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4 09:37:23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精选10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精选10篇)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1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改善环境,洁净校园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

  返校复学后校园进行全面清理打扫,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招待所、学生事务中心、门岗、主干道等人群较多区域开展卫生及消杀工作,定期对值班室、楼宇大厅、楼梯间、走道、电梯、校车、卫生间等疫情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不堆放或囤积垃圾。

  (二)保持下水管网畅通。

  提前做好挖沟排水、除杂去污、疏通下水、清理化粪池等保障工作,化粪池每一个月掏一次,并做好密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梅雨季提前做准备,避免下水管网淤积不畅通。

  (三)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每天全面清扫与重点清扫相结合,做到校园无死角,卫生全覆盖,保持校园全天清洁、卫生、美观

  2、教学楼公共部分卫生每天清理并消毒(含教室),并有记录。

  3、定期清理房屋明沟、绿化带、马路上的纸屑果皮及其他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的滋生地,以免传播疾病。

  5、校园绿化带定期剪枝,并将废枝及时清理。

  二、通风消毒,严格规范

  (一)消毒通风重点场所:教学楼、宿舍、行政楼、事务中心、图书馆以及其他各楼宇。

  (二)消毒通风周期:公共区域每天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其他区域以复学前每5天消毒、封闭、开门窗通风为一个周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每7天一个周期,确保环境卫生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消毒具体要求

  1、消毒范围: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及各个卫生死角。(如果同学有其它的消毒要求,可以通知工作人员,消毒时多加注意。)

  2、所有参加消毒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顺利完成消毒工作。

  3、消毒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消毒时进出宿舍必须两人以上,消毒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毒时要爱护同学们的物品,消毒要仔细认真,喷洒到位。

  4、工作人员消毒前,应确保所有门窗是关闭的,使消毒水作用发挥到最大,消毒后,可能会有残留消毒水的气味48小时后开窗通风。

  (四)消毒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1、每栋宿舍楼由楼长负责,每次消毒都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字。

  2、楼宇管理中心对每次消毒后的楼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存档。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标本兼治。要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落实责任;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监管失位、越位现象发生,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时机,广泛宣传餐饮具卫生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业经营单位的卫生消毒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对广大就餐者的卫生安全知识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3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xxxx〕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餐饮负责人、宿管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5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6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

  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7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

  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

  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

  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乡镇疫情防控消毒方案 篇8

  一、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有序复工。提前复工的.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进行报备。

  二、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地,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

  (2)上下拉开皱褶,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七)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部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

  (1)洗手掌(内):流水湿润双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3)洗掌侧指缝(夹):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4)洗指背(弓):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5)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6)洗指尖(立):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7)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八)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三、企业集中隔离点设置

  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员工隔离区,用于疫情发生地来深复工员工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待排查员工的留验。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选点条件。

  1、和企业办公区、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或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观察点内住宿房间必须为独立空调系统、卫生设施,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

  3、具有良好的通讯设施、上网设备及办公设施。

  4、有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驻点医务人员。有足够的后勤服务人员、有相关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措施,有足够的消毒设施。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主要工作内容。

  1、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我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意义,获得员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收人员登记、观察、消毒、学习、转诊、解除观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3、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4、购置并储备适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面积、消毒频度的消毒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法等具体内容。

  6、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

  7、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消毒,保持观察点基本卫生,督促被观察者参加身体锻练。

  8、被隔离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9、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

  四、企业一般预防控制措施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医学观察。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五、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进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8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9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乡镇消毒消杀工作方案10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根据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农村地区环境开展卫生消杀,严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环境消毒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落实防疫措施到位,达到预防疫情发生的目的。

  二、组织结构

  消毒是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切断病毒传播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我镇各项消杀工作举措,特组建本单位环境消杀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该工作小组负责督促各单位日常消毒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消毒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消毒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

  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起居室、厨房、厕所等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应当进行终末消毒。

  预防性消毒时,应当同时做好室内自然通风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对重点环境和物品(如厕所、公共活动室等)可采用消毒剂进行消毒、室外道理、室外空气及空旷区域环境等无需进行消毒。

  四、消毒工作内容

  (一)消杀部位:重点的消杀对象包括空气、人密切接触的物表、物品等。

  1.环境物体表面消毒。

  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有效消毒剂进行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2.室内空气消毒。

  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超低容量喷雾消毒。

  3.手消毒。

  建议使用速十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也可选择碘伏、过氧化氢等其他类型消毒剂。

  (二)预防性消毒方法

  日常情况下,一般无需进行消毒,做好居家和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每日做好室内自然通风,衣服、被褥需经常清洗、晾晒,餐具在清洗后保持干燥等。

  农村小超市、商场、餐馆、农贸市场、集市、村委会、村医务室、学校、家禽家畜舍等重点场所做预防性消毒。

  预防性消毒时,地面、墙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喷洒或擦拭覆盖完全即可。

  一般物体表面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喷洒或擦拭覆盖完全,消毒后用清水擦拭干净即可。

  厕所内地面等可能污染表面可采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做好手卫生。

  (二)终末消毒方法

  1.室内空气

  居住过的场所如起居室、客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在无人条件下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2.地面、墙壁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首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进行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等有效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

  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 ml/m2,泥土墙壁或地面喷药量为200ml/m2-300 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

  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物体表面

  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具用品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首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进行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等有效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收集时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施,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头图洗衣机,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min,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

  4.手消毒

  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5.餐(饮)具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min,也可用有效50mg/L的含氯消毒液等有效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6.冰箱及冷冻食品

  冰箱外表面消毒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内壁消毒用低温消毒剂,或待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当储存的冷冻食品疑似污染时,可将其恢复至常温煮沸消毒30min。

  若明确污染或无法进行煮沸消毒,则按医疗废物处理

  7.粪便和污水

  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h后、,总余氯量达6.5mg/L-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8.家畜家禽圈舍

  当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需将家畜家禽迁出,圈舍污物清理后方可进行消毒,家畜家禽的处置按照农业畜牧部门要求进行。

  圈舍污物、排泄物可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均匀施撒,消毒2h后清理至垃圾堆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封闭。

  清理后,应当对污染的圈舍表面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30min,然后清洗干净。

  9.交通运输工具

  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汽车或农用机动车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10.垃圾堆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当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垃圾堆可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封闭14天以上.

  1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消毒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

  (二)现场消毒,尤其是终末消毒,需做好消毒前的评估,科学消毒,避免出现过去消毒,绳子无效消毒的情形;低温条件下,应当选用低温消毒剂。

  (三)所有现场消毒均应当进行过程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四)现场消毒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及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法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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