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时间:2022-12-15 15:20:08 方案 我要投稿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范文(精选10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范文(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范文(精选10篇)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宗强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五、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汇报内容见附表。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2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医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名单附后)。

  ③及时报告请示: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时,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现状进行简要汇报。

  ④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⑤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二、具体措施

  1、强调分工合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诿,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

  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2、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①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进行全院动员,请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②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③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成立发热门诊,并对传染病病人和重点可疑病人进行疫情上报。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④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⑤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的消毒剂量。

  ⑥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一病人后都要洗手更换手套。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⑦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物品。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实验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君山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刻汲取我省莆田、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本土疫情防控工作实践,学习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潭综合实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编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

  3.坚持预防为主,人、物、环境同防。扎实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

  4.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精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式,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5.坚持分级分类,有序防控。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精准施策,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全片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交通与建设处、政法综治处、资源生态处、农业农村处、机关党委、东庠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各包村工作队、各行政村。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外事)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接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各项部署的落实,做好境外返乡人员、境外入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来岚)人员跟踪健康管理。

  2.疫情防控及学校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辖区各派出所、各行政村

  工作职责:负责片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流动人员、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加强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3.医疗救治组

  组长:许巧清

  副组长:林兴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处、辖区各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片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指导辖区卫生院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4.宣传信息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党群工作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等信息的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推动。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片区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监督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片区各部门、各卫生院和各行政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卫生院的新冠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物资、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的储备,落实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后勤保障。

  7.交通检疫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交通与建设处、辖区各派出所

  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设备和条件。落实对汽车、船舶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在高铁中心站、港口码头等相关场所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及时发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力做好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蔓延。

  8.社会稳定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社会事业处、流水派出所、中楼派出所、东庠边防派出所、派驻君山片区综合执法队筹建组

  工作职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动态监测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决防止风险隐患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领域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工作组内设工作专班,共设置5个工作专班,分别是: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交通管控(转运隔离)工作专班、区域协查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如有人员调整,由继任者直接顺延,不再另行发文。

  此外,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区域,社会事业处可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前方工作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采访;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网上信息的管理和引导。会同片区党群工作处,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协调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调运必需物资,保证供应。负责安排新冠肺炎防控所需经费,建立防控工作财政保证机制,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党群工作处:组织民宗领域(宗教场所)各方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走前头、作表率。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加强社会舆论管控、舆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产生歧视现象。

  3.经济发展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急用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群众生活物资的监测、组织和管控工作;组织生活必需用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负责全片区各文化机构、民宿、景区、超市、商店等管理管控工作,组织落实文体场所预防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暂停营业、减少集会规定等),视情况予以关闭有关活动场所。指导旅行社严控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人员来岚旅游和我片区群众出境旅游,跟踪研究疫情对我片区旅游和人员来往的影响;同时与交通与建设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4.社会事业处: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织制订新冠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新冠肺炎相关信息。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冠肺炎的具体情况,向实验区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新冠肺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发生;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应急知识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协助各级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企业、组织以及个人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指导各行政村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根据政府医药储备的有关规定,做好医药储备及其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全片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各处室及各村居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5.交通与建设处:配合区交通建设局对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船舶的疫情管控工作。同时与经济发展处协同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疫情管控工作。

  6.政法综治处:配合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7.资源生态处:配区有关部门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及饮用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异常死亡或疫症等情况,及时会同动物防疫部门采集检验标本。

  8.农业农村处: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除水生)的防治工作及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特别是涉渔三无船只的疫情管控工作。

  9.辖区各派出所:密切关注、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10.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所涉领域的执法工作,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查处,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新冠肺炎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新冠肺炎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并参与制定相应标准。负责打击新冠肺炎发生时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药品(药材)、医疗器械和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查处新冠肺炎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12.平潭高铁站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筛检等防控措施。

  13.各包村工作队:负责完成由片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所包村疫情防控的宣传、排查、稳控、居家隔离等工作,采取网格化方式发动群众做好群防群治。

  片区指挥部在疫情发生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冠肺炎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等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应急响应标准,针对三种情形和防控策略,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片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片区社会事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林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学俞同志担任,负责全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制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实施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指导应对新冠肺炎救治工作,协调全片区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

  (四)防控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辖区内卫生院是新冠肺炎防控专业技术机构。发生新冠肺炎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君山片区管理局、区社会事业局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

  根据国务院分区分类防控指导原则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卫生健康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指导意见,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实际,对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调整重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区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

  1.1区级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1.1.1区级启动四级响应后,片区防控办及相关处室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1.1.2因片区暂无能力与资源进行应对,根据疫情分级管理要求,由区组织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准备相关工作。疫情时,由区建立部门联防控机制,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1.3按照疫情分级防控的总体要求,采取差异化的精准防控策略。

  1.2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1.2.1区级启动三级响应后,由于片区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由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发生地工作指导。

  1.2.2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针对新冠肺炎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卫生院的指导检查。

  1.2.3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整体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法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1.2.4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做好医护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隔离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

  1.3区级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配合区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1.3.2社会防控。片区按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和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落实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防控有关工作。

  1.3.3疫情发生地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

  高风险地区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4区级应急一级响应措施

  1.4.1片区医疗卫生资源与能力暂无法应对,及时上报情况并申请区级资源。

  1.4.2片区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村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护人员指导患者、密切接触患者家庭做好通风、预防性消毒及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1.4.3片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停止聚集性活动;对发热患者全面排查,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时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村居(社区)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限制人员聚集,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管控措施。

  1.5当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或区里尚未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下,片区管理局党委可根据片区疫情实际,根据需要评估,按以下启动条件,启动片区级三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1.5.1片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条件:

  1.5.1.1片区内1个及以上村居14天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行政村(社区)持续传播风险,对本片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由片区管理局党委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1.5.1.2在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片区防控办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片区防控办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四、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片区指挥部对接区社会事业局,并结合区社会事业局专家组意见适时决定并宣布启动片区级应急响应与响应等级,按疫情严重程度分区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向区防控办报备,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

  (二)响应等级调整程序

  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向片区指挥部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建议;片区指挥部结合区防控办提出的建议,决定并宣布片区级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区域范围内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最后一例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日期算起),所有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由区防控办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提出区级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片区指挥部宣布疫情处置结束,终止片区级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并向区防控办备案。

  应急响应终止后,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应急处置准备

  (一)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加强区、片区、村(社区)三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人员固定、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发生疫情,立即转换为战时状态,提级指挥,实行扁平化管理。应急处置期间,指挥部实行领导带班、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做到反应迅速、高效处置。

  (二)完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压实属地责任,落实片区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包干责任,村及各级党员干部一对一包重点户、重点人的责任机制。落实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干部、村居网格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提前摸清村居人员底数,施行分类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消毒处理、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三)强化流调溯源能力储备

  充实片区、村居流调队伍,做好备勤,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处置能力,确保战时迅速集结、成建制第一时间赶赴疫情发生地开展工作。

  (四)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

  压实属地责任,片区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确保在区的指导下2天内(应急状态下通过其他片区支援1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准备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牵头下,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化系统标准化改造,加强核酸采样、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能,确保核酸检测信息准确全面、实时查询、统计结果科学可靠。

  (五)加强隔离场所储备

  按照1名本地感染者准备100间房间、不少于20间/万人口和“一人一间”要求,配合区防控办准备足够、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并做好日常安全、生活保障和健康管理准备。由区防控办对现有集中隔离点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对前期摸底储备的备用隔离点进行再次评估,确保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确保一旦有紧急需求可快速启用,并严格完成“三区两通道”改造。

  (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辖区医疗结构要严格发热门诊“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执行发热门诊接诊、筛查制度和流程,充分发挥好各级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严格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院感防控人员,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院感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八)加强消毒能力准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辖区消毒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本行业做好消毒工作。各行业、各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消毒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九)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为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做好疫苗接种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强化第三针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十)加强培训演练

  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预案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掌握核酸筛查、村居管控、健康码赋码转码、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开展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总结完善防控方案,快速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协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监测预警

  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积极拓展公共疫情报告,健全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检测和多点触发预警,确保及时、主动发现疫情线索,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扑灭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加强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监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开展监测和跟踪随访。

  七、应急处置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辖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后,片区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片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调度,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决策咨询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研究疫情形势,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并推动部署落实。各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区级工作组抵达后,在区级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在区防控办的指导下,迅速统筹调度资源、组织调派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村居防控、隔离转运、疫点消毒等专业工作队伍投入疫情防控,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应对准备。根据防控需求和实际,及时向区防控办提出人员、物资、技术等支援申请。

  3.强化片区间疫情防控协同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高信息传输效率,确保疫情、人员等信息及时准备共享到位,及时落实人员协查管制机制。

  (二)迅速开展疫情流调溯源

  1.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在报告本土初筛阳性疫情的同时,由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区防控办、公安局、经发局(工信)、疾控中心等部门按照同时赶赴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处置疫情的“三同时”机制,发挥“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作用,对感染者(初筛阳性或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到“2+4+6+8+24”,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6小时将阳性病例、密接、次密接人员等核心信息推送到福建健康码大数据库并赋红码,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24小时内完成流调初步报告。

  2.由区防控办将首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样本第一时间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组测序与比对,从分子遗传学角度分析病毒可能来源。后续所有病例应当及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基因测序,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迅速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链关系。

  3.由区疾控中心及时反馈复核标本检测信息,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工作、生活环境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综合风险研判的情况,将流行病学调查关口前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人、物、环境同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品和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

  (三)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社区防控区域

  1.如发现本土散发疫情,片区指挥部配合区指挥部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区域划分标准,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具体管控范围,依法依规采取集中隔离、交通管制,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等相关管控措施,尽早将村居精准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类防控区域,统筹各方面力量,实施分类管理。

  2.(1)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定。高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5例及以上相关联聚集性病例为1起聚集性疫情);中风险地区是指连续14天内发生10例以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低风险地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

  风险区域划定后,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城”,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坚决做好外防输入,避免疫情向外扩散。

  (2)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划定。发生本土疫情时,由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风险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阳性感染者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的自然屏障(河流、山川等);

  ②相关区域内人群防护、聚集以及阳性感染者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

  ③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时间、范围以及相关场所的密闭性、通风情况;

  ④阳性感染者工作、活动场所出现时间和疫情发现后开始调查时间的间隔长短等。

  封控区。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村居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划为封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封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阅、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且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追踪判定难度较大,将相关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区内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为封控区。

  防范区。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均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四)从严实施村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防控工作由片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提级管控、干部下沉、扁平运行、属地处置”原则,在封控区、管控区设立村居防控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等,依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分类实施村居防控措施,保障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封控区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居防控办公室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若位于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较高传播风险的区域,可将区域内村(居)民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如确有必要,每户至多可留1人)。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每2-3天进行1轮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一旦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加强环境消毒和监测,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扶梯把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由区防控办调集消毒队伍开展终末消毒,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消毒评价。

  (6)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7)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处、经济发展处、交通与建设处及辖区派出所要配合区经发局、公安局、交建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村居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由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封控区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村居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8)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9)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2.管控区防控措施

  (1)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居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2)强化人员摸排,尽快摸清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在实施管控后48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核酸筛查、并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做好人员协查,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4)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5)进行清洁消毒,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6)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管控:①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②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③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防控措施

  主要是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1)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生活服务类开放式活动场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2)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服务。

  (3)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4)做好人员协查。区域协查专班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阅环。

  (5)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区,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6)加强健康教育,片区防控办与党群工作处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发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加强疫情区域协查

  对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第一时间向流入地进行通报并请求协查。流入地接到信息通报后,迅速对有关人员实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关于限时完成涉疫风险人群核查任务的通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三公(工)”区域协查数据摸排,按照不同类别数据的时限要求做到全量摸排、全量反馈。

  (六)有序推进核酸筛查全覆盖

  1.疫情发生当日立即组织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计划,优先保证重点人群24小时内完成采样和检测。加强网格化管理,派出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人员驻点所有采样点,跟踪监测采样进展和“采、送、检、报”匹配程度,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负面清单,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精准跟踪到人,先赋黄码,分析原因、堵住漏洞,实现“应检尽检”。

  2.可根据需要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根据网格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移动检测车和方舱实验室。进行较大规模人群监测时,可采用混检进行初筛,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按风险程度、轻重缓急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3.若片区无法按照1天时限独立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由片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区防控办提出申请并做好支援力量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七)强化医院院内感染防控

  1.加强阳性感染者转运闭环。完善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制度,阳性感染者转运必须使用负压救护车,专车专用,转运时由医务人员伴随,医务人员、驾驶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转运结束后,由院感人员指导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并进行采样监测,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问环管理,居住地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工作期间不得居家,不得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同时严格落实每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强化核酸采样感控管理。发生疫情时,由区防控办统筹安排专门核酸采样队负责核酸采样工作,并落实采样人员问环管理,单人单间居住,专用车辆接送,按要求落实车辆消杀。采样人员应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和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建立采样点感控监督机制,每个采样点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担任感染防控监督员,督促各项感染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关心关爱采样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实践、住宿和餐饮,避免发生职业暴露。强化防护物资保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医疗机构的院感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执行感染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坚决防止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4.组织专家开展不断巡回督导。发生疫情后,由片区防控办牵头成立院感防控督导组,在区级院感专家组的指导下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点、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不问断的巡回督导。形成每日问题清单交片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转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关停相关医疗机构。

  (八)加强防范区域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

  1.强化重点场所防控。高铁站、港口客运站、酒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超、休闲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场所,要加强风险排查、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通风,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聚集。做好口岸通道、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发热门诊、教育机构、辖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检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及时性。

  2.强化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防控管理,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学、减少或停止探视等措施,保护重点人群。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用药计划,加强医疗保障服务。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

  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要严肃新闻宣传和舆论处置工作纪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接受媒体采访的公开表述应与权威部门已发布信息保持一致。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一线抗疫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等人群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由区防控办组建由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措施。

  (十)强化疫情医疗物资保障

  按照属地管理、供需平衡、精准对接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足额储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片区防控办要及时向后勤保障组提出医疗物资需求,后勤保障组要与区后期保障组协调配合,就近调运、紧急采购,全力做好保供工作。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网络直报数据为依据,由片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配合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转归信息为准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基本情况、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政府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建立权威可靠渠道,根据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中高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等权威信息。发布内容应侧重对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的疫情信息和热点问题,如新增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医疗服务、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和科普知识,以及福建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和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初筛阳性人员信息只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内部使用和管理,不做疫情数据报告、通报和发布。不得在复核确认前将初筛阳性人员信息以及先行开展的疫情处置、溯源流调等防控信息向社会或各类媒体公布、泄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对社会传播的不实疫情信息和谣言留言等,迅速予以回应澄清,及时掌控处置违法信息。

  八、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党政办公室(财税专班)、经济发展处应根据片区指挥部提出的经费物资需求,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外来应急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费用(包含异地食宿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转送到异地救治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由区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技术保障

  由区防控办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片区防控办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应在区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

  1.医疗物资保障

  落实物质保障属地责任,发挥区财政应急物资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作用,建立新冠肺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物资储备和产能储备,适时调整储备产品结构,加大短缺物资储备,完善储备轮换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防控物资储备;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等家庭应急包等必要针对性储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按各自职责,建立完善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供应短缺的医疗物资,根据片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外事)组统一部署,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社会事业处应加速物资采购,强化医疗物资调用调剂。

  辖区机关单位按照30天、村居按照30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10天用量,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轮换。

  2.生活物资保障

  经济发展处、农业农村处等处室要根据处室职责分工做好村(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片区防控办要制定中高风险区和封控、管控区域必要生活物资、医疗保障、环境消毒、人员转运和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满足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九、督导检查

  (一)片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加强检查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以及宾馆等住宿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片区防控办将联合片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各处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督察小组进行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对各村居及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时抽查督导。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片区指挥部。

  (二)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片区指挥部报告。

  十、奖惩

  (一)奖励

  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片区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委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由君山片区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各行政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报片区防控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片区防控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4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21)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5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20〕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0〕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20〕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院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院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医院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7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2021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的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相关省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的经验教训和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构架

  组长:张毓锋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王秀鸿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科长

  袁涛县卫生健康委基管中心主任

  成员:彭 康 县卫生健康委规财科工作人员

  杨琴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吴秀 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向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或市卫生健康委物资保障组报送需求清单、物资储备情况表;配合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并积极组织物资调拨。

  (二)县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基本指导标准;对我县预设8个集中观察点测算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进行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后备/定点医院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发热门诊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基本指导清单》为本单位储备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五)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对标对表物资储备相关标准,补足补齐品规数量,满足卫生室哨点、核酸检测乡采县检等工作需要。

  (七)其余卫生健康机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落实储备责任、全面梳理、加强统筹、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对最困难局面的物资准备。

  (二)县卫生健康系统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使用”制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服从全县统一调度,在紧急情况下,本单位在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调用邻近医疗机构或县级储备物资。

  (三)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日常储备管理工作,物资入库时完成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完善入库登记。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物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做好物资的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加强物资流转管理工作,减少物资过期、霉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库管人员及库存物资安全。

  (四)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物资2周需求量申请表和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中午前报送县爱卫办杨琴处,报送周期为2周报一次。

  四、加大督导力度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抓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督导检查,要“见实物、督落实、查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衔接,排查问题定期整改,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项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储备不到位、管理不合规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8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2〕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22〕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22〕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②采购周期≥5天;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②3天≤采购周期<5天。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 10 日 20 日 30日上午 09:00 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任务分工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三、组织保障

  1.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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