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供应服务方案

时间:2022-12-23 17:58:05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蔬菜供应服务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有效控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xx市商务局工作指示和安排,为规范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生活物质供应,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xx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请全市各商场超市严格遵照执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

  各商场超市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防输入、防蔓延、防风险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络。

  各商场超市经营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场内各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经营单位要成立董事长或总经理、店长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部门经理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和部门经理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宣传等内容,未制定防控方案、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复工营业。

  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进行员工内部排查。

  各商场超市要在复工前做好从业人员情况排摸。

  严格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来源和近期流向,排查是否为疫区人员,或接触疫区人员,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员工上岗前要做好体检,员工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才能上班。

  存在疫情隐患人员暂缓复岗。

  (二)开展培训教育。

  复工前应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规定,重点对上班前、上下班途中、进入经营场所等如何防护进行培训。

  (三)落实防疫物资。

  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防疫用品。

  复工后根据防疫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四)开展值班值守。

  复工前做好应急值守,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

  配备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

  (一)加强内部员工管控。

  企业与复工员工签订岗位防疫责任承诺书,员工如实报告自己健康状况,进入经营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在岗员工每日测量体温2次,体温超过37.3℃及以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送医院就诊。

  上班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商场超市服务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

  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

  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及未达到卫生防疫标准的家禽。

  (二)做好经营场所防控工作

  按规定配备空调系统或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如配置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

  做好电梯、公共地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门帘、收银台、购物车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的保洁及消毒工作,避免人群交叉感染。

  配备并正常使用防病媒生物或废弃物存放设施设备。

  (三)开展疫情监测。

  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按要求对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体温超过37。

  3度者严禁入内;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做好实名登记后向属地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现场秩序管控。

  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

  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

  杜绝人群聚集、长时间逗留,购物、结算、出入要保持距离,关闭非必需业务。

  (五)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变质过期食品。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商业促销活动。

  (六)做好商品供应。

  确保正常营业和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不乱涨价。

  自觉接受价格监督部门监督。

  (七)落实消防安全。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八)强化宣传引导。

  必须在商场超市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告知书、通告,在经营场所通过广播、视频、宣传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预防科普宣传。

  四、创新新经营模式

  各商场超市要密切监测经营状况,聚焦疫情对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针对自身特点主动研究应对举措。

  积极探索借助电子商务等手段,加大网络订货、配送上门等新销售模式,加强有效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利益。

  加强物质装备投入,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增配智能扫码计价付款终端,减少人员之间交叉感染的几率。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2

  一、适用范围

  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1、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2、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1、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2、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3、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4、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5、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6、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1、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3

  为进一步落实新形势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菜篮子”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蔬菜、肉、蛋、奶、果等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压实相关环节责任,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绿色“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夯实民生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确定以下三个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全市“菜篮子”建设由市长负责,各县区政府县区长是本县区“菜篮子”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主导规模化、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贷款、奖励、贴息等层面给予支持,扶持“菜篮子”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依法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企业带动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菜篮子”各个环节建设任务。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承建生产基地,打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调控体系,培育“菜篮子”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宕昌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开展订单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做大做强,担负起本地“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打造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3.市场运作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搭建起“菜篮子”保供体系。同时,要突出“菜篮子”是民生工程的属性,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强调“公益性”,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贮备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思路,以提高区域内蔬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为重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自给为主,外调为辅,总量平衡,品类调剂”的建设目标;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局面。

  每县区要围绕县城或重点城镇,建成1—2个有效生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辐射带动20xx亩以上;每县区建设1处“菜篮子”产业物流中心,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经销企业,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批发、调剂和配送业务;每县区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在县城和小城镇建成50—100个“菜篮子”产品分销配送网点或超市,实现每个社区和居民小区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培育“菜篮子”产品电商企业,提供接单、采购、清洗、配送“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优质“菜篮子”产品销售供应体系,发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重点

  (一)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带动的要求,以武都区“青陇农业示范园”为模板,筹措资金,确定主体,优化模式,强化管理,以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现代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绿色高效蔬菜生产供应基地。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川坝河谷区和徽成盆地等光热资源好、土地质量高、交通便利的区域为核心,满足县城或重点城镇“菜篮子”产品需求为重点,按照保供对象总体规模和需求总量科学谋划,建成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核心区以设施蔬菜生产为主,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辐射带动区以露地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低于20xx亩。国家规定蔬菜储备应每人每天按0.5公斤的蔬菜需求测算,各县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相应规模蔬菜消费保供基地,蔬菜总量自给率要达到100%,结构性、季节性短缺控制在较小范围。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在“七通一平”、仓贮、运输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规划生产基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果蔬保鲜库和冷藏运输车辆。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进或培育壮大企业、农民合作社主导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组织农民群众参与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有计划生产,实行集中统一育苗、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分批次采收,设施栽培和露地生产相结合,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扩大茄果类、叶菜类、瓜类等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西红柿、辣椒、茄子等精细菜产量。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和销售有机统一。

  (3)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在技术配套上提供服务,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广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水溶肥和缓释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微灌、滴灌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生产面积。

  2.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能力。科学优化养殖布局,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建设,推动畜、禽、水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在种畜禽繁育、饲料加工方面投入资金,培育龙头企业,从源头上夯实畜牧养殖产业基础。

  (1)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根据城镇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按人均日消费0.1公斤的标准测算,确定生猪养殖规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猪肉本地市场自给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抓大稳小扩中间”的扶持原则,通过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建设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富民公司作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开展标准化养殖,在每个乡镇新(改、扩)建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现产业恢复计划,实现生猪产品的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区政府出台贫困户生猪养殖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家庭自养自给,对因各类原因难以外出务工,有意愿养猪的贫困户,采取代养、自养等方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发展生态鸡养殖。发挥我市林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年出栏生态鸡500万只以上,打造陇南生态鸡品牌,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要实现“走出去”的目标。提升鸡蛋生产能力,利用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着力推进以宕昌、礼县、西和、武都、成县、徽县等县区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规模常年稳定在260万羽,鸡蛋产品在保障市内供给的前提下及时外调。

  (3)培育水产、奶牛养殖产业。利用好我市山涧溪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产业,全市水产品供应量确保在20xx吨以上,降低水产品外调压力。在徽县、成县、西和、礼县重点粮食产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项目,建设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降低鲜奶生产成本,提高鲜奶供应量,培育鲜奶消费市场,建立鲜奶、奶制品均衡消费格局。

  3.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礼县、西和县西汉水上游70万亩优势苹果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矮砧密植等高效栽培模式,在品牌、仓贮、物流、销售方面投入资金,对标国际市场,打造陇南苹果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广高接换优技术,提高核桃产业生产效益。发挥陇南小杂果品类丰富的优势,武都、成县樱桃,康县、徽县、两当县猕猴桃,文县、武都草莓、桃、桔子等,列项支持时令性水果技术推广,丰富市场果品供应。

  (二)市场流通能力建设。按照城区和重点城镇规划容量,合理测算“菜篮子”产品不同季节需求总量,根据需求规划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流通和短期应急贮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零售网点建设,便民超市要实现进社区、进小区全覆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流通渠道和配送手段,减少中间环节,将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日常供应充足、主要品种供得上、价格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主导,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共财政投资,建设“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每县区重点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购销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购销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对接生产基地和终端消费市场,搭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桥梁”,逐步完善发展成为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购销、调运、仓贮和配送的主力军。

  2.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将“菜篮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菜篮子”购销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高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强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模式,由企业主导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每县区在县城和中心镇建成50—100个鲜活农产品直销店或超市,推广产地直销、绿色对接等活动,每个行政社区有“菜篮子”产品直营店,方便居民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市场供应。

  3.提升供销保供能力。发挥市县供销系统联结商贸物流和生产基地的桥梁作用,组织市内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建立稳定可行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提升供销保供能力,配套了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加大重点商品保供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

  4.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5.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禁私屠乱宰行为,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不得上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标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和完善“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点,农业订单生产基地,都要推进农业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口前移、环环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能稳定运行,推进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完善“菜篮子”政策体系。建立“菜篮子”市长基金,首期规模按1000万元设计,后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金规模。“菜篮子”市长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激励、补贴等方面,撬动各类资本投资“菜篮子”体系建设,支持保供企业发展,对在“菜篮子”建设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奖补。各县区要按照市上做法,筹措“菜篮子”基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搭建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框架。

  2.建立“菜篮子”产品仓储轮换制度。各县区建设战略性仓储基地,按战时、疫期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建设仓储基地,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设计仓储总量。贮存种类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优先贮存粮、油、米、面;蔬菜选择耐贮的马铃薯、大白菜、甘蓝等蔬菜品类;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顾其他肉类。主要农产品贮备每60天轮换一次的标准,保证贮存产品质量。

  3.加强“菜篮子”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规范“菜篮子”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四、建设计划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目标,确定20xx年基本建成“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供应、质量监管和保障体系。

  (一)安排启动阶段。20xx年6月前,完善“菜篮子”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前期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布局策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运行规则,统筹推动建立运营主体等。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初步完成生产基地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三)稳健运营阶段。20xx年1月起。巩固发展生产基地,建成便利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点对点直供网络,做到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菜篮子”产品工程全面进入稳健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业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社区销售门店建设规划、“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监测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任务、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流通、仓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端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资金投入保障计划、资金扶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用地规划,市场用地规划。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各县区参照市上设置,明确责任分工。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政府投入资金建议依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解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菜篮子”产品供应倾斜,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五小”产业培育资金等扶贫整合资金要支持“菜篮子”工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农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性政策贷款支持“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

  (三)完善“菜篮子”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菜篮子”建设工程、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充裕、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消费安全、群众满意。

  (四)营造全社会关注“菜篮子”氛围。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菜篮子”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广泛征求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让市民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菜篮子”保供的良好氛围。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4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调控、消除因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状况,确保有效供应,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根据钱塘区市场供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5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三、建立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五、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蔬菜供应服务方案6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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