志愿者分散写,7日、8日活动现场集中写。共书写8337副春联,暗合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

  (二)送春联。20xx年2月11日依托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工会、团青组织发到群众手中。

  四、服务对象

  城镇、牧区低保家庭,退休职工、困难职工、环卫工人,外来常住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

  五、活动流程

  (一)现场书写环节。

  1、主办方领导发言。

  2、书法家代表发言。

  3、出席活动盟、市主要领导讲话。

  4、与会人员与书法协会成员参与书写春联活动。

  5、与会人员在宣传条幅上签名留念。

  (二)赠送环节。

  1、集中书写活动现场向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受赠群众代表发放部分春联。

  2、活动结束后依托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工会、团青组织发放到各界群众手中。

冬春救助方案11

  20xx年度以来,我镇先后遭遇了洪涝、干旱等不同程度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顺利过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救灾工作方针,以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为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使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灾民生活稳定,安全温暖过冬。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实物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及时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针对今年以来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管理

  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对象,进一步摸清救助对象,根据受灾人员类型,分类整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救助口粮、衣被和取暖按照救助标准折算成资金,以发放资金形式救助,各类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统筹使用;资金到位时,及时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居)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照《颍上县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认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镇政府将视情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村(社区)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类对象为受灾人员中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严重减收、因大病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部分缺粮或部分缺衣被,家庭生活一般困难的`家庭。(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县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村级写出证明,加章后上报镇民政所。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镇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后,各村(居)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按时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根据镇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类型、家庭人口、家庭住址、救助金额、公示起止日期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尽快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排、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四)材料归档要求

  1、需救助户个人申请书由各村委会按户归档。

  2、村级民主评议记录复印件(盖村委会公章)报镇备案,原件留村存档;公示相片一式3份,村自留1份,上报乡镇2份;村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一式3份,村自留1份,上报乡镇2份,《冬春救助花名册》,一式2份,村自留1份,上报乡镇1份、

  3、村(居)冬春救助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冬春救助花名册》于20xx年1月14日前上报镇民政所。后三项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六十铺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村(居)开展专项指导。

冬春救助方案12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57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镇应急函〔20xx〕35号)精神,经尚寨土家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万元到各村(社区)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规定的补助标准,对全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救助对象为农村受灾困难群众,不含城镇居民)。

  二、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要以20xx年9月份摸底调查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为基础,按照保重点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进组入户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重复统计。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依纪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严格把关杜绝虚列家庭人口和以长期外出人员名义套取救助金;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不得以支持、鼓励推动工作为目的违规救助,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等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对救助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经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各村(社区)要准确收集救助对象家庭户主身份证和信用社“一卡(折)通”号码填入救助对象花名册,不能出现差错和遗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并于20xx年1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民主评议会议和救助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照片打印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村(社区)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表》、《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报乡镇审核。

  五、乡镇业务经办部门要指导村(社区)规范填报相关表册,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将审核通过的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录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公示表》,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规范建立台账,填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镇远县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于20xx年1月13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乡镇业务经办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各类表册、会议记录、文件、拍摄的公示照片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装订、保存备查。

冬春救助方案13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xx〕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温馨过年。

  二、救助原则

  严格救助对象范围,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切实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确需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人员纳入冬春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因灾倒房重建户、受灾严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与遭受自然灾害无关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标准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救助标准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额进行测算,但不能低于省级标准,即:一类410元/人、二类300元/人、三类150元/人,资金存在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补齐,资金有剩余的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不能结余,不能采购物资。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在确定救助对象的过程中引导受灾群众填写《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申请表》,压实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责任,积极参加村级评议会议。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阶段: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年度受灾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级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于10月28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通过国家自然灾情管理系统上报;需上级财政资金补助支持的,同步报送资金补助申请(附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其中需救助人员数据等应与系统上报台账数据一致。

  (二)发放资金阶段:收到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后,各地及时按照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分类救助标准,采用“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健全完善告达机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以货币化形式直达到户,确需实物救助的,可从本级分担资金中安排,并按照标准程序采购发放,保证质量和时效,确保春节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组织做好冬春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资金发放后及时将冬春已救助台账加盖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章,报市局存档备案。实行实物救助的,要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

  (三)督查检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并对各地下拨资金进度和本级资金安排情况进行通报。查看村级评议、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市、县、乡、村四级台账一致;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五、有关要求

  (一)核准对象,建好灾害救助台账。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村组干部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级应急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力量下基层,指导乡村两级深入受灾群众家中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家庭实际困难,严格救助范围,做好评议公示,逐级核定需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别,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进行数据筛查,将身份证号码错误、重复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改正,协调民政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将存在问题的台账数据及时反馈乡镇、村进行核实调整,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做到程序严、底数清、对象准、台账实。

  (二)加强协调,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各地要主动会商财政等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要以货币形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到户,不得用于采购物资。本级配套资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要特别关注交通不便和偏远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三)加强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要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动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补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冬春救助方案14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京山市《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资金分配原则

  (一)总体要求

  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二)资金分配原则

  我镇总人口2.5万人,辖8个村、1个街道委员会。20xx年5-8月份的雨涝灾害,造成全镇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市减灾委员办公室下拨我镇20xx-20xx年今冬明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救助我镇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1.受灾程度。根据各村(社区)20xx-20xx年受灾情况和核灾数据,采取适度倾斜受灾面积大、人口多的村(社区),合理分配救助资金。

  2.人口基数。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学分配救助资金。

  3.特殊困难群众。根据各村(社区)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员、贫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因灾受损的现实情况予以资金分配。

  二、工作目标

  于1月15日完成全镇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优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子重点救助,按一类标准给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二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受灾其他户。对于因灾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各村(社区)可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三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同一区划(村或社区)内同一类救助对象必须同标准,不得出现同类不同标准的情况。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区)要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提供详实依据;建立由镇负责统一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配合的核灾工作机制。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

  1.受灾人员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社区)民小组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名。

  2.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镇级审核。

  5.镇(街道、区)审核意见和村(社区)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镇(街道、区)组织实施。镇(街道、区)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四、严肃救灾工作纪律

  (一)严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救灾资金必须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必须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发放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得优亲厚友或平均发放,救助对象确定、救灾款物发放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察力度。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救助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觉接受镇纪委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救灾款使用中存在间题,对违纪违规间题,要严肃追责问责;构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台账备案。各村(社区)要根据灾害救助需求核查情况,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原则、切实做好公示、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名登记等相关合账的存档工作,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和分类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开,阳光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及时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方案,确保救灾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完毕。二是加强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工作,确保款物使用规合理。

  (二)救助制度衔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各地要对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制度衔接,确保救助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切实做到救助流程无缝衔接。要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务微信群、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发放方式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灾害救助政策,增强政策知晓率和政府公信力。

冬春救助方案1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2月6日前。

  二、人员安排

  由联系社区的党政领导安排,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联点领导,联点办公室在集中慰问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到社区上户慰问。

  2、走访同时及时掌握特困群众的具体情况,排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地方稳定。并对社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煤气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对无房户、危房户重点关注,认真制订和落实帮扶措施。

  3、各社区要认真摸查慰问对象,重点关注优抚户、重灾户、特困残疾户、五保户、特困户、特困老干部、特困伤残军人等群体。

  4、各社区特困伤残、退伍军人必须慰问的对象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上级要求提供给各单位,请相关社区切实落实到位,且慰问金额不得低于200元/户。

  5、请各社区仔细摸排困难在读学生情况,并安排慰问1—2名困难学生。

  6、慰问对象慰问资金标准按市级400元/户,县、镇200元/户落实,科局对口慰问资金由社区联系相关科局落实到位,过冬棉被按每个社区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区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送温暖、促和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纪律,确保解困资金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活动结束后,由各社区将被慰问对象名册、基本情况报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