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调研: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努力开创财政监督新局面

时间:2021-07-28 09:03:56 报告 我要投稿

财政调研: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努力开创财政监督新局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职能也相应地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这就为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为此,如何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财政调研: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努力开创财政监督新局面

  一、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剖析当前财政监督的形势

  从我市财政监督局成立以来,每年都要检查14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每年查出违纪金额达600—800余万元,收缴违纪金额达200余万元。这一方面说明财政监督工作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对于我们搞财政监督工作的同志来说更应从另一方面看,那就是透过历史与现实,静下心来想想,我们就不难发现,遍地“耗子洞”,大量财政资金被偷吃这些现象为何屡查屡犯?财经违法行为越查越多?违纪金额越查越大?仔细分析,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现行财政监督机制已落后于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行财政监督机制隐藏着重大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方法仍然比较陈旧,监督范围比较狭窄。我们监督的检查方式方法习惯于传统的查帐方式,通过对报表、账册、凭证的详细检查来实施,仍以直接的事后检查为主,针对既定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查处,没有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而对新的经济行为、交易方式,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以及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的监督约束很少,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

  二是财政监督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的顺利开展和财政监督体系的完善。而且财政监督的职责和权限也无法进行科学界定。

  三是财政监督体系不健全,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主要是由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社会中介、新闻舆论监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等构成的。这些监督部门都是根据部门属性确定各自的监督职责,基本上都是以预算收支、财务收支、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经济运行质量作为监督对象。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各自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但由于没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边界,因而实际工作中难免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而且检查结论不能互相利用,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不仅加重了被检单位的负担,也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因此,需要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应,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是财政监督处理重罚款轻惩人,导致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来源于处理力度和实施效果。为什么纪委和反贪局有无形的震慑力,而我们财政监督却如“隔靴搔痒”?就是因为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形成了对事不对人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检查处理以经济处罚为主,且多针对单位,对单位的决策人和执行者没有什么利害冲突,故而使财经违法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五是财政监督手段落后,导致监督缺乏效率性。面对财务会计电算化的就日益推进,财政监督手段主要停留在手工查帐上,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的认识不足,措施也不够有力。虽然听说“金财工程”已经开始启用,但我们对“金财工程”却不是很清楚,造成财政资金运行已“信息化”,而财政监督却仍然“手工化”,不仅浪费检查时间,而且也增加了不必要的检查成本,效率低下。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财政监督要着力实现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随着公共财政的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和工作方法要随着财政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地调整。目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管、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财政监督面对重大的变革,以怎样的态度对待财政监督工作,关系到财政监督的发展程度、地位和作用,因此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与财政改革同步进行。一方面,在规划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时,要考虑将财政监督纳入制度设计,实现财政监督制度化;另一方面就是要使财政监督工作融入财政管理中去,实现监督方式从单纯的“事后出手”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首先要将财政财政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参与和监督,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要注意事中监督,睁大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同时,要加强事后监督,对资金的效益性进行分析、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定。三是实现监督手段从单纯的“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转变。随着“金财工程”的日益推进,信息技术逐步融入了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大大增强了财政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也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针对当前财政监督信息技术水平低的实际情况,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要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二是以人为本,深化财政监督工作。财政监督工作的性质要求财政监督工作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求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特别是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知识日新月异,因此,在要鼓励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外,还要求上级部门多举办业务培训班,使监督工作人员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工作。

  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财政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该收缴的收缴,该罚款的罚款,特别是要做到对违纪事项的处理与对责任人的处理结合起来,对那些违纪问题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四是加快监督的立法工作,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监督的立法工作,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与财政监督工作相关的规定、办法,并积极向当地人大和政府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制订切实可行的财政监督法规,如制订《财政监督法》或《财政法》。使财政监督体系得到完善,使财政监督执法工作有尚方宝剑,真正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同时也能使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职责明了,避免重复检查。

  五是注重营造良好的财政监督氛围。要通过监督检查,对那些坚持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好的部门或单位加以宣传、推广;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通过规定的审核程序,向有关主管领导部门报送典型案例,以引起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把监督工作的职责、范围、重点及处罚向社会公布,把群众来访接待、奖励举报等制度进行规范,把监督动态及大案查处进行公开曝光,营造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心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的氛围,从而为提高地方财政运行质量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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