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调研报告

时间:2023-05-08 15:41:29 报告 我要投稿

劳务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调研报告

劳务调研报告1

  劳务派遣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开办的一种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对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满足企业不同类型人员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解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笔者对我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区工商分局统计,我区目前共有劳务派遣单位18家。主要从事冶金、物流、制造等行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区劳务派遣行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基础较好。

  调研的5家从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中,涉及职工1107人,其中农民工644人,单位全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参保总人数为110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678人、参加失业保险622人、参加工伤保险1100人、参加医疗保险618人、参加生育保险618人,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均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二)市场前景广阔。江津是一个伴随着新重庆“一圈两翼”战略迎来再次发展城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千亿工作强区”目标,随着这几年三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相继上马并开始投产,为劳务派遣提供了广阔的用工市场。

  (三)发展潜力较大。

  我区劳动力市场资源充足,以前的国有企业较多,工业基础较好,企业改制后,大量的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企业下岗职工在家待业;随着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的富余动力向就近城市转移,这为发展劳务派遣行业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维权存在缺陷。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务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在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详细范围,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没有具体约束措施。

  (二)经济权利难以保障。

  一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据了解,劳务派遣工与同工种、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比,收入水平差距一般在1倍以上,有的甚至有几倍的差距。二是保险福利待遇低。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并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三是工资增长难。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时,正式职工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或其他方式增加工资,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的一部分,他们的工资增长要按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而定,劳务派遣工对此根本没有发言权。四是“假派遣”侵权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本企业的职工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员工向劳务派遣工的“置换”,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权利无法实现。

  由于被认为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几乎所有的被派遣劳动者本应享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加工会组织及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利都难以实现。即使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会,其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也有一定困难,因为所有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的问题都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协商决定的,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不便于与用人单位研究制定或协商决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四)准入审批不够规范。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50万的注册资金。但法律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资质却缺乏统一标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劳务公司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就能开业,还有部分派遣公司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此宽松的准入和监管环境使得劳务派遣公司抗风险能力较低,根本无法承担兑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种种责任。现行的劳务派遣审批职能不统一,不仅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审批,工商部门也可以,造成审批不规范,监管难以到位

  三、对策建议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我市有着极大的市场潜力和实际需求。因此,对以上分析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工会作用,严格准入审核等方面入手,加强劳务派遣规范运作,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的衔接做出明确规定,细化使用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范围,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对待的条款,在法律制度上为派遣劳动者维权提供保障。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禁止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重点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及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还应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建立相应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不符合要求、违法经营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三)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

  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组建工作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团或小组,让其代表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把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立法思想落到实处。

  (四)实行归口管理,严格准入审核。

  将劳务派遣申报审批职能归口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准入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履职能力。

  劳务输出调研报告引题:近年来,东宁县劳务输出已成为沿边口岸最具有潜力、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劳务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研究劳务输出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阻碍因素,按照市农委领导指示要求,东宁县、镇、村三级劳转机构工作人员,采取走村入户走访的形式,以填写市农委下发的《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问卷》为主要手段,调查范围涵盖6个镇30个村,主要从学历结构、就业意向、影响外出就业的原因等14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有关材料,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此报告。紧紧围绕如何加快东宁县富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课题,在总结近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劳务调研报告2

  农村劳务输转工作调研报告按照工作安排,近期,我们利用一月时间,深入原安、灵芝、城川、雷大、治平和贾河6乡18村,采取走访农户、座谈交流、听取乡村汇报及核算对比等点面结合、归纳梳理的方式,对XX年以来农村劳务输转情况进行了调查。为确保调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分别选择县域内位于北、中、南不同区域的好、中、差村进行了调查,共走访农户414户,填写调研资料432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务输转现状

  所调查的6乡18村共有109个村民小组,4106户1.9万人,现有劳动力8270人,耕地6.1万亩,人均3.2亩,现有果园1.7万亩,饲养大家畜3930头。调查显示,,18村共输出劳动力20xx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24.5%,户均输出0.5人,实现劳务纯收入1442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57元,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4%。

  (一)劳务输转规模。

  调查村XX--三年来输出劳动力分别为2264人、2147人和20xx人,整体上人数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年均递减3.6%,输出人员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中南部山区贫困村。但灵芝乡苗堡、原安乡乔岔、水股、雷大安乐、曹河等果品产业发展滞后的部分山区村劳务输转人数几乎没有发生变化,劳务仍然是实现其增加收入的主导产业,占其家庭收入的70%以上。

  (二)劳务输转人员构成和输入区域。

  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占81.3%,女性占18.7%;年龄构成上,18--35岁占52.6%,35--45岁占38.5%,45岁以上占6.1%,18岁以下占2.8%,整体上中青年男性劳力是劳务输出的主流,但45岁以上务工人员主要来源于山区贫困村;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6.5%,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占13.5%;从就业地点看,主要分布在省外宁夏、新疆、内蒙、北京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省内兰州、静宁等地。

  (三)劳务输转方式和从事的行业。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劳务输转从自发无序的流动,逐步开始向有组织、上规模、有序化、市场化的输转方式转变。有组织输出和县内“北劳南移”的劳务输转人员比例开始增长。据调查,,有组织输出占输出人数的5.2%,较XX年的3.1%提高了2个百分点。但自发性输出和亲朋介绍输出仍是我县目前劳务输转的主要方式,分别占输出人数的61.2%和33.6%。在务工行业种类上,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建筑、工业、加工、餐饮、家政、汽车驾驶、社会服务等行业为主,以泥瓦工、技术工、缝纫工、服务员、保安、保姆、司机等职业为主。调查数据显示,建筑行业占73%,工厂技工和服务行业占14.7%,其它行业占12.3%。

  (四)劳务输转人员培训、就业时间和维权情况。

  在就业时间上,,在外就业6--12个月的占输出总数的57.7%,务工兼务农,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占27.2%,一年以上的占15.1%(含整户外出打工者)。其中,源自中南部乡镇的务工人员就业时间普遍在6--12个月内。在就业培训方面,培训后输出的不到输出总数的2%,主要以职教中心等机构培训的初高中毕业生为主。在权益维护方面,劳务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约有90%的务工人员就业时仅签订了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签订者仅10%左右,在劳动保障上始终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调查中出现的5位工伤人员中,用工方仅为他们开销了医院费用,补全了工伤期间工资,对于后期治疗和劳动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农村劳务输转工作对城乡经济发展产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就我县西北部、中南部山区两大贫困片带的劳务输转工作而言,在干部群众的重视下,一年一度颇具规模的劳务输转队伍,正在拓宽农村生产力发展领域,成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调查显示,劳务输转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务收入明显增加。

  近年来,劳务输转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是贫困山区农民增收的一条捷径,劳务收入已是农业和农村收入的半壁江山。被调查的18村,XX--三年分别实现劳务纯收入1164万元、1258万元和1442万元,务工人员人均劳务纯收入分别为5141元、5859元、7103元,无论总收入还是人均收入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当然,务工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与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用工单位普遍提高工资待遇有关,据统计,近三年农民工工价依次为30--50元/天、40--60元/天、40--80元/天。所调查的灵芝、原安、雷大3乡9村劳务输出1264人,实现劳务纯收入829.4万元,农民人均劳务纯收入1095元,接近所在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收入水平看,基于外出就业时间长短,中南部较西北部务工人员人均劳务纯收入高出1000元左右。

  (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改善。

  近年来,许多农民靠劳务收入修建了新房、购置了家电家具和生产工具,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劳务收入弥补了农业投入的不足,大部分农户实现了劳务脱贫,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城川乡陈马村劳务输出260人,劳务收入200多万元,63%的农户依托劳务收入修了新房或对旧房进行了改造,拥有手机200多部、安装固定电话78部,有摩托车、三轮车、旋耕机等140多辆(台),通过劳务脱贫50多户、232人。该村五社李世军一家8口人,2人长期在外打工,近年来年均劳务收入3万元左右,近年翻修房屋10间,购置摩托车1辆、手机2部,家电一应俱全,引进基础母牛3头,新发展果园4亩,依托劳务收入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夯实了发展载体。

  (三)群众观念和素质得到转变和提高。

  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入城镇务工,增长了见识,拓宽了视野,进而则增强了商品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和劳动技能,最终将改变过去“死守一业、死守一家、死守一方”的传统观念。在此过程中,通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和现代文明的熏陶,他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步成长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一代劳动者,其结果自然是减轻土地生态负荷,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调查统计,64%的家庭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如早婚、早育、超生现象明显减少;劳务人员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自觉遵纪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求助有关机构进行维护,尽量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适应能力明显提高,调查村约有186户整户外出就业家庭,勤学苦干,掌握一定技能后,在外站稳了脚,带着家属、亲戚、朋友务工创业,过上了殷实的异地生活。

  (四)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工的再次创业。

  一是促进了果、畜、薯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据统计,随着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调查村有71%的务工家庭新发展了果园和洋芋产业,43%的家庭加大了养殖规模,依托劳务收入,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培育了持续增收的支柱产业。同时,调查村186户整户外出务工后,腾出耕地2100多亩,通过反租倒包、协商代耕等方式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30%的栽植了果园,60%的发展了洋芋等产业,使农业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为土地流转、实施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二是促进了再次创业,加快了劳务人员的资本积累和资金运转。据统计,近年来,调查村约有69名务工人员实现了再次创业,在县城及所在乡镇创办了建筑工队、商品销售、饭店、运输等个人企业和经营实体,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了一条“劳务输出--返乡创业--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的良性循环的路子。尹岔一社村民张爱学,外出打工20多年,利用劳务收入,在县城开办商品批发和品牌鞋业专卖店已有6年时间,从曾经的农民工发展成如今的小老板,年收入8万元以上。

  (五)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极大作用。

  劳务输转通过解决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18村农村富余劳动力达2113人,通过劳务输转使大多数人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谋生岗位,喝酒、打牌、滋事的人明显减少。同时,部分务工创业人员多年来在捐资助学、济困救穷、扶助弱疾、修桥铺路及城建环保等事业中慷慨解囊,造福于民,通过捐献资金给当地公益事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贫困地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如段党斌等。实践证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转就业,对创建平安乡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北劳南移”县内输转创建了就地输转的新模式。

  针对我县北部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南部果园劳动力缺口较大的情况,在县乡各级组织的协调指引下,围绕果园施肥、疏花蔬果、果实套袋、采摘、销售及相关产业链发展的机遇,采取了“北劳南移”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新模式,取得了劳务就地转移的初步成效。据调查,雷沟村XX年输入的短期劳力400人左右,主要来自通渭县及县内甘沟、红寺、四河、新店、雷大、古城、威戎等周边乡镇,做工1万多个,用工支出达40万元,户均支出1060元,劳务人员人均收入1100元左右,其中男工约30元/工时(一天),女工25元/工时。按照乡政府的统计,治平乡全年输入短期劳力达4800人(次)以上,其中与古城等乡镇联系协商实施有组织输入300人(次)。全乡用工支出300万元,常津公司等气调库用工支出150万元,农户支出150万元。通过“北劳南移”工程实施,积极、科学地引导县内西北部富余劳动力向县中南部果品大乡转移,实现离土不离乡,做到了长期输转与季节性输转相结合,县外输转与县内输转相结合,闯出了在县内就地输转的`新路子。

  三、存在的问题

  1、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

  主要表现为:文化程度低,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6.5%;专业技能水平低,73%以上的务工人员从事的工种仅局限于各种粗重的体力劳动和机械性劳动,与当前劳动力市场由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的要求很不适应;部分富余劳动力安于现状,宁可在家闲散受穷也不外出务工,既影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也制约了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2、劳动力市场和管理机制不健全。

  劳动力市场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县、乡(镇)劳务机构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未完全理顺,劳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覆盖面窄,时效性差,工作效率低。专业中介组织稀少,为农民外出务工服务的中介服务、信息反馈和跟踪管理工作微弱。劳务市场和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当前劳务工作需求极不对应。

  3、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维护。

  农民工维权方面的体制和政策还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劳动力转移的自发行为较多,缺乏跟踪管理。农民工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用工单位没有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拖欠克扣农民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强度的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工伤和职业病得不到有效防治,劳动纠纷时有发生。

  4、劳动力培训和组织输转不到位。

  劳动、农业、教育等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整合,农民工培训资源管理比较分散,投入少,规模小,与农民工培训的需求相差悬殊。有组织输出规模小,组织输转工作不到位,致使务工保障和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无法到位。

  5、劳务输出致使潜在矛盾出现。

  劳务输出产生“空巢家庭”,孩子监护教育出现空档,爷爷奶奶隔代教育,溺爱多于管教,“留守儿童”的管理教养存在很大风险,不利于农村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并且老人抚养不能到位,耕地出现不同程度的荒芜,新农村建设主体力量也显得不足。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形成人力资本,提高输出质量。

  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是影响农村劳务输出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为此,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能力,加大培训力度,是一项十分必要和及时的重大措施。要以劳务市场为导向,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挥劳务培训中心、职教中心、靳寺职中、农广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党校及社会力量办学的培训能力,采取定向培训、联合培训、委托培训,代培代训,技术培训,业务培训,长短期结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要按市场化、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兴办民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重点进行汽车驾驶、电焊、建筑、缝纫、电子装配、厨师、护理、家政服务、保安等市场急需专业岗位技能培训;要根据市场变化和用工单位的需求,加强与各技校、技术学院的联系,加大“订单”培训规模,不断调整培训重点使输出的劳动者都有一技之长,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把人力包袱转变为人才优势,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要加大农村“两后生”技能培训的投入,整合师职资源,争取农村初高中贫困毕业学生辍学不返乡。通过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专业型”转变,提高输出质量,树立地方劳务品牌,使劳务输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积极拓展劳务输转空间,围绕产业开发,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一要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瞄准沿海发达地区和周边劳动力需求量大的省区,积极开拓新的劳务基地,加大有组织输出规模,鼓励“技能型”、“智能型”、“专业型”劳务人才大规模输出,切实提高输出质量,增加劳务产业效益。二要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产业开发,积极开展“北劳南移”工程,扩大县内输转规模。要促进“北劳南移”规模,必须加大果品标准化生产规模,拓展延伸果品专业村、专业乡和专业经济带区域,大规模引导农户进行果品标准化生产,提升果品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加大的同时劳动需求量相应增加,县内劳动力输转就业空间增大,无疑会带动周边乡镇富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有利于果品和劳务两大产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潜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基地建设规模,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民争取更大的就业空间和利润空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三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强化职能,提高效益,加快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建设。

  一要加强各级劳务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益,搭建信息平台,尽快形成县、乡、村三级上下联通、覆盖面广的劳务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把各种劳务信息传输到基层和农户,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开展劳务输出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形成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劳务输出工作网络。二要扶持建立和完善劳务协会等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涉农部门、经济实体和社区积极兴办各类中介机构,鼓励创业人员、农村能人、劳务经纪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集信息收集、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有序输出为一体的农村劳务输出组织,健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的劳务输转体系。通过政府的主导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和形成劳务组织化输出格局,提高劳务效益。

  (四)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切入点,加强对县内劳动用工单位的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认真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将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政府主导,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及群众积极参与,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和保障力度。

  (五)发挥劳务机构的主动性,进一步抓好返乡创业工程。

  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成功人士的衔接沟通,大力宣传静宁优惠政策,利用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获取资金后回乡“落地生根”,创办、经办企业和经济实体,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使返乡创业在劳务输转工作中有新的突破。

  总之,劳务输转工作量大面宽,各级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务输转对农村经济工作产生的深远意义,要看到劳务输转有利于解决本地经济发展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应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为构建小康静宁、和谐静宁、活力静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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