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时间:2022-04-24 14:47:4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5篇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1

  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学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2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____________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3.1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4.1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5.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乙方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0_}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3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神华国际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神华国际完成预算核对,且与神华国际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4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居然德胜家居广场

  1.2建设地点:茵特拉根广场

  1.3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

  1.4预计的建设工期:60天

  第二条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2.3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4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项目管理服务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3.2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3支付方式

  3.3.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计万元。

  3.3.2阶段性验收后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万元;

  3.3.3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

  第四条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乙方权利

  4.1.1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2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3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4.1.4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4.1.5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4.1.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4.2乙方义务

  4.2.1乙方应严格按照程序,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4.2.2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4.2.3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4.2.4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第五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七条乙方免责条款

  7.1.1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7.1.2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7.1.3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地址: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5

  甲方(接受服务方):________

  乙方(提供服务方):________

  依据____年___月___日公开招标结果,乙方依法取得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安装中标权。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与完成,现就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材料、安装、调试、运行、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为“____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报告、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硬件系统集成商做好平台项目建设;

  3、乙方按中标文件规定为甲方建立市社管平台延伸的____个子系统,即基础信息、事件处置、地理信息、日常工作、民情日志、互动交流、考核评估、辅助决策、权限配置、综合查询、社区E通。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

  2、付款方式:

  本项目软件系统安装完毕后,甲方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质保期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总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其余款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____元整(¥:____万元整)。

  三、项目工期:

  1、本项目总工期为____日,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2、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实施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可以正常用运行。同时由甲乙双方组成私系统初验,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初验中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作出积极响应和改进,并提交至监理方进行确认,由甲乙双方及工程监理方确认初验报告,并签署初验报告。

  3、本项目自系统实施完毕并签署初验报告之日起,即进入____日(日历日)的系统软件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内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并符合中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本系统软件项目才算验收合格。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调研、设计、开发、安装、调试、报告(含初验和试运行期报告)、人员培训以及子系统建设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5、工程验收后,在软件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责任和义务

  1.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实施本项目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有争议的问题。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支付所需款项。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3)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

  (4)在初检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时,应配合乙方项目负责人在初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5)在试运行结束后____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软件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6)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成立专门项目组,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本项目实施任务。

  (2)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方案计设进行项目建设,并达到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设计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如投标文件响应指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并组织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

  (3)乙方所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含软件)必须完全满足招投标文件。

  (4)乙方按照“技术服务和维护”和“系统培训”条款,向甲方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并无偿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且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5)乙方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测试,测试结果需有书面记录,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和签字。

  (6)乙方在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时,应认真做好甲方系统软件的数据备份或保存工作,确保甲方系统软件数据完整无缺。

  (7)甲方在使用系统软件过程中,因乙方材料、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出现产品质量或者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系统软件运行故障、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数据丢失的,或者系统软件运行后无故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人员不按正常操作规范造成软件损失或损毁的,乙方不承担其费用和相关损失的责任。

  (8)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和国家秘密,不得泄漏。

  五、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

  1、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整个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2、技术指标

  1.本系统软件技术指标按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承诺。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3.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4.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六、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目中所采用的、由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应用系统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所有。未经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许可,甲方不得将该产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扩大使用版权的范围。

  2、在本合同项目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订制开发的软件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交甲方需求订制开发的软件源代码给甲方。

  3、乙方保证根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不受到任何第三方关于侵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操作人员培训

  (1)培训时间为____天。

  (2)培训地点:____方所在地

  (3)培训内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

  2、系统实施

  (1)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安装: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设置、网络环境设置、数据库系统环境设置、客户机操作系统设置、网络协议设置、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

  (2)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用信息系统设置:包括应用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

  (3)初始数据录入: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

  3、系统维护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

  a.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

  b.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c.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4、系统升级

  (1)系统升级指由乙方开发技术更新、应用系统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补充带来的软件版本升级,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2)系统如有重大变更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协议。

  5、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对其产品提供____个月免费保修服务,售后服务起始时间从软件系统正式上线之日起计算。免费维护期内,负责应用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等工作。

  (2)乙方承诺提供____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免费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对于应用软件系统出现的故障,响应时限小于____小时,现场到达时限小于____小时,故障处理时限小于____小时。

  (3)在免费维护期内,乙方保证定期回访,并就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为甲方排除软件故障或者隐患。在免费维护期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终身服务,每年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但是,因软件本身存有的南量问题造成的故障,乙方应免费进行维护。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分别履行各自义务,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其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者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如出现上述情况,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系统建设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甲方退还软件系统。此外,由此造成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软件系统交付使用,从本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____%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4、若乙方完成的本项目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5、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自超过期限的第____个工作日起,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应付而未付款____‰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数不超过____日,除前款所约定的滞纳金外,甲方对应未付款金额按前滞纳金比例加倍支付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6、如乙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售后服务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条款,第延时____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此外,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5%支付赔偿金,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8、如果一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到的相应损失的,则该方应负责继续赔偿。所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罚款等。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2、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双方未依法终止或者变更前,任何一方不擅自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

  2、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机关存档壹份,且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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