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2 19:27:07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实施方案范文汇编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实施方案范文汇编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行政区域(各村、居)名称:民政办负责。

  二、非行政区域(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贸易区、口岸、地片、区片)名称:民政办负责。

  三、居民点名称:民政部门负责。

  四、交通运输设施(铁路、公路、街巷、车站、汽车站、火车站、渡口、停车场、桥梁、隧道)名称:建设交通环保办负责。

  五、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民政办负责。

  六、水利、电力设施、通信设施(井、水库、池塘、蓄〈泻〉洪区、水渠、堤坝、发电站)名称: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负责。

  七、纪念地与风景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区、纪念地、遗址)名称:科技旅游与文化服务中心负责。

  八、单位名称(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党政人大办、民政办负责。

  九、建筑物(房屋〈有地名意义的大型建筑物、建筑群和8层以上高层建筑物〉、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名称:基础建设服务中心负责。

  十、陆地水系(河流、湖泊、湖岛、泉、峡谷、矶〈指突出江河边的岩石或小石山〉)名称:国土所负责。

  十一、陆地地形(平原盆地、丘陵、山脉、山峰、沼泽、森林、洞穴)名称:国土所负责。

  十二、除以上十一项事务外,其他事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基本民生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二)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行;乡(镇)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居)一级应确立一名“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居)委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网络;二是加强监控,建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四)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五)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和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学习。

  (六)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人社部门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八)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五、创新救助方式

  根据急难对象的现实需求开展以下两种方式的救助:一是通过实物和现金救助的方式解决急难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急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服务。

  六、规范工作流程

  对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急难”的群众,在申请相关救助时,应按以下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救助。

  (一)个人申请。由于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就医等困难的群众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救助申请,对于因特殊原因个人无法提出申请的,村(居)委会或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管理机构可代为申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应真实表述清楚造成“急难”的原因、困难性质和程度。对口头申请,乡(镇)经办人员要详实记录申请人口头申请的内容。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第一时间接受申请对象的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时起的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核报工作。

  (三)对核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由乡(镇)负责人进行审核,报相关救助主管部门审批。

  (四)落实救助措施。分别按照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转介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等方式,落实救助措施。

  七、加强资金管理

  “救急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救助项目建立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体现临时救助即时、高效的特点,救助资金可以采取现金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县、乡两级要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发放程序,救助资金的发放要以社会化发放为主,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方式。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救急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救急难”工作要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乡(镇)政府应将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救助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其居住地公示5天,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的,发放机关有权悉数追回,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负责“救急难”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救助的,其责任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活动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为主要抓手,以切实转变教师教学为根本举措,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目标任务

  (一)改进教研方式,强化校本教研

  学校将加大校本教研建设的力度,注重教研的实效性,多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为重点的培训和教研活动。要大力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以教学管理、教学研讨、教师培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为中心的交流活动。

  (二)落实常规管理,强化过程控制

  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制度,用制度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教学,促进教学。通过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教研组、每一名教师。并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出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提高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

  (1)加强备、教、辅、批、考、析教学环节的跟踪管理,注重奖勤罚懒。

  (2)坚持推门听课。看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看学生“三维”达标情况,查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缺口,及时发现正方两方面典型。

  (三)认真钻研教材,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素质是决定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又是教师素质的核心。所以我们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材研究活动,尤其加强对单元教材的分析以及中期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学校教材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系列达标活动,促进教师钻研教材的自觉性。

  (四)开展“名师”工程,提高整体水平

  积极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充分发挥镇级骨干教师住校的作用,利用他们在校内定期承担示范教学活动,做好师资力量的优化组合。同时积极为青年教师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努力构建一支会学习、会反思、会研究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五)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

  我校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或云平台网络资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下大气力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与动员阶段(9月份),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0月份-12月份)

  (1)培训学习(9月份),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各教研组研讨课等活动,利用好“校长每周一荐”。

  (2)研究展示(10月份-12月份),开展各类研讨会、观课会、展示会和评 比活动,以不同方式呈现“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的丰富内涵。

  第三阶段:总结与表彰(-次年元月),在总结的基础上,汇总全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表彰先进个人。

  (二)组织开展好全校性研讨、检查与评比活动,促进活动各项目标的有效完成。具体活动如下:

  1、组织学习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校教学现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管理,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2、做好部署、动员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在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和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4、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教师对教改理念的认识。

  5、充分做好对教师基本功素质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6、开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主题的.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并装订成册。

  7、组织全校首届教师技能基本功大赛“名师”评选活动。

  8、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及时进行总结。

  9、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工作,使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xxx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巩固往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的专项行动和开展“打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对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督促、检查、清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全力维护我镇的政治、社会、经济稳步推进。

  二、专项行动的时间和参加单位

  第一阶段:(2月23日—2月25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2月25日—12月5日)宣传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打非”专项行动文件精神,会议精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12月5日—12月30日)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总和经验总结。

  参加单位:派出所、安监办、综治办、经发办

  三、方法措施

  1、成立xxx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2、对本辖区内,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

  3、开展烟花爆竹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要求的个体经营户,坚决依法查处。

  4、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责任制。

  四、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遵照省、市、县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打非”专项行动整治,通过各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强健学生的体魄,推进我校基础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让校园足球的发展有更好的延续性。学校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将举办黄石十七中首届“七人制”学生足球联赛,学校体育组具体负责,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校园足球联赛赛程规定和具体精神,组织引导全体学生做实两个“一”:即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生活观念和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生活习惯。以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竞赛为杠杆,创建校园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在校内开展足球运动项目,让广大学生在足球活动中,通过趣味性活动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合作互助的团队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形成生动活泼的校园体育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

  二、活动主题

  阳光·快乐·幸福·成长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刘恒中

  副组长: 陈大军

  主任:卢六新 欧阳文杰

  成员:体育老师和全体班主任。

  四、项目、组别

  1、项目:男子七人制足球赛

  2、组别:七年级组、八年级组

  五、报名时间和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5月底

  2、比赛时间:6月份

  3、运动员要求:每班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报运动员12人,注明队长和运动员号码。

  六、分组方法和队员人数

  1、将现有的8支球队进行年级循环赛,抽签决定。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3:0胜。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

  3、队员装备各球队队员必须统一的服装参赛,队长需佩戴袖标;不可佩带其它有危险的金属饰物,不可佩带玻璃镜片的眼镜;上场队员必须穿布面胶钉球鞋,不允许穿带护腿板;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七、比赛时间和积分方法

  1、某队迟到1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0分钟相等的半场。

  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进入淘汰赛后,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进行5分钟加时赛,仍不能分出胜负的进行点球决战。

  5、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为1分,负一场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数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八、犯规与不正当行为裁判员认为

  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十一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原则上不允许铲抢。

  九、任意球、点球、角球、球门球、界外球、越位

  (一)任意球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示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裁判员认为,罚球队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可出黄牌,并判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在本方禁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

  (二)点球 罚球点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三)界外球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后,应由球出界前最后触球的对方在球出界处踢界外球恢复比赛。掷界外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掷界外球直接进门不算得分。

  (四)球门球罚球门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五)角球罚角球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六)越位 越位规则同十一人制比赛规则。

  十、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5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队员名单交由工作人员核对。名单所列必须是班级球队备档

  资料中的正式球员。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十一、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2、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不用踢满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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