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的方案

时间:2022-11-12 10:50:16 方案 我要投稿

取暖的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取暖的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取暖的方案

取暖的方案1

  根据《x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xx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相关工作,不断加大燃煤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度,全市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xxxx年底,市、县建成区烧散煤户数为xxxxx户。市、县冬季主要是通过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暖满足取暖需求,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区域以燃煤小锅炉、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烧煤为主。xxxx年冬季清洁取暖全市共计划改造xxxxx户,其中市、县建成区计划改造xxxxx户,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可达xxx%,县城建成区平均可达xx.x%,农村地区约xx%。目前看,存在县域发展不平衡,现有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清洁取暖占比偏低,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水平较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

  二、总体目标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到xxxx年,全市城乡建筑清洁取暖率达到xx%,xxxx年达到xx%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市域城市化地区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

  三、xxxx年重点任务

  xxxx年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xxx%,其他县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xx%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xx%以上。

  市区建成区xxxx年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方式改造全部散煤户数共xxxxx户,清洁取暖率预计可达xxx%;朔城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区建成区散煤户数共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热电联产方式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待中煤平朔木瓜界低热值煤电厂投产后完成改造。平鲁区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山阴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市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超低排放热电联产方式改造xxxx户;怀仁市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改造xxxx户,其中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x户,通过煤改气壁挂炉改造xxxx户;应县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截止xxxx年底,xx县建成区散煤户数xxxx户,xxxx年计划通过特别排放集中锅炉方式改造xxx户;右玉农村地区计划改造xxxx户。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清洁取暖负总责。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建立供暖设施建设项目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建设清洁取暖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落地。

  (二)市级建立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协调做好“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根据国家规划调整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我市相关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煤改电”等电供暖相关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清洁取暖排放标准制定及统筹调度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市农委负责协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三)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清洁取暖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取暖市场的建立。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机制办

  公室,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实行例会制度、报告制度、集中调度制度、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等,保障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市级资金补贴办法仍按照xxxx年《xx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县(市、区)资金补贴办法根据政府的财政自定。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x.完善取暖用电价格机制。对居民电采暖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销售侧电价政策。完善电采暖输配电价政策,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xx%执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辅助加热取暖,采暖用户与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在供暖期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试行电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参与交易,予以优先购电保障。

  x.完善取暖用气价格机制。市内管输企业供各地的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鼓励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气采暖用气成本。

  x.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全市适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镇,通过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须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环保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排放(回灌)标准后供热。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对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积极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力度推进两部制热价,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牵头,核定耗热量指标,对达到xx%建筑节能标准、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两部制热价。大型燃煤锅炉环保改造、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导致热力生产成本增加较多的,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供热价格的方式疏导,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财政予以补偿。

  (四)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

  1.改进集中供暖方式。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结合电力系统运行情况严格管理纯凝机组供热改造。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机组承担基本热负荷,调峰锅炉承担尖峰热负荷,确保热电联产供热区域内热电联产供热率高于xx%以上。

  2.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及电网建设。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各县(市、区)要加快城市储气设施建设进度,积极主动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第三方储气服务、储气气量等方式,逐步具备年平均x天供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县(市、区)实施“煤改气”要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合同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与各县(市、区)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各县(市、区)要建立电力和燃气管网快速应急抢修队伍,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事故状态下,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3.加强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一是积极推进老旧热力网优化改造,对城市既有供热管网系统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城市道路及管线改造,对运行年限较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制定改造计划。鼓励供暖企业将符合接入技术条件的部队纳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强热网整合,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提高热力网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热电联产的供热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长距离输送高温水热网。三是合理确定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状热网的水力工况、热力工况,设置热力网泄漏检测,做好热力网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提高热力网从热源到热用户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水平,降低热力网热耗、电耗、水耗。

  4.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在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市主要水热型(中深层)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支持参与勘探评价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

  (五)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因地制宜,将农村炊事、养殖、大棚用能与清洁取暖相结合,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积极引导建制镇驻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使用型煤、兰炭、洁净焦等洁净燃料进行替代,并保证质量;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均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优质煤炭替代,并对居民使用的劣质散煤进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于x%、灰分高于xx%的民用散煤。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逐渐淘汰传统直烧炉,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劣质炉具。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进现有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改造。

取暖的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xx〕3号)《20xx年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更好的指导和推动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洁取暖现状

  (一)取暖总体情况

  1.取暖面积

  哈尔滨市20xx年取暖总面积4.1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95亿平方米,占取暖总面积的23%。其中,城市城区取暖面积2.8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8%,清洁取暖面积0.76亿平方米,占城市城区取暖面积的27%;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0.6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87%,清洁取暖面积0.13亿平方米,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的xx%;农村取暖面积0.6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055亿平方米,占农村取暖面积的8%。

  2.供热热源

  哈尔滨市城市城区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为主,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分散取暖为补充;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采用区域燃煤锅炉房、燃煤散烧为主,采用少量天然气、电取暖等为补充;农村采用燃煤散烧和燃煤掺烧农林生物质燃料为主,少部分采用电力、生物质直燃或成型燃料取暖。

  3.用能结构

  20xx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95.8%,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及土壤源等能源取暖分别占总取暖面积的0.4%、0.4%、2.9%、0.5%。

  4.热网系统

  截止到20xx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为4685公里,其中一级管网长度1320公里、二级管网长度3365公里。城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3300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70%;县(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1385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30%。

  (二)清洁取暖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改进

  我市热价与燃煤价格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市场调节能力不足;清洁化改造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推进,缺乏系统性的支持政策和市场化手段,难以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

  2.清洁取暖条件受限

  我市天然气气源不足、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设施不完善,冬季高峰期供需矛盾突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能力不足、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低,不利于清洁取暖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煤改电”的电网升级尚未展开。

  3.取暖消费观念落后

  清洁取暖成本普遍高于普通燃煤供暖,难以保障热源企业盈利且用户可承受。加上受消费观念、取暖习惯和经济条件影响,部分热源企业和取暖用户仍采用传统供暖方式,不易接受新的清洁取暖方式。

  4.建筑节能水平较低

  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及农村地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较差,取暖过程热量损耗较大,不利于节约能源和降低供暖成本。

  5.缺少统筹规划和管理

  清洁取暖工作涉及到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协调联动不足,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另外,对农村地区燃气设施、电网改造投资薄弱,政策宣传不够,缺乏经济适用的清洁取暖方式和措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高清洁能源取暖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取暖方式、提升热网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重点推进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扩建热源达到超低排放,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

  2.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强化供热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工程,加快实施热网建设和热源清洁化改造。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等,保证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居民收入等条件,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精准施策,优先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方式。

  4.坚持清洁替代、安全高效

  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推广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替代燃煤锅炉、散烧煤等传统取暖方式。利用俄气进入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供暖、地热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构建安全高效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加快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xx-20xx年清洁取暖目标: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60%以上、50%以上和20%以上;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70%以上、60%以上和30%以上;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新建和改造同步,保证热源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城区10-35蒸吨(含)、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10蒸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实施专项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要优先并网。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1.提高清洁燃煤取暖面积

  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全面启动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调峰能力,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进华尔热电3×80MW+3×420t/h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建设,满足南岗-太平供热分区内新增21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刚性需求。重点对威立雅热电厂、华能热电厂、哈投热电厂、捷能热力电站公司等大型热源企业21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对黑龙江岁宝热电公司、双城区晟瑞热力公司、宏达热电公司等主热源 66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热水锅炉均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部拆除35蒸吨以下城市城区84台2400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664台1200蒸吨燃煤锅炉。在20xx年实施完成 72台10xx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新增清洁燃煤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开展天然气取暖

  推动落实“气化龙江”工程,完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天然气管网、储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阿城、双城2区和9县(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对城市城区热网未覆盖的生活小区实施锅炉“煤改气”,在工业园区和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在哈尔滨新区实施“清洁能源计划”,率先推广应用天然气,新建建筑和新增产业项目不允许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加快淘汰新区2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户用小煤炉,发展燃气壁挂炉,逐步以天然气供暖为主;实施“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计划”,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新区开发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方案,尽快实现新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炉灶。推进新海都国际温泉旅游城12兆瓦、太平国际机场2.4兆瓦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在依兰县、巴彦县和木兰县建设风水光气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推广实施清洁取暖。在20xx年推进17台58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哈投集团xx台610蒸吨燃气调峰锅炉建设;到20xx年,全市天然气取暖面积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城燃企业)

  3.稳步推进电取暖

  电网企业根据电供暖新增负荷需求,做好配套设施的增能扩容和电网接入工作。在学校、办公楼等非连续性供暖场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电暖器和电热膜代替燃煤小锅炉取暖,其中农村地区保温条件较好的建筑提倡采用电热膜取暖。积极推广电取暖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配套建设储热调峰设施,积极推进依兰县、方正县等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在20xx年实施推进405台388蒸吨锅炉“煤改电”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4.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

  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创新燃料站经营模式,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市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以双城区为试点,在财政供养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在呼兰、双城、巴彦、宾县、依兰、尚志等所属乡镇,投资兴建一批秸秆制沼气示范项目、秸秆制气发电热电联产取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20xx年推广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2万台,完成111台170蒸吨燃煤锅炉生物质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完成18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9个秸秆沼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xx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5.有序推进地热能取暖

  详细勘查我市中深层地热资源特征、地质条件和可开发储量,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取热不取水”,研究编制《哈尔滨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地热供暖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可靠的技术路线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鼓励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土壤源热泵取暖项目,重点选择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居住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取暖。在20xx年完成哈尔滨新区绿色建筑研发大厦2万平方米中深层土壤源热泵供暖项目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地热供暖测试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取暖面积力争达到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

  6.有效利用余热取暖

  开展余热资源调查,详细论证污水、循环冷却水等余热资源与现有、潜在用户供需负荷,协调解决余热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采用BOT、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实现污水源热泵或工业余热直接供暖。重点开发利用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区域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积极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294兆瓦500万平方米、龙唐电力80兆瓦120万平方米等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应用推广蓝星石化公司为哈投热网提供1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的经验技术,充分挖掘电力、石化、医药等领域工业余热资源,推动阿钢公司91兆瓦200万平方米等工业余热项目建设。在20xx年已建成哈尔滨学院欧亚之窗校区20.6万平方米、南直401小区4.9万米等余热供热项目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二)实施热网系统改造,提高热网运行效率

  制定热网改造计划,更新漏损和存在隐患的供热设施。整合优化区域供热管网布局,加强供热区域内不同热源的互联互通和环网联网,实现热网安全高效运行。推行实施智慧供热,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搭建数据监测平台,提升全系统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1.加快实施热网改造

  加强热网运行状况监测和能效评估,及时对城市城区老旧管网、换热站进行更新和改造,完善各供热分区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各供热分区主热源之间、主热源与区域热源之间、各供热分区之间有效连接,提高热网可靠性、稳定性、经济性,保证安全高效供暖。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根据总体规划或供热专项规划加快完善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建设。在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100公里,改造换热站38个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212公里,改造换热站59个;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管网改造312公里,改造换热站87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推广智慧供热

  完善计量控制措施,推动供热转型升级,实施哈投集团太平供热公司智慧供热试点,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供热智能化。制定智慧供热、热计量相关政策和推广计划,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智能化、低碳化发展,实现我市供热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哈三发电厂供热公司开发的“智能供热云”平台服务,实现远程调温、测温、报修等功能。在20xx年完成太平供热公司一次网完整供暖季上线运行和试点小区二次网到用户自控信息平台上线使用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力争实现智慧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左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降低用户能源消耗

  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推行按需供热。

  1.不断提高建筑能效

  加大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技术、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发展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动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推广辰能溪树庭院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森鹰双城二期被动式工厂等节能建筑项目示范在新建建筑领域应用。在20xx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力争全部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1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2.稳步实施按需供热

  实施热计量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实现“按需供热、计热收费”。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应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全面实施两部制热价,约束用户的用热行为,减少“过量供热”所增加的能耗。在20xx年对既有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达到计量收费要求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在符合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四、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小组,重点解决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清洁取暖目标和评价办法。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管领导兼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区县(市)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编制本领域、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并抓好具体落实。各相关供热企业是清洁供暖实施主体,要制定清洁供暖实施计划,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取暖各项指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以哈尔滨新区为重点,制定出台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对清洁取暖支持的政策,积极筹措天然气取暖、电取暖等配套补贴资金。落实《哈尔滨市20xx年整治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化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清洁供暖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市级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引导清洁供暖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引导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金参与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

  (四)完善价格机制

  1.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与供气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对储气调峰气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城市配气价格,逐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调节天然气供需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燃企业)

  2.健全供热价格机制

  根据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非集中供热的清洁取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加快实施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促进节约用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加强排放监管

  加大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超低排放监管范围。生物质锅炉(含热电联产)须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达到相应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执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煤炭供应、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管,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推动技术装备升级

  依托哈工大、703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力争在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余热回收技术等专项上取得突破,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等关键设备。与深圳能源集团合作,在哈尔滨新区谋划建设清洁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机构。积极推动智慧供暖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实现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各供热主体)

  (七)强化数据支撑

  供热主管部门对季度、年度清洁取暖相关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发布,并定期向工作协调小组报送,确保市委、市政府能够全面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展状况。按照清洁取暖方式分类,精准采集清洁燃煤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相关数据,为清洁取暖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归纳总结电网、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行业运行状况相关数据,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空间,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分析报告,促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发展转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各供热主体)

  (八)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用户侧逐步改变原有的用暖观念和用暖方式,提倡科学用能,实现节能降耗。开展示范成果展览,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取暖的方案3

  1、电供暖器

  农村最常用的供暖设备就还是供暖器,它的款式很多,有电风扇型的,也有长方形放脚型的,其中电风扇型的可以快速的提升室内温度,覆盖面积比较广。放脚型的,升温比较慢,主要是给脚部供暖的。不过这两种供暖器价格都不贵,一般在100元左右,比较符合农村人的消费习惯。

  2、煤炉取暖

  煤炉取暖是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供暖方式,其成本比较低,并且还可以集取暖煮饭功能为一体,因此深受很多人的喜爱,但是它也存在几个缺点,一是能耗很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直排式的烟囱容易导致煤气倒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3、空调取暖

  现在农村生活水平在逐步的提高,尤其是沿海城市的乡村,生活甚至比城市里的人们还好。所以在家装时,人们都会安装冷暖空调,这样无论是夏日仍是冬天,都可以使用空调来制冷或者供暖了。但是空调在冬天供暖的作用并不是很好,非常干燥,需要在室内放一盆水保湿。

  4、地热取暖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在农村很多人在装修时都会安装地暖来取暖了。只要将地暖管线铺设在地板下面,温度就能从下到上的冒出,达到快速升温的目的。但是这种取暖方式也存在一些缺陷,就是使用范围不够宽敞。此外,市面上地暖的质量参差不齐,不了解行情的人,很容易购买到劣质产品。

  5、集暖气片供暖

  对于北方的农村而言,在寒冷的冬天供暖设备是必须的,所以很多在家装时会安装集体供暖设备,确保冬天供暖正常。但是这种供暖方式只适用于北方,不适于南方。

取暖的方案4

  可以采用电热供暖系统。电热辐射电暖器是双面铝合金散热外壳,超薄设计,适合中高档消费人群,有弧形、豪华卫浴型、苹果形、字母形、高型、地角型等,可按用户要求及建筑结构个性化设计生产。

  1、供暖方式之蜂窝煤取暖

  蜂窝煤是用煤粉、黄土、水等按照适当比例搅拌均匀后,用固定的模具做出来的蜂窝状圆柱形煤球。蜂窝煤具有使用方便、制作简单、成本较低的优点,但是用它采暖时,味道较为刺鼻,且存在较大的一氧化碳中毒的隐患,因此在现代家居中也比较少见了。

  2、供暖方式之空调取暖

  不管是哪种空调取暖方式,大的优点就是操作简单方便,启动升温速度快,且能够定时、定温,调节温度。此外,不用的时候,可以将之关闭,灵活。而且对于集中供暖可以起到一个补充作用,很多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在集中供暖之前、之后,都要开一段时间的空调取暖。这其中舒适的应该是空调,解决了风口直接吹向人的缺点,气流组织好,使得整个房间都处于空调的回风区域,人的感觉好。

取暖的方案5

  活动目标:

  1、认识我们常用的取暖工具,了解冬季的取暖方式。

  2、知道取暖用具的使用方法,懂得安全取暖。

  活动准备:

  取暖图、取暖设备

  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

  师:孩子们,现在是什么季节?天气怎么样?(冬天,天气很冷)我们的活动室内暖和吗?(暖和)我们是怎样取暖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这些内容。

  二、讨论、感知

  1、和幼儿一起讨论取暖方法。

  取暖方式很多,有:火炉取暖、衣物取暖、运动取暖、电器取暖(如空调)等

  2、感知多种取暖方式。

  火炉取暖:我们北方家庭、学校等最常用的取暖方式,通过燃烧煤炭产生热量、提高温度取暖,我们的活动室就是火炉取暖。

  衣物取暖:冬天,人们都穿上了棉袄、棉裤、棉鞋等棉衣,你们大家都穿着吗?(穿着)同学们都穿得很暖和。(幼儿交流自己穿的衣服)

  运动取暖:通过跑步、跳绳或者做其他运动的方式可以增加体内热量取暖。

  3、观察各种取暖图,了解取暖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小朋友们,在使用取暖工具取暖时,一定要掌握好方法,注意安全。

  如:火炉取暖,我们不能随便生火,添加煤炭,注意空气的流通,预防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使用电器(如电热毯)取暖时,不能时间太长,要及时关闭电源。

  三、总结:

  小朋友们,冬季取暖保证了我们正常的活动、生活,我们在取暖时一定要注意方法,确保安全。

取暖的方案6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和寿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寿阳县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595户,总面积29750平方米。其中:松塔镇松塔村164户,取暖面积8200平方米;景上乡南库韩村104户、天恩村84户,总计188户,取暖面积9400平方米;羊头崖乡羊头崖村144户,取暖面积7200平方米;西洛镇段廷村72户、芦家庄村27户,总计99户,取暖面积4950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1月1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三、设备选型

  此次居民户用“煤改电”项目使用设备为直热式或对流式电暖器。

  四、补贴政策

  (一)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直系亲属一宅多户共住,按一户计。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县政府分担80%改造费用和居民20%改造费用,但县级财政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户,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二)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用电量计价方式以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县级财政对实施“煤改电”改造的居民用户取暖季用电,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居民用户自行承担。补贴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20xx年4月30日。

  (三)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中标企业自行收取,改造乡镇、村监管。

  (四)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和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五)施工中,改造户在本户宅基证或房产证面积范围之外产生的电网升级费用,由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乡镇、村牵头,中标企业、改造户参与,三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由各乡镇负责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住户的申报,并负责审核;结合采暖实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村具体实施,确定本年度改造户,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及补贴预算等工作。

  (三)电网政策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确村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六、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煤改电”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责任人;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省、市、县“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七、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和优惠政策落实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协助中标方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xx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二)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三)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彭超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彦斌、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西洛镇镇府、羊头崖乡镇府、景尚乡镇府、松塔镇镇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付志芳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要责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体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组织专人对“煤改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县委、政府;对不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提出问责意见,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取暖的方案7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主任)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xxxx

取暖的方案8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杨万明

  副组长:刘军

  组员:党延飞侯胜文

  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组长:杨万明(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军(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党延飞

  侯胜文(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利用班会、讲座、校园广播,对师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防范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形成重视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宿舍、食堂、炉具、取暖设施安装是否合理、抽排风设施是否完备,房间是否通风良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

  3、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5、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6、校长与各班级安全责任人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7、挑选责任心强,乐于服务的师生,对日常供暖中师生关注的问题如:供暖温度、巡查人员到位情况、维修人员服务情况等进行监督。

  8、对教室及寝室的门窗都作了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军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寝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取暖的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於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烟台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全区清洁取暖改造16019户,其中农村13924户,城区20xx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280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6。14万平方米。

  二、总体思路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区属丘陵地带,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於热网敷设的地区,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智慧管网建设,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加强气代煤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燃气供应企业应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确保足量供气﹔供电部门要加强城乡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取暖季前完成增容改造,确保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和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抢修机制,统筹调配电代煤区域抢修资源,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三)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洁取暖经济负担,提高居民取暖舒适度。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必須采用A级防火保温材料。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关工程结合开展,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胶东乡村民居传统特色,尽量采用内保温方式,确定采用外保温的,不得选择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坏原有农房建筑外观风貌。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啟动。7月中旬前,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啟动政府采购工作,招引有资金、有实力、信誉高的央企国企强企入围建设改造项目,确保改造品质。同时鼓励本地优秀企业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供更加健全的运维服务。

  (二)项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完成100%。建筑节能改造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7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完成100%。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督导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项目验收。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组织验收,清洁取暖改造於10月底前组织完成调试验收並通气通电,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建筑节能改造於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参与年度统一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应配套相应的末端取暖设备(散热器)。

  四、补贴政策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纳入改造计划和竣工台账的按实施方案给予建设和运行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推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项目。

  (一)气代煤工程

  1、气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

  (2)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气1.2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气量800立方米)。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700元。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3)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气使用的气代煤取暖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20xx年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2、气代煤工程建设方式。按照气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组织管道燃气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並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完成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设施建设任务,並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具备管网接气条件的村(居),要落实管网接口和供气量,加快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完工后,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各镇街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二)电代煤工程。对采用集中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热泵类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方案予以补贴。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集中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分户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分户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3、电代煤工程建设方式。按照电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开展招投标工作,並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中标企业完成电代煤工程建设安装任务,並做好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户走访、安全防范、问题调处等工作。中标单位要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制定取暖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规章制度,组建专业维保队伍,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4、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季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4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电量2500千瓦时)。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700元。用电量不足25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20xx年电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三)生物质工程

  1、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2、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xx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3、生物质成型燃料补贴政策。对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区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

  (四)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30元,市级资金为20元,区级资金为50元。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500元,市级资金为773元,区级资金为2727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超出部分由住户等自行承担。

  (五)其它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清洁取暖改造推进过程中其它方式的补贴政策,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业务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改一户成一户。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统筹推进农村和城区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等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督导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组织竣工验收。做好改造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对所建设管理经营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经营期间,应制定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抢修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热力企业是清洁热源改造建设、热力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加强安全督导。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著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镇街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区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著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取暖的方案10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王振平

  副组长:刘跃忠 王金磊 组员:丰国顺 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王振平(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跃忠,王金磊(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王金磊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取暖的方案11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xx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取暖的方案12

  为加快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和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站在讲政治、保民生、改善大气质量的高度,认真落实《河北省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坚持一手抓既有设施安全运行,一手抓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指导,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积极开展“光伏+”和“光热+”等多种清洁能源试点,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既有气代煤、电代煤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多种举措做好应急储备,有效应对极寒天气,确保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一)县城清洁取暖:10月底前,县城区完成35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置换工作,清洁取暖率达到98.8%。

  (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坚持整村推进和连片推进,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315户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工作;石墨烯采暖设备完成推广试点5000户。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区清洁集中取暖

  1、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入市项目,着力推进新华热电、华电北城、安能钢厂等废热替代区域的大温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废热利用率。

  2、实现对西岭热三、安能钢厂、玉石高营等天然气供热锅炉采暖区域的热源替代。

  3、完成华电裕华热电厂5台70MW燃气调峰锅炉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石热九期燃机项目对石热燃煤热源的清洁替代。

  4、严格落实规划,推广使用桥东、桥西污水处理厂中水供热,其他供热方式作为补充。

  5、结合新建筑项目区位实际,优先使用原生污水热源供热,节能减排,废物利用。

  6、加大循环化工园区工业余热供热建设力度,发掘工业余热的供热能力。

  7、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因地制宜,优先发展浅层地热、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

  8、控制新增天然气供热,鼓励存量天然气供热锅炉进行节能改造。

  (二)全力推进气代煤工作

  1、严格落实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工程实施。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扎实有序加快推动气代煤工程建设,10月底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试运行条件。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随意扩大改造任务。

  2、尽快签订供气合同,确保居民用气安全。我省今年新增气量基本确定,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各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7月底前必须签订供气合同。针对今年用气量增加较大的实际,各燃气公司要提前谋划,加紧建设涵盖本经营区域内燃气用户的储气调峰设施,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千方百计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3、优化工程审批环节,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我省气代煤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有关规定,按照“提速不违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立项、土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四个审批阶段,每个审批阶段明确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做好保障。

  4、严格企业准入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5、精心组织工程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想方设法排除干扰施工的各种因素,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做好居民采暖炉设备选型、采购和宣传发动,按照户内、村内户外、村外、验收通气4个控制节点组织好工程施工。提前做好壁挂炉和管材等工程物资储备,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6、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等技术规范施工。农村地区气代煤工程必须全部安装报警器、电磁切断阀、物联表等安全保护装置。

  7、加强燃气设施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要对照省20xx年考核验收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气代煤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切断阀、报警器、燃气连接管、电线缠绕、双火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部位,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燃气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职能作用,由村两委干部与村燃气协管员、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共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实现农村燃气监管制度化、专业化,保证气代煤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8、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各县(市、区)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群众宣传安全用气常识。要在用户家中燃气设施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警示标志,定期上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常识、隐患处置常识和燃气事故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安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的氛围。

  (三)着力推进电代煤工作

  1、加快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动员各乡镇和村两委迅速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并具备试运行条件。考虑电网承载能力,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擅自增加电代煤目标任务。

  2、做好电采暖设备选购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选取市场上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实力的品牌产品推荐给电代煤居民,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7月底前完成电代煤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监督施工企业依据国网公司“煤改电”电网建设改造技术规范,按要求运作建设,做到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成;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统筹做好工程设计、物资招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衔接,明确各节点要求,确保“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煤改电”用户供电延伸服务,供电公司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户表以上工程,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保证用户采暖用电用的上、用的好。

  (四)做好新型取暖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要从市“双代”办筛选的太阳能入围企业中选定项目实施企业,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积极协调实施企业与当地供电公司和试点村进行对接,加快筛选确户,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切实做好气源和电力保障

  (一)加快天然气气源项目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明确分包领导、责任人,死盯死守,千方百计加快推进,保障气源供应。要重点加快中石化鄂安沧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鹿泉段)、河北昆仑中科燃气管道有限公司鹿泉-元氏-赞皇输气管道项目、石家庄华博燃气有限公司高邑-赞皇天然气管道项目、河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井陉-井陉矿区天然气管道建设,确保10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进。20xx年,全市重点加快主城区东南LNG储气站(高新区)、西南LNG储气站(桥西区)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重点加快推进鹿泉区宜安LNG储气站、藁城区金藁LNG储气站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有关县区和项目单位要加紧项目建设推进,确保如期建成投用,为履行好民生用气保障责任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要根据《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省要求,落实地方储气设施建设责任,制定完成储气设施专项计划,并确定今年三季度前要开工的项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支持储气设施建设政策,分层次稳步推进,并明确储气设施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建设施工进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总体把控可投用设施完成进度,防止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县(市、区)应与所辖区域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签订储气责任书,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主体责任,力争20xx年底前,最迟20xx年采暖季前形成不低于其年度销售合同销售量或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20xx年采暖季之前,对尚未达到要求的部分要在10月15日前通过购买或签约调峰能力的办法,履行应承担的储气能力社会责任。

  (三)提高保障电力供应能力。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分配的目标进行改造,同时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保障电力供应,市供电公司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确保目标任务内的电代煤户电力供应,市“双代”办要密切关注电力保障问题,加强与县(市、区)、电力公司沟通对接。市“双代”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提前谋划20xx年“煤改电”工作,尽早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根据20xx年“煤改电”区域范围,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推进35kV到220kV变电站的建设,保证用电需求。

  五、支持政策

  根据冀代煤办〔20xx〕29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体现清洁取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市政府印发的全市20xx年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要将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手上,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细化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以赴推动。

  (二)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宣传,同时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等形式,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

  (三)加强资金筹措及管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农牧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市审计局要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检查,严防骗取、套取补贴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市委组织部将双代工程完成情况列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双代”办要制定督导检查办法,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随机督导和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五)严格落实燃气供应范围。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石发改运行〔20xx〕368号)相关要求,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严格落实采暖设备招标价格。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等文件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督导各采暖设备企业严格落实中标价格,避免因恶性竞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给农村居民用户造成损失。

  (七)加强信息报送。市“双代”办建立工程进度周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上报数据要真实、可靠。

取暖的方案13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238号)、《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xx〕397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xx-2021)》、《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任务目标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xx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二、基本原则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三、工程建设投入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xx-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四、运行补贴标准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五、改造条件、程序及配套政策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xx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七、部门职责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取暖的方案14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取暖的方案15

  一、自建房取暖的最佳方案

  1、电、水地暖取暖

  地暖是地板辐射采暖的简称,是以整个地面为散热器,通过地板辐射层中的热媒,均匀加热整个地面,利用地面自身的蓄热和热量向上辐射的规律由下至上进行传导,来达到取暖的目的,主要分为电地暖和水地暖两种。优点就是热效率高、舒适,节能,环保,灵活,不需要维护。

  2、太阳能取暖

  以太阳能作为取暖体系的热源,运用太阳能集热水器将太阳能变换成热能,经过能量的储存变换体系进行热能储存的变换,白日能够直接供应室内的超导暖气片、太阳能冷暖空调等进行供热供暖。它的优点就是十分的环保、安全和经济。

  3、空调取暖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它是对该房间(或封闭空间、区域)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以达到取暖功效。

  二、农村新型取暖方式有哪些?

  1、家用燃气壁挂炉

  此种取暖方式很环保也很方便,季度采暖的费用也不是很高,但是只有很少的农村地区有通天然气。

  2、油汀取暖器

  当在接通电源以后,电热管周围的导热油会被加热、升到腔体上部,沿散热管或者是散热片对流进行循环,通过腔油汀取暖器体壁的表面将热量辐射出去,从而加热空间的环境。

  3、远红外采暖

  该产品是将电能转变为了热能,通电以后它能够发出6-15微米的红外线波,以辐射的方式将热能再传导给人和物体,以此达到取暖的目的。不发光、不发红、无风、无味、无噪音、室内空气清洁且舒适度高,它不会破坏空气中的有益成分,从而解决了传统取暖装置使人感觉口干舌燥上火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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