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倡议书

时间:2020-11-30 17:27:44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森林草原防倡议书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森林草原防倡议书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3月6日,由县政协、县林业局、团县委、县文明办组织的“十万森林保护自愿者”行动,在县城双拥广场启动,来自县直各机关、驻县各企事业单位的500余名志愿者宣誓,自愿加入到森林保护队伍中来,以实际行捍卫森林资源、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至此,全县森林保护志愿者已超过2万人。

  早在2008年初,我县就全面打响了以“森林抢救、森林维权、森林再造、森林管护和森林志愿者行动”为主题的“森林保卫战”活动。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5.3%,去年荣获“中国绿色名县”称号。

  当前,时逢春耕生产用火时期,野外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将至,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大,加之连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高。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我县构筑了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防控网络,在重要山头、路口和林区设立火源检查点,抽派专人不间断巡逻。

  市政协副主席陈鲁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定超,县政协主席吴德屏,县委副书记钟阳出席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平主持启动仪式。钟阳作了动员讲话、副县长刘凤刚介绍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志愿者代表赵坤伦发言,张定超宣布XX县“十万森林保护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正式启动。

  随后,身着统一森林防火制服、手拿灭火器具、背着水壶、佩戴“志愿者绿丝带”徽章的志愿者分成两个组,跟随“三创一办”、防火护林宣传车,深入街道、社区和村组、林区,讲解,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出动流动宣传车600余辆次,发放《森林法》、《XX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保护森林资源倡议书等法律法规10万余份。

  胡亨超、汤太祥、皮世凯、米良才、王忠碧、周鑫等县领导也参加了启动仪式。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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