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时间:2022-09-12 11:40:32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保安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安服务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保安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保安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区域范围:甲方施工现场围墙以内区域,含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个功能区域。

  2.门卫:负责南大门和西大门两个大门每天24小时门卫值班。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现场人员、车辆进行盘查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未经冲洗干净的车辆出场;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建筑材料与施工机械设备出场。

  2. 视频监控室:每天 24小时视频监控值班;

  3. 现场巡逻:每天24小时巡逻,防火、防盗、防破坏;

  4. 维持区域范围内的治安次序,及时干预、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5. 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

  6. 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门卫、消防、视频监控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为值班保安员提供现场住宿,提供4台手持式对讲机及充电器。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不合格的保安员。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共指派_7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先期指派5名,待甲方工程全面展开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再派2名),其中负责人(保安队长)一名。

  2. 乙方根据服务内容与甲方要求,自行安排、协调保安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表交甲方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就餐,承担保安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每人每月___2400__元人民币标准包干支付乙方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以当月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字为准。

  2.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保安服务期限

  自_20xx_年_4_月 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10000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保安员在甲方规定的保安职责范围和区域范围之外所发生(造成)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3

  甲方为保证办公、生产、经营安全,特委托乙方选派保安员向甲方指定办公经营场所提供保安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服务概况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委派保安员,以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为准派驻保安员,保安员接受双重管理,甲乙双方同时具有管理权。

  1.2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区

  1.3 每天24小时进驻现场服务,为服务区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报警监控、保护各项财产安全以及关系到站内正常秩序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为一个年度,以甲方书面通知派驻日为依据。

  2.2 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续签服务合同。

  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标准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的服务费为 元/人/月,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160元/人/班(每班8小时),餐费按照实际情况列支,由甲方支付。如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安员,如更换保安员还不能符合合同约定标注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对

  3.2 服务费包含乙方派遣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服务费包括:保安员基本工资、保安员各项保险、税金、管理费、车辆油费、其他费用。

  3.3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部分费用已列入保安服务费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3.4 乙方负责给委派至甲方行政区域的保安员统一缴纳商业保险,保险种类乙双方协商为准。

  3.5 每月15日前,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的服务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对保安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教育,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在履行职责时予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每月的相应记录。甲方有权派出人员参与检查和考核保安员每月出勤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保安员应积极配合。

  4.2 保安员进驻现场前,乙方应提前2日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甲方对乙方及保安员提出的涉及不安全隐患及漏洞的合理建议应积极整改。

  4.4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安排保安员的工作班次。

  4.5 甲方为保安员提供食宿。

  4.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派驻的保安员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对于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处罚意见,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当接受甲方的意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如甲方认为乙方保安员不符合要

  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更换意见后7日内予以更换,经甲方认可后履行职责。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7 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约定监督检查保安员日常工作,对违管理制度有关及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保安员,甲乙双方协商后对保安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2 乙方委派的保安员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保安员的要求。

  5.3 在保安员进驻现场履行职责前,乙方应对其进行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并做好入职前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培训。

  5.4 对于服务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漏洞,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5.5 乙方有权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协调、处理突发事件。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警方和甲方。

  5.6 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乙方工作人员和保安员给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导致甲方因此涉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损害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

  5.7 乙方应向保安员提供保安工作的必备用品。

  5.8 乙方确需调换保安员和组织业务培训活动时,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不影响甲方安保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9 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临时发生的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5.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或甲方人员人身损失的,在公安机关鉴定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委派的保安员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善服务水平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违反5.6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从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7.1 履行期间,如甲方出于经营管理实际不再需要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可在合同履行一个月后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于甲方向乙方结清服务费时解除。

  7.2 合同解除时若乙方仍有须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情形的,乙方还须继续承担至完毕。

  7.3 甲方若须增加或减少保安员数量,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安排妥当。

  7.4 乙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并协助甲方做好后续用工用人工作。

  八、其他约定

  8.1 为方便联系,双方确定以下人员作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

  甲方: ,电话: ;

  乙方: ,电话: 。

  8.2 履行本协议期间,如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4

  聘请单位(甲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单位:

  邮编: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x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

  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

  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已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中山医一院、省人民医院和经市法院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人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7、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9、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从x年×月×日至x年×月×日共×月。

  2、费用: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万×仟×佰×拾元(¥x元)全月×人,服务费合计x×元。

  3、住宿:由乙方解决。

  4、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12小时;

  休息日(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

  5、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x×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号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1)支票。(2)现金。(3)汇款。

  开户银行:

  账号: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终止时合同视作违约处理,由违约方支付三个月的保安总费用给对方作违约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提请区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保安服务合同 篇5

  发包方: 湖南世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 工程,决定以施工总承包的形式委托乙

  方合作施工,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座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栋数:

  建筑面积:

  投资额度(合同造价):

  二、 费用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造价的0.7%,作为该工程管理费,支付方式:

  分主体封顶、竣工验收、最后结算三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主题封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竣工验收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管理费支付80%;结算后按工程实际造价将管理费全部支付完。

  2、该工程所有税金、报建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税金应按工程进度以乙方名义缴纳,向乙方提供完税凭证和记账单。税金按国家标准缴税务局开具税票。印花税0.03%和防洪保安资金由乙方代扣代缴,本项目的防洪保安资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干。

  3、本工程的招投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办理招投标、报建等相关建设手续,乙方全力配合。

  2、工程由甲方筹资建设,项目负责人由甲方自行考察,择优选定。

  3、甲方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服从乙方管理,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如因项目负责人违章作业等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4、甲方必须注重财务管理,工程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开设的项目专用账户,不可直接支付给选定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款由项目负责人到乙方领取,并及时支付材料款、机械设备租凭费用和民工工资。

  5、协助乙方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支持乙方创优。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 “九大员证”等有关报建证件协助甲方报建。

  2、配备项目部章,开设项目专用账户交由甲方管理,以便甲方进行项目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印章由甲方保管,甲方承担该账户资金安全和经济、法律责任。

  3、按照建设施工合同程序全过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中间检查。

  4、协助甲方所选定的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经营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督查工作,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权责成项目立即或限期整改。如果项目部拒不整改,乙方有权告知甲方停工,并追究相关责任或采取经济制裁,直至达到整改要求,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项目部负责。如项目负责人屡拒整改,情节严重,乙方有权申请甲方重新选定项目负责人,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有权对甲方质量问题安全进行管理,但质量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扣留工程款直接发放民工工资。

  7、所有建设手续、规费均由甲方负责,甲方承担由于手续不全所发生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8、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协助甲方报建,工程项目需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且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上岗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4000元/月。工程需要安全员证件的,项目承包人要求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由上方协商确定;如不需要持证人在工地上岗的,工资为每人1500元/月。项目部需要用其它证件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资为每人1200元/月;其余备案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为每人600元/月。人员证件费用收取费用时间从项目承包人中标之日开始计取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销号之日止,证件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证件费用不包含在管理费中。

  9、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其余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正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湖南世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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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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