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

时间:2023-01-18 10:33:30 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范文(通用10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范文(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范文(通用10篇)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1

  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确保节日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洁干净、文明有序、靓丽美观,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上喜庆祥和、平安幸福的春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保障工作方案。

  一、保障时间

  20xx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二、工作目标

  围绕“清洁、有序、文明、靓丽、安全”总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服务理念,以营造“安定祥和、欢乐文明、喜庆热烈”的春节氛围为目标,以创造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区环境为导向,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作业、管理和执法力量配置,强化节日期间管理与保障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各类设施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市容秩序整治

  1.加大秩序管控力度。进一步优化调整执法人员,组建秩序管控专班,同时积极对接属地街道办,持续加大秩序管控指导力度,聚焦城市商业街道、集贸市场周边等城区重点公共场所,严查商家出店促销和马路市场乱摆乱占等违规乱象,确保城管执法下放街道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2.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全面清除城市“牛皮癣”,加大城区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及破损残旧户外广告的拆除力度;同时,强化城区主要干道户外广告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城区春节节日布展氛围成效良好保持。

  3.开展建筑工地管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渣土运输存在的不覆盖、覆盖不严等导致的抛、洒、滴、漏污染道路、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等突出问题。规范城区沿街门店装饰装修不按规定围挡的行为。

  4.加强设施巡查维护。针对今年城区主要路段悬挂的灯笼,在设置期限内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对损坏、缺失的灯笼进行维护。设置期满后,按照上级相关意见进行清理。

  责任领导:肖军

  责任科室:市政秩序管理科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人:王成城

  (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科学调控。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步行街、农贸市场、等周边,适当增加环卫作业人数、延长作业时间,科学调控,保证周边环境卫生质量。

  2.清扫保洁。拉网排查城区背街小巷,彻底清除所有死角垃圾、建筑垃圾、杂草和杂物;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主次干道周边无散落垃圾、成堆垃圾,道路和人行道干净整洁;加快背街小巷冰雪天气造成残余垃圾的收集,提高城区整体环卫水平。

  3.清运处理。加强环卫作业车辆、机具维护,确保性能良好,安全运行;合理调整清运时间,增加清运班次,确保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更换破损果壳箱、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要落实备用垃圾桶。

  4.洒水降尘。每天早上、中午根据天气情况对城区路面进行多次洒水、降尘、喷雾作业,晚上对重点地段予以冲洗。

  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督促各区镇处开展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市场化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切实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辖管公厕设施完好,标识清晰,卫生洁净,按时开放。

  7.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若遇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确保保洁人员人身、作业车辆运营安全,根据应急预案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收运、道路除冰除雪作业。

  责任领导:黄冬林

  责任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局、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

  责任人:王涛、彭小明

  (三)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巡查管护

  1.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节日期间人行道、下水井盖等各类市政设施巡查管养维护,做到市政设施完好整洁,确保道路平整、下水畅通。

  2.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近期天气状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应急值守,组建除雪、清障等应急抢修队伍,做好融冰、除雪等相关物资和装备储备工作,确保行人及车辆行驶通畅。

  3.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行24小时值班及节日路段巡查机制,确保各路段每日有人巡查,设施有人修复。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丢失井盖的修补和下水管线的'疏通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排水、桥涵等设施的完好率。

  4.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资金,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春节”期间市政设施运营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戴宇锋

  责任科室:市政秩序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管理局

  责任人:何碧

  (四)加大园林绿化整治

  1.加强城区绿化管养,做好绿地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干枝死叉,清除枯枝杂草,清除花坛内杂物,修剪绿篱草坪,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和树挂。

  2.加强行道树乱牵挂管理工作,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加强道路巡逻,制止乱牵乱挂行为。

  3.加强节日期间花卉养护工作,春节期间原则每天安排专人对城区花箱、景点、渠化岛内花卉进行浇水保活。若遇下雨天视情况调整。

  责任领导:黄冬林

  责任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园林局

  责任人:赵忠峰

  (五)加大公园游园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全面检修紫月湖公园、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梅苑亮化设施及公共设施,确保正常开放。

  2.全面清洗园区建筑立面、凳椅、灯饰和环卫设施,清除水面漂浮物,加强园区保洁及绿化管养。

  3.加强园区秩序管理,取缔流动小贩,严禁各类车辆入园,引导游人文明游园。

  4.对园区重要地段部位营造春节喜庆节日氛围设置的花卉、灯笼进行巡查管护。

  责任领导:漆艳、吴隽

  责任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紫月湖公园管理处、南门河游园管理处、曹禺公园管理处

  责任人:刘千年、王金五、漆良波

  (六)加大火车站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加强火车站广场及周边道路的管理,取缔流动、占道经营和商业促销活动,加大站前广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

  2.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灯饰亮化、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管理。

  3.对主要路段及广场重要部位营造春节喜庆节日氛围设置的花卉、灯笼进行巡查管护。

  责任领导:张立明

  责任科室:市政秩序管理科

  责任单位:火车站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王光军

  (七)加强城区亮化保障

  1.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及楼宇亮化的巡视、管理、维护工作(重点保障公园游园、中心城区路段),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路灯亮化维修养护任务,确保全市主干道亮灯率≥98.5%。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和应急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机具设备、材料配备到位,确保发生突发情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解决各类突发问题。

  责任领导:张立明

  责任科室:市政秩序管理科

  责任单位:路灯管理局

  责任人:余义平

  (八)强化数字城管平台运用

  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值守,及时接处12345热线市民来电,局属各单位对数字城管平台交办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

  责任领导:胡飞

  责任科室:城管委办综合科、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及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九)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以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处置设施为重点,实行每日消杀制度,严格落实消杀标准,做到重点场所、重点设施无遗漏。

  2.加强城区公厕消杀力度,每日对公厕内外周边全覆盖消毒杀菌不少于二次;加强人员值守,不得退岗、缺岗;加强公厕维护管养,设备设施功能完好;强化考核巡查,公厕内外要整洁无异味。

  3.督促一线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坚持每天测量体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做好自我防护。

  责任领导:黄冬林

  责任科室:环卫园林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把节日期间城市管理保障工作与应急处置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专人进行重点控管。

  2.落实细节。各单位做好节日期间人力、物力资源调配,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队伍稳定。

  3.认真履责。各单位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进行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4.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做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切实将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2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入园市民人身和公园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公园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公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为营造和谐、平安公园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强化春节期间公园安全保障工作,公园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春节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公园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三、主要措施

  1、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反馈。每日由主要领导督查分管人员在岗情况,分管人员督查督查公园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巡查结果。发现脱岗,严格按管理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告机制,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安排丰溪明珠广场夜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对攀爬雕塑人员进行劝阻、制止,确保雕塑周边夜间榷ā

  3、聘请管理人员。我局聘请了1名屏风山公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夜间必须住在管理房,至少每3小时对公园整体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脱岗或弄虚作假,从严处理。

  4、制作安装警示牌。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36块,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阶段,我局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分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突出重点,强化公园安全重点环节的管理

  1、切实加强公园用电用水安全管理。水电设施是公园的基本设施,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水电线管经风吹雨打,容易老化,部分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年前我局将对损坏线管进行彻底修复,管理上从严要求,白天不间断进行巡逻,夜间不定时巡逻,一经发现及时修复,断绝隐患源头。

  2、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冬季是火灾多发期,公园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局将组织人员查找火灾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跟踪措施,坚决杜绝和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3、加强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公园内设有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方便市民锻炼身体,但器材容易损坏和老化,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拆除,严禁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条件许可的,可设置广播,滚动播出关于游园注意事项等音频,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3

  春节将至,根据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重点项目不停工不停产工作安排部署,为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工作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带班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大局平安稳定。

  1.带班领导职责。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值班工作负总责。负责检查监督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过问值班情况。发生重大情况的,如群体性的事件、消防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新冠肺炎疫情、重大舆情事件等,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协调、指挥前期处置工作。

  2.值班人员职责。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值班电话记录,接收文件、会议等;对咨询、举报投诉的电话能够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汇报带班领导处理;对接听电话报送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疫情防控和其他重大紧急事项的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核实、做好记录、第一时间汇报带班领导处理;按照带班领导的指示意见,及时组织上报信息或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并反馈落实情况。

  3.落实联防联控责任。持续落实1月10日局务会议明确的联防联控责任领导职责,春节期间由郭朝平同志牵头负责,李晓华等抽调人员协助配合完成火车站防疫卡点值班值守工作;由李维刚同志牵头负责临江社区、韩永福同志牵头负责新城社区,组织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完成两个社区内人员摸排、卡点值守及其他临时性防疫工作任务,临江社区人员摸排及临时性防疫任务由机关值班人员完成;由宋天平同志负责,各项目法人配合,进一步加强水利重点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春节期间工程安全有序推进;由张永健同志牵头负责,各抽调人员配合完成十天高速略阳路口防疫卡点值班值守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春节期间做好值班工作衔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夜间18:00-次日早上8:00),如遇紧急情况需调整值班人员的须提前向带班领导报备,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等情况;要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安全维稳“零报告”、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每天15:00各单位前向局办公室报告当日值班有关情况,机关值班人员16:00前向县政府、县安委办及市水利局上报值班情况,对重要紧急情况、敏感信息及疫情信息做到“应报尽报”“第一时间报告”,确保春节期间水利系统和谐稳定。

  三、强化值班纪律,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全体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职,不得随意脱岗缺位。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值班工作负领导责任,应主动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值班纪律行为。局党组将随机进行现场检查或电话抽查,对于擅自离岗或值班期间出现失误被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对值班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问责。

  为使春节放假期间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放假期间春节值班做如下安排:

  一、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要求:

  1、本年度春节值班从20xx年1月15日早8:00开始到20xx年1月30日17:30止;

  2、春节期间为加强保卫工作,临时从员工中聘请值班保安,值班期间履行保安职责,坚守岗位;

  3、值班期间所有保安人员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队长请假;

  4、春节值班期间由保安队长负责,所有留守单位的人员必须接受保安队长的管理和安排;

  5、春节“值班”人员分为三个班,每班8小时,每班5人:大门2人,称废纸处保安亭1人,车间值班2人,大门设置门岗、巡逻岗。巡逻范围包括:厂区、宿舍、机器设备、门窗等,巡逻记录需由门岗和巡逻岗的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6、春节值班期间,未经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厂区。

  7、春节放假期间有亲友探访的,要在放假前写好申请,亲友探访时严格按照门禁制度进行登记。

  8、春节放假期间,员工携带物品出厂一律凭放行条,由值班保安员签字确认后才可放行。

  9、携带单位物品的,放行条需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或授权签字。

  10、春节期间保安人员要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因擅离职守致使单位财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有关春节值班的待遇。

  1、大年三十晚单位为所有在单位留守的员工每人补贴20元(所有留厂人员必须在1月14日下班前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年三十当天在保安室登记);

  2、春节期间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吃饭问题自行解决或由保安队长统一安排;

  3、放假期间单位要求维修设备或规定需上班的人员(如保安、清洁人员等)的工资待遇:(含征用的协助维修的其他员工)、保安队人员按出勤计工资外,每天补贴100元,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报名参加值班的人员按值班工资100元/天计,年三十、大年初一、二每天150元;

  4、车间由于工作需要安排维护、检修的人员,工资由车间提方案,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核定并报批;

  5、值班指定带班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00元。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4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失,预防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在城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xx

  15个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安监)办,陈胜谷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相关工作方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责任人:陈胜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陈胜谷)

  镇食药监(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陈胜谷)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巡逻、看护。(责任人:皮志强)

  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落实对医疗机构禁放区域的看护。(责任人:xx)

  民政办负责落实对敬老院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责任人:徐小波)

  林业站负责组织落实对全镇林区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并设立禁放标识。(责任人:熊兴发)

  各村委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监办。责任人为各联系领导。

  四、工作措施

  1.限放时间:xx年2月15日(农历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2.禁、限放区域:各中小学校园内、卫生院、敬老院、液化气销售点;所有公共区域和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以及全镇林区100米周围内为禁放区域。

  3.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必须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4.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储存条件的销售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储存量为60件。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对我镇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监管

  1.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售品种、质量、来源,并要严格检查其销售、储存场所,一旦查处隐患,严格要求整改;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

  2.做好燃放环节监督。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村委会督促本辖区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按《条例》要求,在xx年1月31日前设置、张贴。由安监办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做好守护值班,各村委、镇级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排好人员昼夜值班,并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采取“点对点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三是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镇政府将配合派出所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xx),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制定和管理措施落实工作,凡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查到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5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镇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各种活动频繁,也是食物中毒的多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各村、社区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协调配合,保证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监管职责履行到位,要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制定监管工作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全镇人民的饮食安全。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食品监督巡查

  市监所要针对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春节节日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强化巡查,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是深入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那些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及早解决,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督促企业做好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工作,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落实巡查人员,增加巡查频次,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切实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的检查力度,对不合格、过期制品及时下架并销毁,防止回流。四是加强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确保饮食安全。

  三、开展农村集体用餐的备案

  年末岁初是农村集体用餐最多的时候,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用餐备案登记制度。各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要及时联系集体用餐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注意食物相克、亚硝酸盐、过期食品的危害,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由主要负责人带班,杜绝空岗,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对涉及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官庄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6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镇食安办决定于20xx年1月20日在全镇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总体要求,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提升我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全镇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章华镇20xx年“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飞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食安办,姜则宠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时间与安排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全面启动20xx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各村社区开展本辖区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我镇整治工作小组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总结阶段(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单位对本次整治工作各具体情况和各项数据汇总并进行认真总结,完成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汇报。

  五、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办节日宴席、聚餐活动较多的`大型餐饮。

  1、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看是否取得有效经营许可,有无超范围经营;供餐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布局是否合理;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上岗,且健康状况良好;是否从合法正规渠道釆购食品原料,并严格执行食品釆购索票索证及验收入库制度;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冷藏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是否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冷食类食品制作是否在专间内进行,做到专人、专用消毒、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是否按照规范进行食品留样;年夜饭是否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2、结合校园“护苗”食品安全检查,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模糊、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代号、不符合储存条件的小食品,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格处理。

  3、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肉制品原料、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5、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春节期间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扎实深入。

  2、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集中,食品安全舆情易发多发时期特点,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及地方特色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重大案源移交综合执法大队处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畅通渠道,强化应急。要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5、注重总结,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以便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专项整治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xx年2月21日将附件1—3表及专项整治。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7

  为进一步发挥人社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用工和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抢占先机,助推一季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稳岗服务保障

  1、加强用工监测预警。做好中小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建立网格化稳就业信息的汇集流通机制,通过专人收集区域内用工、缺工、返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掌握区域内企业生产情况,为科学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参考依据,实现实时监测和快速预警,确保监测信息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2、落实稳岗惠企政策。做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实施各项准备,广泛开展政策内容解读和经办须知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经办效率,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加强招工服务保障

  3、开展云端招聘活动。拓展求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春节前后分5批次筛选推送一批优质就业岗位,并计划组织50家企业与劳务输出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直播进名企专场活动2场,以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云端”招聘。(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

  4、拓宽劳务派遣渠道。切实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抓住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较为密集这一时机,在确保疫情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创新方式渠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更为高效的信息对接、赴外招聘等服务。同时,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疏通“村镇—人员—企业”引工渠道,防止“坐地起价”等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培训服务保障

  5、推行企业项目制培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春节期间积极开展项目制培训,并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补贴。(牵头单位:市培训考试和技能鉴定中心)

  6、深化拓展线上培训。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做好培训政策解答和指导服务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纳入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精益管理等培训内容,课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牵头单位:市培训考试和技能鉴定中心)

  四、加强返岗服务保障

  7、畅通春运返岗通道。协助企业做好节后返姚外地员工的'人数统计、提前购票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外地员工返姚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等困难问题,确保外地员工节后返岗顺畅。节前,要动员、引导、鼓励企业员工就地过节,着力减少返乡人数,保障春节前用工稳定。(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暖心服务保障

  8、畅通劳动维权渠道。全面畅通劳动保障渠道,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好务工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人员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9、做好关心关爱工作。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精准和富有实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三服务”工作,及时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劳动力等活动,引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节日福利等留人措施。(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六、加强联动机制保障

  10、成立助企留工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助企留工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帮助指导就业用工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等人力社保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在服从于疫情防控整体要求下策划开展相关工作,做到责任无死角、件件有落实,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及时、有力的留工用工服务。(牵头科室: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助企留工用工工作,是着眼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生产用工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部署,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上级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8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和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委办〔20xx〕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市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搞好市场供应,保障流通,服务消费,惠及民生为重点,开展各类销售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保障节日市场规范有序。

  二、工作目标

  确保节日期间米、面、油、肉、菜、蛋、糖、食盐、酱油、醋以及成品油、气、水、电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商品供应充足,不脱销、不断档,价格稳定、质量合格、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三、组织机构

  成立商务局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云志(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志强(商务局副局长)

  黄广福(商务局副局长)

  谢恩逢(纪检组长)

  郭远桂(工会主席)

  成员:陈正斌(市场流通管理股股长)

  王涛(综合股副股长)

  钟立祥(招商引资股股长)

  林海山(外经股股长)

  廖福秀(第三产业管理股股长)

  张欣(市场流通管理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广福副局长担任,成员为:郭远桂、陈正斌、张欣。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发布市场供应预警,协调解决节日市场供应的相关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大力组织商品货源,确保节日市场供应。要组织各商业网点,特别是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加强外采等方式,大力组织节日市场货源,努力做到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可靠,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蛋、菜等节日商品的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

  (二)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物价稳定。春节期间,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气等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库存情况要实行重点监测,确保物资储备充实。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居民消费安全。商务执法大队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节日市场检查力度,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上杭县晟新食品公司和4家活体生猪储备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的肉品供应,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服务电话(12312热线平台)的作用,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开展营销活动,确保节日氛围浓厚。要指导商贸企业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主要商业街实施亮化工程,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各大商场、超市、商店、餐饮企业都将适当延时营业,为消费者节日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提供宽松的时间。同时,各商贸企业都将抓住节日旺销的有利时机,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把商品销售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扩销增效。一是注意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搞好商品的促销宣传,努力营造节日气氛,引导和吸引城乡居民扩大消费。二是加强对商业促销、店庆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因人群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三是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搞好优质服务。节日放假期间,各商场、门店、超市、餐饮企业应采取员工轮休的办法坚持正常营业,并积极开展电话订货、送货上门、上门维修等温暖人心的优服活动,努力为全县城乡人民营造一个亲情、和谐、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合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保障领导小组成员要树立全局意识,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各商贸物资储备企业要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关于物资调度的要求,确保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春节专项检查活动,为节日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抓好生产,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规范促销行为,严防踩踏、火灾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4、健全机制,防患未然。要继续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严防囤积、居奇、抢购等事件发生,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综合股要完善局值班制度,明确春节期间值班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苏州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防疫情、促发展”两不误,实现20xx年一季度“开门红”,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xx〕271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中开展迎新送暖活动。

  面向外地留太职工,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各级工会系统通过“太仓职工微家园”微信平台发放9000份新春礼品和红包;向困难职工、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职工、节日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职工、劳模工匠和快递员等劳动者群体赠送6000份“冬日暖心包”;针对春节期间留太外来职工开展走访慰问、赠送好书、线上互动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暖、送文化活动。为外地留太职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旅“大餐”,推出新春文旅惠民系列活动。春节期间,外地留太职工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太职工的优惠活动。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太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外地留太职工春节期间在太仓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xx年太仓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给予15分加分。开展年货节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充分体现城市温度和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区镇)

  二、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

  对我市20xx年一季度开票销售收入(以市税务局数据为准)增长2%以上的重点企业,按企业20xx年一季度较20xx年一季度开票销售收入净增部分,给予最高4‰的.奖励。对我市20xx年一季度开票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20xx年一季度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10%的企业,按开票销售收入分别给予10~25万元的奖励;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开票销售收入分别给予15~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区镇)

  三、激励企业加大稳就业力度。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xx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对20xx年3月底较20xx年12月底净增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且4月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我市重点企业,按每净增1人给予企业1000元标准的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四、强化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于在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五、多措并举保障人力资源供给。

  充分利用“就在苏州”“乐就太仓”微信小程序、“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求职招聘和服务平台,聚合全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非苏州户籍劳动力达一定规模,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来太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其中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的,按照省内、省外交通情况分别给予机构100元/人、300元/人的来太交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六、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区镇)

  七、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畅通春节期间“12345”企业服务热线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企业用工、生产要素保障、疫情防控等诉求。积极开展春节期间企业走访,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着力保障企业达产满产,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指挥中心、各区镇)

  八、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各区镇)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联系指导企业做好离太、返太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区镇)

  十、抓紧抓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镇)

  春节人员保障生产方案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

  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

  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

  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

  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

  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

  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

  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

  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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