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3-02-27 14:32:23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

  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很长时间了,今天借着整理电脑的时间翻到了之前的写下的读后感,阅读一番又简单润色了一下放到公众号上来,曾几何时,这本书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笔者。

  小说故事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于星期二早晨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的一个疗养院内,贝里克郡位于英国北部苏格兰,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酿酒厂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多年未联系,突然收到来信竟然是告别信。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哈罗德退休后这种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他开始给奎妮回信,但是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不管怎么写,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决定亲自带上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不是开车,也不是乘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这样,才最能显示出他的关心和诚意,仿佛只有这样,奎妮就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罗德,都是主人公不愿面对的过去。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自己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隔阂。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一起经历过的一切,最后莫琳决定开车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见到了老朋友的安详离世。

  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救赎是朝圣的本质

  运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最简单的莫过于步行,它不需要任何的工具,只需要一个坚定的信仰。步行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我们也都经常习惯在夏日的晚风中散步消食,享受夏夜带给我们的宁静;而信仰之所以坚定,是因为步行尤其是一个人步行的宁静让我们不断进行内心斗争和思考救赎。

  提及信仰,人各有异,但我们都应该相信一点:当一个人拥有了坚定的信仰,他将会充满无穷的力量,主人公哈罗德便是这样。

  但说到他的信仰,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心里想,“只要他在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这听上去的确有些荒唐。我们也不难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是像他一样可爱地“自欺欺人”,幻想着只要自己能单腿连跳十步,期末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100分;要是一下子能把篮球抛进球框,自己会很快长高10厘米……而现在看来,这岂止是儿时的天真,即使到了成年,这种幻想还是某种程度存在的。

  哈一生平庸,没有敌人,没有朋友,没有做过任何大起大落的事情,反而还做出了很多的蠢事。

  在儿子溺水的时候,他却不慌不忙地解鞋带,给儿子留下了童年的阴影,直到儿子抑郁自杀也没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父亲,而儿子的死,又让妻子莫琳对哈产生了巨大的鄙视,哈也因此开始酗酒,不好好工作,甚至砸了老板的店,到头来却是自己老朋友奎尼为他背了黑锅。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哈罗德都是那么的不幸。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奎尼的来信唤醒了麻木不仁的哈罗德,这封信给了哈重生的机会,多年来,“默默无闻”的哈突然发现还有老朋友的惦记,这让他倍感欣慰。至此,他终于踏上了朝圣的征途。

  哈罗德带着回信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箱,87天,627英里。所谓的'朝圣不仅考验着他的忍耐力,而且考验着他复杂的内心。朝圣途中,哈回忆起往事而自我救赎,妻子莫琳同时也在进行着内心的思索,她开始慢慢地原谅丈夫,甚至到了最后的16公里,还成为支持哈罗德的精神后盾。

  到了文章的末尾,哈终于和老朋友奎尼见了面。结尾并没有像其它大部分文章那样有多么轰烈的场面描述,反而是十分平静的刻画。就好比一个人总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断努力、不断挣扎,在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迎来成功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平静的,我想这就是一种自我的升华,救赎即升华。

  经历了朝圣的一波三折,哈终于见到了奎尼。他拾起了那段逝去的友情;“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所谓救赎是朝圣的本质,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最后留给的读者不只是一个和谐的画面,还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一个儿童般天真的信仰,哈完成了朝圣的救赎,造就了夕阳的幸福。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2

  一本字数不多的小说终于稀稀拉拉的读完了,如果现在要问我读完有什么感觉之类的问题,我恐怕会回答不上来。因为读这本书的时间多是中午昏昏沉沉准备睡觉的时候,或者晚上刷手机刷到无聊不知道能看什么的时候,再就是拿出英语题实在不想做便又扔一边随手抓过来看上几眼,实在算不上认真。

  我为了写这篇小的读后感之类的文章,特意百度了一下,百度词条的作品鉴赏中写道“小说的讲述貌似漫不经心实则苦心经营,文字貌似轻盈实则沉重如铁,‘春、夏、秋、冬、春’这种回环式的篇章结构富有意味,对虚无感的刻画深入肌理。”我个人是很赞同这个观点的,有的小说连续性极强,读来让人欲罢不能,一章一页叫人停不下来;有的小说文笔考究,一字一句都值得斟酌,生怕错过其中的玄机。

  而这本小说呢,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同。作者的词句都很简单、日常,让人亲近,又将道理点明。他好像不是在讲故事,而是把你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但又不会让人无法适从的新的生活中去。小说把故事的开头、结尾、背景都给出了,但仔细看来,你好像很清楚但又不清楚,你貌似了解了却又并未了解,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一。

  全文平铺直叙,从开始到结束,知寿的生活有了很多变化,但并没有任何一个可以成为高潮的片段出现过。有的人突然的出现,又莫名的消失,由从不相识变成分外熟悉再到久不联系。春夏秋冬,又迎接春天,也许,这就是生活,孤独又丰富的生活吧。故事总有结尾,不论悲欢,但生活总在继续,只要你还存在,便不会停止。

  吟子也许就是老了的知寿,知寿也是年轻时的吟子。她们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人世的事,不过如此。吟子在台湾人离开后,觉得把一辈子的恨都用光了,当时的知寿不了解什么叫一辈子的恨。她说“看着眼前手里摇晃着沾满猫毛的刷子的吟子,我真想象不出当年失恋而整脸哭泣、憎恨这个世界的吟子是什么样子。

  我还没有从心底感到伤心或憎恨过什么,所以,也不知道伤心或憎恨会成为什么样的回忆。我只是茫然地觉得离这种体验还很遥远。可能的话,我还是愿意永远这么年轻,不经受世事磨难,静静地生活下去,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自认为自己是有受苦的精神准备的。我想做一个像样的人,度过一个像样的人生;想尽量锻炼自己的肌肤,成为一个能经受任何磨难的人。对于将来的梦想,以及刻苦铭心的恋爱等等,即便描绘不出来,我也朦朦胧胧怀有这样的期待的。”

  她的想法简单美好,就像我们所有人在学生时代遇到任何“变故”时都会突然顿悟某些道理,甚至大言不惭的`许下许多许多的豪言壮志一样。期待在苦难中成长,但遇到问题多数人能做到的只是努力,而非拼命,这便是成功值得庆祝的地方。期待是一回事,而真正碰到便是另外一回事了,而且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知寿的两段恋情都匆匆结束,透过大白话的文字能感觉到她的悲伤,这种淡淡的伤感,轻柔,又浩浩荡荡的直击心灵。在她看到坐在阳平腿上穿着内衣的女子,也只是觉得素颜的自己太差劲了的时候,我才算是明白了“我们俩见面一般泡在屋子里,从没讨论过任何问题,也没吵过一次像样的架。说得好听一点,彼此的存在犹如空气。但实际上,我们互相都感觉对方是可有可无的,这跟空气有本质的区别。”这几句话的各中意味。

  顺其自然,失去总比拥有来的轻易。继可爱的吟子在家里备上黑色的芳介的专用筷子后,藤田的蓝色专用筷子也备上了,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吃饭、看电视、聊天、爬山、睡觉,热恋过后,“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因自家吃午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我注意不再使劲盯着他看,不再刻意温柔。”

  再然后,阿丝的出现让知寿感到危险,她觉得藤田突然变成了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很突然的,藤田离开了,离开的理由也没有交代清楚,知寿变得很糟糕,她说“没有追我的人,净是离我而去的,这么一想,我就焦躁起来。”

  她竭尽全力,也只说出了“你不能这样”和“再见”。在网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满满正能量的人,他们可以一个人完成工作、按时起床、准备早餐、定期健身、连失恋都分外优雅,但正是知寿这样平凡的人,更容易让人共情,她的害羞、生气、开心、愤怒……淋漓尽致。

  “就这样,我不段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知寿应该是很想念吟子的吧,比如在车身剧烈摇晃了一下的时候,女孩尖叫一声的时候。

  “知寿不快乐吗?”

  “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

  吟子在老去,知寿有了新的恋情,也不知道在这个春天吟子和芳介有没有去旅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3

  “一颗一颗星就是一个一个人”,在申赋渔写下这一串文字时,过往的事情一定是如电影般放映:一个高考落榜的学生,一个错过火车的行者,一个卖玉米的农民,一个在卖肉的商人……

  从1979写到20xx年,从少年写到中年,从一个人写到一家人,从悲欢写到离合,又从离合写到悲欢……一个个人,一段段故事,都是他心中磨灭不了的过往。

  与《一个一个人》这本书相遇是在暑假,在一个咖啡店,很偶然的遇见,便立刻被它与众不同的外表吸引。它摆放在咖啡桌的右边,温暖鹅黄灯光照在它陈旧的书皮上,恍惚以为,那是本别人丢弃的破书。随手拿起来,一阵翻阅,发现这是一本如此有心思的读本——故意做旧的风格,不是书壳的书壳,撕破的扉页,倒印出来的人名……书后对设计过程的描述,书页里面夹着的一枚书签,一张电影票,一只蚊子,几根头发,两片桑叶,几滴血迹都充满了历史感和真实感。整本书透露出来的魅力,让我忍不住买下它,如获至宝,想了解它的故事。

  作者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却有着一个大学梦和作家梦。现实的真相却是高考失利,乡邻不待见,不得已他走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带着梦想与执着来到了城里。在那里,他做过木工、做过油漆工,通过出卖劳力来生活。

  之后的作者当了一名图书管理员,这是他喜欢的一份工作。就是这个工作,他见识了很多有知识的人,内心开始波澜壮阔。后来的他,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买了车、结了婚、生了孩子。期间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人,一个叫有气质的人,一个最开始风光生活之后落得离婚的人,一个被作者称为李总的慈善家,一个找寻小喇嘛的人,一个追问人生意义的人……

  21世纪的到来,作者也告别了他的苦难时代。故事的最后是作者女儿养蚕,女儿和父母竭尽全力想养大蚕宝宝,爷爷和奶奶也全力照顾后来仅剩的一只蚕,与恬恬的两只蚕拿到郊外去配对却最终丢失……在书的最后写道:“在这个山坡上的小桑林里,唱唱和爸爸直坐到太阳下山。两个人的心里,有着不一样的悲伤。”

  掩卷沉思,我回忆了很久。作者的经历,离我那么遥远,却又那么的真实可信。七八十年代的生活虽然与现在差异很大,但很多的人和事却都有着相通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事与事之间的联系,干丝万缕,难得其要。

  生活的打压下,他从来没放弃过最初的追求,困顿潦倒时仍不放过任何可以锻炼自己文笔的机会,这些让我感到一次又一次的相似和一次又一次的羞愧,我对申赋渔的坚持梦想由衷敬佩。

  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现今作为一名刚入行的教师,也有着美好的梦想——以纯澈的赤子之心对待教育。

  现实与理想有时让我觉得有些苦恼,思想也有些改变,有时人也变得浮躁起来。对于生命中的一个个人,我起初没有像申赋渔那样认真的去思考他们的存在对自己的意义。曾经与自己一起过家家儿时的玩伴,陪伴我度过那珍贵的童年时光;曾经手把手教我写拼音的幼儿园同桌,给我带来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那个经常欺负过我的蛮横班长,也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软弱,而现在的她却变得温柔内敛,恰恰与我相反;曾经那个待我如亲孙女般的年长语文老师,他也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师表的宽容和耐心……

  慢慢长大后,接触到的人也越来越多,分分合合的过客也不断往复,见到的人情是非也越来越复杂。曾经的自己总是很天真地厌恶叵测的`心机,难以接受不完美的人和事,慢慢地固执起来,想把自己封闭成一个世界。

  或许智慧真的和阅历成正比,我也在渐渐修整自己的棱角,像申赋渔那样,打开自己的内心,学会用欣赏和发现的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工作中的不如意,看待学生中的后进者,看待与自己观念不一的家长。读过申赋渔的《一个一个人》后,我对生活和世界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也在用更加认真的态度去生活,去努力工作。

  生命是一条长河,我们都在河里流浪。有的人却不甘落后奋勇向前,有的人成功划出美丽的浪花;有的人随波逐流一生寥寥,有的人却半路折翅就此沉浮。每个人在游向终点的时候都会邂逅另外一个又一个人,如此往来便生发出一个又一个故事,构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人生和世界。

  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世界都有着千丝万缕丰富细致的联系。每个人或许都该自省:生来孤独生存的我们,在面对生活的苦难和挑战时,别人也在经历着不一样的苦难,苍茫天地里,人类本来就是同样的个体,虽然有着形体的不同,可是我们该做的不还是应该拥抱彼此、携手走下去吗?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要育人,首先应当是自己拥有温暖的心灵和独立的思想,这样才能成为灯塔,给别人光明与指引。

  人生就是流浪。从出生开始,便在不停的往前行走,只是每个人所流浪的形式不同,没有人知道未来是什么样,没有人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人、历经什么事。有的人随遇而安,有的人惶惶难度。立足当下、珍惜所有,竭尽全力面对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这样的人生才可能有栖息之处。

  上天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以同样的生命,不同的是有的人将生命糟蹋了,提前结束;有的人不仅拓宽了自己的时光,还点亮了周围。一个个人是一颗颗星,或明或暗,或近或远,或大或小……高高悬挂在天幕,构成一个星空——我们时代的天空。我想,我愿做一颗闪亮的启明星,在自己的的生命长河中发光发亮,更为暂时迷茫的朋友指引方向、照亮旅程。

  “既然同为流浪者,那彼此之间又为何不温柔以待呢?”

  既然身处此地,身披此责,何不竭力燃烧自己,发热发光,你我同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4

  这本书从精神,心理的角度说明了,世界上的人的确是存在显著的分别的,除了众所周知的男女区别,内向和外向是的确存在那条分界线的,它 给了一些指点,如何分辨自己是否是偏内向的人,比如你恢复能量的方式主要依靠独处,而不是分享,需要倾诉的方式是书写,而不一定是辩论;比如你的那些发自内心的爱好多半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内向的人多半爱好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带给他们在另外一个静谧的世界驰骋的满足感;另外基于作者是一位精神心理医生,她提供了一些内向型人如何在这个世界与他人相处的经验,比如如果不想继续谈话,那就不要强迫自己附和,简单地闭上嘴,也不失为一种应对;比如如果你想让周围的人不要那么关注你,谨言慎行似乎是自我保护很好的一种方法;另外说到,内向的人应该在这个阳性的世界上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你应该知道不喜欢聚会和争辩并不是一种罪,你也应该确信,不太合群,并不代表你的人品有问题,你只是不那么需要外人的支持罢了;你应该努力地遵从内心的指引,找到让自己比较舒服的`职业,比如你更能专注,更有想象力,这些可能并不是现在被人推崇的优点,但好好发挥出来也是可以为他人贡献的方式;说到最重要的一点,是你要接受自己的天性,并且找到一套能够容纳这套天性的空间,如何实现你的内心平静,如何对喧嚣说不,如何知道自己只是耐得住寂寞,而不是孤僻,如果反其道而行,找到那些别人不知道,社会不介绍,但是却能抚慰你心灵的方式。

  说到内向的人,我确信自己身边有两三位密友都是这样的人,共同的特点除却热爱阅读和独处外,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反而具备高超的社交技巧,也许是因为想要社交上面速战速决,反而更加懂得体恤和理解,或者说,对目标的要求会更直接,他们不想饶那么多圈子。曾经在19世纪的英美文学里读到对一些长舌妇的刻薄评价,说那些人,是一分钟也无法独处的。当时就心下感叹,只能说,现在的这个世界,是希望拔升,交际,扩张的,但并非在人类的任何时期,大家都推崇这种急速的热烈的生活。所以如何尊重,是否能尊重自我,其实是需要一点勇气。起码,每次听到那些人说,只要你想改变,是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这样的话,我只能沉默。因为凡是不常见的,都会被指责为异类。人类对异类是恐慌而又憎恨的。所以很多内向性格的人,竟然做得毫不让人察觉,他们已经日夜与人推杯换盏,歌舞升平,却会在中午的时候独自拿着健身衣服去健身房跑步,或者独自在私属办公室阅读一会,我常常想他们用尽力气给自己武装了一层层巨大的壳,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最安全柔软的窝。而如果你不隐藏这些,从底层开始暴露你那柔软的内心的话,也许还没等你武装好,那层内心已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了。这倒让我想起北岛,他有个弟弟,同样的出生,却是两样的性格,他爸爸说,如果兄弟两每人都有一个馅饼的话,北岛会直接先吃掉馅儿,至于皮,那再考虑了。而弟弟则会先吃掉馅饼的皮,再把馅儿用一张纸抱起来放口袋,慢慢地吃一个月。这是两兄弟完全的性格,也导致了他们完全的人生历程,北岛似乎一直用这种直接吃馅儿的方式活到了60岁,一路流浪颠簸。

  最近在鼓浪屿上参观一座座民国时代大别墅,因为借阅了县志,很多别墅后的故事也略有耳闻,其中目前岛上最闻名的风琴博物馆的原主人林鹤寿,富甲一方,心高气傲,一定要建一座鼓浪屿上最漂亮的别墅,要能俯瞰整个小岛,还要能看到对面的厦门,要用最好的建材,可是到了后来,竟然因为建别墅而拖垮了整个家族产业,其实中途而废可能也不至于,但从中可见此人是不肯服输的,或者总以为还有别的转机,到最后,楼没有完工,一天也不曾居住,就抛下产业到南洋终老了。而黄家花园,也是岛中第一大花园,其中三座大别墅守望而住,而建设这花园的主人年少离家时,不过是一个剃头师傅,最后竟至成为糖业大王,回家来盖了这三座著名的别墅,据说其他小洋楼更是不计其数。这样的一段发家史,说明主人勤勉谨慎,除却顶级的经商能力,更是具备令人惊叹的野心才能铸就吧。而岛上最高的日光岩旁,有一个日光岩寺,在1936年-1937年,弘一法师住在南普陀时,曾应邀来此宣讲佛法。弘一法师出家的经历想必很多人都听说过,由一个翩翩贵公子,变成一个衣服卷儿一卷就四处弘扬佛法的苦行憎,而他修行的正是戒律森严的律宗,可以想象经历了怎样的心灵撞击。这三位都是同时期的人物,只是如今,在世界上,他们已经完完全全不存在了,而我们仅仅知道,他们曾这样存在过。而一定有更多的人,也曾存在过,只是百年后,后人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存在过。

  所以,不要去惧怕你活着的时候,人们希望你怎样活着,而听听内心的天性,你想要怎样活着。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活成造物主给予你的样子,才不浪费生命,不是吗?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5

  (一)

  《只有一个人生》,书名就传达着哲理。女性,情感的载体,与理性的哲理,颇有水火不相容的感觉。读起来,便不忍丢下。丢下,也不想拿起。读它,需要凝神静气,从眼中进去的是文字,从心里流出的是感悟。

  书中第十一辑“未知死焉知生”回答了我所有关于生死的疑惑。庆幸觅得一个知音。

  为何我们避讳谈及这个话题?世上所有的苦难,都可以用逃避、忍耐、甚至用死来解脱。唯独死是既躲避不掉,又无解脱之路,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也许,正是这种无奈,使得大多数人宁愿对死保持沉默。其二,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实在太习惯了,而对于死却感到非常陌生。陌生得不认识它了。

  为何我们惧怕死?我们死后不复存在,不能感觉到痛苦,不应感到可怕。但死的可怕,恰恰在于死后的虚无,在于我们将不复存在,一个独特自我的绝对寂灭,永远的寂灭。

  面对死亡,不是哲人的我们,不回避,也不用寻找它的理由。只要认真思考过死亡,不管是否获得使自己满意的结果,我们都好像是把人生的边界勘察了一番,看到了人生的全景与限度。如此我们就会形成一种豁达的胸怀,在沉浮人世的同时,也能跳出来加以审视。我们固然仍有自己的追求,但不会把成功和失败看得太重要。我们清楚一切幸福和苦难的相对性质,因而快乐时不会忘形痛苦时也不致失态。

  此刻,邀请读字的你,轻拂去弥散周身消极情绪的薄雾,是否能和作者,还有我,一起清晰可见“向死而在”的场景?立足于死亡而珍惜生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独一无二的价值。

  对死的思考尽管徒劳,对于生的价值并非没有意义。

  (二)

  周国平先生的《只有一个人生》散文集,在我的书架上已有近十年了,是我经常翻阅的书之一。每次读后总有如沐春风之感。

  周先生是学哲学的,而且是研究尼采方面的专家,他分析“义”与“利”的见解有其独到之处。自小父母就和所有传统的国人一样,强调“君子重义,小人重利”,但苍海桑田,时代变迁,世风日下,“义”字已少有人提起,求利也非小人专利,而视之做人理所当然的追求,工人日日加班,一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是常有的事。“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一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潮。

  在哲学家的眼中,“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这二者,前者教人奉献,后者诱人占有,都脱不开计较。但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在“义”和“利”之外,还有一种“情”,“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也就是说创造不同于奉献:奉献是完成“责任”,而创造是实现“自我”。

  “义”是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是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而“情”则是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王尔德说:“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重情轻利者,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不为物役的淡泊情怀,所体会到的辛酸和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想象不到。

  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将人们在现代生活的急流中裹着向前,不复有闲适的享受和宁静的沉思,“德尔斐的神庙‘认识你自己’已被时髦箴言取代。”人们爱说“时间就是金钱”;从小就听说“时间就是生命”,如果按照逻辑推理,那么人们现在正是在尽快的出卖生命,因为人们除了赚钱不知还有什么事可做,电视和麻将成为人们主要的娱乐,但这是真正赏心悦目的娱乐吗?

  近五六年我要求自己每周爬山一次,并且一直在坚持。我喜爱在大自然中的感觉,而且犹爱未经人工雕凿的天然美,大自然可触发人的各种想象力和诗意,也可提高人的'悟性。佛教中有云:“法性遍满虚空,法身充满宇宙”,如江门公坑寺的天成禅寺门联所书:“天开境界,成大慈悲”,也就是这个道理。周先生说“人与人的碰撞只能触发生活的精明,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大自然正是如此无私的在帮助着人们。

  在西方,有“寻找灵魂的现代人”,在我们的时代,我发现有很多为心灵寻找家园的人,因为,电视、牌桌、甚至旅游等都不能填补精神的空虚。“野蛮的符咒尚未挣脱,文明的压抑接踵而至。”权贵贪欲的膨胀使腐败丛生,金钱力量的崛起导致精神的平庸,所以民间有言嘲笑其 “穷得只剩下钱。”哲人和思想家在呼唤着性灵、爱心和寻找净化之道;“文明与野蛮的决斗犹未见分晓,超越与沉沦的对峙已拉开序幕。”物质上的贫富是有目共睹的,但精神上不也有着两极分化吗?只要能守住心中的圣地,认识到清贫与寂寞是心灵高贵者的必然命运,就能坦然的面对社会、人生。

  生活中,人的追求各不相同。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体会是没得到时渴望得到,得到后则感觉不过如此而失去追求的快乐只剩下空虚。人生态度,除重“名”“利”“义”“情”之外,还有一块“净土”,它不受“名”“利”的污染,也不为求“义”和 “情”所操纵,它能冷静、安详的用无限的慈悲心对待世间的一切,那就是一颗佛心,它帮助困惑的人们找到心灵的家园,那就是觉者的淡泊中的追求。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6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7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故事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他的朋友奎妮。虽然奎妮已经昏迷且面部新长出一个肿瘤,像两个脑袋呈现在他的面前。读到这里,我吃了一惊,吓了一大跳。生命为什么这么残忍?!奎妮,工作认真,对人友好,终身未婚,晚年得绝症,全身转移。岁月饶过谁呢?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原因在哪里呢?作为父亲的哈罗德从小被父母抛弃,不懂如何爱孩子,不会表达,也不会行动。母亲莫琳与戴维的关系感觉很好。我在想,为什么父母相爱的家庭,父亲的冷漠,母亲的宠爱,孩子却会抑郁呢?是不是母亲包办太多呢?在少年的成长关键期,父亲没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他不是一个幸福的儿子,遗憾的是,他的儿子依然不幸福。如果,重新来过,他作为父亲,能否做的更好呢?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8

  这次推荐的书是《一个人的欢喜与忧伤》(原名《时擦》),讲述的是一个暗恋十年的故事。开篇背景发生在高二,女主宋佳南在停车场邂逅男主苏立,从此一见钟情。她偷偷的看他,偷偷的观察他,偷偷记下他的电话,偷偷的恶作剧,偷偷的拿着书坐在他的旁边走神,偷偷的给他发短信,偷偷的加他的QQ,偷偷的给他发邮件,偷偷的在论坛上关注他,偷偷的与他互通书信,偷偷的做每一个花季少女暗恋时都会做的那些事。她始终将小小的悸动埋在心底,不敢说出口。她会因为看到他的身影而激动,会因为他的一句提醒而脸红,她会在意他过得好不好,她会在乎他身边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她会在午夜梦醒的时候,猛然想起他,她会为了他黯然神伤。

  当宋佳南冲动的拿起手机,打下那行“我很喜欢SineadOconnor,也很喜欢小野丽莎,你呢?”的时候,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在打鼓,她害怕又期待,就在这忐忑的心情下她收到了苏立的短信,幸福不言而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高中时候,也曾从老师那里记下过我暗恋的那个男生的手机号,可是,却始终没有勇气拿起手机,给他发出一个短信,即使是恶作剧性质的。所以,我佩服宋佳南,也羡慕她的勇气,就是那么一个瘦弱自持的女人,却在许多时候,给我最强烈的震撼。校庆那天,苏立的`一句“同学,上台了。”让宋佳南恍若梦中,他就站在她的身边,然后微笑,许多年后,当宋佳南拿出那张合影的时候,还会微笑,还会想念,还会遗憾。。。她会因为想要多看他一眼,而要选择理科班,那种狂热的执念,让人心底发颤,也不禁感叹。

  看到这段的时候,我几乎要以为宋佳南的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幸好啊幸好!学校里传出了苏立与别人恋爱的消息,暗恋的女生最怕的就是自己暗恋的那个人和别人在一起,宋佳南也一样,当她木然的撑起伞,慢慢的走向学校的时候,她看到了绯闻中的男女主角,在密集的雨中,狂乱的风中,在鼎沸的世界中,她听到了心在支离破碎的哭泣。心底仅存的的一点爱恋,如摇坠的烛火,只一滴雨、一阵风,便可毁之殆尽,于是,她毅然选择了文科。我松了一口气,感谢这个误会给了宋佳南勤奋的理由,感谢这个误会,成全了十年后的宋佳南和苏立。她拨通了他的电话,听到了他的声音,虽然只是两个字,但是她还是泪流满面,她挂掉电话,收起手机卡,从此,天涯是路人,读后感《《一个人的欢喜与忧伤》读后感》。

  我们明白,暗恋,本就是一个人的事情。高考后,两人一南一北,真正是相去天涯了,她去了广州,他去了北京。大学四年,她终究是放不下他,论坛、QQ、邮箱、书信,她尽一切可能和他联系,获知他的最新动态,了解他的最新情况。她不远万里,跑到北京,只为了见他一面,当她在自习室里看到他时,她却转身跑开,带着那份永远不可能公诸于世感情,她只能流着泪慢慢学会接受。大学四年,她听陈升,听酷玩,看周星星,玩七巧板九连环,讲电话到半夜,一个人躲在水房哭到早上,只因为,她爱他。白云山顶,柔弱的女人们向着黑夜,向着大山哭喊着心底那个人,而也只有在这里,她们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纵容自己内心最深的眷恋。她用尽全部的力气,对着永远不能表白的人,大声的叫出他的名字,“苏立,苏立……”那一刻,宋佳南说她终于明白,明白了他和她,和时光,早已擦肩而过。毕业后,她回了家乡,只因为他曾告诉她,他也会回去。她做了记者,她努力让每一个实事新闻上缀上自己的名字,只是为了让他看见,让他记起自己的存在。

  她不愿对外人敞开自己的心扉,只因心里早已深深刻着一个名叫苏立的男孩。当两个互相爱慕的人,十年后在广州相遇,他不再是那个高中有点忧郁苍白的少年,他已经长大,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世界。而她也不再是当年那个羞涩的女生。他们变了,有些事,也不一样了。笙离(这篇文章的作者)说她成全了他们的幸福,却遗憾了自己的遗憾。她说她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一次回家的时候,偶尔看到了自己年少时候暗恋的人,心血来潮写的,她还说她本想在一半的时候将宋佳南的美梦打碎,却最终因为论坛的帖子而坚持了下来。我感谢她写出这篇文章,可以让我回忆自己青涩年华时的暗恋,感谢她最后让宋佳南和苏立走到一起,圆了大家的暗恋梦。正如笙离所说,我们都知道,那些未来得及让人知晓的感情,就好像流水一般,不会再回来。而我们,也再找不回当初的心情,再也无法那么单纯地喜欢一个人了。孤独的女孩独自爱着你的时候,单纯得几乎不存在,也许有些孤单,内心却平静而充实。只是因为那个人,我爱他。一个人,一首歌,一个信仰,一段爱情,也可以是一辈子。人生,究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守候在爱情无望的彼岸。冗长的岁月,爱情慢慢不再是依靠,而变成了一种信仰,这个信仰的名字就叫做苏立。惊鸿一瞥便惦念成一道心魔的苍白阴郁的少年,在十年光阴的彼端终又与她相逢。这时光中她独自恋爱,一个人欢喜着,忧愁着,幻想着,卑微着,全然与他无关。然而这一切却支撑着她走过自己的万水千山。转过身她忽然发现,旧时的盛夏光年里,年少的他们早已和时光擦肩而过。而她的暗恋,是在黑夜里孤独绽放的花朵,开在年华最漫长的相思中。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9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

  今天早晨和朋友一起出门,秋风有力地拍着我的衣袖,突然因为这样的寒意让我想起了特别疯狂的大学一段时光。那时我疯狂地爱上文字,整天整天泡图书馆,大半夜还要敲打电脑写东西……很希望从书堆里找到关于成长的答案,幸运的找到了这本书——《一个人的好天气》。有些书就是毒药,会越看越陷进去不能自拔;有些书,又是解药,慢慢看完放佛获得了解脱。那种舒坦,在过去了那么多年的今天,我依然能记起那样的感觉。现在明白,原来那就是成长。

  《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本日本畅销书,带有强烈的日本民族的深入和细腻在里面,这是我那时接触过的第一本这样的书。但这本书真的陪伴着我的成长。其实也有点小众,但也有人说,只有经历过人世极大悲苦和思考的人,才会沉得下来看这本书。而对于我,只觉得通过这样淡淡的笔调,让那个曾以为经历世俗最悲苦时光的我,学会成长,也淡然起来。

  记得当初陪我的恩师林文如先生去峨眉山寺庙,在他生命最后的弥留之际,我们在寺庙里坐了整整一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寺庙里僧人的诵经声,那种内心的平定,是我至今为止最深刻的一次。于是,即使恩师走了,我也知道他内心强大的安宁。而这样的安宁和淡然,要是我能通过和70岁的'自己对话该有多好,至少,我可以用看尽世间沧桑的淡定去面对始料未及的现在,像书中的17岁女孩和70岁奶奶的相处。

  大学那时候有个习惯,特别喜欢手抄欣赏的文字,并用另一个颜色是字体写下自己当时的感想。仿佛自己的再加工,就是自己的解药。坐在窗下,再读读知寿的“我那时候整天地哭,非常憎恨这个世界,我好像把一辈子的恨都用光了”,我仿佛能理解青春期或者说成长中那些无法预计的痛。

  书中17岁的女孩,在和70岁的奶奶吟子相处中,独立地面对着工作、生活、恋爱中的种种境遇令人揪心。故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偶尔流过细软的微风,散落进我们的世界。与藤田爱情的开始和结束,和吟子的相处和离别,和母亲的隔阂,这个女孩,到最后,一个人努力的地活下去,她终变得有力量地存在着!这就是一个有力量的成长的故事!

  “我想趁现在把空虚的时光都用光,老了就不会再空虚了”。

  ……

  “知寿,可不能在年轻时都用光,要是只留下愉快的事,上了年纪,就怕死了。”

  我们总是一个人在长大,独自要面对梦想、爱情、离别。而年轻和老了,真的有很大的区别。我记得我是在失去亲人之后看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边看边哭得完全不能自拔,甚至会看不下去,又鼓励自己得坚强看完。于是这样断断续续地把周国平的伤痛和自己的伤痛看完,看完之后一起埋在自己心里的坟墓里。某一天,看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失去至亲的痛依然在,可是兀然的也就能坚硬一些了。在这个历经百态人生的老人面前,仿佛知道结局般对自己发生的坎坷哀而不伤了。

  就这样,知寿是慢慢成长的自己,而那个老奶奶,是自己年迈的自己。过程中,有爱情,有事业,有说不尽的迷茫和绝望。可是,边经历,你也就边懂得。写到这儿,看看你的人生,也不是这样吗?

  书中这段话我尤为喜欢“就这样,我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说实话,我不信谁的一生一点坎坷也没有。即使有一个凉爽又美好的清晨自然醒,躺在床上,忽然对一切没了希望,像一具尸体一样躺着。像这样的经历如果你有,你一定会觉得,上面一段话是多么多么的可爱!至少,对于未知的每一天,自己可以有力量去迎接。

  特别喜欢柴静,没想到这样一个有想法的女性,在《我用一辈子去忘记》里还是个女孩时也有这样关于她自己成长的描述。那是个在山西的一片天空下孤独的女孩,那孩子衣着暗淡,像只暗色的影子,总是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中。她爱整天整天的看着天,望着云朵来了,又走了。甚至多年以后也会因为某种感觉一下又仿佛回到了那个年纪,会想起写下“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的女孩,那样的感受,成长过来的人想必也会说:是是是。

  故,《一个人的好天气》让许多读者看到了自己。青山七惠写得特别的细腻,淡淡的笔调中又透着节奏,让你能感受到不急不慢地成长,学会去面对不悲不喜的人生。

  是否也有人一下想起经历种种磨难的史铁生,在他的《活着的事》里也这样表达: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走到天堂。走向,意味着彼岸的成立,活着就意味着我们一直在走。

  于是,同在一片天空下的我们,也可以学着:对于那些我们无法预计的事,知道他们一定会不早不慢地到来,而我们也迟早会不悲不喜地走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1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我想起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遗忘或者放弃自己的远行计划了,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做一次内心想做的事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最后奎尼虽然还是走了,但却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而哈罗德和莫琳也因为这场旅程化解了彼此间的隔阂,重新找回了初恋时的那种快乐,一切都变好了,不是吗?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2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3

  米黄背景,两排栅栏勾勒出田野的轮廓,一条空旷的乡间大道延伸向远方,几朵并不明丽的云点缀暗调的天空,一个行走中的渺小的背影,被帽子、大衣、鞋子裹成人形,只露出一根指向地平线的拐杖。这是这本书的封面图,一个心灵鸡汤颜色——我不太喜欢的封面。

  外貌协会的我以为自己也不会喜欢这个剧作家编造的、开头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一个平常周二的清晨,一位六十岁刚退休的清闲老人,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的来信,一个简短的因癌症晚期临终前的告别。哈罗德写下回信后跟妻子说:“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然而目的地邮局,先是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下一街区的邮筒,到了晚上竟变成了六百多里外英格兰最北端的贝里克,老友奎妮的疗养院;“很快”最终成了历时近三个月的漫长旅程。他只是单纯地想再走走,却在加油站被陌生女孩善意的谎言启发,一位不信宗教的老人决定为了“信仰”走去看望老友,认定自己走下去对方就一定能活下去。哈罗德的出走没有任何准备,他已年老到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平日走过的最长的路是取车,却妄想从英格兰南端徒步到北端;也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就孤身去看望一个多年不见的女性朋友,这不得不让人揣测他的动机。在长途的孤独中,在与陌生人的心灵碰撞中,这位老人六十年来的生活片段清晰再现,这些拼凑出了一个平凡却又特别的人生。

  童年家庭的阴影让哈罗德难以把握父亲、丈夫这两个角色,本应更加美满的家庭反而因孩子的诞生开始出现裂痕。妻子莫琳是个几乎完美的母亲,儿子戴维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而他——对父亲责任充满恐惧感的哈罗德,在选择沉默和逃避中与这个家庭渐渐疏远。他在酿酒厂里工作,一如既往的平淡。只是某次下班无意间撞见因被排挤躲在文具柜里啜泣的新同事奎妮,一个矮矮胖胖却能干精明的女人。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女人,他没有匆匆离开再次逃避,而是尝试着安慰她。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成了搭档,他也渐渐对奎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的一切。拥有朋友本给生活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儿子意外的自杀再次打击了哈罗德,他甚至没有在殡仪馆与儿子告别。面对妻子的悲痛、埋怨,他再次沉默,任由空酒瓶堆砌成颓废的日子。他最终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甚至闯入酿酒厂打坏了苛刻老板的`珍藏品。酒精导致的兴奋还是败给了软弱,善良的奎妮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后离开;而他,连道别未曾有过。和妻子成日的吵架最终演变为二十年的冷漠相处,直到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意外的信。

  读完小说合上书再次看到封面,这真是一个不合适的封面,书中的哈罗德没有帽子,没有大衣,没有拐杖,只有一件脏又臭的T恤,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颗曾经迷茫却坚定下来的心。无意间打开了外包装页,里面呈现出单调的绿色,一双手绘帆布鞋,没有标题,鞋下一行小字:“那么,我是谁?”

  这个色调的内封面和那行字让我想起另一本书,《苏菲的世界》。然而苏菲是在哲学中寻找自我,而这位老人显然不是。他并不需要寻找,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的怯懦和失败。只是妻子承担了太多他在生活中的责任,让他不明白自己所扮演的是何角色。经历过这段旅程,尽管在野地中风餐露宿,他也并未感受到解放天性,找到自我的另一面,哈罗德还是哈罗德。这段旅程不是外界传闻的一段过往罗曼史的浪漫延续,也不是媒体捏造的与命运对抗的壮举。

  那么,这627里的“21世纪朝圣”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哈罗德所谓的信仰?但是他到达疗养院不久奎妮就离世了,不是有信仰就能有奇迹的。救赎?他并不是教徒,又何来赎罪?而且与奎妮最后面对面的告别,哈罗德没有道歉,没有道谢,也还是没有道别。走了这么多路他却没准备好最后的见面,看到虚弱的奎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离开。但在小说结尾,奎妮的葬礼后,莫琳和哈罗德解开了心结重新牵起手。显然,因为这次“朝圣”带给了他们一些改变。莫琳在哈罗德离开家后发现了自己曾忽视了他为家庭做过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软弱,经过二十年的隔阂能再次与他相爱,或许只是因为哈罗德回顾人生后多了份坦然吧。坚持这次不可能的朝圣之旅,不是顽固想让他向莫琳证明自己的坚强,而是过去终于给了他一次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最终他做到了面对自我的弱点,接受自己的软弱。

  或许对于曾经的哈罗德来说,安慰文具柜里失落的奎妮而没有逃避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后来他愿意对奎妮敞开心扉其实是因为面对一个能干优秀的人,平庸的他却看到过对方的软弱一面,觉得爱逃避的自己能被理解、宽容吧。而他无法与妻子、儿子好好沟通,恰恰是因为了解、熟悉让家人深知并习惯了他的软弱,而他也习惯了显露出自己的软弱,但逃避也让他还未接受这样的自己。二十年后再次回忆往事,在即将到达终点时哈罗德反而因周围人态度的多次转变、回忆的逐渐深入而近乎崩溃、找不到方向,他在心里积压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行走在贝里克郡的街区里,冷静过后整理好自己,曾经未知的生活让他恐惧到不愿面对,而现在他走向疗养院去追寻一个未知的结局——看看奎妮是否依旧活着。面对病床上曾经倾听他心灵的老友,哈罗德终于接纳了软弱的自我,这也是一种勇敢。接纳自己的缺点,往往比妄图改变更难。

  朝圣之旅结束,他仍不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软弱的平凡人,只是多了些释然,多了些自我包容,但这已足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4

  1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腰封醒目的提示语句。

  一个人,男主人公哈罗德﹒福莱

  87天,从自己离开家的那天算起,超过二个月的时间,一直在行走,带着自己浮动却坚持到底的信念

  627英里,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男主人公工作和退休后居住的地方,距离英国北部苏格兰贝里克奎尼所住疗养院的距离。

  故事很平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平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平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平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近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这一路,哈罗德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历风雨,经历磨难,经历病痛,获得荣耀,又被人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平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5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

  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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