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时间:2022-08-02 09:36:47 报告 我要投稿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电下乡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5篇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财建〔20xx〕27号),涟水县财政局、商务局对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涟水县域面积1676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个园区、总人口109.9万。全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05个,乡镇覆盖面达到100%,自20xx年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的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3278万元。截止20xx年1月31日止累计兑付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451342台(件),发放补贴金额13061万元;兑付摩托车18503辆,发放补贴金额1052万元,目前我局财政已垫付兑付资金835万元,另外尚有己申报审核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904万元未兑付,恳请省厅拨付兑付资金,我们将及时做好政策兑付工作。为做好自查工作,财政和商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涟财发[20xx]4号),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细化措施,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落实家电下乡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家电下乡政策,20xx年2月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办、宣传部、经贸委、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单位组成的涟水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把各项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并于20xx年3月10日在涟水县全民健身主题公园广场召开了万人家电下乡启动仪式。

  2、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宣传。财政和商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告示牌、电子大屏幕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送货车辆进行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3万份,使这项惠民政策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引导销售网点搞好宣传。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注重加强与各代理商和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帮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3、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网点准入工作。对申请进行家电下乡经营的网点,都进行了现场勘察,要求同时具备“现场开票、现场登陆、现场兑付”的“三现”标准,方予批复准入。根据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305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挂牌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二是加强家电摩托车下乡资料审核工作,全县25个财政所都能按照省厅的要求设置服务窗口,建立了家电摩托车下乡专管员岗位,明确专人负责,方便群众申报;按月张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到户明细表,接受群众监督;严把资料审核关,确保农户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与农户实际购买情况一致;三是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管。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每月对购买一户多台的农户进行上门或电话调查,建立调查台账。为堵塞兑付环节漏洞,20xx年5月份我们又将家电下乡补贴方式进行了改变,即由过去的“销售网点审核垫付、财政兑付”改为“销售网点审核申报、财政集中打卡发放” 的方式,避免了销售网点利用一户多台骗补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制定家电摩托车补贴申报流程,积极引导销售网点加快申报速度,财政部门加班加点,及时审核兑付,充分调动农户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各销售网点都能严格按照执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规格、价格等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没有发现制造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行为;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商务部门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销售网点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专区等。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户口性质的界定。由于城市化发展,许多农民进城购房居住,为方便子女上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入城区,再加上户籍制度改革,因此在其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时,户口性质难认定。

  2、存在借用农民户口现象。自查中发现有非农业人员借用农村亲戚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3、全面核查难度大。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开展全面检查难度较大,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检查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己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建[20xx]473号)精神,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认真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仔细填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表》,确保补贴资金与信息系统相一致,及时与省厅结清款项,全面完成家电下乡后期扫尾工作。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镇年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年至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至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3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我乡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乡立即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组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自查结果 由于我乡没有销售网点,不存在商审商付的问题,排查的都是以前农户直接到财政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也就不存在商家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户补贴资金的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户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以防商家截留农户补贴资金。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防微杜渐。本着有销售网点的心态,向农户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解决农户在购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4

  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惠农工程。为了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在长安区财政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街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经过努力,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街办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我街办自实施补贴以来,家电下乡补贴情况: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我街办家电下乡完成销售产品3495件,发放补贴资金911173.9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订方案

  东大街办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任小组组长,同时在财

  政所设立了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向各行政村下发了《东大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二)委派专人,集中备案

  我街办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三)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1是街办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2是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利用村里的广播系统,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

  3是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在集市上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咨询台,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

  4是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我街办要求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我街办的购买数量明显增多。

  三存在不足与问题

  1、因街办人事变动,家电工作缺乏衔接。使一些网点有可乘之机,上报资料出现欠缺、不全以及严重失实。

  2、家电下乡非未设专职人员,由农村财务中心人员兼职,身兼数值,工作不能专一。

  3、办公设施落后,电脑陈旧,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4各网点态度不端正,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家电工作中投机取巧,不能积极配合家电下乡工作。

  总之,20xx年我街办家电工作在街办党工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家电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来年的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5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落实好中央惠民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xx】9号)和(曲商发【20xx】7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商务局、财政局抽调精干人员,于2月4日至14日对全县11个乡镇的118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家电下乡工作始于20xx年3月,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县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有118个(原有170个,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52个网点的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据统计,20xx年富源县全年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24件(补贴用户购买34292件,非补贴用户购买32件),销售金额6898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产品34658件,补贴金额879万元,补贴率101.7%,产品销售额、销售金额、补贴金额、补贴率四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清理整顿情况

  在各乡镇财政所的大力配合下,检查组主要针对补贴兑付、进销存台帐管理和店容店貌等三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进店查看的方式,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逐个检查,共记录《行政执法文书》118份。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网点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一货一卡、卡随货走,没有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等现象。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查阅审核结算兑付资料。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到财政所认真查阅补贴兑付资料,了解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一个有效证件购买相同产品2件以上的进行清查和备案。通过查阅资料,全县11个乡镇财政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二)切实加强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对销售网点进行100%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式,,认真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销售网点法人并签字确认。

  一查店容店貌情况,看家电下乡指定店、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和是否设立家电下乡专区;

  二查台帐是否齐全,看商品明码标价是否和标识卡一致,如在每件下乡新产品标识上,终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

  三查销售网点申报与兑付是否一致,看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10天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遵章守法的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进行停补整顿和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进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最高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及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及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采取一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检查;二是财政部门及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电话及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6

  根据《关于清算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和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xx〕7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市认真展开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以下:

  一、进步熟悉、加强领导,纵深推动、成效明显

  我州各县市不断进步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熟悉,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活动宣传和工作方案的材料,落实专门工作场所,明确工作责任职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到村到户到商家,利用各种情势,面对面与群众交换。构成了全州自上而下、各个方面的工作网络。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我州各县市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点,同时专门印制摆放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的宣传解释材料,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政策咨询。

  截至20xx年xx月31日,我州收到自治区下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540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625万元,总计4165万元。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895.51万元,其中:家电下乡1557.07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1838.44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482.93万元(家电下乡资金),截至xx月31日,各县市财政使用家电下乡资金垫付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215.44万元(缺口资金)。

  二、补贴审核兑付的主要做法

  (一)及时与网点签订协议书,调剂补贴兑付程序

  20xx年2月23日自治区召开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与各销售网点立即签订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3月1日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由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剂为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分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算的兑付程序。

  (二)认真审核,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1、销售网点认真填写相干信息并垫资兑付补贴。农牧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财政部分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不是符合补贴条件。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先行告知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现场足额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同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现场填写《xx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已申领代垫补贴并签字和按指纹确认。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及时将销售信息和代理审核信息录进家电下乡补贴信息系统,每5日向县市财政局提交代理审核材料。如因把关不严致使农户多补的损失,网点自行承当;发现少补,催促商家补给农户并道歉。

  2、财政部分审核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我州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申领、审核、拨付工作严格依照《关于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xx〕22号)的相干规定加强办理。各县市财政部分在收到代理审核材料后,认真审核终了,经审核无误的,及时拨付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并在《xx自治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将补贴材料装订成册,并定期对已补贴农牧民进行电话回访,确保补贴行为真实、正确。

  3、认真审核汽车摩托车相干信息。汽车摩托车补贴凡是在区内购买的巴州农业户籍购买人凭身份证、户口本、购车正规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章)、财政涉农补贴专用一折通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所申报。并且在申报前检验车上是不是有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的标识。如没有不予办理,如有未贴,催促并协助农户现场张贴其标识。结算兑付方式是在规定的时期内上报财政局详实资料后,由县市财政局(或乡镇财政管理局)及时将财政补贴资金打进到享受补贴的各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账户上。

  4、财政所兑付的补贴资金做到档案齐全,审查严格。在补贴兑付中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和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干资料复印件保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进程中,严格按相干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进步或下降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要求所在村干部在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视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及相干部分的联系电话。

  (三)严格补贴兑付程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我州已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初审并垫付补贴资金办法。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方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及时、足额领取补贴资金。将上级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下发给辖区内的销售网点,在补贴兑付的各个环节上规范操纵,严格审核,及时兑付。

  (四)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部份县市在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涉农补贴资金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补贴缺口资金先由家电补贴资金先行垫付,待自治区专项资金拨付后回垫。

  (五)加强销售网点监管,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为确保我州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让广大农民朋友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真正得到实惠。一方面催促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国家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进步服务质量,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同时调和好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的对接,帮助销售网点组织好补贴申报工作。同时催促经营网点多品种经营,尽可能满足购买人需求,确保农民就近尽快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另外一方面定期不定期深进各销售网点调查了解销售情况和补贴兑现情况和了解工作运转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帮助经营网点及时解决。我州接到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避免骗补有关题目的通知后,及时组织自查工作,针对区域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了排查、自查。严查各种情势的骗补行为,补贴兑付(包括商家先行垫付)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题目,通过自查,我州与销售商程序运行较好。经过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联合检查和抽查商家、部份农户家庭的购买家电下乡情况,和随机打电话回访了解后,未发现骗补行为,商家与财政所运行操纵资料齐全、完全、真实,并做到了严格审核,谨慎兑付,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安全。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财政补贴进程中没有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农民。没有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明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进虚假购买信息等欺骗补贴。

  (六)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进及补贴审核兑付工作,杜尽骗补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县市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对20xx年3月以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实际兑付资金、系统录进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对,确保财政所账务与系统录进保持一致、财政所账务与乡镇财政管理局一致、乡镇财政管理局账务与县国库账务一致,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

  三、加强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

  我州加强家电和摩托车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对销售业绩较好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质量优的售后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积极做好第二批升级改造申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情势进行宣传,向农民群众直接发放家电下乡宣传单,组织丰富多样的家电下乡文体活动,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等情势,点面结合,营建浓厚的xx宣传氛围,让农民群众众所周知,人人皆知。

  2、加强部分协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家电下乡的各项工作。财政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部分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和调和解决家电下乡工作出现的各类题目,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等。

  3、加大家电下乡产品补助资金的兑付力度,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从而拉动消费,增进城乡经济调和发展。

  4、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州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动,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让老百姓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暖和,深进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调查了解,聆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大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提升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服务水平。

  6、加强市场监管,严防欺骗补贴资金。财政、经贸部分相互配合,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加大抽查和暗访力度,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对处理。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7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xxx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xxx镇XX年1—4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XX年1至4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1至4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XX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

  1、镇xx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2、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

  3、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

  4、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xxxx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8

  根据简财建xxxx8号、财建xxxx10号、财办建xx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xx年4月—xx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xx年12月1日—xx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9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0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1

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20××]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20××]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我县20××年至20××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20××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特此报告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2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我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的6月20日到29日对我县15个乡镇27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人口35.2万,农村人口约27万,到6月底在我县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48家,截止6月29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820台件,销售金额2940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6630台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97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3%。目前我县实行商家执付和乡审乡兑补贴方式进行兑付,通过商家垫付的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占整个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90%,通过乡审乡兑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为10%。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没有统一规范的模式,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资料不统一,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三、 整改情况和对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取消了5家销售网点的网点垫付资格。发现一家销售网点对非补贴对象进行补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追回补贴资金2196元。

  2、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并计划于7月上旬再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的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3、我们在日常的补贴工作中发现,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 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3

  自20xx年全县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抓住重大节假日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的消费旺季,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了系列促销活动;各镇街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全力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我县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7月31日,我县共销售家电、汽摩下乡产品3021台(部),实现销售金额693681.17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落实。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后,我县及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县级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印发了《神池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神池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等文件,县商业服务中心与各中标销售网点签定了责任书。各镇街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

  (二)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落实

  一是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对全县前期家电下乡总体宣传工作做出了部署,对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方法、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家电下乡宣传月期间,全县上下一起行动,大张旗鼓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车进镇、村40余次,召开各种会议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册),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60余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引导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搞好宣传。一方面,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各县级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开展系列展销、促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促使了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销售网点规范化工作。我县结合城乡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按照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12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备案网点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并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网点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的实施。家电下乡实施中,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点管理以及补贴申请、备案、追溯等重要功能,是整个家电下乡的中枢和血脉,其操作培训是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的重点。目前我县商业服务中心、财政及主要销售网点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三是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工作。引导安排中标销售县级网点全力组织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几个节假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活动,并要求各镇街认真做好服务及督促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货源充足、品种多样、质量可靠、服务到位,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四)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抓好执法监管落实。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了监管力度,公布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制订了《神池县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我县全年共出动家电下乡检查人员90余人次,严查家电下乡虚假广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对家电下乡产品商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4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我乡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乡立即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组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自查结果

  由于我乡没有销售网点,不存在商审商付的问题,排查的都是以前农户直接到财政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也就不存在商家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户补贴资金的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户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以防商家截留农户补贴资金。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防微杜渐。本着有销售网点的心态,向农户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解决农户在购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5

  一.总体进展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的热情越来越高。20xx年1-4月,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共发放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183747.2元。从1月到4月,共有2517户家庭获得家电下乡补贴,48户获得汽车下乡补贴,288户获得摩托车下乡补贴。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乡镇评议和县交流”方式。从20xx年开始,为了加强补贴的发放,我县开始实施“乡镇评议和乡镇交流”支付补贴的方式更有效,降低了作弊的风险。我镇财务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收集和录入家电下乡工作数据,加强了家电下乡宣传和监督检查的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家电下乡补贴的及时发放。

  扩大宣传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政府官员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和组织培训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熟悉审批程序。第二,利用村干部会议时间,多次强调并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向家庭宣传家电下乡信息,提高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人民群众走向市场的机会,解答人民群众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分发相关宣传材料,扩大宣传范围。4.为了让每个农民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经销商积极联系自己的上级商家,利用赶集日开展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并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家电下乡的购买和补贴申请程序,提高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

  通过这次自查,商家没有作弊行为,但疑似作弊的风险依然存在。很多农民保护意识不强。从家电到农村购买产品后,他们将身份证、户口本和粮食补充存折留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容易产生出轨的风险。所以我召集的商家对这个问题都统一强调了。从现在开始,商家不得代发补贴材料。农民审核时必须带原件,然后复印。从而进一步降低欺诈性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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