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时间:2024-05-27 22:00:10 海洁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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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精选14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精选14篇)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招生年龄与计划:

  招生对象为20xx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xx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xx年秋季招收6个班(本部5个,八甲校区1个),计240名(本部200名,八甲校区40名)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1.户籍在xx街道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常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在开发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符合照顾对象的并于6月25-27日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基础教育处(招生办)报名。

  五、报名、注册时间:

  (1)7月3—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xx村的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8日-9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居民子女持上述6个证件另带户口本、家长身份证、适龄儿童免疫证来校报名。

  七、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下一批招生程序,额满为止。

  1.施教区是指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

  2.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户口迁入的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较长的适龄儿童,未录取的.由文教体局统筹安排。

  3.第一批招生未满时,启动第二批招生工作,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时,按照第二批招生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适龄儿童将就读八甲校区。

  4.第三批招生对象为本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就读学校为八甲校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报名超过计划数,将根据新居民参加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八、报名地点与招生咨询电话:

  九、其它注意事项:

  缓入学儿童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写清楚适龄儿童迟入学原因,并持有区文教体局基础教育处证明,方可入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2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附属实验学校于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3

  为做好20xx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xx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有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小学

  20xx年我县普通小学一年级共计划招生380个班,其中驻城学校125个班,乡镇学校255个班。

  (二)特殊教育

  20xx年我县特殊教育学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个培智班,共计8名学生。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小学

  家长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批次依次录取。

  (二)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无需登录平台,由学校依据适龄儿童户籍、残疾等级、学习生活能力鉴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录取。

  四、招生报名

  (一)普通小学

  1.20xx年7月27日至8月2日。7月27日8:30开通“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8月2日18:00关闭。

  2.符合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条件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3.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二)特殊教育

  20xx年8月20日至25日在费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现场登记预报名,具体评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报名流程

  “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注册“爱山东”APP

  下载“爱山东”APP后,家长进行实名注册。注意: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则监护人(父母)任一方注册皆可;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

  (2)适龄儿童只与监护人一方(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以所在同一户籍监护人信息注册;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报名时将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平台。

  (3)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需经商、务工人员本人进行注册。

  2.“爱山东”APP登录

  “爱山东”APP注册和登录→左上角站点选择临沂市→教育专区→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费县”确认报名→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点击“选择”→选择报名类型“驻城小学”或者“乡镇小学”→继续选择相应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五、录取办法

  招生学校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一)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申报学校片区内;

  (二)适龄儿童为县城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申报的驻城学校招生片内(仅限县城户籍,且祖孙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六、录取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

  1.户籍,指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申报学校招生片区内。

  2.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xx年8月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大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核对结果为准。

  (二)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有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房产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无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根据所提报经商、务工材料,结合申报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无法录取的,一律调剂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所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

  户籍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还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2)居住材料

  县外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首次办理日期至20xx年8月1日满六个月);本县户籍的,提交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经商或务工材料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城区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场所应为商业用途,且目前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颁发时间至20xx年8月1日满一年)。

  申请子女在驻城学校就读的务工者:与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申请子女在乡镇学校就读的`经商、务工者所提报材料,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上传报名平台,以作参考。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交房并且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交房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6.演马、寒良寺适龄儿童申报崇文学校须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为演马或者寒良寺。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过程,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组组长:

  领导组副组长:

  工作小组成员:

  监 督:

  四、一年级学生入学规定

  1、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户口所在地段(小海镇)内的学生需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上午: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进行招生培训;

  7月2日上午:地段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你

  7月3日上午: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

  7月4日:统计数据,完成编班准备工作;

  8月1日: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

  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四、工作措施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6

  为认真贯彻《20xx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xx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xx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我校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规范办学、控制班额、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原则。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排位方式阳光均衡编班。

  (一)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二)招生范围

  1、杨集镇中心小学:北张庄村、丁庄村、窦墩村、房路村、房下村、南宋村、寺东村、杨北村、杨南村、杨南小区、东盛华苑小区、丰泰新城、和协家园、怡景家园、小学家属院、中学家属院、镇直。

  2、梁海小学:薄庄村、北杨庄村、高庄村、梁海村、刘湾村、徐庄村、尹庄村、周楼村。

  3、大滩小学:大滩村、东北头村、后汪涯村、南汪村二组、南汪村三组、南汪村一组、滩西村、西北头村、小滩村、中北头村。

  4、高瓦房小学:范桥村、高瓦房村、南湖里村、石柱子村、西吴庄村、饮马庄村。

  5、杨庄小学:大泥湖村、孔圩子村、李集村、唐庄村、王海子村、西杨庄村、小泥湖村。

  6、官集小学:沟南村、官二村二组、官二村一组、官一村二组、官一村一组、李庄村、陆庄村、南吴庄村、十三甲村。

  7、程集小学:程北村、程南村、南张楼村、四合村二组、四合村三组、四合村四组、四合村一组、周塘二组、周塘三组、周塘一组。

  8、唐崖小学:塘北村二组、塘北村一组、塘南村二组、塘南村三组、塘南村一组。

  (三)招生分类:

  1、辖区内划片招生:

  主要采取辖区划片的方式,对处于相应辖区内村庄的适龄儿童,根据辖区范围报名对应学校。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入学平台上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所有报名材料会自动与临沂市大数据平台数据进行匹配并回填,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审核。

  (2)无法自动匹配回填的,需注册人手动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到平台,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该种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新生页、父母双方单页或监护人身份证)。

  2、新农村建设,辖区外迁入辖区内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

  (1)符合该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网上报名并上传平台要求的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

  (2)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新生页、父母双方单页或监护人身份证)、有效合法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最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以上材料需要送到相应学校进行初审并到房产处现场查看。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符合该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报名并上传平台要求的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

  (2)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经商证明:提供父母一方在我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租房地址一致)。以上材料需要送到相应学校进行初审并到租房处现场查验。

  (四)录取办法

  1、辖区内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录取。

  3、具体时间安排:

  8月5日-12日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进行网络报名。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相应报名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并将证明材料上传平台。

  8月13日-17日学校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招生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8月18日-22日学校复审。家长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对家长再次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完全满足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现场确认报名审核资格。并对家长提交的修改材料上传平台。

  8月24日-27日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情况复核。

  8月28日-29日家长通过"临沂市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8月30日小学新生报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

  1.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2.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3.请家长朋友一定在规定时间(20xx年8月5日上午8:30-8月12日下午5:30)内完成孩子的网上报名,过时平台不能报名。

  4.一定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5.能报上名的不一定就是符合录取条件的,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网站审核信息,关注注册手机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和注册学籍。

  注:进入附件“郯城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里有详细“操作指南”。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7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xx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8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秋季学期小学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正确理论的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小学阶段招生秩序,依法实施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成立由中共xx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党委班子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县各小学的新生入学、划片招生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按户籍“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xx年8月6日。

  2、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四、招生对象

  1、xx区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xx区县居住的随迁子女。

  3、居住在且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驻军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

  以上对象必须为20xx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一)区县城区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按照《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文件精神,小学班额不突破45人的规定,20xx年城区公(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3个班共1935人。其中:第一小学7个班315人,第三小学8个班360人,第四小学8个班360人,第五小学7个班315人,第六小学(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第七小学3个班135人、九八五实验学校(小学部)同步面向全区县自主招生2个班90人,双龙外国语学校同步面向全区县自主招生1个班45人。若小学在完成本服务片区招生任务后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部分随迁子女。

  2、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招收火车站沿铁路往东→南门涵洞→南门街老林业局路口→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东门红绿灯处→天佳花园→金龙路→三三幼儿园→腾龙路→兴龙路→火车站之间区域的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范围:冠山社区不含外滩及供电大楼片区、城南社区的下南门片区;龙坪社区天佳花园靠一小片区。

  第三小学招收北环路大冲社区与龙坪社区交界处→天佳桥→金龙路→三三幼儿园→腾龙路→兴龙路→中山路→大磨石→第二幼儿园→行政安置小区→龙山大道→龙瑞山隧道→沿西门社区与西城社区分界→沿西城社区与大冲社区界→贵广高铁线→大土片区贵新高速路北侧除播箕桥片区以外的户籍适龄生。

  第四小学招收火车站沿铁路往东→南门涵洞→南门街→老林业局路口→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东门红绿灯处→天佳花园→北环路→大冲社区与龙坪社区交界往南的片区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范围:城南社区不含下南门片区;龙坪社区天佳花园靠羊角井片区及原五里村。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第五小学招收省xx林场场部前巴江路延长线往水桥方向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包含森林溪畔小区、原大竹村。(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第六小学(实验小学)招收火车站→兴龙路→中山路→大磨石→第二幼儿园→行政安置小区→龙山大道→龙瑞山隧道→沿西门社区与西城社区分界→沿西城社区与大冲社区界→贵广高铁线和xx林场场部前巴江路延长线之间的户籍适龄学生。

  第七小学招收原播箕桥片区、奋进社区、高新园区、平西村的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可适当招收部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九八五实验学校(小学部)同步面向全区县自主招生90人。

  3、报名程序

  片区户籍适龄学生登记报名:家长(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录入及上传,经原就读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家长(监护人)按照报名提示携相关登记报名资料到片区服务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如片区户籍适龄学生审核通过人数大于服务学校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生,未被随机派位到的学生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非片区户籍统筹生登记报名:家长(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同时将报名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父母的居住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区县城房产证明、近半年在xx务工的工资流水或务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在xx城区经商的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证明)上传(四项证明材料至少上传其中一项),报名信息由冠山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安排初审,8月15日前完成初审。根据报名就读申请,结合申请就读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进行相应安排:如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申请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安排在申请的'学校就读;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电脑系统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如申请就读学校无空余学位,则随机派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接受随机派位方式及结果的,视为放弃就读申请。

  4、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于20xx年8月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有关证明材料到冠山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审核登记信息,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5、网络信息申报起止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城区小学在招收服务片区户籍生及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招录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子女。

  (二)乡镇小学招生

  乡镇小学原则上招收本镇、本村适龄儿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乡镇小学的,参照非片区户籍统筹生登记报名办法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片区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平均班额须控制在45人以内。

  (二)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体就学。各学校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视力、听力和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7%。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各易地搬迁服务学校要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学需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县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学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二)加强招生管理

  各学校在招生中凡违反招生政策和突破招生计划的,一律视为无效录取,教育局不予注册;有违规行为的,给予学校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学籍管理

  各小学于9月20日前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区县教育局将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生学籍的规范管理。

  (四)加强专项督查

  区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参与、调控和督查,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规范、有序、高效的环境中进行。招生期间,区县各兼职督学应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对所负责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

  (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

  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

  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于20xx年7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办理学籍,已被录取(以缴交学费为准)的学生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

  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xx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东肖龙泉小学、红坊东阳小学等报名登记建档。

  五、有关规定

  (一)登记建档时间:

  1.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3~4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6~7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

  (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1

  为切实做好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xx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xx主城区户籍及住房(和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的儿童,或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是20xx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审查合格者直接报名,民办小学自行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坚持“三统一”入学原则。20xx年主城区公办、民办小学入学工作按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分类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

  (三)坚持按序入学原则

  1.民办学校(商丹高新学校、xx秦韵小学、xx富兴学校、xx阳光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到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报名,录满为止。

  2.公办学校(商洛市小学、区第一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三小学、城关街道办事处各小学):

  一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优先就近入学。

  二是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入学。

  三是镇办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镇办学校就近入学。

  (四)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家长申请公办小学学位时由学校查实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

  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8月6日——8月10日)。区教育体育局在区政府的网站公布《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主城区各小学负责在学校内外醒目位置张贴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间、地点,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组织招生

  (一)民办小学

  1.报名审查(8月11日——8月14日)四所民办小学招生坚持计划管理,不得组织考试。招生录取后直接缴费,招满为止。招生工作各校自行组织,责任自负,招生过程接受区教体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区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加盖当地镇办政府公章及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体检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提供)。

  (二)公办小学

  1.审核报名(8月16日——8月20日)。在xx主城区公办小学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xx区人民政府网,在通知公告栏查找《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xx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通知》《20xx年秋季xx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或在有就读意向的小学查看学校招生通知,按照要求到对应学区小学审核报名。

  2.所需证件

  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职工社保卡、工资卡等;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

  ⑤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务工人员须提供);同时需提供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区外来商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流出证明加盖当地政府公章及县科教体局公章);

  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儿童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提供)。

  3.报名类型

  第一类:“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的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为第一类入学学生。

  主城区各公办学校对本学区内符合第一类型的适龄儿童,首先安排入学,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类:“人户分离”型。主城区各公办小学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均有xx主城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xx主城区户籍,但在xx主城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第三类:“随迁子女”型。主城区各公办小学积极接收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予以解决。确需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8月28-29日在xx区教体局登记,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来商工作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阶段:入学注册(8月31日)。主城区各小学通知新生8月31日到校注册,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公办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二)学生逾期不按时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严禁已被录取的学生到主城区其他小学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商洛市小学、区直小学、民办小学及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招生期间每天下午5时前上报报名总数及当天报名人数(电话:xx)。

  (五)各小学根据学生异动情况,招录的其他年级插班生,不得组织考试,年级总人数不得突破该年级在一年级招生时的计划总数,且班级人数不得出现大班额。

  (六)强化学籍管理。主城区各学校务必在9月8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七)区教育体育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公办小学:xx;民办小学:xx),开通举报电话(xx)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八)区教育体育局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九)主城区各学校要强化城区校际之间在教学管理、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学生活动、课程改革、质量考核等方面的互动共享、学习交流,促进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十)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控制一年级班级人数,对于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校长予以免职。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2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xx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四)商品房购房户(股份至少50%以上)其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五)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小学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3

  一、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这一要求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小学入学年龄来设定的,确保学生具备适应小学学习的基本能力。

  二、招生规模与名额

  班级规模: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小学一年级班级规模一般控制在30至40人左右,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教育资源。

  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部门的指导来确定,以满足当地小学教育的需求。

  三、招生流程

  招生宣传:学校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包括家长会、社区广告、校园开放日等,以便让更多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特色。

  报名登记:家长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招生条件。

  四、录取方式

  录取原则:学校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录取过程。

  录取依据:学校可能会根据入学测试结果、面试评估和孩子的个人特点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录取名单。同时,一些地区也可能会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以确保公平公正。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入学测试:部分地区或学校可能会进行入学测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和综合素质测试,以了解孩子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但并非所有地区都会进行此类测试,具体要求需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特殊群体录取:学校可以根据招生政策给予特殊群体(如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等)优先录取的机会,以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责任。

  学费与费用:家长需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入学费用和相关费用,用于支持学校的教学设施和资源提供。具体费用标准会根据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方案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家长在报名前需仔细了解当地的招生政策和学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14

  一、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招生对象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满6周岁的儿童。

  户籍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招生对象需具备本地户籍或合法居住证明。

  二、招生规模

  班级规模:一般控制在每班30至40人左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门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招生名额,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教育资源。

  三、招生流程

  招生宣传:学校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包括家长会、社区广告、校园开放日等,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特色。

  报名登记:家长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面试评估:学校根据需要进行面试评估,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和学习潜力。

  录取公示:学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录取标准

  综合评价:学校根据孩子的年龄、户籍、面试评估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公平公正: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录取。

  透明公示:学校将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开透明。

  五、其他事项

  入学体检:学生入学前需进行入学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

  入学费用:家长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入学费用,费用用于学生教学设施和资源的提供。

  新生入学培训和适应性辅导: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新生入学培训和适应性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

  请注意,以上方案为一般性的招生方案,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家长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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