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

时间:2022-04-22 11:02:0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居间服务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居间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服务合同1

  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重庆凯思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该项目总造价约四亿一千万元),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完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执行重庆市20xx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工程施工期间政府下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一级取费不下浮,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单价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及总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以甲方与重庆凯思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的2%计算。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和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居间费 万元(暂定价)。甲方进场时应先支付乙方 万元整,剩余金额从施工开始,根据甲方收到的每笔工程款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时,五日内全部结清(乙方提取的款项,税收、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以劳务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乙方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20xx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重庆市南岸区中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2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 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 x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编号为 x x x x x 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 以上所有涉及 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 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 元整( _× 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 5000 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 张三

  乙方(签章): 李四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居间服务合同3

  甲方: 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0000000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 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 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4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介绍服务等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方将中银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果树旅游文化商品博览底价交易中心工程项目部之建设居间服务介绍给委托方施工。

  二、委托方必须出示有关建设施工资质,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条件。

  三、居间方在委托方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的条件下,居间方提供准确信息介绍服务委托方将该项目承包。

  四、居间信息服务费:委托方按该项目施工土石方每立方支付三角居间信息服务费给居间方。

  付款方式:委托方承包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委托方必须支付居间方信息服务费贰万元委托方进场施工十天后,委托方须支付居间信息服务费贰万元,余款按委托方土石方施工进度支付给居间方。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5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居间人(乙方):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市场有风险,风险须自担!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个月。由和公司股东提供,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年月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者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的,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依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约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6

  深( )居间第( )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_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_________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_______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含追加首期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但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_____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___%;卖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或卖方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

  第十八条 居间服务内容

  居间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必要费用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本合同签订时,卖方向居间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如买卖双方最终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居间方所收取的款项充抵买卖双方应当支付的佣金。

  第二十条 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 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向卖方收取佣金(含前条已收取的款项)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将向买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卖方赔偿。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将向卖方所收取的必要费用返还后,可要求买方赔偿。

  4.因居间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必要费用。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日内退还买卖双方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______份,卖方______份,居间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助理: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7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xx)、股份转让价格为xx元,大写xx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xx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xx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xx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xx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年x月x日

居间服务合同8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施工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服务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如果甲方跳过乙方,同乙方介绍的公司签署了另外标段的项目,也视同为乙方完成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 (总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全面了解。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甲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 (总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当日,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的1%共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甲方进场后,在 (总建设单位)第一笔预付款5%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50%,即人民币 元;第二笔预付款30%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30%,即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 (总建设单位)第三笔付款之日起3日内付清乙方剩余的20%居间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中不包含应缴纳的税费。

  4、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以 (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特别说明:请慎重考虑红色字体部分,根据具体情况以作修正。以上文本敬请参考,如有不全面之处,请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增删。)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 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 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 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 方支付。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第9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互信、有偿服务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筹集资金壹亿至叁亿元(1—3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年(注:如有变动按实际借借款合同为准)。

  二、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并保证该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乙方筹款。

  三、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采取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佣金,其结合方式为借借款利息加上乙方佣金总共综合年利息20%的方式支付佣金。就是说: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的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注: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甲方需按筹集资金总额1—3亿元人民币壹年期限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借借款资金后的当日按照上述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的计算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注:佣金为税后,如需票据由甲方自行解决)。

  四、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拖欠佣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五、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与本约定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因本约定书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约定书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约定书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1

  融资服务协议书 甲方:北京微客创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

  乙方:杭州全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xx号

  本协议的双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本协议是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旨在约定乙方在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居间服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股权融资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独家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由乙方帮助甲方主要通过私募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本协议的佣金是专指因该投资方与甲方发生的投资关系(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而发生的佣金。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向乙方书面或者口头介绍现状,并及时提供乙方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将一直使用并可完全信赖由甲方及其代表提供的数据、材料和其它信息。甲方同意并保证其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在提供之时的所有重要方面均为准确和完整。如果上述信息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变为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有误导,则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预测信息或其它信息均为善意编制并以基于编制当时的情况的合理假设为基础。因此,乙方对于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关于甲方的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其仅在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居间服务的过程中使用。只要甲方未公开,乙方或其

  代理人就须对其保密。除非国家法律的特别要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其代理人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

  3、对于乙方推荐的有投资意向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甲方愿意接触的,则甲方会积极与其进行交流或会谈,将交流或会谈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由乙方与相关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就本协议约定的融资项目进行交流。乙方应将交流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一旦本融资项目成功(一次、多次或最终)并且所融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将乙方应收取的服务报酬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协助甲方制定股权融资的融资备忘录、财务模型及商业模式等;

  2、协助甲方进行股权融资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努力为促成甲方达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目标;

  4、向甲方推荐能够合适甲方商业模式和融资要求的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由甲方经过了解、交流、考察后决定是否合适或是否需要继续深入接触;

  5、引入对甲方有投资意向并且甲方经过考察认为合适的国内外投资公司或私募基金与甲方进行深入交流或会谈;

  6、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 代表甲方与潜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就股权融资进行交流;

  7、协助甲方完成未来投资人需要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工作;

  8、协助甲方完成本融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便所融资金早日到达甲方账户;

  9、利用双方认为合适的机会或场合,积极为甲方推介股权融资事项;

  10、在甲方付费之前,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收取的股权融资中介服务报酬的正规发票;

  11、和甲方加强沟通,定期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交流方式总结工作进展和工作计。

  四、乙方为甲方进行股权融资的居间服务所收取的报酬如下:

  1、前期费用 甲方不必预付定金,但融资过程中的必要工作费用,包括路演、尽职调查或与投资方谈判过程中,乙方项目组成员的相关差旅费、对外公共关系费、文案制作,路演会议室、设备租赁等费用,应由甲方支付。该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经过甲方确认的合理费用为准。

  2、融资交易成功佣金

  佣金计算方法:一旦乙方为甲方的融资成功达成交易(非属于乙方努力达成的融资交易资助除外),甲方给予乙方实际到位融资额5%的佣金。

  其中,佣金中现金部分支付期限为投资人向甲方注资之日(如为一次性注资,则为注资完成之日;如为分期注资,则分期按照资本到位之日分期计算)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的收款账户。甲方逾期支付一日,则每日另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付金额部分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对现金部分的佣金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前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3、在融资成功达成交易后,乙方可以优先投资入股,入股价格可以享受相对于市场价50%的优惠,投资入股比例不超过甲方总股份的1%。

  五、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本协议为排他协议,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可以委托其他财务顾问提供融资服务。

  七、本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以后即生效,其有效期在下述两项中较早发生的一项发生之日起届满: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6个月有效期届满后终止。考虑到春节假期因素,截止日期定为20xx-6-31日。如果有效期届满之日甲方正处在本融资项目的交易过程中,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至该交易最终完成。

  2、本协议规定的融资项目的最终全部完成之日(指最后一次融资金额到达甲方账户之日)。

  以下为签章内容:

居间服务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4

  甲方:____

  乙方:___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合意事项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居间报酬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合约期间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权利义务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意管辖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第六条其它约定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内容:

  1.融资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2.融资用途:。

  3.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融资服务费:融资金额的_____%(每月)。

  5.融资服务费支付方式为:

  5.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

  5.2.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融资服务费全额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如甲方不能及时、全部支付当月融资服务费用,上述保证金将作为罚金一次性扣除,并按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中的第六百八十九条执行。如甲方能够按本合同条款及时、全部履行每月的融资费用,上述保证金在本合同完全履行结束时,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

  5.3.乙方指定账户为: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融资项目相关的证件、材料的全部原件(核对后返还)及盖有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备案),甲方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甲方自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并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如因甲方的过失,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担本融资项目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评估费、登记抵押费、车旅费、餐费、住宿费)。

  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10%付违约金给乙方。

  5.甲方承诺并保证用自己名下的资产对本次融资做抵押。(详见抵押物清单。)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包含甲方的控股公司、机构以及其它与甲方有关联的公司、机构)自愿承诺:甲方通过乙方融资的资金,必须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违约或违法使用融资资金,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融资期间为甲方的唯一融资服务人,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银行、信用社、投资担保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不仅限于上述范围)融资,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融资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尽职尽责为甲方办理该融资事宜,并保证在甲方提供及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融资材料并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后____日内为甲方办妥融资数额。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4.乙方协助甲方制订相关项目计划书。

  5.乙方向金融机构递交融资申请。

  6.乙方协助甲方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手续。

  四、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履行完支付融资服务费等全部义务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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