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物资保供方案

时间:2023-01-09 12:14:22 方案 我要投稿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街道物资保供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范文(精选6篇)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二章物资采购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三章物资储备管理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四章物资调拨(临时使用)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20〕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五章使用、回收和报废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2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市商务局确定全市4家大型商超、7家农批市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各县(市、区)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粮、油、肉、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肉、菜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及时备货补货。引导、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营业场所尽早开业,及时与种植、养殖和生产基地(企业)对接,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菜、果、肉、蛋、奶、糖、盐等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方便食品,特别要备足大白菜、土豆、白萝卜、胡萝卜、大葱、洋葱等耐储蔬菜,满足居民长时间居家生活的基础需求。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足够人手,每天到商场超市特别是大型商超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提醒商超通过在入口处张贴告示、进行内部广播等方式,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四)提供充足货源。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赴省市域外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抓紧组织本地菜采摘、上市,引导动员规模养殖场育肥猪适时出栏,积极有序向市场投放,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措施对畜禽养殖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保持生猪活体、冻肉、蔬菜省市两级储备规模,确保应急时可投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禁止活禽交易、现场宰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畅通绿色通道。建立蔬菜运送“绿色通道”,为蔬菜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乡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为蔬菜直采企业和车辆出入农村运菜提供方便,保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出,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居民正常出入小区购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七)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八)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处(科)室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对4家重点大型商场超市和7家农贸市场肉菜等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于次日上午09:00前报送上日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4

  一、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郫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的应急物资保障行动和措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郑杰

  副组长:徐恒忠、芶文清、李星海、陈建敏

  成员:凃继东、钱妮、陈丽、吴伟、周朝霞

  朱昌茹、贺宁陈伟、叶军、张家林、胡锦、李兴华、孙苏川、张谊、周忠全、罗军、姚军、刘源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确定救灾物资购置、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应急物资的采购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确定的救灾物资购置方案,对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事宜由局办公室与计财科共同负责完成,并及时将采购情况报告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

  3、应急物资的储备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物资储备及保管,并对其进行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的供应。

  4、应急物资的调用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局办公室在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应急事件发生时,局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好各科、室、队、所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做好局内各科室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县级各部门沟通,要依托社会、企业、发动和依靠各级力量做好与外单位应急物资的调用工作,保证储备物资迅速、有序、有效供应,应对突发事件。

  六、实施时间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5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2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6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

  三、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3.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3.3分散采购、库存充足

  严格执行常规及特殊物料的应急安全库存储备,保证库存充足。主要材料分散采购,开发省内省外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同种材料至少储备三家以上供应商,确保疫情突发下可从无疫情地区及时供应生产材料。

  3.4安全生产、售后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防疫检测要求,对进出公司区域的人员、车辆、物料进行网格化管控,全面检查检测、消毒到位、严密记录追踪;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自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3.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由公司董事长领导,由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保障工作。

  四、成立疫情防控和订单保供领导小组、强化责任

  为保证疫情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生产保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生产总监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4.1综合工作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时对省市政府及办事处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4.2疫情预防检查组

  组长:保安队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防疫消杀和外部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检测、排查,网格化管控、严防严控;严禁内部人员非工作需外出。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3应急救援组:

  组长:人事行政经理

  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和指导;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4.4宣传报告组:

  组长:人事行政专员

  成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法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检查员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4.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管

  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公司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安排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日早、中、晚各一次进行测量登记,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公司进出口处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在公司内部需制作废旧口罩回收箱(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公司人员进公司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一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4.6安全生产保障组:

  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车间负责人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车间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车间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车间人员的安排、调动,进入车间体温检测、排除疑似人员,保障生产能顺利按时完工。

  4.7物料供应保障组

  组长:采购总监

  成员:计划主管、物控专员、仓管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公司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的供应商储备开发和采购,做好安全库存监控和及时补充,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4.8物流、售后保障组

  组长:客服中心经理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物流保供工作,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五、防疫保供主要工作流程

  5.1疫情收集、汇总

  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节假日返厂人员是否有来自等重点疫区或经过史,是否有与疫情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居家隔离7天的要求。隔离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疫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5.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组报告本部门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总经理,随后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情况,无情况的也必须每日17:00前向总经理零报告。

  5.3疫情应对

  A.病例发现

  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医,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的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各部门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总经理报告。

  B.病例报告。

  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该医疗机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厂长报告。

  C.医疗救治。

  协调医疗机构及时将确认病人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属于异地就医的,要及时通过本单位社保保险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D.追踪管理。

  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它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E.职工及外来人员日常预防。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入厂工作: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C,勿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常开,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4)参加会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期间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5)食堂进餐:食堂提供消毒餐盒,避免集中进餐。进餐时少说话,不交流。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6)下班路上: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公务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工间运动: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公共区域: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公务出行: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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