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2-12-30 12:55:02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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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推荐】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推荐】

个人读后感1

  《聊斋志异》这本书是我同学推荐在暑假里要看的书,起先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兴趣,觉得都是说那些妖狐、幽冥世界没有什么好看的,等看完其它九本书才懒洋洋的翻开这本书,读完第一个故事后立刻被它生动的描写吸引住了。

  《聊斋志异》是一部短篇小说集,一个个故事人物生动感人、离奇曲折、书的内容十分广泛,表面上看上去只是狐鬼精怪的事情,但故事里却包含着一层层的意思,我知道书中的的恶鬼就是当时欺压老百姓的污吏,那些软弱的书生就是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作者蒲松龄是借用这些故事来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情被迫人民的痛苦,歌颂被压迫者的反抗精神。

  我觉得最好看的《画皮》这一篇故事,讲的是一位青年遇到了一个美女,回家以后,那美女变成鬼要将青年杀害,后来是一个道士及时赶到救出了青年杀了魔鬼,为民除了害。这篇写得十分惊险、刺激、虽然电影《画皮》我也看过,但故事的情节有些不同,书中写的更神奇。

  我敬佩蒲松龄,他前后历时四十余年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坚持撰写《聊斋志异》,终于赢得伟大的成就,这本小说不仅仅带给我们许多启示,它也告诉了人们要想使恶人受到惩治,必须要救困扶弱,世界才会变的光明和美好。

个人读后感2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它的名子叫《那两个人的命运》。我为故事中的一位病人深感同情,为另一个病人刮目相看,在他们的故事中,我不禁泪流满。

  细细地品味着这本书的主要情节,看着那位自强不息的病人踏上成功的道路。可是他的那位兄弟呢?已经离开了这个人间吗?对,他自杀了,他走了,他受不了世人的讽笑与欺辱,早早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认为这样便是一种解脱,他在困难与挫折中选择了放弃。

  我们在看看另一个人,他不甘心就这样放弃。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他成功了,他终于解脱了,那阵阵的讽笑化成赞美。

  我懂得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什么却不懂得珍爱生命这个小常识呢!在人生的旅途中不应该因困难而放弃自己生存的本能,而要越挫越勇,其实每个人都是上帝都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主要看你怎样去造化它,好与坏仅仅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吧!

  这是我推荐的一本书,文中的那位病人为我打开了心中之结,困难中放弃看不到黎明的曙光。难道你们不为这本书吸引吗?

个人读后感3

  读完了这本书,记住了什么呢?说记住了什么,好像太功利了,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不知道,我好像从来不知道答案。

  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可她已经记不得他了,但在最后一刻,奎妮记起来了,并且走的很安详,这就是意义吗?一路走来,哈罗德经历过现实的苦难,孤独,到了别人的认可,一群人同行,再到一个人,恐惧,不安,他最终走到了,却找不到了意义。回顾了一生,有些东西他也许放下了,也许从未放下,没有经历过,怎会知道那种苦呢?看完后,我脑子浮现一个人,热血尖兵里的司马战歌,他曾在一次跳伞事故中怀疑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于训练,真的有意义吗?如果是战争,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冲向战场,可那不是。最终他像是寻到了什么,一次演习中,他和同伴在海里漂了三天,差点死在海里,有意义吗?有什么意义。

  我想到了演员春夏,一个坚持做自己的女孩,看姜思达采访她的视频中,大致意思是,姜思达问她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她的回答让我心里一震,如果和别人都一样,那我是谁?有时候我也想问,那我是谁?旅途中哈罗德也像是在寻找自己,那个丢失了的自己。

个人读后感4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绝佳拍档之两个人的梦想秀》,让我记忆犹新。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一左和马一右两对双胞胎他们每天发生的新鲜事,比如:他们一起对付高年级的男生胡子原,一起跟踪大侯老师,一起给女生米小小挑选生日礼物,一起和小乔老师以及她的男朋友去“沙沙冰”里吃冰激凌。就算是写作文,他们也会不约而同地提到对方……马一左和马一右的故事天天都在发生。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就是,两个人的梦想秀,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在马一左的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做一名主持人。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选拔主持人的启事,于是就主动报了名。可是报名信寄出去好长时间了,他一直得不到回音,马一左变得越来越沮丧。马一右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他悄悄地策划了一场帮助马一左实现梦想的活动……马一左终于圆梦,和他一样快乐的,有马一右,有小乔老师,还有班里所有的同学。

  读了这本书,让我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童年,童年的时光是短暂的,要利用短暂的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做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做一个天真,纯洁,并且时刻都露出了笑脸的孩子。作文

个人读后感5

  书,是老师,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一个要好的伙伴,陪我在欢乐中成长,书中的人物个个勇敢机智,书中的世界更是迷人。美好的童话书使我沉浸在无现的遐想中,神奇的科幻书带我去探索无穷的奥妙,历史书带我们穿越时空验证古老神秘的伟大传说·······

  著名的教育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陈香佑也说过:“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如同与一位睿智的人对话,没有书的世界像是没有阳光,黑暗又无趣,而书,正是那缕灿烂温暖的阳光;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也是知识的源泉。如果我是一颗快要枯死的小草,那么书就是一滴清凉解渴的雨水,让枯干的小草迅速满血复活,还是那么翠绿,那么的挺拔。在我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中有个故事令我十分难忘。书名叫《请尊重每一个人》。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是它让我爱上了书。俗话说的好:敬人者,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只有爱护别人的人,才可以得到别人的爱护。无论自己身处何位,尊重别人与自我尊重一样重要。

  一个人只有懂得尊重别人并拥有自己的尊严,才能赢得别人真正的尊重。

个人读后感6

  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当一扇门向你关闭之际,另一扇门将向你打开。”

  一个人可以活两次,听起来不是很可笑吗?其实不是……

  一个生长在17世纪的英国威仁爵士,他在四十八岁那年,改变自己的职业,在人生道路上取得另一项成就;中国唐代诗人温庭筠一改旧习、再塑人生,从风流才子变成了作风严谨、诲人不倦的老师;美国博士史威在取得神学院博士的成就之后,开始学音乐,成了音乐学院的博士,他中年之后,又经过多年的研究,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学博士。

  史威能取得那么多的成就,是因为他不满足于现在的成就,想尝试另一种职业。从他们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确可以活两次。而且一个人可以活两次,也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只要我们与愿意去做。当我们在取得某一个成就之后,去尝试另一种新的生活,不断的努力,把其他方面的才能也展现出来,另创新路,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我们的生命之舟驶向另一个成功的彼岸,这样做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充实、更有意义。

个人读后感7

  结局不喜欢,中间好拖沓,我觉得鸟配不上这么好的结局。

  整个过程中鸟的妻子对于鸟存在的意义像是一种背负。 可是鸟才是其妻子一家的背负,一个占着便宜还想着逃离去非洲的鸟。

  在结局里鸟以后却会被冠以慈父的名目,而这之前火见子对他的包容和性上的付出,他却又轻巧地逃离了,这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孩子宛如是他用来证明自己的一个工具,最后一刻,他只是怯懦了吗,他像是逃脱不了女制片人和外交官的质问,因为不愿意做个坏人吗?他觉得火见子是在误导她,就一口气返回去了,去接受那个孩子。他心里那股不知道怪谁给他一个这样畸形的孩子的气愤,就这样找到了出口。开始却让火见子去承受他的不安、委屈,甚至是终于找到借口的再酗酒和性,最后还是火见子来承受他的指责。然后他像是一身轻松地去做个慈父还是顺从的好丈夫。

个人读后感8

  《一个人的冬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布莱恩因为飞机失事,从美国森林上方坠落,开始了他一个人的艰难的原始丛林生活,度过了漫长的54天,最终获救。

  在寒冷的冬天,在原始的丛林中,没有现代化的工具,有的只是小动物和野兽等。他运用他的聪明才智,当他饿的时候,拿起自已制作的弓和箭来狩猎;当他遇上危险的时候,又用他自制的工具来保护自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森林里,他开始了像原始人类一样的生活,他用猎到的动物皮毛自制衣服,自已寻找可以简单居住的“房子”。他也曾经受过伤,但每次都能很快地振作起来,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勇敢的活了下来。

  布莱恩依靠他那坚强的求生意志、聪明的头脑,勤劳的双手,成功地应对突发事件,深深地触动了我。我要向他学习他那遇事沉着冷静,不怕艰难险阻的精神,告诫自已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慌乱,要运用自已的知识想办法解决问题。

个人读后感9

  文中的那个主人公呢,更像是年轻时的我们,会故意去炫耀自己的年轻与张力。

  因为不服从家长的管教选择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可是所带来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千篇一律与没有尽头的煎熬。

  以为抓到了天使的翅膀,实际上只是略过的光影,因为自己的猜忌,或者是说没有充分了解情况下的接纳,让一段段感情没有什么结果。

  以为恋情的失败就是人生的黑暗,却往往忽略掉了周围的美好,忽略了自己现在生活的安逸与自己本来的内心。

  会与父母对抗,会有自己的小情绪,会因为一时的决定而走出一步,会因为回忆的桎梏而放弃前行的机会。

  没有人拯救的时候,只能靠自己走出来了啊,毕竟回忆不能够帮助我们成长,有的不过是徒增伤感。

  所以最后,主人公选择放下那些自己拿走的东西,大概放下的也是曾经的执念与回忆,前行,是我们能够选择的唯一路径。

  书不是很长,只是日常生活的描写,感受得到生活的慢,感受到自己现在一味地浮躁与不安,希望我们都能够慢下来,去欣赏一个人的风景,一个人的世界。

  很长时间都会是自己一个人度过,还不如享受当下啊哈哈。

个人读后感10

  一次我在答卷的时候,发现了一篇阅读,便急匆匆地读完了,这篇阅读对我的感触很深,于是又多读了几遍。

  这篇阅读讲的是“一个星期天,在百货大楼的楼上并排走下来三个人,中间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他左手牵着爸爸,右手牵着妈妈,爸爸和妈妈是两个盲人,他们一边走,一边说,还有笑在脸上洋溢着。”读完这篇阅读后,我被这三个人的幸福深深地打动了,他们三个人虽然只有一双眼睛,但是仍然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向往,他的爸爸和妈妈尽管已经看不见了,可他们骄傲,他们有一个好儿子。漂亮的男孩不但没有因为爸爸、妈妈的残疾而悲观,反而更加乐观、坚强、

  勇敢,快乐的面对每一天。我能想像盲老人把男孩带大是多么的不容易,男孩面对生活的困难,他们比平常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苦,他们却比平常人更加的对文中所目睹的人也被他们的生活充满了乐观,他们不愿被困难所屈服。文中所目睹的人也被他们的坚强所感动了,都自动的为他们散开了一条路。这篇阅读对我的感触非常深,“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我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可我有时还要抱怨,真是不应该。

  这篇阅读让我懂得了坚强、乐观、面对。

个人读后感11

  《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一百单八将个个都身怀绝技,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分别是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

  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当然是豹子头林冲了。他武功高强,可以连杀5员朝廷大将。可见其功夫之了得。而且他以前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校对,要不是因为高俅陷害,说不定水泊梁山会被林冲打得不成气候了呢。

  我喜欢智多星吴用,是因为他智力惊人。他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有一次,宋江攻打祝家庄,久攻不下,可吴军师一来,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吴用在整个《水浒传》中立下了无数战功。我觉得,他应该是梁山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军师。

  青面兽杨志,也很厉害。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中,他排第三。他的武功和林冲旗鼓相当。我喜欢他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是杨门之后。他爷爷是杨文广,被封为侯爵。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造反。我想,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环境里,只能是官迫民反,民不得不反。不过他长得有点丑。所以只能排第三。

  以上我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三个人物,虽然都很厉害。但在一个奸臣当道,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也只能走上造反这条路了。我常常会想,如果在太平盛世,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个人读后感12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个人读后感13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个人读后感14

  看完被感动到,总想写点什么,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随着哈罗德的回忆,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独自面对生活,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他是勇敢的。

  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并没有,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说不出一句话,这多少令我失望,我也在这时明白,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享受过程,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然后与自己和解,与身边的人和解,奋力前行,热爱生命。

  当然,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感谢哈罗德,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感谢作者,谨以此为记。

个人读后感15

  “这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大家都是拼命地伸出手想要什么,到了我这个岁数,想伸手要的越来越少了。”

  喜欢小说里的吟子,老太太生活随意,安然度过岁月的样子。知寿刚搬进来时,她为她洗衣做饭铺被褥,但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不讨厌反而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呀;在知寿失恋的时候,吟子默默地为她做好吃的、织围巾;不戳穿知寿在晚上趁她睡着时潜进来偷她的东西(我真的不喜欢知寿主人公,不因为她消极的人生态度,而是她“顺带”别人东西的习惯。小说将这行为写得很有诗意,但是偷人东西无法理解,还说那都是“破烂”,我都想吐了 。胃和心情有很大关系吧);分别之际吟子偷偷流泪,老太太还是希望有人陪着吧。小说叙述,给我漫不经心的感觉,像记述生活点滴和心理活动的日记语言,像流水缓缓流过光滑的石头。知寿对身边事物的看法就是她心情的写照,很明显看出她心情变化。小说里那些食物我都要流口水了,只能吃吃家里冰箱里的糯米糍甜筒冰棍和西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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