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时间:2022-12-20 08:43:05 方案 我要投稿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精选7篇)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1

  根据

  一、组织领导

  二、应急调配

。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其他需求”栏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设置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

  (二)产能情况

  (三)物资库点情况

  四、紧急补充

  五、优先性原则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二)市场需求保障

  (三)全员核酸保障

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

  4.转运要求:“熟人熟路”、应急有序、

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

  七、其他要求

。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市、县),组织人员,医疗救援组配合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3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宗强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五、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汇报内容见附表。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4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單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5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依据《清河县王官庄镇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清河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我镇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浮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镇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全体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

  人员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学校校长、派出所长、市场监管所长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三、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我镇辖区内现有居民12000余户,约计40000人,按照1户蔬菜粮食等周用量13公斤左右测算,每周全镇共15.6万公斤。现设置集中送货点12个(商超),4个便利保障点,负责50个村及3个住宅小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保障,各送货点负责集中储存和分装。

  四、人员安排

  物资送货点按照分包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合理配置送货人员。另外12个送货点,平均每个送货点配送约1000户左右,每个点设置8名工作人员,2至3辆车保障供应品到村卡口。

  五、工作安排

  1、全镇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由×××、×××、×××具体负责本片区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

  2、每个片区选定的超市及粮油店在本辖区进行配送服务,每个定点门店按照自己所分包村庄,将物资直接送到村卡口,与村支书对接,然后安排本村志愿者分送到各家门口,由本户自取。

  3、各村每三天一次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采购统计,并安排专人先一天与送货点联系,把第二天的要采购的需求统计上报给送货点负责人安排配送。

  4、配送点及各村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实行分区分时段配送。

  5、未在封控区内的的沿街门店根据就近原则,由指定的商超门店实行分时段定点配送。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三个片区负责人本片区具体负责,掌握工作流程。

  2、确保人力投入。全镇工作人员,应按照镇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按照分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供应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舞年轻的党员、居民积极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6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和《崇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秩序,完善疫情条件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做好对封控区、管控区和隔离点的急危重症患者、肾功能衰竭和肿瘤等需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慢性病患者的救治服务保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特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医疗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疫情条件下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保证医疗秩序正常运行,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各街道(镇)要根据社区人口数量及日平均诊疗需求,组建专业转运队伍,配备足够的转运车辆。

  做好辖区内孕产妇、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等患者登记造册,提前预约就诊。

  二、患者分类

  (一)一类患者: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患者、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密切接触患者,集中隔离点患者,封控区和管控区患者。

  (二)二类患者:除一患者的其他患者,防范区患者。

  三、诊疗流程

  (一)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安排工作人员或指导本人提前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约,告知需就诊人员相关情况及有关病情;预约成功后,在就医当日,申请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协调专用转运车接回,实行闭环管理。

  (二)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常规诊疗服务由驻地医务人员提供;确需外出诊疗的,由隔离酒店工作专班直接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约及安排专用车辆接送,具体流程参照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就医流程执行。

  (三)防范区人员:自行前往正常开诊医院就诊,也可通过提供网上诊疗平台的医院获得线上医疗服务。

  (四)所有急危重症患者(卒中、胸痛、严重创伤、休克、高烧、分娩等):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和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根据就医人员类别联系对应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如果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所在街道(镇)或隔离酒店专班工作人员应立即安排专用车送至对应医院,不得拖延。

  诊疗结束后,封控区、管控区及集中隔离人员由街道(乡镇)或隔离酒店专班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五)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提前制定接诊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人员急危重症患者的工作预案,设立救治绿色通道。

  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危重症患者,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置缓冲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

  同时要开展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加急出具检测结果,有条件的可采用快速检测技术,最大程度缩短急危重症患者检测时间。

  四、工作要求

  江州区疫情指挥部联防联控组、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要分别牵头负责,各组及各专班配合落实,务必确保社区(村)、隔离酒店专班、开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患者全程就医环节无缝衔接。

  属地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并报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一)分区分级开展医疗服务

  各乡镇要制定预案,明确本地区在发生疫情时的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并告知辖区居民。

  1.未发生疫情时,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并在将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引导至正规发热门诊就诊的基础上,按照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有序开展医疗服务。

  2.对发生疫情的地区,向采取封控措施的社区(村)及时派出医疗服务队伍,采用巡诊和进社区(村)服务的方式适应居民医疗需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响应中高风险地区居民的急救呼叫并提供服务。

  (二)加强特殊患者管理

  1.加强急诊手术和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管理。

  江州区人民医院要建立并完善急诊手术应急预案,对病情危重急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尽快评估感染风险,通过设置负压或感染手术间、缓冲病房或应急隔离病房、提升医护人员防护等级等措施,及时妥善做好应急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理由,随意停止手术、延误治疗、推诿拒收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应急隔离区或缓冲区,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应急救治;要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核酸检测的绿色通道,加急出具检测结果,加强设置急诊的医疗机构急诊服务管理,实现急诊与住院有效衔接。

  2.加强孕产妇医疗管理。

  各设立有产科的医疗机构要制定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诊疗相关制度或预案,明确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诊疗场所、流程及隔离防控要求。

  (1)对于发热或有新冠疫情流行病学史的孕产妇,应先到(或报告社区闭环转诊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进行排查,能够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或确诊新冠肺炎的孕产妇,按照规定闭环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后备医院)诊疗,严禁由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2)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或拖延接诊孕产妇,要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对其中邻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对遇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需紧急生产、转诊至定点医院前已发动产程、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等情形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其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后备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3.加强慢性病和特殊病的治疗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等,对于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者血友病等需长期用药的,以及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外伤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如果流行病学史不明确或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先安排患者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

  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可解除隔离,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在患者病情稳定后转入定点救治医院继续治疗,并做好缓冲间等救治区域的终末消毒。

  4.加强血液透析管理。

  各设有血液透析科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开展透析患者核酸检测,设立专门时段、专门区域为有指征但暂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或处于隔离期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管理的处于隔离期的透析患者进行摸排,确定专人负责与进行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对接。

  各医疗机构不得推诿,确保血液透析患者治疗不延误、不中断。

  5.加强长期用药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保障慢性病患者对长期用药(包括麻醉 药品、精神 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

  要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

  要加强对使用长期处方患者的用药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用药管理能力和用药依从性,并告知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就诊。

  (三)加强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抓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引》贯彻落实。

  启动中医药参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中医药预防干预,推广中医药康复服务,提升中医药应急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独特优势和作用。

  (四)加强院感防控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同时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医疗救治,尤其是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

  强化医务及后勤人员新冠疫情防护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人员的监督与考核,规范个人防护,做到院内新冠“零感染”。

  对指定的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内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出现需封控不能接诊的情形,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危重症患者的救治。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7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2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组织构架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五、应对措施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4.做好物资储备。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六、重点人群保障流程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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