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奖发放方案

时间:2023-10-10 07:47:42 方案 我要投稿

终奖发放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终奖发放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奖发放方案

终奖发放方案1

  一、目的与意义:

  明确销售人员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同时为销售人员的薪资调整、职务晋升及年终奖的发放提供依据。

  二、发放时间:

  春节前指定日期发放。

  三、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由“第13个月工资”与“奖励基金”构成。

  四、第13个月工资:

  数额构成:年度月平均工资x(在职月数÷12个月)

  五、奖励基金:

  1、奖励基金:年度实际销售总额x5‰。

  2、奖励基金划分:省区经理设名次两名占“奖励基金”的.40%;业务代表设名次三名占“奖励基金”的60%。

  3、奖励基金发放:以“年终绩效分值”排名,省区经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计2名;业务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计3名。

  六、年终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度实际销售额÷年度目标销售额x权重(60%);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年度工作绩效总分÷在职月数x权重(40%);

  3、年终绩效分值=年终业绩绩效分值+年终工作绩效分值。例:小林20xx年目标销售额为20万,实际完成销售额为15万,且12个月的平均工作绩效达成率为80%,小林的年终绩效分值为:

  1、年终业绩绩效分值=150000÷200000x60%=75%x60%=45%

  2、年终工作绩效分值=80%x40%=32%

  3、年终绩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终绩效分值为:77分(注:在绩效考核中达成率1%即为1分)

  七、相关规定:

  1、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或年终绩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参与奖励基金发放方案。

  2、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3、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及奖励基金。

终奖发放方案2

  一、一般年终奖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9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跨年度发放年终奖如何算

  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若纳税人把前后两年的年终奖在同一年发放,则其中一次需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

  案例简介:某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时,把20xx年的一次性奖金放在20xx年年终发放,而20xx年的一次性奖金正常放在20xx年初发放,造成了这些员工20xx年使用了两次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从而导致企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员工同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

  国税发〔20xx〕9号文件的优惠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员工同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工作未满12个月年终奖

  工作未满12个月取得年终奖,按照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六、分多次发放年终奖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年终奖与年终双薪同月内取得

  对职工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应将所取得的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后,应比照国税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终奖发放方案3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终奖发放方案4

  一、制定目的:

  促进年终奖金分配科学化,更好的体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的关系,达成业绩高者收入高的目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分配原则:

  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相结合原则

  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奖金分配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三、适应人员:

  公司全体部门

  四、奖金总额提取说明

  1、年度整体总奖金提取(拿销售提成人员不再享受年终奖金分配,只发放过节费)。

  2、按公司年度利润提取年终奖金总额,即提取公司利润的多少百分点,建议公司根据达到多少利润值可以提取2%-5%个利润点。计算公式:设年度利润为M,年终奖金提取总额为:Mx2%。或者按: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完成的比例按不同档次比例计提。说明:由财务核算全年税后净利润,由公司决定提留股东权益、分红、公司提留资金比例后,按剩余比例乘以目标利润完成比例确定年终奖金总额。例如:

  1、未完成目标,假设该年净利润是1000万,提留比例为98%,该年目标利润是20xx万,则:奖金总额=1000万x(1-98%)x(1000万/20xx万x100%),相当于总利润的1%。

  2、超额完成目标,假设该年净利润是3000万,提留比例为98%,该年目标利润是20xx万,则:奖金总额=1000万x(1-98%)x(3000万/20xx万x100%),相当于总利润的3%。

  3、部门奖金总额提取:按部门贡献大小系数提取部门奖金总额,部门贡献系数暂设定范围为:0.8-1.5,每个部门之间的系数差为0.1,各部门系数如下表所示:

  预算部:1.5采购部:1.2仓库:0.9

  生产部:1.4行政人事部:1.1质检部:0.8技术部:1.3财务部:1.0部门奖金总额=总奖金额x(部门系数/部门系数之和)x目标达成率

  生产部的目标达成率与生产车间工资占比挂钩,年度目标值为:6-6.5%(因含了仓库,电工等)

  采购部、仓库的目标达成率与材料占比挂钩,年度目标值为:60%质检部的目标达成率与产品出厂合格率挂钩,目标值为99%行政人事部目标达成率与人工成本占比挂钩,目标值是10-11%目标达成率的计算方法:

  4、个人奖金分配

  部门主管对本部员工做出初评(参考本人年度出勤、奖罚及岗位及工作表现),并根据部门奖金总额分出部门员工所分配金额,交由行政人事部复评后送总经理审批。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取数标准如下:

  个人奖金计算公式:个人奖金=部门奖金总额x(个人绩效系数/考核总系数之和)x其他

  5、年度绩效说明

  (1)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考评,只发放过节费;

  (2)员工出勤与年终奖金挂钩(不含产假和工伤休假):在80小时以内(含80小时)不和奖金挂钩,超过80小时后则与奖金挂钩,体对应如下表:

  (3)员工产假休假的奖金计算:产假3个月以内,不扣年终奖,3个月以上,按超出时间比例进行扣奖;

  (4)工伤休假原则上按缺勤时间扣除年终奖金,但为了保护公司财产而做出的见义勇为的,可以在3个月以内不扣年终奖金,超出3个月的按超出时间比例来扣除;

  (5)员工旷工工时与年终奖金挂钩比例对应下表:

  (7)员工入职年限:根据员工入职年限的长短,在年终奖金里每增中一年可加发100元;

  (8)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额外损失的员工不参与年度考评。

  (9)当年年终奖金发放前,离职或解雇者,不参与年终奖金的分配。

终奖发放方案5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6个月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x<12个月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x<24个月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x当月工资的110%

  三、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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