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12 09:36:01 方案 我要投稿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岁末年初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1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九台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市安委会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此次检查的具体要求及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联合检查,加强我市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九台市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煤矿、加油站、生产加工类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道路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严格依法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对煤矿企业冬季瓦斯治理、防尘、防火、节日期间建设施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维修作业矿井的停产、复产措施编制以及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干部带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车站、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建筑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充装、经营和废弃处置的准入资质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等。及时纠正个别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危化品不按专区存放等突出问题。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储存、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制、私存、私运和私销等违法行为。

  4、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

  要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度增加的特点,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安全设施的.缺损和毁坏情况。道路交通黑(点)段的整改落实情况,运输企业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台账、挂靠个人和企业的管理等情况;桥梁、道路、车站、渡口的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货(客)运车辆违法驾驶行为的查处情况。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5、加强对食品肉品加工、经营类企业安全检查

  厂区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布局和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加工腐败霉变的食品;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原料存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农贸市场是否有出售病坏死禽类、肉类;查处农药残留的蔬菜、瓜果;超市、食品批发部是否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检查方法、时间、路线

  本次春节前联合检查由市安委会成立检查组,以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3日上午。行走路线:小商品市场--满客隆地下超市--客运站--日杂公司鞭炮库--石油公司东加油站--华兴煤矿--金锣公司

  四、检查要求

  1、主管市长亲自带队,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参加检查。

  2、检查组相关成员要将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认真记录,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检查,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五、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认真总结

  此次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订切实整改措施,使此次检查真正达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目的。办公室要在认真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2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平稳。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行业领域。突出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渡口、公路建设地等重点场所,突出县乡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

  三、 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节假日领导值守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重点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1、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检查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管理等情况;长途客货车超载、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专人值守应急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存在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报警装置;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水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学生渡”专项整治;开展航道内碍航物设施专项整治、对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的专项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立即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

  (二)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全国、全区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早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3

  20XX年倒计时还有61天,为保障20XX年生产任务与安全目标双双达标,圆满收官,根据华锡集团、高峰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工程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贯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目标

  1、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做到四个零:重伤以上人身伤害生产安全事故为零,较大设备事故为零、较大火灾事故为零、较大交通事故为零。

  2、个体呼吸性粉尘级别低于I级。

  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4、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5、保证工程质量达标,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计划任务。

  三、安全管理及制度保障

  1、建立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的更新适时进行修改,使之更加符合项目部实际。

  2、内部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责任制考核机制。

  3、按非煤矿山行业标准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进一步加强项目部高管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每班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至少1名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下井,深入了解井下责任区域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规违章行为。

  5、贯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区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

  6、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完善培训记录台账。定期开展项目部周例会和安全生产日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实操安全教育培训。

  7、开展有针对性的派班。主管领导与当班安全管理员、班组长做好班前各岗位安全派班工作,布置具体生产任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四、施工管理及措施保障

  每班安排1名高管、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各班组指定1名安全员,负责现场工作面安全确认工作,要求班前安全管理员和班组安全员共同对工作面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打钻或出坊作业。班组安全员负责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管理员巡回检查确认,现场高管负责监督检查。

  (一)顶板安全管理

  为了预防井下生产过程中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项目部生产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检查及措施:

  1、每次爆破后,对工作面的顶板边帮必须由管理人员、安全员共同进行全面、认真细致地检查和敲帮问顶,排除险情,确认顶板边帮安全,并在作业面安全确认牌上签字后,才能组织出矿、出坊作业。

  2、松石处理时应根据现场环境、松石大小灵活采用撬毛台车和人工处理,撬毛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相互监护作业,不准单人作业,处理前必须对顶板及边邦洒水,排险顺序必须由外向里、从上到下进行。

  3、各凿岩爆破班组、出坊运输班组等下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再次检查各自作业面的顶板、边帮岩石情况,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重视井巷的支护与维护工作,对破碎或不稳固的顶板,必须及时跟进锚网支护或者永久支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作业区域通风降温管理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通风系统工程的技改工作,我项目部-250米作业区域通风系统尚未完善,部分井巷、工作面温度仍然较高,为预防高温中暑现象,需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独头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采用压抽混合式机械通风,风筒布必须接至工作面。

  2、高温作业面同时须接入冷却水、安保风,确保管路畅通,供水正常,并经常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温。

  3、高温作业面严禁单人作业,作业人员每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工作达4小时应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至少休息30分钟;严禁连班作业,每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督促教育员工班前保证充足睡眠,班前严禁喝酒,派班人员注意观察上班人员状态,严禁安排情绪不稳定和精神状态不佳人员上班。

  5、入井人员必须检查并备足饮用水、凉茶、淡盐水等清凉饮料,合理补充身体水分,如发现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到通风良好的地方休息,对症合理使用应急防暑药品。

  (三)凿岩爆破安全管理

  为预防在凿岩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冒顶片帮、爆破伤害、透水等各类安全事故,要求作业班组要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物品领用、运输、临时保管、使用、清退的制度要求,做好爆破物品的领用安全管理工作。

  2、爆破作业人员及警戒人员每周要按时参加爆破作业工区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和巩固爆破安全知识,提升爆破安全操作技能。

  3、班前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按照敲帮问顶的方法,对顶板进行检查和松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钻作业。班中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撤出人机后再处理,确认安全后再施工。

  4、开钻前必须仔细检查工作面有无盲炮、残药,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盲炮、残药进行处理,严禁打残眼。

  5、必须坚持超前安全探水眼施工,如发现钻孔涌水,立即暂停凿岩,并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6、装药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操作,填写爆破安全警示牌,并安排警戒人员到爆破危险区各路口进行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随意解除警戒。

  7、按规定时间放炮,炮响后应开动风机通风至少15分钟,待炮烟散尽由班组长和爆破员检查爆破情况,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带班管理,做好交班工作。

  8、爆破后的工作面如未能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的,当班安全管理员必须拉好警戒线并挂牌警示。

  (四)运输、提升安全管理

  为预防提升运输过程中造成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项目部实际要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斜井提升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管理规定,卷扬机司机负责下行人员的监管,井底信号工负责上行人员的监管。

  2、斜井提升时,8#斜井口及-250米8#马头门行人通道应关门上锁、拉警戒线,并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通行。如有需要通行的,必须与卷扬机司机沟通,暂停提升后方可通行。

  3、卷扬机司机、信号工班前要对卷扬机和提升线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确保卷扬机、钢丝绳、箕斗、地滚、声光信号等设施安全无异常后方可正常提升,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4、装载机、运矿卡车司机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刹车、制动压力、冷却水、油位(柴油、机油、液压油)、润滑油、轮胎、灯光系统等项目,启动后检查确保车辆正常工作。

  5、非专业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搭载其他人员和危险物品,行人遇到行驶中的车辆应主动避让。

  6、车辆下斜坡道禁止挂空挡下坡,严禁高速下坡行驶,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顶板安全、注意巷道边的风水电管线,保障安全驾驶,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7、设备维护人员对提升设备、运输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及时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

  (五)加强员工安全素质及行为管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主要表现在违规违章上,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减少和消除员工违规违章行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与职责、职业危害、事故案例等内容的教育培训,不断灌输安全理念,让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其次,贯彻落实高峰公司“三违”记分管理制度,将反“三违”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利用“三违”记分条款作为反“三违”的主要抓手,加大处罚力度,促使员工主动、扎实做好反“三违”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

  五、监督与落实

  本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督导,项目部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执行与自查。

  1、安全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主动性、能动性、建设性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管理者要不断的学习本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能够将规程、规范、制度要求运用到实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3、项目部各管理部门、班组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齐心协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4、项目部所有员工要秉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使命感,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4

  根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xx〕178号)和沧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采取坚决措施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沧安办明传〔20xx〕112号)要求,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季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重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执法检查总体要求,突出岁末年初阶段特点,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坚持监管监察协调联动,坚持市县部门协作配合,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重点范围

  自20xx年12月14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涉爆粉尘、职业卫生、涉氯涉氨、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上报情况、设施设备防冻防静电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标准化有效运行情况等。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1、非煤矿山:“三高”气田井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控,防火、防坠、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盲板和法兰等易发生泄露的关键部位维护管理,危化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可燃、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及联锁、联控装置维护保养等情况;

  3、烟花爆竹: “三超一改”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况;

  4、冶金建材、机械:煤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金属熔融液体的.冶炼、吊运和浇铸、机械转动传输等安全管理及外委施工队伍管理等情况;

  5、涉爆粉尘:粉尘清扫制度的建立、落实,易产生和堆积粉尘场所、部位的防爆措施落实等情况;

  6、职业卫生:企业为防寒保暖而可能导致通风、除尘、降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不畅,未按规定及时排除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发生职业病中毒等情况;

  7、涉氯涉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和维修保养,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自动监控,泄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的维护保养等情况;

  8、油气输送:管道及其他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监测、监控,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对损毁的标志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等情况。

  四、执法人员组成

  此次执法检查共分为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市监察支队和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等业务科室人员共同组成。各执法组分区域开展执法,执法用车由办公室予以保障。

  五、执法检查方式

  各执法检查组重点对市属及以上企业和直接监管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主要采取直接执法、“解剖式”执法、“观摩式”执法和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组织检查,市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对县(市、区)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有关科室(大队)要充分认清当前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检查行动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三项活动”,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强力督促企业积极做好事前防范,毫不松懈地把各项安全措施抓紧抓好,将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

  (二)明确执法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实现监管监察良性互动、市县两级有机衔接。各县(市、区)、有关科室(大队)要认真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下达相应执法文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对符合立案要求的坚决进行立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执法人员要以工作大局为重,加强沟通,紧密协作。要统筹考虑年度监管、监察工作任务,共同研究拟定具体执法计划,共同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发挥各自所长,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打非治违”的强大合力。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检查范围,确保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消除执法盲区,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执法人员要始终保持对高危行业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检查时,做到应查尽查、全面细致,时间服从于质量,确保执法效果。对隐患多、不托底的加大执法频次,增强不可预见性,强力督促企业做好自我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到期复查时,严守标准规范,在隐患整改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按期按质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性质严重、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文书,认真执行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使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同时,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安监执法“六条纪律、十项守则”,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严禁接受执法对象提供的现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执法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坚持廉洁执法、依法执法,切实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各执法组要认真总结执法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工作成效、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安监局。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5

  深刻汲取系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自20XX年7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系统各二级机构、机关股室和各清扫保洁公司。

  1、规范占道经营和越门经营摊点。加大县城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对经我局审批后的户外广告、大型广告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加固处理,重点查处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审批使用期限已至,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3、环卫设施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收集间、中转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紧抓不懈。

  4、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完成对城区所管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养维护,认真开展各类照明设施安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锈蚀、损坏的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减少路灯管线的偷盗现象,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漏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5、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安全和规范。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安全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占道、开挖审批,对已审批的`占道摊点和报刊亭等加强批后管理,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经营,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要结合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加强对窨井盖等易道损设施的管护,及时发现和督促恢复被盗被损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园林绿化树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广场等范围内的树木上存在的枯枝进行及时修剪,对歪斜树木、新栽树木进行支撑加固,避免枯枝掉落、树木斜倒造成的安全事故。

  7、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建行为,规划县城建设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加强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拆前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

  8、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区域进行一次用电、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做好防盗工作,上下班要关好门窗、重要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9、加强各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三大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案件情况。

  11、清扫保洁公司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环卫工人的相关作业安全与培训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

  1、 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2、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有斌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平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宣教股,由法制股股长胡锋兼任,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与问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大检查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扣除相应分数,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8月2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每月29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法制宣教股。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6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7

  为深刻吸取玉林市陆川县“10·xx”爆炸事故和河池市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xx〕26号)和《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3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努力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范围

  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地区、本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情况和师生的安全教育情况,如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

  (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对校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等不法行为,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

  (四)学校食堂、小卖部、实验室、化学危化品、消防栓、灭火器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学校项目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抓落实。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5日—20xx年1月10日)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中旬)

  各县(区)各学校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年底市教育局将结合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各地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督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红线意识的决策部署,具有极端重要性。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三)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县(区)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本质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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