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

时间:2023-05-12 09:58:23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范文(精选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范文(精选13篇)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1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云峰

  副组长:余 韧 陈彦胜 伍 军

  成 员:王 进 周 鑫 岳新村

  沈 刚 曹延昌 石 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2

  一、整治问题及规范要求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22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二、整治对象及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借鉴郑州市区中小学午餐供餐服务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调配合,统筹规划,为学校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为实施美好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费用自理,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中小学校午餐供餐服务。

  3.就近方便。供餐企业选择坚持就近原则,保证午餐能够按时送达,确保饭菜质量;有利于加强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成立组织

  成立新郑市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敏

  副组长:高 赢 冯 煜 王俊丽 郭海峰

  成 员:秦林河 赵志勇 白小永 侯秋阁

  市区初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学校午餐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13人(其中家长代表占三分之二,学校随机确定)。

  三、职责分工

  1.体卫艺科。牵头组织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学校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集体配餐制度;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配餐服务合同和配餐企业资质进行备案;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配餐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校内午餐供餐服务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基建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改造力度,满足学校供餐需要。

  3.计财科。落实学校午餐供应所需资金,保证学校餐具和设备的采购和配备。

  4.各学校。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负责统计有需求就餐学生数,定餐标,定价格,公开选择供餐企业等后续相关事宜。设立日常午餐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机构,完善相关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实施范围

  在市区18所中小学校开展午餐供应工作,其中小学11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学校1所。

  五、午餐供餐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4.出具前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餐企业禁止参加报名(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6.供餐企业与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工作任务

  1.明确供餐形式。市区崇文中学和实验中学七年级部由学校食堂供餐,市区其他所学校采用集中配送的形式供餐。教体局牵头,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市场监管、纪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与,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考察并确定供餐企业。根据学校摸底情况,公开选择4家供餐企业开展集中供餐。各学校按照程序组织人员参与集体配餐各项工作。

  2.做好动员宣传。市区各初中、小学要迅速成立午餐供餐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代表的作用,做好学生午餐就餐宣传工作,在坚持“学生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支持。积极争取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等属地的支持。

  3.完善设施设备。加快启动食堂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做好配餐使用分餐器具、用餐工具、消毒设施购置等工作,满足学生就餐需求。集中供餐学校做好配餐间、接餐区域、检测留样设施等各项准备。

  4.强化日常管理。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学校,共同做好供餐企业监管,强化学校午餐配送的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定期对餐具清洁度进行检测;学校要落实好食品留样、配餐间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5.加强合同管理。学校公开选择供餐企业原则上周期为一年,签订合同时效为一学期,即上学期或下学期,并将合同送至教育局审核备案,下学期合同期满,由各供餐学校组织午餐供餐委员会按照教育局要求对供餐企业重新进行公开性选择。

  6.加强收退费管理。学生午餐质量和价格根据安全、卫生、营养和健康的原则由学校午餐供餐委员会和供餐企业协商确定。学校和供餐公司要公开选择第三方银行提供专用账户,对午餐费用进行严格监管,明确收费退费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

  七、配餐价格及要求

  参考周边县市的实际情况,小学每人每餐12元标准,初中每人每餐13元标准,两荤一素一汤一主食一水果,每周不少于一次面食(或包子),荤菜量在视觉直观上达1/3以上。

  八、实施步骤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确定集中供餐企业。按照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集中供餐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并网上招标报名、集中供餐项目开标、组织对供餐企业的实地考察、发布中标公示,根据就近原则,划定供餐企业服务学校、签订集中供餐合同、实施集中供餐等环节进行。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的年底底前完成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

  2.制定方案,重点关注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异物卡喉、踩踏、烫伤、欺凌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3.依法依规,做好全程留痕。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校长是午餐供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就餐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将午餐供餐委员会成员产生、集体配餐企业选择的过程性资料(含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评分表、投票单或其他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完善各种档案。

  4.加强评比,提高供餐质量。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午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70%,教体局将责令该校停止供餐服务,学校重新选择供餐企业。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4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午餐补助机制。市直义务教育段学校补助到学生个人,每人每餐补助4元。市直高中补助到学校食堂,根据对食堂的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数额,资金用于改善食堂设施、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县市区参照执行。

  (二)积极改扩建学校食堂。对现有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全市年底前新建食堂29处,改扩建24处。

  (三)实行配餐公司统一配餐。对没有条件建设食堂的实行配餐,年底前有就餐需求的配餐覆盖率要达到100%,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四)建立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4月份开始试运行,年底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食材加工、财务管理、安全监管实时网上管控。

  (五)持续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春季学期开始市直学校调整作息时间,设计好课后服务内容,加强课后服务管理,逐步解除家长接送孩子后顾之忧。县市区秋季开学实行。具备条件的学校课后服务率要达到100%。

  二、资金来源

  市直学校午餐保障与食堂改造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市区参照执行。

  三、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20xx年市委市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的通知》(室字〔20xx〕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中小学午餐保障及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二)开展摸底阶段(20xx年4月底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对本辖区所有学校食堂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列出供餐模式、就餐方式、就餐学生数等,估算食堂基建、设备配置等所需资金,为有效实施实事项目提供基础数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底)。市、县教育部门会同同级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

  (四)督导评估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市教育局联合会同市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措施,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实事工程。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统筹、加大保障、群策群力、积极推进。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纪律约束,加大问责力度,对因推进不力、特别是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不得借午餐补助抬高饭菜价格,更不得借课后服务乱收费。市教育局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组成实事项目推进监督指导专家团,监督督促实事项目落地、落实,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实事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体质状况,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195天计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自备水需经卫计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计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城关中心学校辖区内有9个自然学校设有食堂,能同时为6000名在校学生提供餐食。供餐方式:采取“4+x”模式,即在国家4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参照其他县市做法,我县“x”部分定为小学每人每餐2元,初中每人每餐3元,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

  (二)资金预拨:中心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直接跟配餐公结账。

  四、供餐食堂从业人员及经费落实

  (一)供餐食堂从业人员按照食堂供餐人数的1:100配备,从业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公开招聘。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每校至少配备1名食堂工作人员。

  (二)供餐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含各种保险)核发,并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俊辉

  副组长:李祥辉郭强

  成员:张塑张鹏赵振刚

  余婧玮王琦高金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塑

  六、原材料供应管理

  所原材料配餐公司配有送,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设立食品检验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堂供餐学校拒收拒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食堂供餐退出机制

  食堂退出:学校营养餐食堂(包括公、民办)供餐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心学校及时上报县营养办,停止其食堂供餐资格。

  (1)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

  (2)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

  (3)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或服务态度恶劣者。

  (4)在供餐时间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5)在县营养办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八、食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城关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制定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教育局的统筹下,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由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6

  学校学生全部在校用餐,保证学生一日二餐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直以来,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履薄冰,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紧紧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非常重视,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每年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由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同时,还设有一名安全工作专干,负责学校安全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据《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了“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办法”、“卫生检查奖惩制度”等20多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同时制订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规定食堂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订了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都要与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确保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依法经营。

  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5个食堂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坚决辞退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操作规程。学校食堂的大米、油、盐、酱、醋、鱼、肉、青菜等都是从县城集市采购回来的材料,坚持留取样品,有专人保管,食品的浸泡、清洗、加工、烹饪都有严格规定,做到浸泡足时,消毒合格,生熟食分开,粗加工与精加工分离,并有主管人员监督记录。

  3、开展经常性的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检查。每周星期二,我校由分管领导、食堂主管人员组成的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小组都要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在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未然。

  四、加强教育,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我校不定期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典型案例、从严处罚违规行为发挥警示作用,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经常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告诫学生不要或尽量减少到校外小食店、小摊小贩购买食品。

  五、加大投入,完善食品卫生设施

  学校食堂设置在学生宿舍附近,与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生活区。食堂周围25米以上的范围内没有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没有圈养的禽畜,食堂设备先进,操作方便。

  六、注重环境治理,创造卫生环境。

  清洁的环境卫生是食堂卫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学校食堂每天都轮值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运垃圾;有严密的防蝇、防鼠措施,每年春季期,抓住各类害虫复活并大量繁殖的时节,进行喷药除害,把害虫消灭在生长初期。同时,重视搞好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学校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多年来,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切实实地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一一加以解决完善。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7

  一、创建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及全体班主任

  2、食堂有专(兼)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专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xxx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xxx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工作措施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

  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

  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

  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8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xx年2月xx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xxx(组长)、xxx(教育局)

  二组:xxx(组长)、xxx(教育局)

  三组:xxx(组长)、xxx(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9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10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11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及《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企业供餐过渡为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不得对外个人承包租赁。

  供餐企业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自备水需经卫生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药监督部门颁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供餐方式: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食谱由学生营养监测专家组审定,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准,依照4元标准,由食堂提供午餐。

  (二)操作模式: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食谱、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米、面、油等在常温下易储存且保质期较长的主食品,由供餐企业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供货商统一配送;新鲜肉食、蔬菜等副食品,根据学校分布情况进行设点,就近采购,按照销售营养监测专家审定的内容,统一食谱。

  (三)资金预拨:学校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编制预算,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将专项资金拨到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账户。中心学校将国家补助资金建立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专帐结算,滚存使用”,做到“日清、周平、月结”。民办学校的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在辖区中心校账户,并接受中心学校监管。

  四、食堂管理

  1、提高食堂供餐水平。接受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并对辖区学校进行监督考评。

  2、建立健全学校组织制度。学校成立领导组织,把食堂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建立食品采购、食品出入库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制度上墙。

  3、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按照上级要求配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4、实行校长陪餐制度。学校要细化校长陪餐制度的具体环节和要求,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费用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5、成立膳食委员会

  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年一届,报县营养办备案。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要在学校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6、实行“供餐日志”记录制度

  建立学生营养改善供餐日志,详细记录每天食谱以及食品的品种、数量、单价和来源,分别由采购人员、记账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学校安排1-2名安全管理员对食堂进行管理,在日志上记录就餐学生数、陪餐情况、管理情况等,交学校值日领导审核签字。

  五、食品安全

  严格按照《临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食用、留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对所需米、面、油、蛋、奶等主副食品要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等程序确定供货,蔬菜、肉禽类副食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索证索票。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采购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品及营养制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学校要设立食品验收员,对主副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食品贮存。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存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及台账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贮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并配置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实行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周边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加工。食品加工间必须吊灯、贴满瓷砖,安装排气设备;不得加工使和使用腐败变质迹象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加工工具、餐具不得混淆使用,使用前使用后要安全要求做好消毒工作,食品操作人员加工前要净手消毒,着装上岗,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间;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根据性质分开存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已装好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在地上,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保持烹饪调料器皿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学生就餐前,用紫外线灯对餐厅提前半小时消毒。

  5、备餐供餐。备餐供餐前,工作人员应对手部进行二次清洗、消毒,并认真检查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异样的不得供应;食品供应时间不得超过烹饪后2小时,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供餐前应检查餐具是否洁净卫生。

  6、食品留样。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表明留样食品的时间,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清洗消毒。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保洁设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盛放调料的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定期检查消毒设备。

  8、视频监控。供餐学校要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食堂全方位监控。

  六、资金管理

  1、严格资金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收支行为。食品采购验收清单填写要完整规范准确,供货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生效。供货商凭借发票(有效凭证)和验收清单到中心校办理结算手续,中心校不得自行采购营养食品,不得直接与供货商发生资金结算关系。

  2、规范资金核算。营养餐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设立营养餐资金专项账簿,中心校财务人员承担账目的核算工作,营养餐专帐实行复式记账,财务人员要按文件规定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及时将收支凭证进行处理,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3、完善实名制系统。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学生营养餐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学生信息要完整、准确,学生异动要随动随报,严禁冒领和套取资金。

  4、健全内控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了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供餐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职能组织。按县相关要求,成立谭棚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营养改善办公室、资金安全监督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

  3、广泛宣传。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供餐的宣传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工作,提高质量。

  4、加强督查。学校领导将不断督查各级组织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定期检查并听取汇报,确保工作高效实施、安全实施。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12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xx市工作任务目标和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xx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学校推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

  二、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基础卫生设施要求

  1、食堂的设施布局合理,周围二十五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符合生进熟出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场所(主食仓库、副食仓库、杂物库)、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粗加工间、切配间、烧煮间)、食品出售场所(备餐间)、餐具清洗消毒场所、用餐场所及其它辅助用房(男、女更衣间)等。

  ①粗加工间应有基本的防蝇防尘设施,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并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其它功能间分开。地面、墙裙应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②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渍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案板表面采用不透钢皮包裹,设有足够数量的净菜架、食品冰箱(冰柜)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冰箱(冰柜)应及时除冰,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③烧煮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不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以煤、柴为燃料的烧煮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渣等问题。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④备菜间:应密闭,应设有保温设施,每10一15平方米安装一盏30W带有金属反光罩的紫外线消毒灯,距工作台面上方1.5米或距地面2.5米为宜,开关置间外。

  ⑤餐具洗、消间:应与切、配、烧煮间分开,以免交叉污染。设有专用洗刷、消毒池和足够数量的保洁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直径大于0.8米),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设施混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标注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识。

  ⑥用餐场所设有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日常管理卫生要求

  1、卫生许可证的管理

  ①必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②卫生许可证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③不得超出卫生许可范围经营。

  ④每年按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或换证手续。

  2、从业人员管理

  ①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在餐厅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②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③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采用白色布料制作,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每天更换,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生活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制度及标识

  ①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②各功能用房与标识相一致,标识醒目,采用统一的材料制作。

  ③设置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小样齐全。

  4、原料采购与贮存管理

  ①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采购时索取食品及其原料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货凭证,台账齐全。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④食品库房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⑤食品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

  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保持霜薄气足。

  5、加工过程管理

  ①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②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

  ③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④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④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充分加热,剩余饭菜及时处理,不得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⑤备餐间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①餐用具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②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

  ③化学方法消毒后必须用洁净水清洗,消除残留的药物。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浸泡5分钟以上。

  ④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识。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7、档案资料管理

  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资料,建立建全二本账。

  ①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台账。1)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别、邮政编码、在校人数、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职能机构名称、职能机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联系电话、食堂数量、食堂性质、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许可证号、就餐人数、从业人员数、商店数量、商店性质、商店负责人、卫生许可证号、从业人员数等。2)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材料、通报等。3)相关管理部门各类检测报告,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4)学校相关文件通知、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学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5)食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学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的号码与发证日期等。6)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资料(每学期至少一次)。7)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小样(每月至少一次)。8)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9)卫生检查记录。10)食品留样记录。11)学校平面图等。

  ②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内容包括采购品种、数量、日期、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及合格证、采购人、验收人等。

  三、工作目标

  (一)20xx年直管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

  (二)20xx年度经市教育局、卫生局评定的A级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率达100%。

  (三)从20xx年起,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规范化率应全面达到本方案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4月底前)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专业工作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11月)各有关学校按照滨海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指标。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监督评估,总结经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明确职能部门,落实专门人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各学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加深对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理解,通过培训达到能够准确掌握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促进自身建设。

  (三)加强指导,防止走样。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的指导工作,要指导到位,在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中,要帮助各学校切实解决好卫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引导、指导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督导,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实施一阵就放松了或不搞了,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逐步纳入卫生规范化管理。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保障方案13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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