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7-03 11:33:3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汇编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汇编5篇

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专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定义

  批给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地区公权法人,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地区:澳门地区。

  总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澳门总督,该日之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电信当局:澳门邮电司或监管电信事业的公共实体。

  专营人:澳门有线电视服务有限公司。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人通过收费,向缴费用户传送地面影音信号。

  专营:指通过本合同给予权利,建立和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及以专营方式提供收费的电视地面服务。

  频道:用作传播某个节目的技术路径,其技术特徵应以国际电信联盟(ult)有关条文之所定为准。

  节目:按某个概括性或特定性的节目安排而设定的视听内容,及通常以一个与它相关的标记予以识别。

  节目安排:用作在指定运作时间内播出的一系列互不相同的及经选定的视听内容组合。

  净资产:撤除重置、拟折及备用金后之毛资产总值(现金、银行存款、待收账、库存、经过重估之固定资产及预计成本)。

  签约方:指批给人及专营人。

  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及将来由签约双方签订的补充约及附件。

  第二条 合同之目的

  批给人通过本合同批予专营人下述权利:

  提供有线电视地面专营服务;

  建立及操控一个公共电信系统;

  以专营方式提供视像服务,但电话视像服务除外。

  第三条 专营期

  一、专营期为十五年,由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

  二、专营期告满前二年,双方协商条件,以补充约作合同续期或延期。

  第四条 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建立及开始

  专营人必须在签立合同之日起或在附件i、ii及之计划所预料频带批出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开始提供服务。

  第五条 担保

  一、专营人所承担之义务及倘需缴付批给合同内的罚款或赔偿金,将由专营人提供担保,做法是在本地区一间代理银行缴存现金澳门币贰佰伍拾万元并指明受惠人为批给人。

  二、上款所述存款可由有资格银行之保函或保险担保代替,两者均为即付担保。

  三、担保将在签立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供。

  四、担保金一旦被动用,营人将在批给人做出重置通知后三十日内重置。

  五、担保金如未动用,专营人可在专营期告满后要求提醛?

  第六条 回报

  一、专营人每年付给批给人之回报为专营人营运年度毛收入百分之三。

  二、上款所述回报之缴付方式为,每年第四个月最后一个办公日前将涉及上一营运年度之回报向电信当局交纳。

  三、专营人将在每个民事年度结束后九十天内制成简图,向批给人展示营运毛收入,并出示一切被要求之证明文件。

  四、倘出现特殊情况,签约双方得通过协商,减少或暂停回报。

  第二节 批给之变更

  第七条 接管

  一、在以下纯属专营人过失的情况下,批给人经听取专营人意见后,可暂时取代专营人接管专营,同时接手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及器材,以便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实施一切必要措施,以延续系统之运作及有线电视地面服务之提供:

  有关之经营无故中断或即将无故中断;

  专营人在组织上,运作上出现严重动荡或缺失,或设施、设备之状况出现严重缺陷。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用户):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丙方(月嫂服务员):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时间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时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 天)。

  2、由于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24小时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丙方健康考虑,甲方应按排乙方休息 天。

  3、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需要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与工资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第二条:服务费

  1、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预付服务佣金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押金 元。

  2、丙方上户开始工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佣金 元。

  3、因甲方原因不再接受服务的,乙方扣除甲方违约金 元,其余金额退还给甲方,同时支付给丙方服务违约金 元。

  4、因丙方原因,不同按时提供服务的,如乙方能及时安排让甲方满意的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服务押金 元;如乙方未能及时安排服务人员,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同时扣除丙方违约金 元。

  5、服务结束时,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服务佣金按服务天数进行多退少补。

  第三条:服务场所: 。

  第四条:服务内容

  1、产妇:

  1) 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

  2) 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3) 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4) 为产妇绑绷带,指导产妇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5) 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6)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

  1) 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2) 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3) 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断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4) 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需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5) 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六条:三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甲方联系卡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3、在丙方正式上岗前,如甲方新生儿有特殊情况(如:双胞胎、早产儿、先天性疾病等)时,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说明,并协调适当调整服务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月嫂工作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乙、丙三方约定。

  6、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7、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工作要求,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9、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0、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1、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乙方员工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员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3、丙方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

  2、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甲、丙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合同期未满,甲、乙、丙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另两方。

  4、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返乡时,甲、乙、丙三方应解除服务合同,不办理手续的,责任自负。

  5、甲、丙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进

  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展台的制作、搭建、护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条:委托制作内容附图纸及图纸编号:( )

  1. 参展单位名称:2. 展 会 名 称:3. 展 出 时 间:4. 布 展 地 点:

  5. 展区 位编号:(附展场平面图)

  6. 展 场 限 高:

  7. 设 计 高 度:

  8. 布 展 时 间:9.撤 展 时 间:第二条:制作周期

  10. 制作周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于 年 月日前完成总体的施工。

  第三条:制作要求

  11.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甲方追加项目或变更设计,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可协商解决。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终签字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设计作为制作质量标准,如甲方提供图纸,以图纸注明的质量要求为准。

  14. 甲方提供图纸如不附合展场要求的,由甲方自负。

  15. 制作搭建完成品为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及所附图纸规定的内容。

  16. 甲方中途验收进度质量,乙方应指派项目经理到场积极配合,远程客户,不方便现场验收的,公司可用数码照片按时传送制做过程或启动工厂的视频连接在线查看,保证甲方监控工期进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7. 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当的借口,向甲方追加不相关的费用。

  18. 乙方应对搭建的展台在展期内负责各方面维护。

  19. 甲方应在有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要的各项文字及图片资料,资料应与合同签定的图纸相附,超出合同约定,视为增项。乙方不为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图片、文字及内容负责。

  20. 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乙方不为设计的知识产权负责。

  21. 甲方应负责乙方展台搭建所需进场手续及费用的按时办理,派专人到现场确认搭建位置及展台摆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时到达办理,应提前在合同附加条款内注明双方约定。

  22.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完成,布展期间禁止增加工程量或变换材料,因甲方增项变更设计,因此带来的布展时间延长,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负,同时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项费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组展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布展或造成搭建时间延长、误展、弃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负责,继续执行原合同。并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额人民币(大写).

  25. 支付次数(三次)第一次:支付时间:签定合同三日内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验收完毕后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在有效的时间内支付款项,如遇尾款数额较大或逢周日或跨行汇款应提前办理支付或改变付款方式,但必须保证款项按时到账。

  27. 甲方款项汇出后必须将汇款凭据用传真发给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凭据后应先以收款收据回执,全额款项到账,乙方必须出据合法有效票据。

  28. 会展中心收取的各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负责办理。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

  29.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终止合作,或未按时搭建造成甲方无法参展应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总金额赔偿。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制作期间,允许乙方工期顺延,展览期间乙方有权撤回展具,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1. 双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对方赔偿损失的法律权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等离子,灯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参展过程中造成损毁,应负责向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3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责任,可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解决。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图、施工图)一式两套,甲乙双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附加条款

  1. 乙方开户银行:2. 乙方公司帐号:

  甲 方(印签):乙 方(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法人代表(印签):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4

  用 户 资 料 ( 用 户 填 写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单位网址

  E-MAIL

  服 务 内 容

  注册方式

  免费招聘 □一月会员 □三月会员 □半年会员 □全年会员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说明

  注册用户名:

  服务方式:

  1.在服务期内可在网上发布用工信息;

  2.在服务期内可免费参加城西就业市场现场招聘会(需提前订位);

  3.在服务期内可免费推荐求职者

  其他说明

  本合同的其它相关服务条款参见《“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

  招聘企业应保证在_____人才网(www. _____.com、www. _____.cn)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必须是本企业的真实有效的招聘信息;

  招聘企业不得发布中介性质的招聘信息或代为其他企业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云南省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聘企业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服 务 费 用 及 支 付

  费用合计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电汇□邮汇

  收款帐号

  注 意 事 项

  任何注册用户须认真、仔细阅读本合同及相关的《“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一经盖章签字后,即视为认可本合同及相关的《“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任何注册用户在_____人才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_____人才网及_____就业市场有权对注册用户所发布的任何信息进行审查,对于违规或不适当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客户做出相应修改,或拒绝给予发布,或给予删除,也有权中止某些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定的已发布资料信息。

  注册用户应对其发布的任何资料信息承担一切责任,如因用户信息的不正确或因错误信息所引起的所有纠纷,本网站与城西就业市场概不负责。

  注册用户如未按本合同付款,_____人才网将停止发布该用户的任何资料信息。

  本合同一式二份,文字无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中止。

  注:《“_____人才网”注册用户服务条款》请参照本网站(www._____.com、www._____.cn)内所公布的相关内容。

  甲 方:

  授权代表:

  日 期:

  乙 方:_____就业市场

  授权代表:

  日 期: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专业人员不按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

  6.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7.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咨询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

  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

  4.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问;

  5.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6.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7.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也有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第四条 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甲方应当按照以下第(一)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一)在本合同生效后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用;

  (二)在本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0元,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10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 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效力与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声明条款

  (一)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仅从专业的角度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或咨询,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仅供甲方参考;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进行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中有关融资方面的建议或意见,不代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融资承诺;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日

【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服务的合同06-08

个人服务合同范本-服务合同03-01

居间服务协议-服务合同02-11

保安服务合同范本-服务合同02-24

服务合同模板03-15

教育服务合同05-07

设备服务合同05-05

实用服务合同05-03

婚庆服务合同05-03

翻译服务合同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