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2-12-21 14:34:43 服务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中介服务协议书 (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介服务协议书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介服务协议书 (15篇)

中介服务协议书 1

  甲方(建 设 单 位): 乙方(中介咨询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五)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 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

  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 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 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

  (六)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中介咨询服务业务。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中介咨询服务业务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中介服务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中介服务协议书 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_______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乙方具体服务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利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在服务劳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违规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

  2、在甲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协助而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具体数额按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算;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定。

  若甲方未能签订合同,则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电话费,其他支出费用由甲方同意并负担。

  2、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

  第一次:签订合同当天付_______万元;第二次:甲方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结算支付;第三次:工程主体结构结束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结算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付清。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积极协助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相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合同,并在以后与该项目签订的任何合同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按以上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

  3、甲方若无故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应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若甲方拒付,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追款,甲方均无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最后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协议书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家教中介服务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甲方在乙方服务处登记,希望能找到满意的家教工作,乙方在注册老师中推荐甲方作为同学的家教老师。

  第二条 乙方保证

  甲方在乙方服务处提交信息和所持证件相吻合,有完全能胜任此次家教工作的能力,并能为人师表。甲方要认真备课,文明授课,爱护学生,讲究信用,诚守诺言,有做一名老师应有的道德修养。

  第三条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家教信息完全真实有效,并尽有可能地把家教学生和家长的有利于教学的其他情况告之甲方,以保证甲方在和家长见面时能有更多的主动权。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听完乙方家教的家教情况介绍后,应明确表态有无能力接此份工作。

  2.甲方不得随意泄露家教对象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3.在任课期间甲方决定不在继续授课,必须提前____天向乙方说明原因,以便新选派老师。

  第五条 服务费

  家教中介服务为有偿服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元),交费后由乙方签发家教老师派出单。

  第六条 联系不成功

  1.甲方没有按派出单主动联系家长,因家教的实效性很强,错过时间没有和家长达成工作协议的,此次的违约责任在甲方。联系不成功,乙方不退费。

  2.甲方单方面把家教转让给其他人,也算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责任。联系不成功,乙方不退费。

  3.乙方所签派出单,信息不真实如电话有误、地址有误,是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责任。联系不成功,乙方退费给甲方。

  第七条 服务结束

  甲方试讲后,与家长达成合作协议,_____元服务费不再退还,如不能与家长达成协议,则只能退还_____元人民币,本次家教中介服务结束。

  第八条 试讲

  1.乙方在签发派出单前,会仔细排除家教试讲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但也不能确保一定不会出现安全问题,甲方试讲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女生可以邀请同学一起去试讲。

  2.甲方到家长指定的地方试讲,自备交通工具,往返路上请注意安全,发生的交通、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3.试讲有可能有工资,也有可能没有工资,请甲方和家长协商。

  4.乙方要求甲方试在试讲后天内给乙方回电话告知试讲情况和与家长是否达成协议,否则乙方默认甲方已和家长达成家教协议。乙方不再退任何费用给甲方。

  第九条 家教合同

  如家长要与乙方签定家教合同,甲方要负责把家教合同带给家长并代表乙方向家长收取家教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在天内转交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协议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一方对因家教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补充和变更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协议书 5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与乙方建立佣金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房源)信息,并辅助甲方完成购买。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卖方进行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保证能按合同中约定完成购买事宜;

  2、向甲方介绍卖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卖方具体要求详细地介绍给甲方;

  3、参与销售谈判,就购买合作事项跟各方一起进行价格商谈和技术分析。

  三、如果完成买卖,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次合同中提取____%的佣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承诺签约佣金协议确定之后,遵守约定,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五、佣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卖方达成签约后,按照甲方

  收取项目款项相应比例将佣金转账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账户,时间以转账单的传真到乙方为准。佣金具体支付周期以销售合同或甲乙双方商定付款周期为准。

  六、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协议第五条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佣金总数的5%。

  七、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八、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连续性,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愿意就各自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制定书面补充条款加以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服务协议书 6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守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 (吨)总长_________________(米)

  型宽_________________(米)总吨_________________(吨)净吨_________________(吨)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___(米)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__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如实提供_________船舶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甲方报价,作为船舶交易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和买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甲方应根据船舶动态安排乙方勘验船事宜,乙方同时安排甲方和买船方的洽谈事宜。

  3、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及应得款项。

  4、甲方应在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及时了解交易进程。

  四、费用的支付

  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支付议定的佣金及应得款项。

  应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及应得款项。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支付应得款项外加标的额的1%(百分之一):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应付的款项及代办费用的;

  六、争议解决方法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及应得款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公司: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中介服务协议书 7

  甲方(看房方):电话:

  乙方(提供方):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并承诺在乙方促成交易后支付服务报酬给乙方。

  二、乙方带领甲方现场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

  以上房源为乙方所提供,甲方对此中介服务予以确认。

  三、报酬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签订《房屋定购协议》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房产成交总价的1.5%(百分之一点五)作为中介服务报酬。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以及甲方的直系亲属不得私下与房东达成买卖交易,如有发生,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中的服务报酬。

  2、乙方不得收取甲方看房费。

  3、乙方免费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为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服务协议书 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1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指定上述佣金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帐号:

  开户银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乙方权利和义务: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接洽人,接洽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接洽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

  甲方的接洽人信息如下:

  接洽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MSN帐号及QQ帐号:

  乙方的接洽人信息如下:

  接洽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MSN帐号及QQ帐号:

  四、声明与保证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顾问应对本合同的存在及内容保密;双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除非(a)根据本合同包含的交易的合理需要披露给其顾问;(b)为了完成本合同所预期的交易所必需的完成和提交任何档案或其他提交物所必需的披露;和(c)法院或政府部门强制的披露;(d)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披露。

  六、其他约定

  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2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协议书 9

  甲方:

  乙方:

  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会员提供医疗信息咨询、医疗服务中介的专业性公司,双方就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1、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服务对象,下同)成为甲方的“健康俱乐部会员”,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一次性交纳会费元人民币,服务对象为。

  3、甲方在期限内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西医查体、心理测评、健康史调查(查体医院及项目详见附件1)

  2)根据检查结果,由专家为乙方进行健康评定,制定保健方案

  3)为乙方建立详尽、全面、动态的“健康档案”

  4)指导乙方进行“亚健康”调理

  5)为乙方提供健康俱乐部会员特约医院全程导医服务:急诊、门诊、会诊、住院、手术(医院发生费用自理,特约医院名单详见附件2)

  6)为乙方安排保健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及全程健康跟踪

  7)适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保健心得沙龙 ”

  8)为乙方适时提供相关医疗信息、保健知识

  4、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 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略)

中介服务协议书 10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 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

  【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 【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

  【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服务协议书 11

  甲方(雇主):

  乙方: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家政保洁机构,现受甲方委托,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特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当事人遵照执行。

  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与家政员之间即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二、 在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家政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出批评并可随时辞退,但不得侵犯家政员的人格尊严,不得让家政员从事违法或危险性等工作(如高空擦拭室外玻璃等),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 家政员在服务期间必须对甲方忠诚本分,不得做出贪占小便宜甚至盗窃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若因主观故意的行为给甲方家里造成重大利益损害,乙方将协同甲方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究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乙方将不承担其责任。家政员因过失损坏甲方物品应主动诚恳赔礼道歉,争取客户谅解,需要赔偿的与客户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从中协调。

  四、 特别提醒甲方和家政员之间在服务期间不发生经济借贷关系,若因此事产生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五、 关于家政员的健康问题,乙方安排家政员到定点医院体检并提供一年内的体检化验单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以证明没有传染性疾病(即乙肝),若甲方要求家政员到其它医院做体检则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家中有传染病人应提前告知,家政人员有权拒绝服务。

  六、 家政员在服务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工作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和乙方申请(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引起的特殊情况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除外),待乙方提供新的服务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岗。若甲方要求换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以便顺利完成调换家政员服务。协议期间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下将家政员转移到其他亲友家庭服务。

  七、 协议期限及服务场所:

  1、协议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服务场所: 。

  八、服务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工资:

  1、服务方式:

  □白班保姆服务□住家保姆或陪护□钟点服务□其他服务

  2、服务内容:

  3、服务时间: 点至点(共 小时),每月休息 天,工资标准: 元/月。

  白班保姆工作时间为8:00 ~17:00或9:00~18:00,具体也可由甲方和家政员协商。对白班保姆包一餐(中餐),对住家保姆及全天陪护提供食宿,白班、住家保姆及陪护中午提供1至2小时休息时间。

  4、工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家政员工作满一个月后支付工资给家政员本人签收,若家政员服务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计算方式:月工资÷月工作日(当月天数-应休假天数)×实际工作日。

  5、休假情况:元旦、端午节、清明、五一、中秋各休一天,国庆节休三天,春节休息三天。注:春节加班其中三天工资按工资3倍支付加班费。其它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双倍支付。

  6、在签约时间甲方向乙方交纳一年输送费和前期招聘费共计 元。在签约十天后此费用不予退还;若甲方试用家政员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用人要求调换家政员。(一年期协议乙方最多负责调换六个家政员。标准以试用期三天后为一个家政员为准)。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

  九、 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后生效,甲、乙双反各执壹份。

  温馨提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经办人签字: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武xxxxx门4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7—xxxx

  签约时间:

中介服务协议书 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1.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 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2.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1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3甲方指定上述佣金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帐号:

  开户银行: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3.1.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1.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3.1.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3.1.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1.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3.2.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2.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3.2.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3.2.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3.2.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3.2.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3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接洽人,接洽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接洽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

  3.3.1 甲方的接洽人信息如下:

  接洽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MSN帐号及QQ帐号:

  3.3.2 乙方的接洽人信息如下:

  接洽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MSN帐号及QQ帐号:

  四、 声明与保证

  4.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4.1.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4.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4.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4.2.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顾问应对本合同的存在及内容保密;双方应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除非(a)根据本合同包含的交易的合理需要披露给其顾问;(b)为了完成本合同所预期的交易所必需的完成和提交任何档案或其他提交物所必需的披露;和(c)法院或政府部门强制的披露;(d)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披露。

  六、 其他约定

  6.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6.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6.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7.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7.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 争议的解决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8.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2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协议生效

  9.1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4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去签订。

  甲方:

  乙方:北京松山合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中介服务协议书 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除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进行项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 中介服务期限:

  (一)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 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额为万元人民币;‰。甲方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应在与项目所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 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中介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中介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的活动;

  (三)中介方在委托有效期间的费用开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另行商议。

  (四)中介方在中介服务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第九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项目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 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服务协议书 14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规章制度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1.为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使用进行中介服务;为科技型企业产权转让、融资进行中介服务;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2.凡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甲方挂牌成交的,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申请______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权交易专项资金的奖励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独立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协议书 15

  合同编号:

  来源:法大大

  签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项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3. 本合同以盖有"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

  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受托人: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 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 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 专业:

  学校2. 专业:

  学校3. 专业: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 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 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 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XXXX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章)

  经手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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