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评比方案

时间:2022-12-09 15:12:31 方案 我要投稿

星级评比方案范文(精选3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星级评比方案范文(精选32篇),欢迎大家分享。

星级评比方案范文(精选32篇)

  星级评比方案1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让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发扬我校“和爱、明礼、乐学、健美”的校训精神,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辛集学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发展目标

  为了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我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会一定的社会交往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从而形成“看星星、学星星、赶星星、争星星”的校园风气。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校园之星”评选项目

  和爱之星、明礼之星、勤学之星、习惯之星、洁美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进步之星共八星,每学期获得五种星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星级少年”称号。

  四、评选时间

  全年贯穿,每学期期末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星级目标,根据每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2、各位老师会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在校表现,进行记录。同时,班主任将《家长反馈记录卡》下发到家长手中,该记录卡是根据“洁美星”、“明礼星”、“习惯性”、“和爱星”“运动星”等评选中,需家长督促学生在家养成并如实记录。该卡需一至两个月上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根据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星星卡奖励。

  3、每一至两个月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的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进行星星卡派发奖励,由学生交由家长精心保存。

  4、学期末班主任收取星星卡,将同时获得五种星卡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5、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宣讲会,各班推荐星级评选中的典型人事上台宣讲,对各班获得“星级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发奖表彰,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光荣榜。

  六、评选标准

  (一)和爱之星

  教育不仅是“成学之教”、“成业之教”,首先应该是“成人之教”。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身心健康的人,遵纪守法的人,爱国爱党的人,有益社会的人。因此我校从“和”、“爱”两个字入手。从学生角度诠释:“和”即和睦、和谐、和善;“爱”即关爱、友爱、热爱。

  标准:

  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

  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者。

  ③遵纪守法,讲究公德。

  ④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不发脾气,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

  ⑤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主动帮助生活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图回报。不搬弄是非,不给同学取绰号,不说让人伤心羞愧尴尬的话语。

  ⑥谦虚谨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不作弊。

  (二)明礼之星

  讲文明讲礼貌,是做人的起点。以“明礼”为主题,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和礼仪教育,通过文明礼仪课、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比、示范、家长督促反馈、表彰等方式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礼仪:

  ①能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

  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

  ③在集会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④讲普通话,说话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⑤课间文明游戏,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追赶打闹、不打架,不做危险游戏。

  ⑥上下楼梯,靠右行,遇到师长要礼让先行。

  ⑦见到老师应问好,上下课要起立迎送;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时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休息时间无急事最好不打扰老师,如因病不能到校要及早跟老师请假。

  ⑧放学站队要“静、齐、快”,行进中不掉队保持安静,离开时跟老师说“再见”。

  ⑨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家庭礼仪:

  ①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不赖床,起床后穿衣动作迅速、有条理。要自觉主动地叠好被褥,及时整理好房间。自觉刷牙、洗脸、讲究卫生。

  ②在与长辈一起用餐时,应让长辈先入座,就餐时细嚼慢咽,嘴里不能发出声响,餐具要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别人给自己添饭菜,要说“谢谢”。不能专挑自己喜欢的菜吃,也不能在菜中乱翻乱拣,要节约粮食不浪费,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③客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可告辞离开,待父母送客时应与客人说“再见”。如父母不在家,要以主人身份接待客人。

  ④放学后,不要在外面逗留,以免家长着急担心。出门要告知家长,回家要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社会礼仪:

  ①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②乘公共汽车时应依次排队上车,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主动让座。

  ③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乱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拍照时不要争抢场地,不遮挡别人镜头。如需别人避让,应有礼貌地请求。

  ④对售货员要有礼貌,称呼“阿姨”、“叔叔”,不要用“喂”、“咳”等字眼对售货员呼来喝去。

  ⑤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理性智慧的见义勇为。

  (三)勤学之星

  标准:

  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②能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正确率高。

  ③能主动帮助其他学生提高成绩。

  ④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

  ⑤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无需家长老师监督催促。

  ⑥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习惯之星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本学年习惯养成将以强化书写姿势、坐姿、握笔姿势、下课六件事、回家七件事5个好习惯为主。

  (五)洁美之星

  为了创造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我校从个人、学校、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常规检查、家长督促反馈,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最美教室评选”“节约用纸,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标准:

  ①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脚、勤洗澡身体无异味,保持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一律剪平头,不留长发、不留奇特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佩戴首饰等。

  ②放学做到“三净”桌面净、桌兜净、脚下净。

  ③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且能帮助家长收拾整理房间。

  ④不随地吐痰,不带零食到校,不乱扔垃圾。

  ⑤能主动参与精心布置美化自己的教室。

  ⑥能够主动捡拾垃圾。

  ⑦能做到节约用纸减少垃圾产生。

  (六)运动之星

  规则:

  ①能够利用课间和在家时间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两操,至少有一项体育特长。

  ②踊跃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阳光体育活动,能在班级或校级获奖。

  ③积极报名参加辛集学区田径运动会,且成绩突出。

  ④在我校特色“花样跳绳”运动中能创新新花势表现突出。

  (七)才艺之星

  在文学、音乐、绘画、书法、朗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进步之星

  在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对失败不气馁,富有上进心,肯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通过“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星级评比方案2

  为进一步推进大石布依族乡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在全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乡7个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村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家家参评。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内容:“遵纪守法星、孝敬老人星、卫生干净星、家庭和睦星、乐于助人星、不滥办酒席星、勤劳肯干星、邻里和谐星、垃圾分类星、无违规建房星”。

  “星级文明户”标准:

  (一)遵纪守法星: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有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乱建、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知礼大度,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越级上访。

  (二)孝敬老人星:尊重长辈,孝敬父母,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老人和睦相处;友善待人,公婆儿媳间关系融洽;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的生活。积极参加村“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

  (三)卫生干净星:卫生习惯良好,住房干净明亮,家禽圈养管好,家庭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主动参与村组织的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和睦星: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重男轻女,保证适龄子女入学;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吵架打架等不良现象;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五)乐于助人星:热心公益,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地帮助邻里乡亲;崇尚道义,与邻友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活动。

  (六)不滥办酒席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反对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勤劳肯干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主动参加科技知识等培训,努力奋斗、节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争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八)邻里和谐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九)垃圾分类星: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将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投放,不出现未分类乱投放的现象。

  (十)无违规建房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建房政策,不未批先建、不超面积标准建造、不建在规划区域外、不随意多层修建、不擅自改变用途、不随意乱搭乱建。

  三、评选程序

  2022年“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由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牵头,每季度评比一次。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制定好开展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

  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完成时间:2022年2月15日前

  (二)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极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移风易俗教育。要加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滥办酒席、打牌赌博、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三)试点与覆盖。各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要认真抓好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在此期间,大石布依族乡将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

  完成时间:2022年3月完成一个试点,6月完成3个试点,9月完成3个试点,12月实现全覆盖。

  (四)评比定星、挂牌。各村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一是评比方式。按照群众代表召开坝坝会、群众会等形式民主推荐评议——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下发“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先由村两委组织村组户代表召开评选讨论大会,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二是结果审核。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在村红黑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备案。“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不符合标准的摘星。四是授星挂牌。对被评为十星级的“星级文明户”的,由乡村振兴办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一星至九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负责授星挂牌。星级牌由乡村振兴办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完成时间: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完成评比发牌。

  四、工作措施

  (一)奖励措施。各村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获得5—7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铜星级文明户、8—9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银星级文明户、10星及以上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金星级文明户,对“铜星级文明户”“银星级文明户”“金星级文明户”要结合实际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金星级文明户可申请参与评选县级、市级“文明家庭”。对评星较低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更多的星级要求。

  (二)考核措施。各村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三)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式,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根据评比结果进行1—10星以上文明户挂牌,并在村显著位置和红黑榜进行公示。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摘星或撤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三)讲求实效、注重实际。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形式主义和名额分配,评出质量。

  (四)强化监督,常态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民小组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降星严重滑坡的家庭,上报摘牌,纳入红黑榜管理。

  (五)细化措施,完善档案。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典型,并加以宣扬。

  星级评比方案3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示范户”“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三、评选对象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六、结果应用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评比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星级评比方案5

  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19]1号)、揭西文明办〔2019〕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星级评比方案6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星级评比方案7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xx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xx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xx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xx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xx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星级评比方案8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河中人,经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中开展“学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赢在起跑线争做学生星

  活动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比内容及类别:

  根据学生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个性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分别评出:勤奋努力之星、团结守纪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助人为乐之星、运动健康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学艺术之星、劳动卫生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学生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河口中学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努力之星:学习刻苦,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

  (2)团结守纪之星: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能与同学平等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学习和做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无违纪、违规行为。

  (3)文明礼仪之星:尊重他人,语言、举止文明、有礼貌、有符合社会规范、符合中学生主流意识的审美观念,对怪异服饰、发型和行为持冷静的批判态度,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

  (4)勤俭节约之星: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5)助人为乐之星: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6)运动健康之星: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爱好和特长的体育运动项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管理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8)环境保护之星:具有节水、节电、防止污染、绿化等基本意识,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折损花木、值日工作认真,不逃避值日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9)文学艺术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歌唱等活动有出色表现并获好评。

  (10)劳动卫生之星: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班务、家务、个人内务积极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强,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参加,值日工作认真无逃避现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本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级根据“学生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每种类别的“班级之星”人选为1-2人(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政教处,宁缺毋滥)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或自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学生之星”的侯选(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写明参评项目,另附一份4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或介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年级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生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2名,向全校公示。

  4、“学生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荷风》校刊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对获得“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学生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星级评比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

  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讨论后,确立年级组“学习之星”。

  2.“学习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30%、60%,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进步之星”由班级推荐,每班2名学生。

  六、上交要求:

  1.年级组长在线编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

  2.年级组长汇总“学习之星”照片及感言,一个年级汇总一个word上传ftp: 2020学年/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文件夹。

  3.截止时间:1月18日(九年级可延后)。

  七、表彰及奖励

  1.学校颁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荣誉证书,发放学习奖品。

  2.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及感言。

  星级评比方案10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四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 班级评比

  6月6日 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 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星级评比方案11

  一、评选目的

  为体现全面发展、体验成功的办学理念,重在赏识、激励学生,关注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全过程,通过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长处和闪光点,使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更加自信地面对今后的学习生活。

  二、评选办法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岔路学校星光奖学生方案:

  1、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励星,分别为各色成长星、银色优秀星、金色杰出星。少先队将分阶段进行统计汇总,学期末学校依据标准对各级星光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2、各色成长星设学习星 、 文明星 、进步星 、守纪星 、岗位星 、特长星 六种星卡,由政教处、少先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依据设立的各种星的评选发放标准结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过程中的表现适时进行评价发放。

  3、五颗成长星可换一颗银色优秀星,三颗银色优秀星可换一颗金色杰出星。少先队每月安排一次,组织换星并做好统计。

  4、学期结束,得二颗金星及以上同学将获得学校杰出星奖表彰;得银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班级按一定比例授优秀星奖表彰; 得成长星同学依据得星多少,各班级自行进行表彰。

  5、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一颗金星;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的同学必须至少得两颗颗银色星以上。

  三、成长星(各星)评价发放标准

  学习之星 文明之星 守纪之星

  岗位之星 特长之星 进步之星

  1、学习之星: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品德、科学等学科学习常规好,勤思好问,成绩突出,具有良好学习品质和习惯,在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科任教师亦可结合评价激励需要自行掌握)

  2、文明之星:使用礼貌用语,说话文明,举止大方,彬彬有礼,对人有礼貌,见师长主动问好,与同学和谐相处,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课间开展正当有益的活动,不追逐打闹等。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废纸主动捡拾、打扫、清理,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敢于纠正破坏学校、班级环境的不良行为。(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五、六条)班主任组织学生评议,评出在此方面表现优秀者每周5名授一星。少先队、政教处、值日教师值日巡视发现表现突出者每人次授一星)

  3、守纪之星:遵守课堂纪律和集体活动纪律。不在校门口地摊上购买物品、无迟到、打架骂人、进网吧游戏厅等现象及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另参照岔路学校(小学部)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一、二、三、四、六、八、九条)(每周由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对敢于纠正其他同学的违纪行为的同学每人次授一星。(课任教师可根据学生平是在课堂的守纪表现发放此类星)

  4、特长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体比赛活动或具有各方面才艺特长,在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表演中表现突出(参加比赛的同学授一星,获校级、区级、市级奖另加1—3星)

  5、岗位之星:在为班级或学校志愿岗位服务和管理中表现积极,吃苦耐劳,效果突出的同学。(每周班级评出5名授一星,少先队每周评优秀环保志愿者5名授一星)

  6、进步之星:在各科学习或行为表现方面有明显进步。(成绩进步明显的同学得一星,综合行为表现明显转变的同学得一星)另外,学生违纪不及时改正的,视情况扣一星。(班主任负责)

  星级评比方案1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星级评比方案1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星级评比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星级评比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六)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星级评比方案16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星级评比方案17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星级评比方案18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星级评比方案19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星级评比方案2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星级评比方案21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李小平

  副组长:闫东锁、乔俊平、任全旺、刘宝珠(驻村工作队队长)

  成员:任红龙、曹银翠、田斌斌、任建珍、乔金虎、张玉虎、任锁平、各村村民代表。

  星级评比方案22

  为推进韩山村高标准和文明示范村建设,增强村民的家园意识、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村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人文家园,营造邻里礼让、积极向上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争创文明家庭标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韩山村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文明家庭”创评标准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2.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文明家庭”评选方式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家庭自评。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三、“文明家庭”创评时间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四、“文明家庭”评比方法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注:本活动解释权归韩山村民委员会所有。

  星级评比方案23

  为加快实施“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县文明委决定,今年继续在我县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新型农民和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村民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通过创评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潜移默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荔县“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明办主任xx担任。

  三、评选范围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在全县xx个镇、城关街道,xxx个村、xx个社区全面开展。农户参评率达到xx%以上,“十星级文明户”的户数量不能超过参评总数的xx%。

  四、星级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2、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童叟无欺,邻里间有较好的评价;不坑蒙拐骗,不制假售假,无拖欠银行贷款等缺乏信用现象;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参与赌博和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行为。

  4、兴业致富星。依靠科学种田,种养技术精,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积极参加科技培训班,掌握x—x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帮扶意识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孝敬老人,尊敬长辈,自觉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对老人能够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重视子女道德品质教育,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6、助人为乐星。扶贫帮困,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公民义务,为乐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维护社会公平;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公益事业出力献策。

  7、环境卫生星。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投身美化绿化和改善环境活动;环保意识强,身体力行宣传环保知识;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居住场所环境优美、干净卫生,无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树立敢闯敢干的意识,能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在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家庭生活中,不铺张、不浪费、不攀比,勤俭持家;婚丧嫁娶,量力适可,不大操大办。

  9、移风易俗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新风尚,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

  10、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五、实施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从x月开始至xx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月xx日前)

  首先要开好三个会。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分层次召开创评工作会,提高认识,成立创评领导小组;召开村组干部会,培训骨干,落实任务;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动员,制造舆论氛围和活动声势。

  其次要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创评活动的意义和星级内容,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力争达到全员参与。

  第三要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摸清底子,制定出一套符合村情民意的活动实施方案,做到评星任务、时限、包村组干部三落实。

  第二阶段:评定星级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严格按照星级标准,以教为主,寓教于评,以教促评,自评互评,确定星级。要紧紧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自我评议,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把尺子交给群众,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及时把握各种思想动向,把教育贯穿始终,确保活动的健康进行。具体过程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村(社区)评委会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并指导农户填写。每个农户对照标准,开好家庭会议,全面填写,找准问题,自评星级。

  第二步:各村民小组在每个农户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群众相互评议,每户派x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分组收集情况,提出“十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

  第三步:村(社区)评委会按照候选“十星级文明户”的比例,逐户评议,并将确定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和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x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在公示期间,群众对评星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复查复议;若无异议,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

  第三阶段:总结挂牌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对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严格审核,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县文明办。经县创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对“十星级文明户”举行表彰。并结合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而且要对低星户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晋星计划。同时要督促各村(社区)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建立创评活动档案,将“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宣传动员、指导创评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归入档案。

  今年“十星级文明户”的标牌由各镇村自行制作,按照xxcm×lx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落款统一为:x省大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党支部牵头,致富能人、妇女代表、模范典型和老党员、老干部、老前辈等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的“十星级文明户”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日常事务。“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将纳入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当中。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广电局、政府官方网站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评活动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十星级文明户”宣传工作呈现出力度大、形式活、高度新的特点,形成人人明白标准、个个知晓程序、家家争创“十星”、户户勇当先进的喜人局面。

  3、健全机制,加强督办。“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行一年一评。镇、街道党(工)委创评领导小组要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认真检查考评,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评委会要按照有目标规划、有明确措施、有活动阵地、有稳定队伍、有规章制度、有专门经费、有活动载体、有痕迹资料的“八有”要求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

  星级评比方案24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星级评比方案25

  一 、 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 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 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 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 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 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 近期生活照一张

  星级评比方案26

  一、“学习之星”的定位:

  “学习之星”是以学习为终身目标、以“勤学”求“善教”的好教师;是具有崇高师德、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教师;是学术知识广博,专业技能熟练,教学水平较高的好教师;是热爱教育、善于合作,个性得到较为充分发展,具有自身特长的好教师。

  二、“学习之星”的要求:

  (一)学会做人

  1、具有正直、坦诚、坚毅、严谨的人生态度,为人堂堂正正、襟怀坦荡、积极乐观。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人师表,关爱每一位学生。

  3、具有积极向上、搏击进取、虚怀若谷、荣辱不惊的心态。

  (二)学会做事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实效,努力达到轻负优质的要求。敢于实践,勇于提炼自己的教学经验,具有自己教育教学的理念和见解,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教育教学服务。

  2、具有教育组织、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心理疏导等教育专业能力,育人效果明显。

  3、有自己的科研课题,能实实在在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一学期至少有一篇相关的专题小结(论文)。

  (三)学会求知

  1、2004年前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一学期学习教育教学著作不少于2本,在校以上范围内作一次有质量的学习专题讲座。

  3、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注重文理知识的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一专多能的技能结构。

  (四)学会共处

  1、善于与他人合作,与同事团结和谐相处,乐于帮助他人,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

  2、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三、“学习之星”的评选程序:

  1、成立“学习之星”评选小组,负责“学习之星”的审核。

  2、向评选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自己师德、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小结,并提供有关材料。

  3、评选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实绩考评、专题答辩、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4、“学习之星”享受一年2000的奖励。(每年一评)

  此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星级评比方案27

  为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用平台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xx年晋中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24时

  二、参与范围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晋中市组织构架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学员,以晋中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三、设置项目

  (一)学习标兵100名

  (二)年度优秀学员100名

  (三)挑战达人20名

  (四)模范学习组织10名

  (五)优秀管理员10名

  (六)优秀审核员10名

  (七)优秀供稿员10名

  四、项目标准

  所有参与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一)“学习标兵”标准

  1.报名资格为总积分≥58000分;

  2.根据总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学习标兵”;

  3.总积分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二)年度优秀学员标准

  1.报名资格为20xx年学习积分≥8600分;

  2.根据年度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秀学员;

  3.年度积分相同,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三)“挑战达人”标准

  1.20xx年上半年至少2次全部答完挑战答题题目且未使用复活功能的;

  2.根据通关次数排名,排名前20名为“挑战达人”;

  3.通关次数相同的,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再相同,选择先报名者。

  (四)模范学习组织标准

  1.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

  2.单位领导重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使用,党员干部日人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党员标记工作全部完成;

  3.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全覆盖,注册用户达到本单位在职全员的80%及以上,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4.积极筹建或使用“学习强国”线下空间,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应用活动,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

  5.在晋中学习平台发稿10篇以上,或在晋中学习平台上传“学习强国”宣传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等内容1篇以上,或在省平台发稿5篇以上,或在总平台发稿1篇以上;

  6.由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工)委进行资格验审并负责推荐,推荐名额1名。

  7.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模范学习组织。

  (五)优秀管理员标准

  1.组织架构中学员数超过50人的平台管理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党员标记工作完整度100%,本单位注册用户超过在职全员的80%,日活跃度超过30%;

  4.对本级通讯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组织参加推广应用活动且成效明显的;

  5.根据工作实绩及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管理员。

  (六)优秀审核员标准

  1.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市直各党(工)委通讯组中审稿并直接向晋中学习平台供稿的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审核稿件20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审核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七)优秀供稿员标准

  1.晋中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中的供稿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供稿5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供稿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强国通扫描对应二维码进群直接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电子版)上报至邮箱xx@163.com(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报名项目+积分+名字”,例:“学习标兵 61000分张三”“年度优秀学员9000分李四”。请学员严格按格式要求报送,否则资格作废。

  注意:同一名学员只可申报其中一项评选项目,重报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分别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挑战答题通关记录等印证资料。

  优秀管理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的印证资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模范学习组织需报送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三)报名时间。个人积分截止时间6月30日24时,以6月30日成绩为准。报名时间截止7月1日16时。

  六、资格审查

  各评选项目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月4日前分别在“学习强国”评选活动群内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

  为核验入围人员资格,请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入围学员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工信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回邮箱:xx@163.com,截止时间7月5日。

  七、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好建好用好“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标准要求,严格把关资料内容。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委讲师团承办,“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将在“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在晋中”栏目进行公布。并对各模范学习组织、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星级评比方案28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星级评比方案29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0713-332XXXX,电子邮箱:。

  星级评比方案30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星级评比方案3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寨里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镇党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就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调动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1.活动内容

  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所指“十星”是: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勤俭节约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文明礼貌星、移风易俗星。

  2.活动时间

  评选活动截止4月15日,“十星级文明户”在全镇进行表彰。

  三、评比原则和方法

  1.文明户分两档,分别为“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户”。其中,“星级文明户”由村授牌,“十星级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授牌。

  2.评比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授牌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

  ①通过村民自评,村民户代表互评,村支部评选,确定拟上报“星级文明户”名单,并在全村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评选办。

  ②镇评选办对村支部推荐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初审、评比,并评选出拟推荐“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在全镇范围予以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最终确定上报“十星级文明户”名单。

  ③镇评选办收到各村上报名单以后,进行初评,将符合条件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提交镇党委审批。

  3.全镇本年度评比竞赛结束后,分级进行表彰和挂牌。

  4.文明户评比每年一届,不搞终身制,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牌,以此确保评选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揭水才任组长,党委宣传委员李素芳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党政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由梁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党委领导下,镇评选办负责全镇评选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党政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创评活动。

  2、营造创评氛围。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会议、户代表议事点、学校、广播、宣传栏、标语、文艺活动、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创星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把创星内容、标准印成文字资料发到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培养、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榜样和带动作用。

  3、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创评“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要牢牢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开展创评;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在当地具有先进性的群众代表等重点对象在创评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以存在民风不淳现象的重点村组为突破口,推动创评活动的普及深入。

  4、构建工作格局。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党委政府行为,纳入到对各支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镇评选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老年人协会、妇代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进创评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创评水平和“十星级文明户”的“含金量”。

  5、制定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星争评”活动,镇党委、政府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制定了五条优惠政策。一是参加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二是推荐村“两委”班子和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首先考虑;三是在招工和子女参军时优先;四是在农业扶贫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五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

  星级评比方案32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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