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车辆保障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春运车辆保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
20xx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按照太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太和县20xx年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太春运〔20xx〕1号)安排部署,为统筹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20xx年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太和县交通运输局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单位要按照春运工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
二、职责分工
(一)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春运工作职责。
(二)运管部门、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对运输市场的监管职责,落实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工作,加大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非法营运、乡下组客、旅游客车不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科学预测春运期间旅客和货物运输需求,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强化运力调配统筹能力,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应急运力储备方案;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对驾驶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加强公共交通运力调度,保障节日期间市内出行;充分发挥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果,方便农民进城、市民下乡。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进出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强化实名制购票和对号入座管理,及时停运太和来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着力整治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现象;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规范客运场站、高铁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区乘车秩序和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坐上“舒心车、放心车”,构建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出租汽车乘车环境;督促指导出租汽车企业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提醒乘客科学佩戴口罩。
(三)公路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县境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桥梁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公路安全标识、标志等安全设施;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备足工业盐、防滑砂等抗灾物资和机械设备;做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作,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合理开展公路养护,确保春运期间公路安全畅通。
(四)海事(港航)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水运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水运市场非法违法行为;对所有参运船舶的适航情况、安全性能、救生消防设施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投入春运。加大对船员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监管,确保渡运安全,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禁止非法渡运;做好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检查维护。督促指导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五)局春运办要加强春运值班监督管理,提高值班电话接通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别是对春运期间群众来电投诉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群众来电问题在春运期间不积压、保质保量解决;积极向各级媒体推送新闻稿件,营造良好的春运工作舆论氛围。
(六)各中心交管站要根据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辖区乡镇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辖区的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春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运输市场监管责任,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冬春季特别是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场站和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措施。客运场站、服务站所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频次。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落实实名制购票、对号入座,按照分区分级有关规定控制客座率。要全面梳理售检票、进站、安检、候车、中转、乘车等人员易聚集环节,采取严控超员、增加通道、优化流程、控流限流等针对性措施,加强引导,尽可能减少人员拥挤。
2.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各单位对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一线客运服务人员,要保障其按期开展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加快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尽早实现“应接尽接”。
3.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采取暂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措施,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二)强化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督促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不存死角、不留隐患”原则,针对客运站、农村渡口渡船等关键节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司乘人员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培训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全面消除事故苗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查处违规驾驶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3.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强化对动态监控平台的管理,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并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良好通航秩序,严禁船舶超载运输,严禁渡工恶劣天气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
4.开展春运安全检查。根据安排,局将组织对全系统春运安全进行检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应急管理
1.加强恶劣天气应对。建立完善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并发布气象信息,为车辆安全行驶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道路管制信息。在低温多雪天气条件下,要督促运输企业为客车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遇浓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路况和安全视距时,要暂停相关线路的客运车辆运营,决不能盲目行车;督促水运企业、渡口单位严格落实船舶禁航禁开措施,确保客货运船舶航行安全。
2、做好应急运力准备。应急运力的调用,遵循“提高应急效率,减少应急成本”的原则,合理调配运力,应急运力优先安排公营车、旅游车辆,同时对应急车辆要加强技术资质审查,严禁把技术性能差、无资质的车辆纳入应急范围。认真制定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需对驾驶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
3.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局春运值班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春运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1.优化售票服务。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要加强联网售票服务,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2.改善出行环境。要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提高车站、渡口、车船卫生水平,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
3.提供便民服务。道路客运企业落实特殊旅客权益保障要求,做好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旅客售票组织、候车工作。主要客运站场要设立重点旅客、特殊旅客侯乘区,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
4.加强信用管理。春运期间,国家将重点对运输企业违法营运、“载客甩客”及“霸座”、“车闹”、“逃票”、干扰司机等违规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依托国家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五)广泛开展宣传
春运期间,系统各单位要以春运服务为契机,加强文化建设,树立服务品牌,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春运相关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引导旅客安全有序出行。局春运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县春运工作,突出正面宣传,广泛报道我县交通运输系统一线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请各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将春运总结报局春运办。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2
20xx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根据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20xx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宣交运〔20xx〕17号)要求,结合我市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准备。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为加强部门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保障工作,成立宁国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周明宝
副组长:程绍忠、张宏友、周毅芳、任先泽、郑曌起;
成员:王徽、宁浩、刘宏胜、潘继平、陈华、张骏、吴佳、周垦新、郑光耀、陆太平、孙力。
领导组下设春运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日常工作。
二、精准有效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加强客运站场疫情防控检测工作。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长途汽车站等客运站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持续落实进站口检验制度,督促每名进站乘客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人员扫码、测量体温进站乘车;二是每天坚持落实车站候车大厅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纠正未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三是始终坚持出站口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乘客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积极做好乘客扫码或亮码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四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对外省来宁出站乘客开展临时核酸检测工作及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坚决防止病例流入我市。(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合客公司)
(二)积极做好客运站场及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工作。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站场、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等工作,确保客运站的候车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及通风状况良好,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提醒乘客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扫码、测温和戴口罩等措施。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司机严格落实每周一次全覆盖式核酸检测,做好健康信息登记(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合客公司,国泰公交公司,民安公交公司,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
(三)加强冷链食品运输管理工作。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车辆消毒管理,运输车辆配备消毒物品,定期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消毒。货物混装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车辆装载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冷链运输企业)
(四)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一是通过在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和利用公共显示屏、微信、微博和部门门户网站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乘客正确掌握新冠肺炎有关知识,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各单位要认真摸排单位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督促人员到指定接种地点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疫苗。(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五)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局属各单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各单位要时刻关注春运、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局势变化,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人员滞留等情形,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部分客运班线服务。(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合客公司)
三、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道路桥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水上交通、渡运的安全监管,严查实名制购票、“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长途班线客车和旅游包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规定落实。二是要加强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运营调度安全管理和行车调度系统、信号系统等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维护以及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做好恶劣天气、乘客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三是要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安全准入,强化危货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盯防,突出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四是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极端天气防风防潮防寒防滑措施,严防高处坠落、坍塌、爆炸、起重伤害、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开展辖区道路风险排查和涉路施工摸底,及时消除严重影响路网运行的病害和隐患,指导施工单位规范现场标志标识;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的巡查,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同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切实防范和消除春运安全风险。一是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通知辖区内出租车、网约车等合法经营者提高疫情防范意识,疫情高发期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接送乘客。二是严厉打击“黑头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头车的舆论氛围,在各类媒体上登报行动通告,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黑头车,积极提供“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和线索。积极联合公安、高速交警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重点疑似“非法营运”客运车辆,实施精准打击。三是持续开展超载超限治理工作。结合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建立台账,开展定期上门督查,宣扬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守法运输经营。自动对接邻边县市,强化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与属地交管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问责约谈与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现象发生。四是落实落细对旅游码头、库区的安全监管,督促船员严格执行航行或渡运的有关规定,加大现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员、超载及农用自备船、“三无”船舶非法的载客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有效应对恶劣天气。一是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二是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青龙湾水运公司要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客运站场、旅游码头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三是当前,新冠疫情散发、极端天气不确定性和出行需求增长交织。特别是春运交通出行舒适性需求提升,自驾出行方案选择人数激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完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警示桩、标志牌、减速带、凸面镜、爆闪灯等安全设施,切实改善路域环境和通行条件。(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四、科学研究预判,做好运输保障
(一)分析研判客流趋势。经分析研判,我市今年春运人员流动规模较去年会有所增加,节前返乡、节后返程客流相对集中,预计道路、水路客运压力相对偏小,私家车出行量可能逆势增长,客流的不确定性较大。从客流构成看,务工流、探亲流、学生流仍是春运客流主体;从时间分布看,节前客流平稳,节后多种客流叠加。及时研判客流趋势,合理调配运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提升客运班线覆盖面,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客货运输企业)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就地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及传播风险。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效学生错峰放假开学。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员工就地过节。对于有集中运输需求和具备条件的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等重点群体,提倡开行包车等点对点运输。(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三)做好道路疏堵保畅。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开展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在高峰时段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各客货运输企业)
(四)开展“无接触”服务。客运公司要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延长网站服务时间。健全候补购票功能,维护网络购票秩序,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道路客运要积极开展定制服务,推广电子客票,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公司)
(五)营造温馨出行环境。客运站场、码头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站场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旅客应急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安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禁哄抬票价,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优惠相关政策,为军人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责任单位: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公司)
五、加强服务保障、做好信息报送
(一)加强职工关爱。各单位要加大对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支持力度,各工会组织要做好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结合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权。(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积极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交通出行保障的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决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同时保证一线值守待命力量,一旦发生突发状况,确保迅速实施有效应急处突,切实营造春节春运期间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环境。道路运输和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要安排专人落实运量数据、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信息动态每日一报,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前一天的《20xx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xx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1、2)按公路、水路类别分别报宣城市市道路运输中心、市海事中心并抄送局春运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3
青龙乡根据丰交委发〔20xx〕19号《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春运道路交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就辖区春运交通运输组织及应急保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合理组织运输秩序,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应急保障水平,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和谐春运”为主题,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实现春运期间“旅客无滞留、安全无事故、服务无投诉、稳定无上访”四无目标。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成立由乡长李凤余为组长,人大主席余道德、武装部长副乡长谭亚军、政法书记副乡长范灿为副组长,各站办所及派出所负责人和安监办、农服中心、综治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20xx年交通行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交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行业内春运期间运输的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信访稳定等工作。
四、春运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1日,为期40天。
五、运输组织
(一)道路旅客运输
1.各运输企业必须依归依法对运输车辆实行“春检”,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员准入制;严禁揽客、非法上下客。
2.辖区客车
春运期间按县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班次,不得随意涨价,不得租用其它私家车非法营运。严格落实GPS监控、“84220”(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和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客运班线运力保障,避免旅客压站(巷)滞客。
3.辖区其它车辆,包括面包车、长安车、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皮卡车、货车等,严禁非法载客,严禁超载超速。
(二)应急运力
春运期间,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对辖区的客流量进行预测、分析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遇旅客压站(巷)状况出现,由乡政府调度应急车辆参与旅客输送。
1.应急车辆
由乡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确定有资质车辆和人员参与道路运输应急,必要时与县行业部门联系增派。
2.安监车负责春运期间全乡安全巡逻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参与应急车辆在停泊待令期间,要保证车辆设施设备良好、整洁卫生,配置足额安全员,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六、职责分工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
要加强乡、村道路巡查养护,特别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坡陡弯急、临崖临坎和不良地质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齐配全标志标识,加强超限超载检查治理力度,及时清理公路路障,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水平;
2.值勤安排
各村居、乡级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劝导站全勤值班值守,乡交安办采取不定期巡查,纳入春(居)月度考核重要依据。
七、应急处置
在春运期间突发情况下,为了确保安全和运力组织,根据不同要求,特提出以下四类应急处置预案。
(一)常规情况下客流上涨的处置预案。
1.根据客流高峰期上涨幅度和时段,科学编制运行计划,在客流上涨时,将定时和划时段发班调整为滚动流水发班,确保及时疏运旅客;
2.预测客流高峰期运力需支持的加班车数及客流高峰时段,汽车客运站提前与参营单位和旅游公司等联络加班车辆,并对加班车辆逐车落实,合理储备应急运力;
3.客流高峰时,运输企业、客运站要保持密切配合,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三品”检查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治安消防、反恐防暴工作,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工作。
(二)遇塌方、泥石流、暴雨等突发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应急处置。
1.各村(居)、乡级各部门应及时将路阻路断情况上报乡交安办或乡党政办。能改道运送旅客的,由劝导站及时发布消息。对不能改道运输的车次,劝导站要做好旅客的安抚解释工作。乡交安办要迅速赴现场处置。
2.突发情况发生后,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单位按预案的要求做好站内秩序维护和旅客安抚工作,必要时启用临时候车区组织旅客有序候车,协助旅客解决住宿或改乘其它车次。
(三)遇大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不能正常发班的应急处置。
1.企业及时将因恶劣天气情况而不能正常发班的突发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并保持与县运管所的联络;
2.对遇大雨、大雾和冰雪天气等低能见度天气,暂不具备发班出站条件,且站内旅客积压较多,立即启动春运应急预案,与公安、交警、场镇专干或乡政府联系,维持好站内秩序,做好已购票旅客的安抚工作。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汽车客运站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应急处置人员的职责分工,同时指挥监控人员选择有利角度监视录制事件现场的全过程;
3.迅速到位,确保指挥通讯畅通,措施得力,控制有效。并根据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衔接,做好应急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文明服务、高效优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按照“三优”、“三化”服务规范,“急旅客之所急、忧旅客之所忧”,树立辖区良好形象。
(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要有大局观念,树立春运“一盘棋”思想,在客流高峰时,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不推诿,保证安全及时疏运旅客。
(三)严格值守、尽职履责。春运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履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四)信息畅通、及时报送。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辖区机动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在内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和春运期间值班备勤表报乡交安办。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4
20xx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强,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一)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积极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根据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返乡返岗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完善人员信息登记和输出地输入地衔接,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收集提供有集中返乡返岗需求的人员信息;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做好不同运输方式间、城乡间的服务衔接,对在春运期间有集中运输需求的,通过开行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方式组织“点对点”有序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包车交通秩序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教育部门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优化调整高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节后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确需春运期间开学的,要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即2月5日(正月初五)至8日(正月初八)、2月16日(正月十六)至17日(正月十七)。要全面掌握属地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提前摸排学生离校返校运输需求,对在春运期间有集中离校返校运输需求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三)实施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A级旅游景区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4A及以上旅游景区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外,做到应约尽约。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掌握属地4A及以上旅游景区预约游览人数等信息,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游客交通需求及时优化运输线路和运力安排,确保运游衔接顺畅,减少聚集。
(四)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督促客运和客运场站经营者按规定对场站、交通运输工具进行通风消毒,严格查验旅客健康码,开展体温检测,提醒旅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外等候等要求。要优化售票组织,积极拓展线上售票渠道,鼓励采用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等非接触方式进站,及时增加进出站通道和安检通道,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乘客有序分散候车(船、机)和排队登车(船、机)。按规定落实分区分级交通运输工具控制载客率、设置隔离区等要求。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进京客运管控要求,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及时暂停14日内有1例及以上感染者的地市进京道路客运服务。加强对春运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集团要结合实际视情修订完善各方式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疫情防控指南,并指导各地做好落实。
(五)强化口岸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沿边、沿海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口岸入境运输“客停货通”政策。严格落实民航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以最严措施组织做好“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工作,确保车辆人员保障到位、现场指挥调度到位、司乘人员防护到位、车辆消杀到位、转运流程形成完整闭环。对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规范防护,及时轮换,并实施高频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
(六)强化口岸环境检测消毒。针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环境,以及机场廊桥和设备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并及时开展消毒评价,严格规范处置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
(七)加强冷链等物流防控管理。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信息登记等操作规程,建立员工健康异常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症状等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强对引航员、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港口装卸人员,以及驾驶员、装卸工、船员等一线人员的劳动保护,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优先接种疫苗。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载运工具,以及箱体内壁消毒工作。
(八)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各地要根据突发疫情不同规模等级,以及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按照《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分类应对工作预案要点》,周密安排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加强人员保障和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二、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查立改。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围绕客运枢纽场站(码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农村渡口渡船、“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进一步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
(二)强化安全应急准备。要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预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应急运输组织等工作,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计划,监督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限行、禁航、停飞规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三)全力确保安全稳定。各地要深入排查交通运输大货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稳定风险,强化对交通运输新兴业态监管,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稳定。
三、强化旅客出行服务保障
(一)切实做好旅客运输组织。各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共同研判分析春运客流趋势特点,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客运枢纽场站、公园、商超、景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积极发展机动灵活、小批量的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组织做好旅客联程运输,特别是夜间到达旅客疏运,推动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提高进站和换乘效率。各地与铁路部门要加强沟通,因疫情防控需暂停铁路车站乘降业务的,要提前协调,铁路部门要周密安排,保证铁路安全畅通。要及时调整落实票务退改签政策,认真做好旅客组织和信息发布。
(二)强化重点旅客服务保障。指导督促客运枢纽站场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服务标准。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终端,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优惠政策。针对务工、学生等客流人群,积极开展上门售票、专线运行等服务。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xx〕80号)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提前梳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协同实施精准打击,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推动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
四、加强路网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通保畅
(一)加强路网运行服务。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特别是城市周边路网流量分析研判,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加强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运行监测和维护,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避免造成车辆、人员拥堵。
(二)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上述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特别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市场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生活物资出入境运输顺畅。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引导科学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有力有序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20xx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立春运工作专班,交通运输部为组长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副组长单位,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国家铁路集团为成员单位。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成立春运工作专班,制定本地区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各省(区、市)春运工作专班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运行动态监测。各地要针对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提前研究谋划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举措,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研判当地疫情发展态势和客流变化趋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针对性做好运输服务组织保障,以及重点客流群体出行引导工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共享。各地春运工作专班要建立工作信息日报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客流运行、运输组织等信息。各省(区、市)春运工作专班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的要求,及时报送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有关信息、工作动态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有效做法,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提示。各地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客运场站要张贴“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海报,积极在相关线上平台展示推广“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要加强先进典型报道,积极宣传反映一线职工坚守岗位、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感人事迹。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5
20xx年春运将自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根据《东营市春运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东春运机制办〔20xx〕1号)和全省、全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统筹做好全县20xx年春运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春运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县疫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毫不放松、科学精准抓好春运疫情防控,精心组织、落实落细春运运输服务举措,有力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保障好春运期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举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春运形势和运力准备
(一)春运形势
根据综合研判,20xx年春运我县客流量将较20xx年有所增加。主要呈现四个特征:
一是春运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特别是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同时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大,国内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二是客流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受本土疫情传播区域不断变化影响,客流总量仍有很大变数。预计节前客流相对集中,节后返程较为分散。客流结构变化趋势仍将持续,短途客流占比将上升,营业性客运压力较常年偏小,私家车出行量可能逆势增长。三是保畅保通保供任务艰巨。春运期间客流集中,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可能出现道路拥堵和缓行情况。春运期间煤电油气等重点物资和粮食、肉禽、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需求加大,陕西等省暴发本土性聚集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市,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做好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运期间寒潮、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对运输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交通运输企业效益下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运力安排
春运期间,各运输方式运力安排如下:
道路运输:计划投放班线客车51辆,公交车93辆,出租车60辆。
铁路运输:客运列车图定运行2对。
各运输方式运力充足,基本能足旅客出行需求
三、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建立春运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春运工作要求,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局属科室及事业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春运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春运日常运行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预测研判,增强运力供给,确保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形成春运工作强大合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二)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和完善春运工作保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要求,明晰疫情防控措施,厘清安全责任,并监督落实和实施。
(三)加强市、县(区)和部门协同联动。
要加强与市局、公安、工会、共青团、文旅、气象、农业农村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部门间协同及信息共享,形成春运合力。
四、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谋划春运举措,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和应对策略。要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督促指导参与春运有关经营者和从业者严格落实客运、货运服务防疫措施,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调度,保障春运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响应县疫情防控领导机制部署要求,启动应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市春运工作机制。
(二)引导出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针对春运期间集中运输需求,公路、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要及时优化运输线路和运力安排,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
(三)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
公路、铁路、水运各运输方式要做好快速测温、查验“健康码”和客流引导,严格“一米线”设置,做到旅客全员检测体温,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具备条件的人员做到“应接尽接”。
(四)加强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防控
春运期间,公路、铁路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客座率控制、临时隔离区设置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好发热乘客信息登记和移交。
(五)加强疫情防控应对处置能力
公路、铁路等要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疫情规模等级,加强应急运力和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实战化演练和队伍培训,确保调度有力、处置得当。
(六)切实强化运输重点环节防控
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控规定做好闭环管控,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单证查验、信息登记和应急处置等措施。加强春运服务保障一线人员的保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七)强化春运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局属科室及事业单位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督导,对各领域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五、压实责任、守牢底线,加强春运安全应急管理
(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同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涨价、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以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提前梳理排查非法营运车辆和企业,加强部门协作,实施精准打击。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春运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不得安排春运保障任务。加大客运场站、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零担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防车辆擅自脱离动态监控运行。城市公共电车领域要做好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铁路领域要加强对铁路线路、设备的管理和保护,定期检查、维修铁路运输设施,保障铁路运输设施完好。严格落实冬季保障措施,严格遵守各项作业标准。加强旅客乘降组织,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三)加强道路保通保畅。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提前对春运易拥堵路段开展排查并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利用多种方式发布路况信息。提前备好铲冰除雪等物资设备,提高公路疏通效率。
(四)加强安全应急准备。要针对恶劣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队伍值班等工作。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要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公路通行,及时疏散滞留旅客和车辆。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对旅客滞留风险较高的重点车站,由铁路会同地方“一站一策”制定针对性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滞留旅客的服务保障,及时提供换乘服务。
六、精心组织、客货兼顾,优化提升春运服务保障品质
(一)切实做好旅客运输组织。督导公路、铁路运输企业及时研判分析春运客流趋势特点,要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保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运力调配,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和客运枢纽服务,按规定控制列车、长途汽车和城乡公交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灵活调整运力配置,动态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要充分利用高效输送能力,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城乡公交要保证首末车准点率,出租汽车要杜绝无故拒载、强行拼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运输衔接联程联运。加强公路、铁路间信息共享,梳理接续接驳需求,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做好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在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之间的运输衔接,做好短途接驳和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加强应急响应,做好临客列车接驳运力保障,以及极端恶劣天气、大面积晚点、突发疫情等非正常情况下的旅客出行接续,及时疏运旅客,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三)优化旅客票务服务。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退改签政策。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加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终端,拓展手机支付、扫码乘车等应用范围,方便旅客购票乘车。针对务工、学生等客流人群,积极开展上门售票、专线运行等服务。扩大“无接触”出行服务应用范围,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进一步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推进“无纸化”便捷出行。鼓励推广刷身份证自动核验健康码服务。道路客运要积极发展机动灵活、小批量的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铁路要继续开展团体票预定服务,减少旅客交叉聚集。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汽车客运站要保留现金支付方式和人工服务窗口,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为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要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切实提升候乘体验。客运场站要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保障老年人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要全面落实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交通出行依法优先优惠有关政策。
(五)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引导支持物流、快递企业春运期间保持正常运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服务。切实组织好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粮食、蔬菜、化肥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满足社会经济运行和群众节日生活需要。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优化应急运输响应流程,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
(六)强化路网运行保障。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加强上级及同级部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强化抢险保通队伍建设,做好抢险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重要路段衔接顺畅。
(七)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因地制宜、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和“非必要,不上岗”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七、加强宣传、关心职工,营造温馨和谐春运氛围
(一)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做好春运工作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集中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广泛听取旅客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出行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精心组织春运宣传。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强春运安全出行信息服务,积极宣传一线职工坚守岗位、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典型事迹,讲好春运感人故事,加强春运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春运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以交通场站、运输工具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和安全提示,引导旅客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和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引导健康安全文明出行。构建快捷高效的春运信息传递通道,广泛收集全县春运工作信息,通报春运有关事项,择优向宣传部门推送优质信息。
(三)加强春运诚信建设。巩固深化信用交通建设成果,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激励引导交通运输各类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依法依规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推动行业监管由“管行为”向“管信用”转变。充分利用春运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
(四)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交通场站、商超周边等旅客密集场所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职查处宰客、强制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关心关爱一线职工。积极开展春节春运一线职工送温暖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加强值班值守
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制度带班制度、春运“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畅通联络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确保春运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信息报送
位要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明确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按照各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重大情况即时报告。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xx〕1922号)要求,全力做好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应急保通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春运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是检验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应急管理与行业治理能力的年度“大考”,尤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践行群众观念、强化安全监管、实化服务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连东
副组长:
成员:
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联网公司主要领导
主要任务为:负责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方案,指导处置全省高速公路区域间重大突发事件,对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实施联合指挥调度,协调与交通行业相关部门的春运工作,组织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高管中心,由张军民同志任主任。收费还贷中心、高发公司、中原股份、联网公司、省路警中心、12328客服、各监控分中心,共同实施全省高速公路“联合值班、联合指挥、联合调度”,具体负责:传达全省高速公路春运领导工作小组指挥指令,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指令,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
三、形势分析
(一)流量趋势
参考近两年重大节假日路网进行分析,预计20xx年“春运”(40天)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将突破7000万辆,同比增长约15%,日均流量175万辆,为日常的1.3倍。春节假期(7天)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将接近1800万辆,同比增长约25%,日均将突破250万辆,达到日常流量的1.85倍。其中,正月初六将达到流量最高值,预计当天流量可能突破320万辆,为年日均流量的2.5倍,突破历史峰值可能性较大。
(二)高峰时段
20xx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可能出现三次流量高峰。具体为:
1.第一次流量高峰:受学生放假、务工返乡客流相互叠加影响,全省高速预计在1月27日至1月31日(农历廿二至腊月廿六)迎来返乡车流高峰。
2.第二波流量高峰:受返程上班影响,预计2月8日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四至正月初六)15点至19点出现拥堵高峰,在正月初六晚间达到拥堵峰值。
3.第三波流量高峰:受探亲流、民工流、学生返校等客流易形成叠加效应,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将出现短时返程高峰。
(三)易拥堵路段、收费站
1.预计“春运”(春节)期间全省易拥堵路段分别是京港澳高速(新郑段、郑漯段、豫冀省界)、连霍高速(郑州段、洛阳段)、机场高速、郑西高速(始祖山段)、兰南高速(平顶山段)、郑卢高速(郑州段)、商登高速(航空港段)。
2.受出行车流集中影响,环郑收费站拥堵态势依然严峻。预计郑州周边易堵收费站为:郑州新区站、圃田站、郑州南站、柳林站、文化路、侯寨站、郑州西南站、陇海西路站等。同时,受传统文化习俗影响,初三、初六、初九、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开封站、洛阳站、园博园站、双鹤湖站等旅游景点收费站也可能出现短时间拥堵情况。
四、安全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养护巡查频次,对影响道路安全和路容路貌的路面坑槽、桥头跳车、标志标线缺失、安全设施缺失、隔离网损坏等立即进行修复,确保路况良好,设施功能完好。重点对重大桥梁隧道、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穿跨越工程施工点、服务区人流密集场所、加油站等关键部位(节点)进行再检查,严格落实严禁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凌晨2-5时行驶高速公路、严禁危险品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等规定。
2.对于占用高速公路主线路面各类穿跨越、养护施工,在20xx年2月2日至12日期间,下达施工禁令,停止占道施工。对于穿跨越高速公路施工占用主线道路的,要于2月2日前恢复道路原貌,却无法撤离现场的,要尽量缩减占道区域,提前调集人员设备在高峰时段进行保通,避免施工占道引起的道路拥堵。尤其是2月7日(初三)、2月10日(初六)、2月13日(初九)、2月19日(元宵节)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要有针对性的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路网运行畅通有序。
3.各服务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公共安全工作部署,服务区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要佩戴“安全检查”标志,在服务区人流密集场所、加油站、危险品车辆停放区进行巡查,收费站要加大人防、技防、物防投入力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暴设备,发现可疑人员及暴恐事件苗头,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妥善做好前期预防性处置工作。
4.联网公司要组织技术人员,提前对收费、监控网络安全进行一次排查,确保网络运营安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道路监控摄像机、主线两侧反光设施、轮廓设施、防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设施损坏或缺失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各路段要确保监控图像能够正常传送至省中心。
五、服务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护栏板、主线路面、边坡边沟、互通区等部位的日常清扫保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收费站、穿跨越施工现场要利用雾炮喷淋设备降低扬尘,切实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郑州周边收费站、机场高速收费站、城市主要出口收费站、著名风景区的收费站、省界收费站,要适度美化收费站站容站貌,营造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
2.遇有大雾、降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时,各路段监控分中心要取消电子情报所有公益提示信息,全部更改为行车安全提示。当相邻省份高速公路进行交通管制,引发我省高速公路省界附近车辆严重滞留时,相关运营管理单位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应急车道的巡视,保证高速公路生命通道的畅通。本路段发生长距离、长时间车辆滞留时,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部门要以提供热水、必要食品、御寒衣物等形式,尽全力予以救助。
3.春运期间,全省各收费站要积极开展日常业务、职业道德、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做到操作熟练、准确,特情车辆处理符合程序,避免纠纷。在收费车道要设立便民服务台,为过往车辆免费提供饮水、修车工具、外用应急药品、针线包等便民服务设施。在交通高峰时段,遵循“客车优先”的原则,实施客车、货车分区域行驶。简化“绿色通道”车辆验货程序,提高收费站的通行效率。
4.全省各服务区要针对客流高峰期间的停车、加油、如厕、就餐、购物等重要环节制定应急预案,合理规划货车、小型客车的停放位置,设置快速通道和专门加油车道,保证高峰时段车辆进得去、加的油、停得下、出得去,并加强与油品公司的沟通协调,保障车流高峰期间的油品供给。同时,要增设临时卫生间和保洁人员数量,加快公共卫生的清洁速度,及时清理废弃垃圾,尤其是卫生间、水房等重点部位,要做到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净整洁。
六、应急处置措施
1.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合值班、联合指挥、联合调度”工作制度,春节长假期间(2月3日-2月11日),收费还贷中心、高发公司、中原股份等单位要指派专人,在联网监控大厅参加联合值班,指导指挥本单位所辖路段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本单位监控分中心实施联合值班,指挥本单位所辖路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如遇大范围降雪、重大突发事件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2.根据省气象局预测,2月13日至17日,全省将有一次大范围降雪天气,1月27日至31日;2月3日至5日;2月18日至23日可能出现雾霾天气。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xx-20xx年度高速公路冬季恶劣天气保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除雪保通工作。要高度关注机场高速通行情况,一旦发生旅客滞留需要紧急疏散时,相关运营单位要按照省路警指挥中心要求,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安排路政巡查车辆引导摆渡大巴安全快速通行。
3.春运期间,郑州周边收费站、省界收费站要高度重视拥堵问题,突出拥堵治理,打造畅通春运。在高峰时段和易拥堵时段,要开启全部车道通行,并在收费广场车辆合流处,安排专人进行疏导,遵循“客车优先”的原则,实施客车、货车分区域行驶,必要时通过发放“110”卡、调整ETC车道开启、实施入口出口车道转换等措施,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4.1月27日至31日的第一次流量高峰时段,南阳管理处、中原驻马店分公司、高发信阳分公司、高发潢淮分公司、高发南阳分公司、高发周口分公司、高发驿阳分公司、漯周界公司、许平南管理处等运营单位,要做好驻马店、周口、南阳、固始等外出务工输出地农民工返程高峰的应对工作;通过收费站提前发放提示卡、电子情报板提示、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引导司乘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5.中原商丘分公司、高发商丘分公司、山东高速许亳公司等与安徽交界路段运营单位;焦作新时代等于山西交界路段运营单位,要汲取以往初三、初六、初九等民俗出行重要时间节点,公众集中出行引起的连霍高速、济祁高速、济广高速、永登高速豫皖省界收费站;以及晋新高速豫晋省界收费站严重拥堵情况的经验教训,提前安排、提前部署,确保省际通道车辆通行畅通有序。
6.根据部、省要求,春运期间,主线收费站、高速公路主线出现严重拥堵超过5公里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管辖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桥梁隧道和道路设施严重损害、道路严重拥堵、收费站严重拥堵、服务区密集场所公共安全事件时,各单位监控分中心要及时通过电话、阻断信息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向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报告。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对于春运期间涌现出来的服务保障、应急救援、干部职工坚守一线等感人事迹和行业正能量,要以图片陪文字的形式,通过“一路@有你”高速公路工作微信发布,便于媒体集中进行宣传,也可以邮件形式报送至gaoguanju@qq.com,由厅高管中心统一报送至厅春运办公室进行宣传。
2.各单位春运值班安排(春节另行报送)请于1月20日前报送至厅高管中心,各单位春运工作总结,请于3月1日前报送至厅高管中心。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7
20xx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xx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和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运输安全、便捷、优质、有序进行,让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根据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春运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春运工作,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所及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为核心、运输保障为重点、优质服务为主题,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以务实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作风,科学分析20xx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安全监管、运输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确保春运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全市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处成立由吴葆春任组长,唐彦平、高立群、张晓文任副组长的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在市交通局春运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全市道路春运工作组织和领导。各运管所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要及时报市处春运办。
二、精心做好准备,科学有效保障春运
20xx年是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回升转好的一年,春节期间,在外务工返乡和外出探亲、旅游的客流量增多,对我市道路春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据分析,20xx年道路春运具有五个特点:客流量将保持高位增长,重点地区运输压力较大,中短途运输任务繁重,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艰巨,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1、各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及时组织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省运管局、市交通局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本地区(单位)的春运各项工作。要教育运管人员、企业经营者、驾驶员、站务员等增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优良的服务,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
2、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地区的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制订周密的运输方案,提前与外省、外市合作企业签订加班、包车协议,及时调整班次密度,配备充足的运力。要对重点客源地区进行认真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出运力部署安排,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认真梳理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班车运营情况,充分发挥城乡客运网络的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
3、运输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场站及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各类应急物品齐备。各运管所要对企业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核查,凡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站要责令整改到位。
4、根据省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2月1日至4月14日为部确定的世博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试运行阶段,与春运在时间上重合。各运管所在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上海世博会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组织试运行,督促有关运输企业加强对进沪危险品运输车辆和班线、旅游客运车辆的管理,及时上报进沪车辆运行情况。并根据试运行情况查找问题,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措施,为正式运行做好准备。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春运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保障运输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落实各项措施。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8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20xx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启动,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伊始即将迎来学生放假、务工返乡的客流高峰,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运力组织、车辆通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结合春运旅客出行要求,科学调配道路客运运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投入,适时增加客运班次,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心,保质保量完成春运任务。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协调,盟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交战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全面掌握道路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保证春运期间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事件信息能够快速反馈。
二、统筹春运运力安排
各运管部门、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加强春运期间运输调度和组织管理,科学调研预测旅客和货物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确保运力资源能够满足春运需求。一是在客流密集地区和偏远地区,合理调整班次、班期,及时安排加班车辆,确保不出现脱班减班、乘车难和旅客滞留等问题,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二是要保障运输节点高效衔接,采取加班、延长运行时间等方式,及时疏运旅客。三是要配合好教育、工会等部门,引导学生和务工人员错峰出行,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组织广大运输企业积极参与,保障学生、务工人员顺利平安返乡、返校(岗)。四是要做好重点物资、节日物资运输工作,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鲜活物品供应,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强化春运安全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一是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在春运前要对本企业的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全面排查,监管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长途客运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认真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用,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严禁驾驶员擅自关闭或人为损坏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及时纠正并严厉处罚超速、超员、窜线行为。二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各单位要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春运检查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路政养护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9.24”事故教训,重点加强平交道口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站外揽客、途中超员、绕圈揽客、倒卖车票、“倒客”、“甩客”、“宰客”以及驾乘人员态度恶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春运期间盟交通运输局组成安全督查组(详见附件2),对全盟春运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三是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健全冬季冰雪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责任制,遇有降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勘察路况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通过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对所辖区路段严密监控,对易发生事故路段进行重点防范,全力做好雪天公路保安畅通工作。遇到公路大面积雪阻时,养护部门按要求对上路清理路面积雪,对重点路段、路口、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进行人工抛洒融雪剂,以确保公路畅通,运管部门要及时通知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停发班车,防止发生行车事故。汽车客运站要及时发布停车消息,防止旅客严重积压。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冰雪路面行车防滑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冬季安全驾驶技能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利用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提醒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
四、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切实改进提升春运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更加严格、更高水平的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客运站、客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为社会和群众提供高品质、个性化的运输服务。要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客车设施符合要求、齐全有效;司乘人员、站务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礼貌待客,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广大旅客提供便利服务。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春运结束后要对春运任务完成得好、服务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服务质量低劣、屡遭投诉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三是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利用全区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提供多样化售票服务;客流高峰期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团体订票等人性化方式,让旅客尤其是农牧区旅客、老幼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购票更便利。四是切实减轻客运经营者负担。继续做好全区定线客运班车区内通行费减免工作,在2017年1月22日-2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九)和2月2日-2月6日(正月初六至初十)春运高峰期间,加班车可以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放的春运加班车通行证(春运加班车通行证在盟处客运科领取),在自治区境内免交路桥通行费。
五、做好春运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做好春运宣传海报张贴工作。交通运输部设计印发了“平安春运”“诚信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四个主题海报,各运管局要在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宣传张贴,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春运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对道路运输行业春运便民措施、旅客安全常识、监督举报方式等大力宣传,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事件节点,以改进提升服务、加强值班值守等为重点,结合道路运输“身边的楷模”先进事迹,专题报道一线干部职工春运服务保障情况。三是围绕春运重点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对在售票、候乘、信息发布、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作为信息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四是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每10天报送一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路况信息和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各单位于1月12日前将领导带班春运值班表,2月22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上报盟交通运输局交战科。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9
为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现根据区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xx”、“平安xx”的目标,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心,通过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使非营运主体、营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过强化安全宣传和路面监管,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为xx人民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春运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人武部部长陈伟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吴一中、镇农机站站长黄思文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安办主任黄新明、公路站站长xx、综治办叶兴平同志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机站,由黄思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叶兴平。联系电话:xx。要求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动员部署。镇政府定于1月16日上午召开xx年全镇春运工作会议,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春运安全责任书》,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有关春运会议精神,抓紧落实。
(二)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农机站负责在主街道挂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电站充分依托有线电视播放春运安全有关内容;各村(社区)、单位也应采取相应的宣传措施,结合派出所的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至少悬挂张贴两条宣传标语,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交通违章的危害性,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同运输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制,并层层落实;两委干部实行交通安全带班责任制,切实加强春运安全管理工作。
2、xx、严禁客运车(船)超载、非客运车(船)载客、无证驾车(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违章车(船)不得出站(码头);同时沿江各村(社区)应加强对码头、渡口的渡船及渡工和乘员的检查和核实,维护渡运秩序,督促参加营运的船舶做好检验和保养,使渡船保持良好的渡运状态,并检查渡船是否配足安全设施(灭火器、救生圈、救生衣等)。
3、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客运船只的动态实时监管,严禁非营运船舶违章载客、严禁在不适航的条件下从事渡运。
4、中小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寒假前和节后开学要广泛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教育学生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在马路上嬉戏玩耍,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要安排值班教师管理寒假期间学生返家、返校,校车接送学生严格落实“六定”工作模式和“四见”工作措施,避免车船超载、超速,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5、按照区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5次统一行动,白天以查处“五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夜间以查处酒后驾驶、毒驾为重点。在“反超载”问题上,要加强对务工人员返乡“包车”的管理。确保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车、教好自家人、尽到自家责,把好源头,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四)强化路面监控,加强源头管理。农机站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公路站,强化路面监控力度,对重要路面、危险路段增派警力严防固守;坚决惩处超载、滥载、非客运车船载客、无牌无证、酒后驾车、人货混装及柴三机违章载客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三级公路夜间十点后严禁客运车载客,对凌晨xx点至5点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逢车必查”要求;同时加强正三轮、柴三机、二轮摩托车、农用车的管理,严厉查处“两无”、乘坐多人、不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驾乘摩托车等,消除事故隐患。各村(社区)做好村(社区)民的教育工作,杜绝“酒后驾车”、“乘坐超载车、病车、疲劳车”等,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五)加强事故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治。春运前,各村(社区)及派出所要能力协作,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未完成整治的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报告镇政府,由政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政府将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增设警示标志或其他安全措施,并进行重点管理。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0
xx年春运将于1月23日开始,至3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xx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做到安全、有序,按照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节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年我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富岭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刘建平担任,副组长钟卫强、王荣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荣贵兼任,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
2、镇政府召开各村、镇直单位的春运大会,以政府名义给各村、镇直单位签订《富岭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三长”责任制,按照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事,教好自家人”。
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春运安全宣传活动,以此拉开春运帷幕,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会议等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春运安全宣传。同时镇政府、各行政村要与车主(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组织和召开驾驶员会议,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载,不疲劳开车,不人货混装和乱载客。
加强车辆的安全联系户工作
各行政村要强化辖区内的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联系户管理工作,指定人员负责,对联系车辆进行严格监督,严密监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交通安全检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重点检查“两无”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柴三机、二轮摩托车人货混装、非法从事客运,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等。
2、镇政府成立交通安全检查组。各行政村要相应成立交通安全检查组,做到有人值班,有人巡逻,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3、公安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要加强路面监控,加大力度查处和纠正各类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坚决进行扣证、扣车、罚款等措施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到县交警大队处理。
4、中学、中心小学要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知识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乘车安全。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各行政村、镇直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及时掌握交通动态,在车辖区内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组织人员速赴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和汇报,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对导致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的责任。
责任追究
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各村、镇直单位如有发生重、特大交通的事故,则取消本年度的考核,并全镇通报批评,年度工作不得评优。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1
春节运输将至,岁末年初节假日较多,也是运输高峰期,人流、物流量大,交通运输压力大,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交通运输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平稳有序。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关于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自20xx年1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
三、排查范围
(一)全覆盖。全系统所有行业。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运输、项目建设、公路养护等行业领域和客运站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系统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等。
(三)突出重点时段。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节、除夕、元宵、“两会”及春运等重点时段和时间节点的安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四、排查方式
1、坚持以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本单位和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以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全县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系统各单位和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成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交〔20xx〕9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交〔20xx〕112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本行业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系统、彻底地开展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系统各单位是本行业职责的牵头单位,均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排查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情况;从业人员岗位持证、培训情况;应急能力、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雪凝、大雾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保障落实情况等。
(一)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要求,严格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和资质的清理,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山区公路通行。
2、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和驾驶员接打手机,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和管理人员、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确保安全。
3、加强客运车辆隐患排查。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针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货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大型客车、重型货车、旅游包车的检验率和驾驶审验率达100%。
4、做好“三品”查堵工作,严防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
5、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复杂路面、特殊天气及意外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等职业素养培养,督促驾驶人培训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和学时以及考试标准各项要求。
6、及时完善冬季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冬季行车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发生冰雪凝冻、大雾等恶劣气候的充分准备,配备三角木、铁锹、防滑链、牵引钢绳等随车防滑工具。
(二)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港航科)
1、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客船、渡船和旅游船舶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消防、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和船舶一律严禁从事运输生产。
2、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依法拆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船舶,坚决取缔不具备造船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建造或改造“三无”船舶;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治理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期限进行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行为;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养殖、拦河网等侵占航道影响安全的行为。
3、突出对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检查。重点检查客渡船、普通客船、旅游船舶、快艇、游乐船,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船体是否破损,船员持证等;突出对易发违章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行为,治理船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
4、坚决查处船舶、船员无证,相关证书超期或证书无效,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非法运输行为。
5、严查渔船、自用船、“三无”船舶等非渡运船舶非法从事渡运的行为;严禁渡船随意停靠和超载、人畜混装、船员无证驾船;严格执行渡船禁航等渡运安全规定。
6、加强对重点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结合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和当地民风民俗等,人员出行相对集中等特点,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渡口谈话签字放行制度,从源头上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公路管养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立即对辖区公路、桥梁、隧道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建立排查台账。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公路、桥梁和公路标志标牌,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在显目处设置警示标志、标识。进一步完善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和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2、积极做好交通安全保畅。针对冰雪凝冻特殊气候,加强对桥梁、隧道和地势较高易结冰等路段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保畅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准备应急保畅所需的工业盐、防滑沙、防滑草垫等物资,认真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及时消除冰雪、路障和路桥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在建工程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科)
1、认真开展公路工程施工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强化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公路建设“三同时”规定,将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特别要加强对新建、改扩、扩建工程项目和未经验收合格或正在施工的公路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3、切实加强公路、码头、站场及渡改桥建设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和有关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五)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港航科、交通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科)
1、加强客运站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口罩佩戴等工作。长途汽车客运站入站口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每名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码,对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码的旅客进行拍照登记并通报公安部门;做好感冒发热旅客的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卫健委和局安委办,同时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
2、积极做好客运公交站场、车辆、码头(渡口)和船舶清洁消毒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码头(渡口)做好站场、车辆、船舶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等工作,重点加强客运、公交、出租(网约)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确保客运站场、码头按要求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车辆船舶每趟1次。同时确保客运站的候车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及通风状况良好。
3、加强冷链食品运输管理工作。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车辆消毒管理,运输车辆配备消毒物品,定期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消毒。货物混装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车辆装载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
(六)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火灾风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高度重视车站、码头、车辆船舶、工地工棚、出租房、办公场所、公房宿舍楼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配齐配足各种消防器材,按照规范标准安装负荷过载保险装置,对老化电器、电路及时更换。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水平。同时,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火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源头治理。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制定对策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局安委办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情况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局安委办,并于20xx年3月30日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局安委会。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2
一、整治时间
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25日。
二、整治重点
(一)公路路政方面
要以贯彻落实好12月23日的全省治超工作视频会精神为出发点,依托现有治超站(点)和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深入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开展超限治理工作宣传,加强与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同配合,以深化“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违法车辆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联动治超、科技治超、源头治超、信用治超,确保普通公路各项超限超载指标持续好转,为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百姓的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
要以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联合城市行政执法、街道(乡镇)政府、高速公路业主等相关单位,对流动商户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设广告牌、乱拉横幅、春运期间违规施工、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未经审批设置标志标牌、违法开设平交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占用公路桥涵堆积物品、违法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养殖种植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对公路服务区环境整治不及时不到位、公路标志牌遭遮挡损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公路用地脏乱差等情况,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业主或养护单位进行清理整改。
(二)道路运政方面
以“两客一危”为重点,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运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异地违法运输和非法运输行为的同时,加强辖区“两客一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源头执法力度。
客运整治上依托辖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景区等客流集散地,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客流集聚区域和重点路段,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班车经营者站外揽客、出站超员、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的配客点停靠上下客、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不按公交站点停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二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无效的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三是旅游包车客运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客运、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包车未签订包车合同和安全合同等违法行为;四是未取得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使用伪造、失效、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五是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擅自拒载抬价、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侵害旅客利益行为;六是在旅游集散地、乘客集中出行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专项整治,带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明显好转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百姓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三)港航(海事)方面
要强化航道、码头、渡埠等交通管制区、锚地、停泊区、安全作业区通航安全的监管;加强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对助航标志、警示标志、专用标志(含电缆、桥涵、取排水口、锚地和沉船沉物标志)是否有效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按规定非法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向水上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未批先建的临、跨航建筑物开展整治,杜绝新的碍航物出现;强化涉航建筑物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通航水域的通行安全。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执法队负责辖区内整治行动,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做好服务区、收费站联动执法相关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执法大队负责组织高速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和服务区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在服务区执法力量不足时,可请求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和服务区所在地县(市)交通执法队支援。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负责莲都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的路面查处,配合高速执法大队在高速服务区内对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二大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三大队负责市本级“两客一危”企业的源头执法工作,必要时配合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开展的“两客一危”路面整治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指导全市普通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负责莲都区范围内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莲都执法队配合公路运输执法四大队开展超限超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负责牵头G330国道沿线的青田、莲都、缙云联动治超工作;缙云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S219、S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遂昌县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S2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松阳、景宁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235辖区段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龙泉市交通执法队负责牵头G528、G322与毗邻县的联动治超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法制大队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行动正值春运期间,行动成效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执法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龚启贤任组长,王建文任副组长,成员由朱剑、石小军、单建国、郑庆刊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庆刊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吴蓓、张炳、徐鹏、陈建海、周伟、吴家彬、叶建华、陈建波、夏宏伟组成。
(二)强化联动,加强协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布置部署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开展好毗邻县(市、区)交通运输联动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高速业主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做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密切联动。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要求,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要维护好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落实好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并做好规范执法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针对暴力抗法、聚众闯卡、寻衅滋事等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四)营造氛围,加强沟通。各地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共LED显示屏等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提升出行服务品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出行关爱,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春运环境。
整治期间,要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和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相关执法数据实行10天一报(请各地各单位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确定数据报送人员),遇有特殊或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要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整治行动总结请于3月2日下班前报送到市执法队执法指挥中心。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3
一、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春运客流将从低位运行加快反弹,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二是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三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四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保障春运在大规模客货流量下有序运行,对高效统筹客货运输、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组织和服务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把保障交通物流畅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千方百计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千方百计打通旅客出行从起点到终点全链条、各环节,确保旅客出发安全、返程顺利。
二、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的城市,可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阶段性暂停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措施。
(二)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地要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探亲人员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结合探亲人员回家过年和返岗出行集中时段,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包车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学生及同住人有外地行程的,不影响学生正常上学。
(三)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各地要开展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摸排,有序做好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准备。务工人员集中输出地、输入地要加强衔接配合,指导园区、企业、社区(村)加强务工人员健康监测和人文关怀,起讫地有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引导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健康出行。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四)保障高校学生错峰离校返校。各地要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和教学计划安排,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原则上,高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确需在春运期间开学的,要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策”“一级一策”组织开学返校,尽量避开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各地要全面准确掌握属地高校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运输需求,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五)保障自驾人员有序错峰出行。各地要探索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定等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综合各类交通要素数据,强化干线路网、城市道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跨省交界、热门城市和重点景区周边路网交通流量,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目的地,避峰错峰出行。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做好服务区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服务便捷高效。
(六)保障游客有序流动。各地要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后的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做好滞留游客疏运工作。
(七)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针对走亲访友、农村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聚焦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客运场站、渡口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运营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及时劝导纠正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行为,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
(八)保障“双节”期间群众短途出行。各地要针对元旦、春节假期可能出现的短途客流大幅增长情况,强化工作统筹,加强运力投放,科学安排班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适时增开直达机场、火车站、旅游景区、大型社区等的定制客运班线,支持定制客运车辆在客流集中区域灵活规范停靠。根据需要积极开通夜班公交、定制公交、学生专线、摆渡公交等便民公交线路,满足旅客夜间及特定区间出行需求。
三、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二)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各地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加强重点铁路线路现场管理、重点盯控和优先保障,确保大秦、唐包、瓦日、浩吉、侯月、石太等煤炭运输大通道畅通。充分发挥7省区11条公路运输主通道作用,强化重点物资运输公路服务联合保障,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车辆拥堵,必要时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设置煤炭运输专用通道。依托秦皇岛港等北方煤炭“下水港”,落实煤炭、LNG水路运输“四优先”保障措施,强化船岸衔接和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水路运输枢纽和大通道畅通。
(三)保障医疗和民生物资运输高效有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国家统一目录内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便捷通行。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加强应急准备,统筹做好应急状态下医疗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四)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确需关闭部分区域的,要保证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转。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四、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并落实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各地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快递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快递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组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落实涉疫报告要求,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要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要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各地要完善重点枢纽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依据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科学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五、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一)强化春运安全生产准备。加强思想准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考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方位、全链条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加强设施设备准备,指导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设施设备状况摸底排查,加强设施设备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提升保障能力;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坚决杜绝运输工具和设施带“病”运行;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准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
(二)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运输设施设备和人员长期低负荷运行的实际,针对大客流的新要求,针对疫情防控的新挑战,强化事前预防预警,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两客一危”车辆、城市轨道交通、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水域、重点通航建筑物、公路网运行、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高铁和旅客列车、民用航空器和运输机场、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风险和隐患演变成事故。要强化安全执法,加大惩戒力度,对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重大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
(三)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各地要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有效防范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的不利影响,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枢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妥善做好道路铲冰除雪、抢通保通、通行管控、车辆分流引导与人员疏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
(四)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地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率。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重要物流园区、客运枢纽、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实施一线从业人员轮岗备岗制度,发生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时实施轮转,确保人员接替有序、服务不断不乱。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五)提高春运应急处置水平。各地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综合运输春运带来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等各方面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春运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
(一)加强春运客流形势动态研判。各地要统筹考虑春节假期特点、防控措施优化、人员大量流动、出行结构调整、社会公众预期和出行心理变化等新形势,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呈现的新特点,动态研判不同群体、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客流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强化引导、分类应对、精准施策。
(二)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进一步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和运力对接,强化铁路、民航干线运输、重点水域水路运输服务和保障,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与干线运输服务的衔接,协同做好应对客流大幅增长运输组织工作。指导客运企业加强运力储备,保持从业人员状态良好,密切监测客流变化,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重点时段、热点区域运输组织,动态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要保持运输组织弹性,遇突发大客流时,可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大站快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必要时通过跨区域运力调配、增开专线等方式疏解大客流。
(三)精细做好运输服务工作。各地要针对春运期间客流大幅增长情况,指导客运场站持续改善售票服务,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积极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持续改善安检服务,加快推进铁路、民航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旅客换乘效率。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机)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持续改善登乘服务,为有需要的旅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轮椅预约、上下车帮扶等服务,保障登乘顺畅有序。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长时间长距离排队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四)更好满足重点群体出行需求。各地要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值机)、安检、登乘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客票优惠。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五)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各地要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融资担保、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鼓励地方配套或延续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加大执法监督和服务力度。各地要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监督检查,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乘客和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持续改善春运出行体验。
七、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成立春运工作专班,交通运输部为组长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副组长单位,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国家铁路集团为成员单位。交通运输部建立春运调度指挥人员预备队制度,对预备队实行封闭管理。各省(区、市)要在省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成立春运工作专班,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加强统一调度督导,畅通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应急管理、气象、社区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统筹部署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运输春运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实际开展春运工作演练。要压紧压实属地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春运工作专班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主动谋划、各司其职,积极担当、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综合运输春运工作。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地春运工作专班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综合运用定期调度、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预报、弹性休假与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预约错峰接待、客流运行和运输组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各省级春运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报送有关信息。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发布、专家解读、典型事例宣传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引导公众理性错峰出行,加强个人防护。要统筹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充分发挥“车、船、机、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窗口作用,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要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良好氛围。
春运车辆保障方案 篇14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意义,在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原则,有效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做好今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研判春运期间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春运组织、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运输衔接优化、路网保通保畅以及重点物资运输等环节的各项工作。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局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春运形势和运力准备
(一)春运形势
预计2021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水路旅客运输量将达3760万人次。从今年春运看,主要面临以下五大形势:一是客流存在较强不确定性。2021年春运我省人口流动规模预计将显著低于常年,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春运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二是疫情防控任务繁重。近期,国内多地局部疫情呈增多趋势,海外疫情仍在蔓延。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三是城市公共交通集疏运要求高。受疫情影响,预计2021年春运期间,高铁、民航出行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旅客到发时间集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仍是重点,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四是高速公路保畅压力大。受疫情影响,自驾车出行偏好增加,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通行保畅压力增大。五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春运期间异常天气多发,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高负荷运行,农村道路安全通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运力保障
春运期间,全省将组织1.48万辆客运班车(其中包车车辆4700辆)、2.1万辆公交车、2.2万辆巡游车、6.2万辆网约车、150列地铁(900辆)、客运船舶360艘参与春运,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全省48家客运企业、72家货运企业,落实2833辆应急保障运力,其中:客车1710辆、普通货车862辆、平板车100辆、冷藏车51辆、危货车110辆,确保春运期间应急运力保障充足并24小时待命,随时可调配用于疫情防控应急运输、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春运和疫情防控责任
1. 成立工作机构。省厅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祥谈任组长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业务分管厅领导、省高速集团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厅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运输中心,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相关单位要分别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春运各项工作。
2. 细化责任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实化运输服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保防控、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各项工作,分解任务到岗到人,推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见效。
3. 严格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及时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问题。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聚集性疫情、春运突发和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
(二)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1.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在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保障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响应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部署要求。要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若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地区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属地党委政府部署,做好应急运输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省厅将根据需要或省委省政府的安排,派出工作组,靠前指导、支持、督促。
2. 分类制定方案。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福建省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强化春运疫情准备、客运领域防控、境外入闽管控、应急运输组织保障,落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航、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举措。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方案,有效应对零星散发疫情、局部聚集性疫情等3种情况。重点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做好防控措施、客流研判、运输组织、安全应急、宣传引导等工作。加强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安全可靠、防疫物资正常运转,随时可调用。
3.强化人员防护管理。一是落实人员安全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企业配合属地政府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要求。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落实春运一线服务保障人员“应检尽检”工作。所有参加春运的人员必须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在春运开始前要确保完成接种,未开展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的一律不上岗。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春运期间不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二是减少人员聚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站提前发布客流高峰预警,做好运输组织和应急调度,提高疏运能力,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视客流情况加派站务人员、加开检查通道,提高旅客检查和检票效率。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引导乘客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渠道购票;推进票务“无纸化”服务,扩大“刷脸进站”“刷证乘车”“手机支付”等应用范围,适时加开售票窗口,减少旅客聚集。请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客运企业于1月28日前完成与省客运系统接口对接工作,确保稳定运行,实现客运数据汇聚上传省客运系统。同时,要求各客运企业实现全省联网售票,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出行信息查询和售票服务。三是落实分类削峰控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的务工人员息工返岗、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等工作,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切实推动削峰控量。要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政务微信、闽通宝APP、广播电台、宣传栏等途径,多渠道广泛加强疫情防控要点宣传,提供出行服务咨询与帮助,引导公众尽量避开公路通行高峰期,合理错峰出行。
4.提升客运疫情防控标准。一是强化客运服务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贯彻落实《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等最新要求,毫不放松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设置留观区等防控措施,分区分级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按规定严格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省际、市际包车旅客信息登记。二是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在中、高风险地区等级下调前,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和跨城公交。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原则上应当暂停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的跨城业务和城市内的拼车业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扩大停运范围的,按照地方有关部署执行。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并指导客运经营者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同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同办理)。三是强化在途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若发现体温异常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相关运营单位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同时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四是强化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疫情防控。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部门要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加强运营管理,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服务区要按照“四区分”原则(区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分室外、市内场景,区分停车、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业态,区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要求,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收费站要严格落实“三测温”(全员必测、岗前必测、岗中监测)和“四不上岗”(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未按规定隔离不得上岗、未按规定检测不得上岗、体温检测不合格不得上岗、未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上岗)要求,加强通行介质消毒处理,切实保障公众通行安全。五是落实物资设备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地铁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公路服务区、交通建设工地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根据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消毒液、酒精、洗手液、口罩、手套、防护服、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
5.强化境外入闽管控。一是严格管控冷链物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交检疫明电〔2021〕1号)要求,强化包括4500千克及以下在内的所有冷藏运输车辆的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所有从事冷链运输及配送的冷藏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装置并接入“福建省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做好信息溯源和备查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进口食品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应急处置等规定。按要求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二是严格管控引航作业。各沿海港口中心(局)要督促港口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引航员、接送车辆、引航船相对固定,并实施闭环管理。引航过程中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引航结束后要留置待海关检疫部门通知检疫合格后方可离开。引领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船舶、引航船舶上有核酸检测阳性船员的,要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封闭管理。三是入境人员等防控措施。按照防境外疫情输入的要求,继续执行国际公路、水运口岸入境运输“货开客关”总要求,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封闭管理工作。做好以上相关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围绕便捷高效,全力优化交通运输服务环境
1. 优化车船运力组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组织运输企业,深入细致地做好客源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在准确掌握客源的流量、流向、流时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正班车、船运力,发挥包车车辆和运输企业储备运力作用。要在保证城际干线运输和城乡客运的同时,切实组织好农村客运,加大运力投入力度,规范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切实保障城乡群众出行需求。
2. 优化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优先保证液化天然气(LNG)和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和作业,全力配合做好供煤供气工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特别是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确保公路口岸防控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出入境运输顺畅。
3. 优化重点人员出行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借鉴去年复工复产组织务工人员返程的经验,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结合当地实际,配合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的务工人员息工返岗、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等工作,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并为返乡学生和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点对点包车等服务,加大闭环式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力度。对学生、务工人员较多且集中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区,要提前做好客流研判,备足运力,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情况。同时,要组织做好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工作。
4. 优化运输服务衔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系统的对接,统筹调度道路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客运与铁路、民航、水运干线运输在客流、时刻、班次上的衔接,让旅客换乘更方便,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重点保障火车站、机场等旅客集散地客运班车、出租汽车、公交运力、地铁,特别是夜间集疏运,根据客流预测数据,民航、火车到达时刻变化,合理安排行车,适时调整行车计划,必要时延长运营时间,地铁方面要对突发客流进行加开备用车、增大列车停站时间、提前发车等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公交、出租、轨道等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人员的休假、作息时间进行科学安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和从业人员充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城区出行需求,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
5. 优化候乘环境体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姜汤、热水供应、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开设无健康码通道,解决老年人在出行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加强站场环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要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细化完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服务措施。加强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服务楼外走廊等公共区域要合理布设公共手部消毒终端设备,免费提供手部简便消毒服务;对于人流量较大的服务区(商超、餐饮)场所,有条件的使用自动测温门、设备替代简易手动测温,以便于现场防控,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整合特色服务、优化便民设施、严格服务标准,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6. 优化春运活动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要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7. 优化旅客诉求渠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提高电话接通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重点加大投诉举报电话的跟踪督办力度。
(四)提早部署落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1. 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有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意识,保障隐患治理投入。重点岗位人员要牢守安全底线,依法行政,将安全监管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2.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针对春运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扎实开展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要深入分析春运期间疫情防控面临的重点难点,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建立齐参与、广覆盖、全过程的上下联动防疫情、查隐患工作机制。春运检查要做到“动静小、效果好”,在检查方式上多采取“四不两直”、实地暗访、应用联网联控信息技术等手段,增强实际效果;在检查对象上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检查,指导工作推进,切实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
3.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专项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要对准备参加春运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符合安全和资质要求;要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面加大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及疫情防控管控力度。营运客车方面,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夜间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发现车辆未接驳、虚假接驳等情况,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责成车辆整改并取消当季接驳运输资格;严禁将包车客运空白标志牌发放给个人;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春运期间,继续执行空载返程的客运车辆以及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接驳旅客的客运车辆凌晨2-5时运行报备制度。定制客运方面,要督促客运企业为定制客运车辆随车配备便携式安检设备,由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旅客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和网络平台应当落实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车辆通风消杀、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防疫措施。客运场站方面,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等要求,提前做好站务值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进出站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过广播或电子滚动字幕,及时提醒驾驶员和(候车)乘客全过程佩戴口罩,切实加强疫情风险防范。道路货运方面,要督促危货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核查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等情况,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控。要加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货运车辆排查治理,严禁车辆违规挂靠经营、挂而不管,严禁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车辆承接混凝土运输业务。城市客运方面,要督促城市客运企业根据客流情况,合理配置运力,防止发生乘客滞留现象。督促公交企业加强科学调度,精准分析每一条线路客流特点,周密制定运行计划并严格执行。要针对春节高峰客流,调减发车间隔,增加发车班次,切实降低车内乘客拥挤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车辆技术状况方面,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对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对轮胎、制动、转向、传动、灭火装置等安全部件或装备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未发现安全隐患的车辆才能投入营运,严禁车辆“带病”运输。
4. 强化港航水运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沿海港口中心(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根据各自职责在春运前组织开展一次对所有参加春运的水运企业、船舶、港口码头、航道“拉网式”安全检查,以“一溪两江四湖”等重点水域、旅游景区水域以及客渡量大的重点内河渡口、码头为重点为,督促相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经营资质合法有效,严防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船舶参加春运。在重要节假日客运高峰时段要督促相关部门增派人员加强内河渡口、码头等现场监管,加大对辖区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各客运码头、渡口、陆岛码头要对照《客运码头安全管理指南》《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针对存在不足和问题实现闭环整改,要加大对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力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管制刀具等登船,做到“逢液必检、逢包必查”。各客渡船、旅游船等载客船舶不得装载危险品货物和让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船,严禁船舶超载,严禁船舶在恶劣天气冒险出行。各陆岛交通码头、港口客运码头要在恶劣天气船舶停航时,提前公告,通知相关人员,并做好人员疏散应急准备。各港口危货企业要加大对作业场所、码头、罐区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频次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规范》等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特殊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督,特殊时段要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
5. 强化交通综合执法监管。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在当地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监管,两手都要硬;要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监督检查,依法依职查处宰客、强制交易、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的司机,要责令客运企业对其停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春运期间不得执行客运任务,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五)齐心协力,保障路网畅通
1. 做好高速公路防堵保畅。一要改善路网通行条件。高速公路部门要加强路面养护巡查和执法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超限车辆治理、“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服务保障等工作。春运期间停止大中修施工,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间进行养护作业;确需路面作业时应避开车流高峰,缩短布控时间,按要求摆放施工标志,夜间不布控,做好自身防护。加强省际、市际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长大隧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督促建设项目与现有运营高速公路、铁路交叉项目要在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并严格按照规范布控,确保场地整洁、设施完好、通行安全。二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高速公路部门要加大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热点地区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力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如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部省视频联网,及时传输现场视频资源,确保交通部与现场协同会商。对于拥堵超过10公里和15公里,并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的路段,要分别报告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主要负责同志。三要加强路网运输服务保障。高速公路部门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督促高速服务区进一步加强用油、用餐、如厕等关键环节服务管理,采取增设临时卫生间、可移动卫生间、潮汐卫生间等方式,解决公众如厕难问题,确保商品供应充足、设施安全有效、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2. 加强公路巡查和养护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管养单位加强公路巡查,重点加大对交通量大、重型车多、连续长陡下坡等路段巡查管控,及时发现病害、隐患,及时组织修复,对于一时无法修复的,按规范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加强路面保洁等日常养护,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路段,应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人员组织交通疏导,对可能造成公路拥堵的施工路段,在春运期间应暂停施工。要督促管养单位做好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区)等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公共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杀,做好进出服务区(停车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并督促规范佩戴口罩。
(六)坚持防范未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 强化安全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有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海上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队伍值班待命等工作。要根据《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等要求,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2. 落实应急力量储备。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细化完善防范雨雪冰冻灾害预案以及车辆分流措施,提前储备、及时补充应急物资、机械。全面做好易结冰路段,尤其是宁德、南平、龙岩和三明等高海拔地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路段的防灾减灾工作。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预撒融雪剂等措施提前处置,预防路面结冰阻车。通过媒体和可变情报板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遇恶劣天气影响通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制。
3. 强化部门联合协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卫健、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极端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制定完善跨部门应急预案,做好随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牢牢把握春运工作的主动权。
(七)多措并举,保障春运和谐稳定
1. 加强行业维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行业不稳定苗头,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 切实做好春运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疫情防控服务提示、错峰出行引导、春运服务暖心举措、行业先进典型、一线感人事迹等为重点,以服务环境布置、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强策划组织,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祥和、喜庆、奋进的春运良好氛围。
3. 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把信用建设作为春运的重点工作,建立失信记录,公示失信信息。被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戒。要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
(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春运办、厅春运办及上级部门的春运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春运各阶段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和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做好报厅春运办信息工作。
一是做好每日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相关单位每日将春运运输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路网运行保障情况、交通执法开展情况等,包括主要特点亮点,好的经验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先进典型事迹,问题与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以动态信息的形式每日报送至厅春运办(每日至少报送1条信息),厅春运办将成立信息统计专班,负责每日与各地各单位对接信息工作。请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相关单位在1月28日前,将本单位春运领导机构成立情况、春运工作方案、值班表、负责统计和信息工作的专人名单(厅直相关单位分别报送负责信息工作人员1人,各地按照客运、城运、货运、站场、安全、综合六方面各报1人),报送厅春运办。
二是做好阶段性总结报送工作。在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六)11:00前,将将本单位或本系统春节假期期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送厅春运办。在3月8日前,将本单位或本系统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报送厅春运办。
三是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客运量数据报送工作。请省港航中心、运输中心春运期间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道路、水路及对台客运情况按要求报送厅春运办。
2.做好报部信息工作。
一是做好路网保障信息报送工作。请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部门2021年2月1日前将春节假期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值班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春节假期期间每日12:00前通过交通运输部“免通数据填报系统”完成数据报送,2月17日12:00前通过系统报送春节假期免通数据估算情况。2月18日、3月9日15: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
二是做好水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前,要将省级、重点水域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联系人信息通过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三是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要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 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时视情提升报送等级,重要情况边核边报送交通运输部(应急办)。2月17日14时前,省级海事部门要将春节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以值班信息形式简要报送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四是做好重点客运枢纽信息报送工作。福州、厦门作为部春运重点联络城市,请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部要求,组织辖区重点客运枢纽(福州汽车北站、华威西园站、厦门枋湖汽车站、厦门梧村汽车站)。春运期间每日向交通部报送相关客运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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