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22 08:01:19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基地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哈密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哈密石油基地、鄯善石油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宠物饲养管理。

  第三条宠物限养的范围

  (一)基地居民家庭饲养的观赏性犬、猫、信鸽和鸟;

  (二)禁止居民和驻基地单位饲养家禽、家畜、烈性犬科及其它动物。

  (三)禁止基地职工公寓内饲养任何类别的'宠物。

  第四条限养宠物的数量

  按自管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每一户居民限定饲养1条高度低于35厘米的观赏犬,或1只观赏猫,或经驻地信鸽协会批准的信鸽(限于40只以内),同时可再饲养4只以下观赏鸟。

  第五条职责

  (一)指挥部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对哈密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二)指挥部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对鄯善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三)油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保卫处负责集中整治和公共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基地居民有义务对未按规定饲养宠物的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767328

  第六条宠物饲养许可、登记管理规定

  (一)凡基地居民饲养的宠物,必须建立饲养档案,对宠物的购买、领养、转让、出生、遗失、死亡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二)凡基地居民购买、领养犬、猫科类宠物,必须事先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必须到油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并到哈密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地址:八一路哈密第九小学斜对面,电话:7118112)进行首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资质,再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三)凡基地居民饲养信鸽,必须事先持哈密地区信鸽协会许可证明和数量限定,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站核实后,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并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四)宠物饲养,发生繁殖(出生)事实,事后5日内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并备案,到成活期后,限定在15日内处置。

  (五)宠物转让在5日前,宠物遗失、死亡在5日后,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经核实后,在5日内,更改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

  (六)《基地宠物饲养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宠物饲养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

  第七条犬科、猫科类宠物,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疫,犬科类宠物每年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将检疫结果或证明(原件)交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保存。

  第八条饲养者必须对所养宠物进行严格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犬类宠物不准伤人、不得影响邻里或他人生活;

  (二)犬类宠物不准散养,出户时必须配戴标识牌,并有成人束链携领;

  (三)犬类宠物限在本居住区内活动;不准进入商业网点、办公区、文化娱乐场所、餐厅(食堂)和基地主干道等公共场所;

  (四)犬类宠物出户发生便溺,饲养者须及时清除,不得污染环境;

  (五)不准在基地内聚众进行宠物交易或展览;

  (六)犬类宠物发生疾病时,饲养者须及时将其送畜兽部门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七)宠物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不得租借、转让和涂改。

  第九条餐厅(食堂)、网点、商场经营者,必须谢绝顾客携领宠物进入。

  第十条未经批准饲养宠物者,以及饲养宠物不遵守有关规定者,除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外,经授权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发现擅自饲养宠物的居民,即违反第三、第四条等有关规定者,限10日内处置,否则,由管理部门实行强制性处置,并处罚款:犬科宠物每只200元,猫科宠物每只100元,信鸽每只10元,观赏鸟每只5元;

  (二)发生犬咬伤人事件,受害人的医疗费等费用由饲养者全部承担;

  (三)违反第八条之(二)、(三)、(四)款者,每次处罚50--100元;

  (四)违反第八条之(五)款者,立即取缔,当事人每人处罚50元;

  (五)违反第八条之(六)款者,造成疫情在本区域内扩散,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反第八条之(七)款者,一次罚款50元;遗失者,在10日内进行补办,工本费10元;违反第六条之(六)款者,每次处罚50元;

  (七)擅自饲养家禽、家畜者,即违反第三条之(二)、(三)款者,在5日内自行处置,否则,每只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经营者、饲养者违反第九条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准许饲养的宠物,初次办证费50元,年度管理费用标准、押金等执行宠物饲养协议(附后)。

  第十三条罚款和管理费用

  (一)哈密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二)鄯善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 篇2

  1.概述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因此,受委托方的委托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

  (1)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2)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和审计评估,对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作业场所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

  (3)为政府部门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为生产经营单位综合防治职业危害提供依据。

  2.评价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提供的真实的、有效的'基础资料。

  3.评价要求

  (1)企业应及时提供评价单位索要的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当评价人员咨询到相关人员时,相关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说明,必要时,应提供文本性资料。

  (3)企业应根据调查内容和应提供的资料完善企业的管理。

  (4)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4.企业概况

  企业需要提供一些基本情况: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年销售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特别是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情况)等内容,另外,还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的防治情况。

  5.评价方法

  评价过程采用现场调查和咨询方法,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各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供本岗位基本情况说明。

  6.现场调查

  (1)调查方法

  由评价组有关人员对厂方负责人、主要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提问,要求相关人员据实回答。

  (2)调查内容

  1)厂址的周边情况,是否与企业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

  2)总平面布置是否按照分区的原则布置,有毒的场所和无毒场所是否分开,有毒、粉尘、噪声场所的位置是否合适

  3)设备布局是否合理

  4)工艺流程是否顺畅

  5)各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否什么,存在量大小

  6)是否已经设置了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的数量、完好程度、位置等是否合适

  7)各作业岗位是否配备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其选型、购买、储存、发放、佩戴、废弃、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8)各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9)三项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健全,是否有相应的记录文件证明

  10)机构是否设置,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11)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建立,是否齐全,是否对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如何

  7、组织计划

  7.1评价程序

  在评价中,分为三个程序:

  (1)资料准备及调查

  1)企业应首先准备基础资料(见附件1),交由评价方分析,以便制定现场调查方案;

  2)评价方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2)评价实施

  1)在该阶段主要是根据对企业的现状调查,结合有关规定,判定企业的各个作业场所的符合性,然后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企业在此期间,委托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对各个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2)企业根据评价方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企业以书面的形式将整改情况向评价方汇报,评价方根据汇报情况对企业的现场进行整改情况复查,若符合整改符合规定要求,则评价方出具整改复查意见。

  (3)完成阶段

  1)评价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以及相应资料的分析,编制职业健康评价报告。

  2)报告编制完成后,进行三级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后交给委托方。

  7.2质量控制措施

  为确保评价工作质量,评价单位采用如下控制措施:

  (1)评价单位成立专项评价组,专人负责对项目的评价,评价组由取得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确保人员构成达到评价的需要。

  (2)评价组成员对企业现在进行仔细调查,调查过程按照本公司的有关记录要求进行记录。

  (3)评价报告按照《河北省职业健康审计评价导则(试行)》的规定编制。

  (4)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照三级审核程序对报告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最后交总经理批准。

  7.3工作进度

  本次评价,在企业提供了相关资料(特别是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后)且在整改完成的基础上,60个工作内完成评价工作,报告送达企业的时间不包括在6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进度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进度


责任人


备注



1


准备资料


2


评价组长




2


现场调查


2-3


评价组长




3


整改建议书送达


2


评价组长




4


报告编制


1-2章


5


项目负责人



3章


20


项目负责人





4章及附件


3


项目负责人





总结


2


评价组长





5


报告审核


内部审核


3


内部审核人



技术审核


3


技术审核人





过程审核


1


过程审核人





6


整改复查


3


评价组长


必须整改完毕



7


报告审批


1


总经理




8


报告印刷


1


办公室




8


报告送达



业务人员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实施方案》(X委办〔20xx〕51号),进一步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切实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马上就办”运行机制,达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事程序便捷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监督透明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二、主要举措和责任分工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含核准、备案)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制订承接方式、培训方案和后续监管措施,落实责任,着力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承接工作。对市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明晰审批标准,公开审批规则和程序,减少环节,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开审批结果。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能马上就办的要马上就办,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在简化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所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遇周末提前办结。要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结率,做到“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3、梳理规范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梳理内部管理事项,制定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明确办理事项、前置条件、办理部门、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将《办事指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和内外网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公文内部流转程序,积极推行电子公文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实现无缝对接,明确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的办文时限约束,确保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

  牵头处室:审批处、办公室,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4、推行优质服务措施。按照“微笑在窗口,温馨在全程”服务品牌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八项制度,推行统一窗口收件、预约服务、代办服务、联合服务、跟踪服务等优质便民服务措施。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受理事项能现场办结的应即时办结,有特殊要求需协调办理或特别重大、复杂的项目,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意见,提交委领导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积极推行下班延时服务制度,只要有办事对象,都应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实行节假日服务制度,对特殊急办事项,安排相关人员特殊办理。对列入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时间紧急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工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的全面提速。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5、对外公开服务承诺。全力打造“阳光发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加大宣传力度,把办事的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办理依据、标准规范、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监督渠道、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网络、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在委站、福州民评网对外公开“马上就办”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投诉电话等内容,请社会各界评议,请企业群众监督。定期公布受理审批事项及近期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6、直查快办投诉事项。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特别是对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规范和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办处室、承办人、办理结果等要逐一做好登记,定期梳理台账,真正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牵头处室:委效能办,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对“马上就办”相关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马上就办”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调度、督导工作,保证办理实效,确保按时办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马上就办”实施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思想认识。全委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使“马上就办”理念入脑入心,成为全委上下的工作习惯。充分利用“中国XX”政府站、政务微博、委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马上就办”的好做法好经验,以此为载体,切实推动作风转变,改进服务质量。

  3、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对执行“马上就办”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把“马上就办”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内容,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建立“马上就办”投诉、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拖延不办或出现工作重大差错、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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