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2-08-23 16:44:31 报告 我要投稿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惠农资金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5篇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2

  按照《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县残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惠农资金下拨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领会通知精神。

  《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下发后,县残联积极行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就县残联下拨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填报相关调查表册。

  二、强化组织,认真落实惠农资金

  从20xx年开始,县残联组织实施的惠农项目分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生活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为确保以上项目实施到位,县残联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确定工作时限,强化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充分调动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镇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调查了解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其中,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255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15.66万元,为13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3.224万元,为147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7.64万元,为3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6万元,为6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20.7万元。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464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55.68万元,为26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4.16万元,为126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2.68万元,为4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8万元,为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15.6万元。

  经自查,以上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统”落实到位。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3

  近年来我乡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20xx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直补和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我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xx年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xx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一)、20xx至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42户718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9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32人,无劳动能力的117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55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473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45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92580元。

  2、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307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56人,无劳动能力的11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3、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93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3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90人,无劳动能力的128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二)、20xx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40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8户,农村低保户17户,危房户10户。每户省级补助16000元,县级补助3200元,其余为农户自筹,资金不等。

  2、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141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2户,五保户3户,农村低保户33户,危房户40,户重灾户58户。补助资金不等。

  3、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312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户,残疾户8户,五保户2户,农村低保户58户,危房户242户。补助资金不等。

  (三)、20xx年胡思洞村66户为奖励性住房,其中低保户2户,困难户64户。

  三、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20xx年波航乡共转入各项惠农资金1421164.29元。

  (一)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20xx年粮种补贴11700元,此款已于20xx年4月9日全部转付到纳隆等七个村农户家庭账户上。

  (二)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资金计186500元,此款于4月23日全部转付到除胡思洞村外12个村373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三)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草改款83966.54元,于20xx年4月29日全部转付到13个村2167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四)20xx年4月10日县财政转来退耕还林款454333元,于20xx年5月1日全部转付到除泉尔村外其他12个村1932户农户家庭账户内。

  (五)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粮食直补款684664.75元,于20xx年5月5日全部转付到全乡13个村农户家庭账户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4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一、兑现工作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二、自查工作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5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6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7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3日全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会议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专项资金交叉检查的通知》(铜教发〔xx〕64号)精神,根据县教育局xx年3月2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启动暨教育专项资金检查筹备会议工作安排,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看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铜委办字[xx]14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根据县局工作会议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兼板场中学校长安正武,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曾昭斌、安华松任副组长,冉隆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02.2万元(以自然年度计算,下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3.165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68.7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113.6425万元(含xx年提标6.282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78.302605万元(含学生缴纳提标资金12.5605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40万元(含秋季学期追加500个名额62.5万元);xx年上级投入我校公用经费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5.4032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6.25万元(学校还未收到银行汇款通知)。

  (二)支出情况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146.352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9825万元、基础设置建设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553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51.8373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54.984153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59.20xx万元。

  xx年度教育经费支出(不含财政承担的个人工资)共计291.603553万元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776553万元、基础设置建设59.57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2.2521万元(支出中含上级补助学校附属工程等维修款147.2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126.295849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11.0866万元。

  xx年截至2月底教育经费支出39.7515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751538万元。营养改善资金和贫困生食堂用餐支出28.66786万元,以现金发放贫困寄宿生款全年支出61.8750万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每学期“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及助学金都属实上报,按时发放,无虚报冒领情况。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方可入帐。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金额超过1万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并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拟出采购计划,大米、菜油和猪肉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蔬菜等自行购买的必须在有资质的公司购买,并且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学校每次购买必需有学校监督委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如实登记进出库台账。食堂所有产生的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才允许进入报销程序。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2、账务不规范。由于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加之电算化中账套分类不太科学,造成学校经费使用分类比较混乱,特别是营养改善款和寄宿生生活款帐上统计混乱。不能及时、准确和清晰的反应两项专款支出和结余。

  3、账务处理滞后。由于报账程序繁杂,会计员没有及时处理相关记账工作,导致学校每月账务情况没有及时反映。

  4、贫困寄宿生生活款学生卡上余额清算不及时。由于营养餐实行刷卡消费,学生的卡是实行编号管理,但是学生由于保管等问题,换卡比较频繁,造成一个学生出现多张卡,而且每张卡上的余额不能合并到同一张卡,加之学生私自转卡,导致期末清算非常困难,无法将剩余生活款按时兑现给学生,同时也导致不能准确计算出学生刷卡消费金额。

  5、贫困寄宿生评审不到位。虽然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操作,申报表一律由学生所在村出具书面证明,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但是由于教师对每个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完全了解,导致部分应该享受的学生没有享受到该项补助。

  6、xx年11月份国家追加500名贫困寄宿生指标,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通过银行发放给享受对象家长账户,但是由于家长提供信息有误,导致50户无法上账,造成资金滞留。

  7、食堂采购入库登记不及时,出现部分采购漏登,造成食堂台账金额、会计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有不符。

  8、食堂储藏室太小,采购分类困难,排气设备差。造成管理有些混乱。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方案,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有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在需求项目后面定出a、b、c、d四个属性。财务室根据沿教发[xx]306号文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将需求经费分成办公费、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安全经费、小型维修五个板块,拟出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本着既要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开支。

  2、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要求上级部门升级和规范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将食堂账务单独核算,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处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更新食堂刷卡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卡一号,学生换卡不换号,这样每月能清楚看到每个学生生活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清算剩余生活费。

  4、为了明确营养餐款和学生生活款的使用和结存金额,决定在xx年底结账时统计出来的学生卡上余额数作为贫困寄宿生活费的余额,其余余额作为营养餐款的余额,虽然不太准确,但是可以为今后的明确分清两种款项打下基础。

  5、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档案,为学生享受贫困生活补助提供可靠依据,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从本学期起,贫困寄宿生补助款生生活费不再由学校直接将金额上到学生卡中,而是采取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学生再根据用餐需求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款作为食堂暂收款处理,再根据用餐金额确定食堂收入,期末及时清退学生剩余生活款。

  6、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多方联系未兑现贫困寄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及时将款项兑现给学生,是在通过银行无法兑现的,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放现金给学生本人。学校控制学生生活用餐的盈利,生活用餐的盈利只能用于弥补亏损和改善食堂用餐条件,不得用着学校办公等经费,更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核准营养餐款使用金额,将剩余款项根据教育局要求上缴教育局专户中。

  7、积极督促新食堂的建设工作,尽快启用新食堂,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8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9

  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xx〕109号)精神和市农委(xx[20xx]180号)文件要求,xx农委对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结果看,强农惠农资金在使用管理中能够按资金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较好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对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

  xx农委认真组织学习180号文件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及时安排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对本单位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分类疏理,查清资金来源情况。

  经过认真疏理,我委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分为以下方面: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xx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共43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制度:农民实行全价购机,待农户购机、申请补贴、公示、审核等手续完成后,农机化主管部门定期出具补贴资金结算确认清单,财政部门审定后再把补贴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直补卡帐户上。

  (二)农民培训资金

  20xx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共329.9万元。为促进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同时制订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并按照《xx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标后,拨付30%资金到培训机构,培训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70%资金到培训机构。截止16年1月18日,拨付资金100%。

  (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为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规范和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xx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四)种养业良种工程

  20xx年,良种补贴285万元。

  (五)渔政设施

  20xx年农业部下达渔政工程项目资金17万元,用于渔政执法快艇建造。资金一到位立即着手招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经过xx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后确定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20xx年3月底接收渔政执法快艇一艘,该项目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三、按规定使用资金,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以上资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实行的公开招标,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正确,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四、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提高资金监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0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1

  7月22日接临财农(xxxx)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xxxx年)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xxxx年,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

  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2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3

  根据《广东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细化分项,具体分为四大项: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扶贫资金。(4)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分为十一小项:其中包括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对以上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清理和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20xx-20xx年良种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粮食直补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资综合补贴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农村沼气建设共投入 万元;

  20xx-20xx年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基本农田整治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市级标准化农田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巩固和完善农业示范区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扶持农村贫困泥砖房改造资金 万元;

  20xx-20xx年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万元;

  以上合计 万元。

  各项目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个别有结余。粮种补贴、种粮直补、综合补贴、扶持贫困村发展经济资金、扶持农村贫困村泥砖房改造资金等项合计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拨付。其余资金 万元由农业局管理实施。具体细项分别说明。

  二、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受理中,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xx]117号)的规定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受理.使用情况具体看细项说明。

  三、 项目申报下达受理程序

  每年在项目申报前,我们在各有关镇申报的基础上,派出专门人员进行逐个核实。然后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可行性报告》上报给市有关部门,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逐级申报,然后按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建设受理,编制《实施方案》再逐级上报,待批复后进行实施建设。

  四、 资金投入所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通过中央、省、市、县农业的不断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万元;20xx年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20xx种粮补贴工作实施后,全县新增稻谷吨,新增产值约万元,新增玉米产量约 吨,新增产值约为 万元。

  2、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活动,对促进粮食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种粮补贴工作量大,时间紧,程序较复杂,核算难度大。

  2、农户思想觉悟相对较低,小农意识较强,为了个人的利益,存在侥幸的心理,多报、虚报种粮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

  3、个别村委、村小组一级存在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把关不够严等现象,对我县种粮补贴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4、“一卡通”农户办理开户、农户种粮数据录入等工作量大,需时较多。

  六、整改措施

  20xx年,我县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对种粮补贴工作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到个镇(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做好种粮补贴各项工作。《细则》对种粮补贴面积的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违反补贴政策的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工作的流程,有效地确保了政策的落实。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4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5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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