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30 08:57:5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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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487号),对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下同)合并基础性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调查并分类登记。现就做好已登记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一级服务。

  1.服务人群。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

  2.服务内容。

  (1)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等形式,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二)二级服务。

  1.服务人群。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

  2.服务内容。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

  (1)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与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经评估后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随访一次,可根据需要加密随访频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

  (2)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

  (三)三级服务。

  1.服务人群。

  (1)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

  (2)有紧急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

  (3)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婴幼儿、孕产妇等人群。

  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

  (1)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经评估后不适宜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协助转诊。

  (2)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也可通过急诊就诊。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落实。以地市级为单元,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上级机构和专业团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分工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疗救治,加强对各相关机构开展分类分级服务的培训。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区(村)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相关部门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健康服务以及必要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

  各地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可酌情增加。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药师团队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

  (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2023年3月底前力争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二是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的制度,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下同)的牵头医院应派出医师下沉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增加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要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三是做实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四)落实社区(村)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

  (五)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调度。以地市级为单元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乡镇卫生院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流程和路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专人或专门团队对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点人群服务提供人力、技术、设备等必要的支持。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卫生室做好协调联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辖区的重点人群协助购药送药、协助就医转诊等;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的管理。

  各地要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订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建立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协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七)发挥医联体的作用。

  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加强对其成员单位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运行的技术指导。统筹医联体内人员调配,下派专业力量,指导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牵头医院要组建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科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控。

  (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中,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县重点人群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重点人群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确保服务真实、规范、有效,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从区县(市)级层面制定全市重点人群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实施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核查清理工作,重点剔除虚假健康信息、逻辑错误信息、重复和死亡档案,实现核查清理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机构覆盖率。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工作覆盖全市所有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例达到100%。

  2、档案核查清理率。开展核查清理的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全覆盖,比例达到100%。

  3、核查完毕的档案真实率、规范率。清理完毕的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真实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2017年度国家任务指标。

  (二)分阶段目标

  1、第一阶段(2018年11月--12月底)。重点核查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核查完毕的档案真实率达到100%、规范率保持稳定。

  2、第二阶段(2019年1月--3月底)。重点核查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和肺结核患者档案;核查完毕的档案真实率达到100%、规范率保持稳定。

  3、第三阶段(2019年4月--7月底)。重点核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核查完毕的档案真实率达到100%、规范率保持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一以贯之。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相关各方的积极性,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一以贯之推进核查清理工作。

  (二)科学可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对实施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确保核查清理目标达成。

  (三)突出质控,奖罚并重。坚持对核查清理工作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质控,确保政策不走形、不变样。坚持核查情况结果与年度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挂钩,严格落实惩罚措施。

  四、实施主体

  (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要求,主导对市域内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居民核查清理工作,统筹管理。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医院、市中医院要开展常态化的指导和质控,对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工作不定期监督检查、反馈。对清理不到位的镇(街道)要及时上报市卫计局。

  (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市卫计局的安排部署,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标准化、同质化的档案核查清理工作。

  五、核查清理对象

  重点人群是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具体核查清理内容包括: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二)健康体检信息。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三)健康管理记录

  1、包括0--6岁儿童免疫规划接种、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健康检查记录表等。

  2、孕产妇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产后访视记录表、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等。

  3、慢性病随访服务记录表、健康体检表。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服务记录表等。

  5、肺结核患者入户随访记录表、第1次随访服务记录表等。

  6、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等。

  其中,预防接种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和肺结核患者管理服务的电子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基本信息表、随访表和体检表等)分别在国家卫健委已建立的金苗、重性精神病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电子记录表中进行核查清理。

  六、实施流程

  重点人群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工作的实施流程主要分为四个方面(见附件1)。

  七、实施核查清理信息化与质控工作

  (一)做好核查清理信息化工作。按照规范的核查清理信息化操作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分门别类地开展核查清理工作信息化录入和评价工作,实现全市核查清理工作信息化。

  (二)开展核查清理质控工作。根据重点人群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市级进展通报,开展针对性督查质控。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重点人群健康档案核查清理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清华任组长,市卫计局分管副局长赵科斌为副组长,基层卫生股、妇幼股、中医科教股股室负责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我市核查清理工作(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核查清理工作,逐级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项目健康发展。

  (二)规范服务。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指导作用,及时更新和调整居民健康档案表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流程、绩效评价指导方案等,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覆盖,着力提高《规范》使用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健康档案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将核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项目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相关要求,指导农村地区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返乡人员和农村常住居民及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服务工作,根据新冠病毒流行株变异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针对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不足,元旦、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加大,在城市务工返乡人员增多等情况,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在农村地区形成科学有效应对疫情和全方位全链条做好健康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根据疫情状况、病情轻重、缓急程度等匹配相适应的医药保障和健康服务资源,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有序疏导诊疗需求,开展分类分层分级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医疗保障服务。地方各级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县级防控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返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乡村医务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要为返乡人员及时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供便利。对症状明显的可指导其到发热诊室就诊,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及时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落实村民委员会对居家治疗观察人员的服务责任,尤其是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

  (三)加快推进农村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落实《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也可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可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多喝水、保持良好心态。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愿望,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调整频次。

  三、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分级服务的作用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各地要按照《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落实农村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遴选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与各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完善基层首诊、接诊、转诊流程。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高风险人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指导抗原检测和居家治疗观察,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指导协助转诊。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确保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明确和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落实有转诊需求村民的交通保障机制,原则上通过自驾车或120急救车等进行点对点转运,乡镇和村要统筹调度,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协助就医转诊。

  (二)乡镇卫生院加快提升新冠肺炎患者接诊能力。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原则上应实现全覆盖,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暂未设置的可通过配置发热哨点、指定发热诊区等形式提供发热患者接诊和开药服务,发热诊区要清晰划定就诊流程,尽量避开与正常就诊患者交叉,医务人员做到规范防护。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识别、处置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储备,适应农村居民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公布接诊电话,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告知辖区村民,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或轮班接听就诊咨询电话,对新冠肺炎相关常见问题应明确统一清晰的回答口径。

  (三)村卫生室就近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通过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支持,乡村医生对居家观察和治疗的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监测、中医辩证、指导抗原检测和对症用药治疗等服务。乡村医生要将电话告知村组群众,方便及时联系,可通过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了解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的健康状况,根据抗原检测和健康监测情况,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开药和随诊服务。

  (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农村地区家庭医生贴近村民的作用,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签约村民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回应签约村民的健康咨询和问题。加快提升农村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重点人群实现签约全覆盖。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持续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宣传引导等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突出新形势、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支持保障力度,疏通瓶颈,破除障碍,解决问题。

  (二)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在当地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指导下,落实在疫情防控中的组织、动员、协调、宣传、引导等责任,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完善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力配备。统筹县域内医务人员调配,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配备力度,可通过上级医院派驻医师、招募近5年内退休医务人员及增加临聘人员等方式,快速扩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逐级建立医疗卫生人员梯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发生短缺时,梯队人员立即通过驻点、巡回医疗等方式填补空缺,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开诊,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档。原则上,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参加社会面核酸采样服务,由当地政府统筹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志愿者服务。

  (四)加强县域内必需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加强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服务人口的15-20%人份动态储备,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各省(区、市)要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发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冠对症治疗药品配置清单,市级加强统筹,县域及时调度,药品供应企业保证物流配送,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清单药品不断供。加大中药应用,有条件地区可将相应药品、抗原试剂盒配置储备为治疗康复健康套餐包,向农村重症高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发放。

  (五)加强设备配置和医疗健康信息技术应用。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和村卫生室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红外线体温计或额温枪等设备的配置。要建立完善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诊疗能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乡村、尤其偏远地区应用,提升早发现、快处置能力,确保农村重症高风险人群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村地区运用智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或建立智慧健康驿站,提高服务效率。

  (六)关心乡村一线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落实绩效工资或临时性补贴政策,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4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要求,2017年度继续对全镇所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体检工作。为切实抓好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体检,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逐步为老年人建立健全个人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章华镇2017年度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美云任组长,张志、严燕怀、熊金伟任副组长,姜则宠、高美绒、贺祥舜、张新蓉、罗雄等为成员,负责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章华镇卫生院成立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技术小组,本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协助参与本次体检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含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及慢性病患者。

  (二)体检机构及场所

  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所属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体检为主,卫生院也开设常年免费体检门诊。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三)工作流程

  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体检方式由卫生院组织人员、医疗仪器到各村、社区实施,具体场地由各村、社区进行安排,方便居民参加此次体检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可以预约上门服务。该工作主要有宣传发动、登记摸底、健康体检、建立档案、信息录入和反馈等流程。

  四、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腰围、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和B超。

  (四)健康宣教、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五)签约服务。由村、社区医生与参加体检重点人员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使其了解并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中医药服务。由中医专技人员采用问询的方式,并根据体检结果,对参加体检的重点人员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

  五、实施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日一4月5日,共计15天)

  镇政府召开老年人健康体检专题筹备会,制定工作计划,准备相关材料;组织好查体技术人员,做好业务人员培训,确定体检人员、化验人员。

  第二阶段:实施体检(4月6日一5月13日,共计27天)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体检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及医疗仪器到各村、社区实施,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场地,组织体检居民,参加体检活动。相关档案基本信息的填写由各村、社区的医务人员完成。

  第三阶段:建档随访

  体检的同时,卫生院及时做好体检人员的信息录入更新、统计和归档工作,对辖区老年人体检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特殊群体人员信息反馈及建立随访制度,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干预措施和健康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按分步实施原则,进行登记管理,落实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实行健康监测、管理。确保老年人应查尽查,同步完成体检人员的档案录入与更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进行分类筛查,做好慢性病归档管理记录。

  (一)凡参与健康体检的老年人需填写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表、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表的编号为健康档案的居民编码,未建立健康档案的,体检同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认真做好登记、告知和查体工作。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积极主动上门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好居民基本信息的填写。明确告知老人体检时要有人陪护,空腹等注意事项,对长期卧床的老人主动上门做相应的体检。

  (三)每位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医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填写健康评估表,反馈体检结果,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出具健康教育处方。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建议复查明确诊断。

  (四)明确注意事项。充分尊重受检对象的知情同意权和个人隐私权,体检结果除向受检对象及陪检的直系亲属告知外,决不会随意泄露。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5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始终立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着力做实闭环,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含隔离治疗)

  1.人员范围。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符合出院标准后未满14日人员;疑似病例(含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快捷通道人员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及无法提供入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澳门入境人员;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未满7日的来/返宁人员;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或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

  2.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执行,其“健康码”类型为“红码”。

  二、居家隔离人员

  1.人员范围。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中的特殊人群,如家庭成员中仅为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无自理能力特殊人群;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且不能提供抵津前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或专业人员判定实行居家隔离管理的人员。

  2.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单人单间单卫”隔离,村(社区)管理人员(即网格员)应每日早、晚两次问询其体温情况及健康状况。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须经辖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就医、产检等活动,进入医疗机构后严格执行院内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其他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执行,其“健康码”类型为“红码”。其同住人员严禁外出,纳入健康监测,解除隔离前须进行核酸检测。

  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

  1.人员范围。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后满14日且未满28日的人员;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

  2.管控措施。推荐首选“单人单间单卫”管理,村(社区)管理人员应每日早、晚两次问询其体温情况及健康状况。应尽量减少外出,如必须外出,须经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同意。村(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接收单位同意,可酌情准许复工。进入医疗机构后严格执行院内疫情防控措施。其他管理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执行,其“健康码”类型为“橙码”。

  四、医学观察人员

  1.人员范围。具有入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澳门入境人员;来自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具有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医学观察人员。

  2.管控措施。要配合村(社区)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每日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报告监测结果,其“健康码”类型为“绿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报告,由各镇街及时报区防控指挥部和区卫健委,并告知其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区发热门诊鉴诊,并追踪其诊疗情况。区委网信办根据症状变化,对接调整其“健康码”为“橙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