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整治方案

时间:2023-12-16 07:32:55 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环境整治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1

  有效解决工业企业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工业企业涉气、涉水、涉噪声、涉危废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工业企业环评制度及”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有无环评审批,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牵头单位:管理科、污控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二)工业企业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和排污环节水、气、声、渣等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情况和正常运行情况,车间、物料传输密闭情况,检查重点企业生产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超低排放或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危废储存处置情况以及在线监测设备传输联网情况,检查有无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等排放废水、私自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等逃避监管行。对不能达到污染防治标准的企业督促立即整改,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检查发现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排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完成整改后再恢复生产。对发现严重污染行的,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追责。(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三)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清”情况。即:检查有无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无冒黑烟的'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有无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牵头单位:机动车专班;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四)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大型用车工业企业车辆污染控制装置、OBD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牵头单位:机动车专班;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五)企业厂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厂区厂容厂貌是否整洁无积尘,生产原料和成品是否进仓进棚、摆放有序,有无乱堆乱放、露天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有无随意堆放、遗弃,院内物品、物料是否摆放整齐,厂区1 道路是否硬化,车间地面是否硬化并分区涂饰地坪漆,厂区是否有裸土裸地。(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区工业企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问题清单,报局督改办汇总存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各单位对发现和现有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排查发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报局督改办进行销号。

  (三)后督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执法大队、督改办、稽查队、督查中心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业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xx组长,各分管局领导副组长,执法大队、大气科、管理科、污控科、稽查队、机动车专班、督查中心、督改办等科室和各中队负责人成员的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李社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教瑞平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督导、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执法中队要具体抓好本辖区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过细排查。各单位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善于发现、敢于发现、积极发现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要进行严肃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凡应发现未发现、应排查未排查、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上,被上级督察、暗访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改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持续推进整改,尽快实现整改效果。在问题整改中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防控、管控机制。不断优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2

  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汇报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专题部署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制定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对全州范围内的水泥、砖瓦制造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调查情况,对无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有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具备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砖瓦制造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水泥、砖瓦制造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完成动员部署。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于x月xx日前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冶金建材科。

  (二)排查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迅速开展水泥、砖瓦制造企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总体提升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县(市)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形成工作总结(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于x月xx日前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冶金建材科,同时报送不少于xxxx字的正面典型案例(图文并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全面动员,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形成经信部门牵头抓总,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架构,认真开展辖区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同时注重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相关企业和职工的沟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市)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实时跟踪督办,避免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3

  一、组织

  成立本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监察委、区农委、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工商分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xx供电分公司、各镇、街道和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同时,成立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进本区环保专项行动。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总体要求:根据中央七部门总体部署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对前四年专项行动清理整顿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环保专项行动与淘汰劣势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工作相结合,与《xx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深入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整治范围:

  宝钢水库与陈行水库保护范围。按取水口上游不小于3000米,下游不小于20xx米的河道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20xx米的范围进行检查。

  整治要求:

  1、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规定,对保护范围区内新、改、扩建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建设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2、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必须要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负责饮用水源地内除市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执法检查。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整治范围:

  xx工业园区、xx城市工业园区、罗店工业区、杨行工业区、月浦工业区、顾村工业区、吴淞工业区。

  整治要求: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

  3、对未按规定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擅自带负荷运行或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治。

  4、对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在20xx年6月底前污水纳管处理率达不到60%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职责分工:

  1、各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面梳理园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将梳理结果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环保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竣工验收办理情况,确定现场检查的项目清单,并进行现场检查。

  (三)深入开展荻泾流域违法企业整治

  整治范围:

  荻泾流域影响农作物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具体是将水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荻泾罗店段、罗泾段的违法排污企业。

  整治要求:

  1、严格按照《xx市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对荻泾流域影响农作物生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要制订切实有效的调整方案与整改措施。

  2、对违法排污企业,要扩大征收排污费面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征全排污费和给予高额行政处罚。

  3、将违法排污企业列入挂牌督办名单。

  4、将违法排污企业列入夏季高峰限电名单,促进企业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

  5、实施种子场河附近禽畜牧场规模化调整或治理工作。

  职责分工:

  1、罗店、罗泾两镇负责制订调整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2、区环保局负责排污费征收与行政处罚。

  3、区经委负责梳理该流域“两高一低”企业名单,并会同**供电分公司安排企业夏季让电。

  4、区农委实施种子场河附近禽畜牧场规模化调整或治理工作。

  (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清查和群众投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

  1、清查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实施化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工作

  整治范围:

  饮用水源地沿岸化工企业,重点是罗店、大场两镇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

  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组织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对未建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的',要停产整治;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申报登记和专项调查结果为基础,针对申报复核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排查,消除环境隐患。

  (2)积极深入开展罗店、大场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的结构调整工作。

  (3)切实将夏季矛盾突出的大场南大路沿线市属化工企业列入夏季让电名单。

  (4)加大罗店、大场化工企业结构调整的督办力度,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调整工作。

  职责分工:

  (1)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环保局对辖区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2)罗店、大场两镇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化工企业与化学仓储地的结构调整工作。

  (3)区经委会同xx供电分公司将南大路沿线矛盾激烈的富国公司、南大公司、市皮革厂、市红光皮革厂安排整个夏季让电,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2、清查医疗废物流失环境安全隐患

  整治范围:

  本区范围内主要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

  整治要求:

  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送交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职责分工:

  (1)区卫生局按照《xx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重点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监管,有条不紊地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全市集中化处置体系。

  (2)区环保局按照《关于实施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对医疗废物的交接、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管。

  3、集中整治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整治范围:

  根据沪联办〔20xx年〕xx号、环发〔xxx〕33号文和沪环保办〔xxx〕88号文的要求,梳理筛选出的近年来发生的群众、越级上访、重复案件和“夏令热线”中的疑难案件。

  整治要求:

  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化解措施和整治对策;并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措施落实。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会同各镇、街道、工业区管委会具体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街道、工业区管委会要制定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和各自辖区的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明确污染减排项目与措施;牵头协调解决辖区内影响群众健康的环保突出问题;督促辖区内黑色企业制订消黑计划,明确消黑措施和时间节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区发展改革委、经委要加大对劣势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安全监督、环保部门联合做好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监察部门要加强督办力度,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工商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被依法关闭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区水务局要牵头细化和深化城镇污水截污纳管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纳管目标;区建设交通委要做好内河码头作业区域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区城管大队要做好堆场、码头、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司法行政部门要配合主管部门加大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内容。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责任追究要到位。

  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实行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查办一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环保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动态报告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定期和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每周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挂牌督办名单、重点行业整治情况在收到正式文件后2周内报送;陈行水库、宝钢水库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收到正式文件后1个月内报送;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医疗废物流失环境安全隐患以及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于11月5日前报送;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上述信息报送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每周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

  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区管委会根据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在今年8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区环保局。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

  1、自查(8月16日—9月)。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违法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应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对去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

  2、抽查和重点检查(9—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今年的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水源保护区及典型案件。

  区监察委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监督工作进展,加强重点项目督查。

  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本区抽查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4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

  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

  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8月底完成。

  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

  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

  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

  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

  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

  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

  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

  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裸露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

  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

  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

  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

  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

  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xx个镇(区)xx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xx副市长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七、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八、资金xxx

  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须保证相关经费及时投入和到位。

  非欠发达村主要由村自筹解决,镇(街道)可适当进行补助;欠发达村主要由市、镇(街道)财政解决,具休方案另行制订。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5

  为逐步构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用心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此刻以下方面。

  一、目标任务明确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职责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完善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职责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职责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职责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靠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企业环境整治方案6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

  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

  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

  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

  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

  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

  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职责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务必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务必恢复。

  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

  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职责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到达100%,持续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代替,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职责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用心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领悟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1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1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X月20日前启动,并构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职责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刻: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刻安排

  从X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刻、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职责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职责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职责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状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职责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职责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职责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职责。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

  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职责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二是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

  三是各职责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用心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发奋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职责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发奋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心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礼貌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好处和主要资料、工作成效等,发奋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礼貌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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