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2 09:40:17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查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思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思农房办法[20xx]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摸排范围。全镇农村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

  省级以最新国土调查有关数据为基础,制作下发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对下发图斑中按照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不纳入摸排范围的,在相应图斑中填写基本信息和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信息、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用地手续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后,不纳入摸排范围,可不进行外业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镇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三、摸排方法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镇村干部以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

  (一)外业摸排。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在编干部、村级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

  外业摸排人员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摸排技术规程》,准确全面查清每一个摸排对象基本信息。单户住宅类房屋以宗为单元,其他类(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无房屋的建构筑物类)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和填写信息。

  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实测,影像图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图上勾绘等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上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

  乡(镇)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返回进行现场核查。

  项目为线性工程等跨区域的,不由乡(镇)开展外业摸排,由县级统一组织或由市、州指定县(市、区)填写相关信息。

  2.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县级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及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等技术成果,统筹利用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城乡(村庄)规划等现有资料,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

  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由乡(镇)政府以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

  镇级建立成果数据汇交平台,形成全镇工作台账。要边组织摸排、边开展成果审查、边进行数据汇交。数据汇交采取从一线开始逐级汇交的方式进行,每一个图斑或建(构)筑物摸排、审查完成后均可进行数据汇交。汇交后发现存在问题的,经上级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级应及时对下级汇交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指出并返回纠正。逐级审查完成后通过数据汇交平台报送镇级汇总。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须单独上报,不得在汇交平台填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完成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建立摸排基础数据库,下发摸排辅助图斑,培训下发摸排技术规程。组建专门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村(社区)开展外业摸排、管理类信息填报,市、县完成初步内业审核和外业抽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31日前)

  于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镇级汇交平台向县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

  (四)最终成果上报(20xx年11月30日前)

  省、市、县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方式开展核实纠正。市、州政府于11月20日前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试点县名单书面报省农房办,11月底前省向国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工作队长、支部书记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细化部门责任,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对一线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县级以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提供摸排图斑,指导摸排。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相关部门应按规定配合提供,镇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摸排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强督查,保障成果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农房办设置专用咨询服务电话(xxxxxxxxxx)为各村(社区)解答有关问题。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对摸排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2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和早处置”,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根据连协调机制[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各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人,实施点对点跟进,建立台账,办结销号。要加强与连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县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区域

  巡查区分为三级。一级巡查区为集镇和省道以东往城区、园区、文亨镇的衔接部的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为省道以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村庄;三级巡查区为未划入一、二级巡查区的`区域。

  (二)巡查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行使辖区巡查监管职能,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巡查工作负总责。镇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两委、村级自然资源协管员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巡查频率

  村两委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队对所在辖区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职责

  各村按各自实际制定明确各片区组责任人,进行网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级协管员每天将巡查情况报告村两委,各村每周定期将巡查周报表汇总上报至镇里(委托自然资源所收集),镇里每月定期将巡查整治月报表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监察队。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坚持“集中与日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乡村广播、宣传手册、微信、电视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引导形成依规划、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识和氛围。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配合,制作强拆正面宣传专题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举报并经查实的,每次奖励300元。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村级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按以下方式追究村书记的工作责任,第一次警示约谈,第二次依情况问责,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对村级谎报、瞒报、包庇、纵容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辖区内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国家和省级下发卫片图斑经核实确定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

  2.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3.对辖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导致被国家通报批评或省市问责的。

  (四)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依纪依法从轻处理或免除有关问责。

  (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乱占耕地建房、纵容亲属乱占耕地建房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 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 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典军

  副组长:王 龙朱 琨涂开义

  成员:各村支书、主任,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朱 琨涂开义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柏发君

  成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李安江

  成员:新街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王 龙

  成员:杨孔云、片区法律顾问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王 龙 鲍安吕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群众工作站全体人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唐钰嵋

  成员:隆如冬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各村(居)对遏制新增问题重视不够、宣传不力、责任不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住的情况,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xx〕39号)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xx〕341号)文件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结合民主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盘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工作要求,民主镇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做到没有一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保护民主镇辖区内的耕地。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现成立民主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元凯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 特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 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陈 刚 民主派出所所长

  段学胜 民主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唐 维 民主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宣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邹 优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

  孔嗣俨 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罗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落实责任

  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包保责任制。一是政府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和国土分管领导,部门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自然资源所所长,各村(居)包保责任人明确为主任;二是党委政府承担起一线管理职责,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要态度坚决,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设的,由村(居)及各村网格员负责发现、制止,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四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类、产业类以及其他违法占地建设,由自然资源部门巡查及村(居)负责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四、加强宣传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所要充分利用活动日、辖区内LED滚动屏、印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书册及漫画、张贴相关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各村(居)要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省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印发张贴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印发材料上要留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工作职责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快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二是政府及部门主导或实施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指导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政府要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促进项目依法用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三是要加强管理,任何项目,在用地未获批准前,严禁动工建设。

  六、巡查上报

  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进行常态化巡查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用地情况。各村(居)必须建立非法占地建设档案资料,巡查中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要立即上报,农宅类上报到农业服务中心,其他产业类上报到自然资源所。每周一报送本村(居)上一星期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制止情况,报送内容为《民主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排查统计表》。

  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查清镇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八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我镇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全镇农村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以省级制作下发的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其余应纳入摸排的,各村(居)据实开展摸排。

  对省级下发图斑中按照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不纳入摸排范围的,各村(居)在相应图斑中填写基本信息和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信息、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用地手续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后,不纳入摸排范围,可不进行外业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干部开展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

  (一)外业摸排。实行镇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组,包组干部包户,摸排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

  外业摸排人员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房办)制定的《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摸排技术规程》,准确全面查清每一个摸排对象基本信息。单户住宅类房屋以宗为单元,其他类(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无房屋的建构筑物类)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和填写信息。

  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实测,影像图班清楚的也可采取图上勾绘等方式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上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

  (二)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镇级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及遥感测绘、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术成果,统筹利用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城乡(村庄)规划等现有资料,对各村(居)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

  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由镇政府以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须单独上报,不得在平台上填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组建镇工作专班及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开展外业摸排和信息填报,镇级包村领导对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时对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数据进行审核,不定期对各村进行外业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摸排数据精准,填报信息准确,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上根,并将摸排情况于每周二、周五下午5:00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包义才,电话:xxxxxxxx。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20日前)

  镇级于9月30日前将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数据及时分类汇总审核,通过汇交平台上报全县初步摸排数据成果。

  (四)最终成果上报(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县、镇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方式开展核实纠正,最终成果由村(居)再到镇级经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后于11月10日前将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书面报县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部门协同推进、保障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要细化工作方案,将摸排任务责任细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对一线摸排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镇实际,提供摸排图,指导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各相关部门按规定配合提供,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应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果质量

  镇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对摸排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居)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正面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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