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时间:2022-12-22 16:45:56 方案 我要投稿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物资分配方案(通用11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通用11篇)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1

  一、项目概况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资金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xx年度或20xx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xx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xx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xx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七、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九、询价程序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中标、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采购工作计划表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成雄电话: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2

  一、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郫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的应急物资保障行动和措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确定救灾物资购置、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应急物资的采购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确定的救灾物资购置方案,对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事宜由局办公室与计财科共同负责完成,并及时将采购情况报告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

  3、应急物资的储备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物资储备及保管,并对其进行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的供应。

  4、应急物资的调用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局办公室在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应急事件发生时,局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好各科、室、队、所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做好局内各科室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县级各部门沟通,要依托社会、企业、发动和依靠各级力量做好与外单位应急物资的调用工作,保证储备物资迅速、有序、有效供应,应对突发事件。

  六、实施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3

  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4

  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三、健康认证申领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5

  为全面做好我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以快速、准确、科学应对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科学有序实施管控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公共服务办、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西湖派出所、各村(管区)、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公共服务办,由骆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防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分设综合协调组、防控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综合维稳组、宣传教育组、资金管理组等6个小组,必要时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增加相应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职责规定切实履职,积极参与会商,密切配合,确保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周小春

  组员: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及其他相关疫情日常事务。

  2、防控指导组

  组长:骆真

  组员:公共服务办全体工作人员

  指导各村(管区)、社区进行疫情防控业务,负责信息的收集、数据统计,及时上报防控工作的动态、全街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工作等相关事务。做好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消毒、防护物资的相关准备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刘任能

  组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出现发热病人的转移就诊准备工作,做好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核酸采样等相关工作。

  4、宣传教育组

  组长:唐海霞

  组员:信息办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疫情舆论的引导,传达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5、综合维稳组

  组长:彭滨涛

  组员:城管办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排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情况,应急处理各类因疫情产生的突发状况、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转诊工作,保障全街社会稳定。

  6、资金管理组

  组长:瞿畅

  组员: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做好疫情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预检分诊准备。加强门诊医务人员培训,做好发热患者排查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以备发热患者临时隔离需要。

  2、核酸检测及采样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村(管区)、社区负责做好准备工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从采样、送样到检测全过程操作的规范性,至少要培训掌握鼻拭子、咽拭子的规范采集能力及采集标本的规范保存和运输的人员不少于110名。各社区(村)按照每个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3个核酸采样场所做好场地预留和准备工作。

  3、医疗防护物资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配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根据疫情走势合理动态做好医疗资源储备。根据辖区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物资,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4、隔离场所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准备具备隔离条件场所,分别作为密切接触者人员、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隔离点,街道本级按不少于50间提前做好准备,并做好安保、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和准备到位。

  5、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队伍准备。街道疫情防控组、数据分析组、各村(管区)、社区共同负责,街道组建由疾控人员(或经培训合格的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人员)、公安人员、大数据分析人员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联合调查组,不少于2支队伍,建立到位、培训到位。按照每个社区(村)3—5人标准储备流调协查员,由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人员组成,建立人员名册,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不少于4人规模,准备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指导。每社区(村)按3—5人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工作。

  6、心理疏导服务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心理疏导部署工作,在区心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指导培训下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搭建由街道和村(管区)、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医生、网格员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

  7、疫情防控准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与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准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

  8、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村(管区)、社区配合,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四、应急措施

  1、快速开展疫情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指挥调度,各村(管区)、社区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紧急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赶赴出现情况的区域开展情况调查,启动场所管控、楼栋管控、单位管控、小区管控,必要时启动社区管控。

  2、开展部门协同处置。西湖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等部门根据需要协助开展信息采集、传染源追踪等工作,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最大限度控制新增输入病例。

  3、强化“防输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作用,强化对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内涉疫地区来岳人员的摸排,加强信息双向排查和健康申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工作台账。

  4、加强境外人员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闭环转运、五包一,定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摸清来岳时间、航班号,对境外人员统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两次核酸检测。

  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向全街辖区内居民提倡讲卫生、戴口罩,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保持一米线人际物理距离,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就医意识和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2、加大资金投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组织培训演练。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结合辖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对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院感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等知识开展重点培训,加强对企事业、特殊场所、社区等相关人员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要积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开展应急演练,查漏补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街道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各社区(村)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6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把辽蒙交界地区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各地区都要有一定量的自身储备。按照自治区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组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旗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特制定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工作方案》与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所需物资采购方式、数量、种类等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旗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对《工作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核定标准、所需数量

  1.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现有人口7.2万人,居民户数2.5万户,按照受灾且需集中安置的人数为3600人计算。

  2.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将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在应急避难场所共10天,物资需求量按每人每天应急粮食1公斤、应急饮用水2公升、帐篷一顶可住5人(按8人折算)、每人一张折叠床、一床棉被计算。

  3.初步按集中安置受灾群众3600人,至少储备10天的应急物资估算。

  应急物资:棉帐篷450顶(8人/顶),棉被3600床,折叠床3600张,强光手电筒(照明)7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应急食品、饮水等: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应急药物:消毒酒精(75%)720瓶。

  (二)现有物资及采购计划

  1.奈曼旗救灾物资储备库,现有储备物资目录为:棉帐篷275顶,单帐篷90顶,折叠床255张,棉被2634床,棉衣270件,棉大衣556件,单衣531件,远光手电筒33个(防汛用),发电机3台。奈曼旗20xx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需求计划:已购买强光手电筒200个。奈曼旗红十字会相关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棉帐篷38顶,单帐篷69顶,棉被23床,折叠床30张。

  2.紧急采购计划(总计622.4万元)

  由旗发改委询价并招标采购(合计62.05万元):折叠床3300张,棉被950床,强光手电筒(照明)5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由旗商务局负责与大型超市签订应急供应协议(合计559.44万元):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由旗卫健委负责与疾控中心签订应急供应协议(0.864万元):消毒酒精(75%)720瓶。

  (三)抗震救灾专项预算及预算计划表

  1.财政要将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2.紧急拨付给旗发改委62万元。确保紧急采购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及时进行物资储备。

  3.预留应急物资储备资金560万元。预留559万元,给旗商务局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预留1万元,给旗卫健委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应急工作,更准时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全镇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生活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燃气、自来水以及其他阶段性紧缺的生活物资等。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由各相关单位和各社区组成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落实应急职责。

  (二)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

  (三)资源整合,常备不懈。有关单位要建立生活物资动态数据库,整合生活物资,确保应急供应。

  (四)程序规范,处置有效。在实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成

  牵头领导:杨君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办、宣传办、经济发展办、交通办、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

  (二)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科室、各社区、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财政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宣传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5.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社区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6.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7.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全镇燃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并做好实时检测(保证燃气安全)。

  8.各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社区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三)工作机制

  1.会商研判制度: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定期进行会商,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会商研判。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启动每日会商研判机制。

  2.定期报告制度:当我镇启动疫情防控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划定封控区后,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实行定期报告,包括相关物资储备和供应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各社区要及时反馈生活物资需求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由相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三)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职责分工,由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四)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五)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六)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七)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8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9

  一、职责分工

  责任工作组:应急处置组

  责任处室:总务处

  职责:检查学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所需防控物资的招标与采购工作,并做好防控物资管理,根据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将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二、保障措施:

  各处室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考虑疫情防控工作中所需保障物资,列出清单,提交学校审批采购。

  物资管理人员,规范有序统一做好经费结报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支出备案登记。

  消毒消杀和应急处置物资领用,严格做好登记管理。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谋划,提前准备。统筹安排学校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对照疫情防控要求精细化预测各类防控物资需求,包括开学前后校园环境整理和消毒、教职工个人防护、师生全覆盖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等物资和用房准备。对所有采购物资对照质量标准严格查验,严禁“三无”产品和价格虚高物资进入校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及设施设备的准备落实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开学前储备到位。防控物资不到位,不得开学。

  2.合理配置,科学使用。根据学校防疫实际,做好物资的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物资的最大价值;对防控物资的相关使用规范,如消毒液的配比等,可以与当地卫生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技术支持,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物资领用遵循严格登记管理规定,防止管理混乱。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3、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2)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10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辖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根据《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武发改函〔2022〕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成人员

  1.成立中堡镇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调机制成员分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并及时更新备案。

  (二)主要职责

  2.在中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本镇非闭环管理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即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本镇中风险区清零为止。(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监测预警制度

  4.每日跟踪监测全镇及疫情相关村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重点关注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预警提示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各村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镇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报告本村生活物资保障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7.高风险区所在地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地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有关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七)粮油方面

  10.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快落实到位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强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供应情况,督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报送粮油销售库存情况。(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常规储备规模按镇村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发生疫情的地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蔬菜方面

  12.各村要结合当地蔬菜产销情况,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水电气方面

  13.保障居民水电气正常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市场供应

  (十一)抓好货源生产

  14.提前摸清辖区内农副产品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组织做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质量安全关。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产地准出赋码出证,市场准入验码查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燃气企业要对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做好一线生产人员管控和个人防护,上门换气时务必做好送气工个人防护,对预付费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欠费额度,防止因无法充值导致停气,采取非接触式巡检巡查技术,减少近距离接触。(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11

  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干线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储备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在省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由各县(市)公路段具体实施,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运,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以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范围内干线公路因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或其它事件导致交通中断、阻塞的紧急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三、储备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路处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及县(市)公路段段长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专业物资储备组、运能保障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

  四、储备工作领导机构职能

  领导小组职责为:审核全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全州应急物资资金总量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州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州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在必要时向州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养护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资金;检查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州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险队伍基本生活所需的物资保障。如方便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被服、帐篷、照明设备等。

  (二)专业物资储备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养护科组成,负责准备编织袋、木材、钢材、石料、铁丝、钢梁等抢险物资。

  (三)运能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各公司经理组成。负责运力储备和征用及应急期间应急物资的运输、装卸和安全工作。

  五、储备方式

  (一)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由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划确定,须与我州实际管理公路里程、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方式。采取实物储备、委托企业储备2种方式进行。各类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方式由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单位确定,报领导小组批准。

  六、储备资金保障

  (一)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购置、更新、损耗轮换和公路处委托企业储备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等所需资金,由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测算,在每年底将次年度经费计划报领导小组初审,经上级审核同意,由公路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从专项资金中开支。

  七、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年检查1次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线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将公路专业应急物资、运能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其中,随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定期填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八、储备物资调用应急响应

  (一)预警信息。各县市公路管理段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落实应急预警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需调用应急物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用应急物资的建议。

  (二)紧急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响应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由事件主管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同意后,按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调用储备物资,保障处置工作需要。因发生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需跨县市调用储备物资的,由领导小组及时启动较大应急响应;事件主管部门提出调用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用指令;相关部门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州政府及省公路管理局汇报,提出物资支援申请,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判断和宣布物资保障应急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有关方案。同时会同被调用物资单位及时补办调用手续,结算被调用物资资金和调用费用开支,补充物资储备,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奖惩

  对在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方案的配套方案。

  (二)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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