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

时间:2023-01-13 09:57:22 方案 我要投稿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通用6篇)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1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z区教育局《z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教〔20xx〕4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

  (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

  (七)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z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z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第七条、交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条、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每年流动率不少于教师总数5%—8%。

  第九条、支教、借调人员及教育集团内校际交流情况计入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中心学校内校际流动计同一所学校工作经历。

  第十条、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一般参照《z区教育局关于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仑教人〔20xx〕19号)文件进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按《z区学校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仑教人〔20xx〕12号)及岗位对等、人岗相适等原则进行,超龄人员视作一般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推荐确定的顺序一般按个人志愿、同一学校工作年限、年龄及教学工作特殊需要的顺序排列。

  第十一条、激励保障

  (一)新任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农村(非城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参评名优骨干教师,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农村(非城区)任教服务经历。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服务经历纳入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

  (四)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以及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

  (五)符合交流条件无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2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3

  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培养,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云龙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局党委委员担任。

  二、对象确定

  根据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对全区卫生系统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局党委会研究拟定轮岗交流对象。各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填写《云龙区卫生系统轮岗交流干部花名册》等表格,对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本原则

  1、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都要纳入交流范围。

  2、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个人意见,体现能力特长,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

  3、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视工作需要进行上派、下派,交流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交流时间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可延长。上派、下派干部在交流期间,编制性质、身份、职级和工资福利渠道保持不变。

  4、凡局机关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应首先考虑有交流到基层领导岗位锻炼的经历。

  5、局及局属单位窗口科室干部原则上2年交流一次。其他岗位干部根据需要适时交流。

  6、对不服从交流的,原则上不再做领导职务安排,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7、副科级单位副职轮岗交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预审备案制度。

  四、相关要求

  1、干部在交流期间要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反映。

  2、参加交流的干部在新部门、新岗位要珍惜锻炼机会,加强调研和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确定轮岗交流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尽快办理交接事宜,并报局党委。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4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聘任方法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吕俊杰

  副组长:徐兆丰、金平、厉圆光、赵庆东

  成员:钱伦波(工会代表)、王昌君(高中部代表)、马学江(初中部代表)、陈春如(中澳部代表)、张文静(妇委会代表)、厉小蕾(后勤职员)、杨工力(班主任代表)、陈莉蓉(人事干部)、史素青(教研组长代表)、金森林(政教代表)、陈建国(教学代表)、周启达(综合代表)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5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加强检查监督,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行内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信用社实际,决定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对全县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和强制休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凡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从事主任、会计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离原单位;连续从事其他工作满三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联社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有计划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顶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性休假。

  3、休假人员的安排:

  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休假,由联社理事长安排,在科室之间调剂顶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联社主要领导安排,并明确临时负责人;

  ③信用社职工休假,由联社安排,在内部之间调剂顶岗;

  ④信用分社人员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调剂安排,要明确双人临柜。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七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对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排轮岗未轮岗,造成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服从安排,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案件的,将撤销主任职务。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内部交流轮岗方案6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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