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错峰方案

时间:2022-12-09 14:15:20 方案 我要投稿

4s店错峰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4s店错峰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4s店错峰方案(精选9篇)

  4s店错峰方案1

  20xx年,预计佛山市电力需求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最高负荷将达到14300万千瓦,同比增长6.4%;用电量将达到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从预测来看,20xx年全年佛山地区理论上不存在电源性缺电问题,鉴于极端气候、统调机组燃料供应、西电东送等因素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省电网出现电力供应明显下降的情况,佛山地区在负荷高峰时段仍然可能存在电力缺口。为积极应对20xx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网络受限、电网风险、电网事故等情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编制佛山市20xx年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分级预警”原则。市、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原则上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Ⅱ级:严重(橙色、10%-20%);Ⅲ级:较重(黄色、5%-10%);Ⅳ级:一般(蓝色、5%以下)。

  (二)“有保有限”原则。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客户”为原则,优先保障涉及民生、居民等6大类用户用电;执行“重点限制”限制用电原则,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对5大类用户进行重点限制用电,同时综合考虑用电方信用情况。

  (三)“五定”原则。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按照自觉错峰、避峰、限电、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五)“综合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

  工作机制

  (一)优先保障范围

  1、农业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

  2、居民生活用电;

  3、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各类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包括:

  4、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包括党政军机关(如市政中心、武装部队、公安、消防、监狱、应急指挥中心等),通信(如广播、电视、电信、移动通信等)、交通(如铁路、机场、港口、地铁、城市公共交通等)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客户。

  5、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6、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7、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8、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

  9、其他应给予重点保障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企业。

  (二)有序用电措施

  综合考虑负荷情况、有序用电周期、区域以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严格按照客户自觉错峰轮休、紧急避峰、超计划限电、拉闸限电的顺序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错峰轮休。将高峰时段用电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

  2、紧急避峰。在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

  3、超计划限电。在特定时段限制某些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用电需求。

  4、拉闸限电。按照各级调度机构发布调度命令,切除部分用电负荷。

  (三)电网安全运行措施

  1、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外来电力增加对我市的电量输送,加强与广东电网公司沟通联系,加强市间余缺调剂和相互支持。

  2、全力挖掘地方机组发电能力,协调各发电企业全力开出备用机组顶峰发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并网机组满发、稳发。

  (四)方案执行

  当电力能源出现供应不足情况时,佛山供电局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情况发布分级预警信号,并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各区有序用电计划,对全市有序用电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区域、变电站、线路分级计算有序用电影响的负荷和电量,并及时报送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各发电企业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燃料储运。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电力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报告。

  主要任务

  (一)印发20xx年佛山市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局向各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有关电力企业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工作方案,动员全市电力系统、涉及企业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市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电力供应稳定。

  (二)做好属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各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会同各区供电局编制辖区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执行计划,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指导电力用户采取相应的负荷调整措施,做好有序用电实施,保障辖区用电秩序。

  (三)做好市级有序用电计划。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是我市有序用电工作重要实施主体。佛山供电局应根据我市年度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20xx年佛山市有序用电方案》(含各区有序用电方案),于3月29日前报送我局审核。

  (四)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并加强电能管理,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负荷控制方案。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应充分利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给予帮助指导。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发展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发展改革局会同佛山供电局统筹做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加大统筹,严密组织,确保有序用电稳妥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各区供电局要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实施有序用电,确保电力供应紧张期间的电力供应稳定。

  (二)强化实效、做好演练。为保证有序用电计划中各项措施切实可靠可用,佛山供电局应制定演练计划,进行必要演练,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演练可以采取电脑推演、相关用户参与协同演练等形式开展,演练结束后需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注重宣传,做好引导。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供电局及各区供电局要加强对有序用电引导宣传,及时将执行中的有序用电方案送达用户,引导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配合,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四)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各区供电局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线路和企业现场巡查工作。对不执行有用电计划,在轮休日擅自使用电网电力进行生产的企业,一经查实,按规定对该用电企业实行连续多天强制限电处理;对不按要求实施紧急避峰的电力用户,立即实施短时停电,取消紧急避峰资格实行轮休停产错峰或日常避峰用电。如果企业擅自合闸使用电网电力,将视为违章用电,按《电力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做好总结,及时报送。各区发展改革局在有序用电实施期间,会同各区供电局要切实做好电力运行监管,重点对区域、变电站、线路分级计算有序用电影响的负荷和电量,对实施的有序用电方案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报告,并在有序用电实施结束后,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4s店错峰方案2

  为积极应对2022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网络受限、电网风险、电网事故等情况,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以下简称“中山供电局”)共同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中山市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2022年,预计全省用电增长较快,叠加来水偏枯、电煤供应不足等因素,电力供应偏紧。根据中山市近年电力电量增长情况、地区负荷特性变化和全市GDP增长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预测2022年中山市电力供应总体偏紧,部分时段可能出现电力缺口;受中山北部地区电网薄弱、电网建设滞后影响,北部部分镇街存在电网受限的风险。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电力设施迁改停电也可能导致局部供电受限。此外,极端天气、机组非计划检修停运、天然气供应短缺等不确定因素,也可能进一步加大电力缺口。

  二、工作原则

  (一)“有保有限”的原则。严格落实“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切实保障民生、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等用电。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在出现负荷紧张的情况下,对违反供用电合同的电力用户优先安排限电。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用户和景观照明、亮化工程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二)“综合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有序用电负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区域,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

  (三)“五定”原则。各镇街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时间、定线路、定责任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可实施、可控制。

  (四)“先自觉、后强制”原则。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编制和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三、组织分工

  为确保2022年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xx〕146号),由中山市有序用电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有序用电总体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稳步推进。有序用电综合调度组、工业用电工作组、商业用电工作组、公共机构节能组、公共宣传组和督查督办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四、指标与计划

  (一)市、镇(街)供电部门逐级细化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的指标。指标分配须统筹考虑各片区经济结构、用电量占比、用电结构、电网工程完成率、负荷特性、供电能力等因素进行,做到公正合理。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等原则,以下片区可多分配一些有序用电措施指标:电网工程完成率较低的片区、污染较大等限制用户占比高的片区等。

  (二)对于电源性缺电,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按照有序用电方案,组织指导各镇街供电分局结合当期负荷指标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电力用户按照当期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三)对于区域网络受限缺电,供电部门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有关网络设备的负荷指标,结合有序用电方案和实际用电需求,制定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执行计划。计划应满足在市级错避峰预案下的错避峰容量并留有一定裕度。相关区域电力用户按照当期网络受限有序用电计划实施错避峰用电,超计划用电的将实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

  五、方案内容

  (一)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优先保障和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优先保障用电范围。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包括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通信、交通(如铁路、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等)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客户;

  (2)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学校、金融机构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户;

  (4)供水、供气、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客户;

  (5)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用电,包括生产、排灌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战略性新兴产业、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相关企业单位。

  2.重点限制用电范围。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二)错峰方案。

  原则上将全市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错峰方案。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在供电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安排时,参与错峰轮休的用户,在错峰轮休日的高峰时段(8:00-24:00)必须停止动力用电,只允许保留保安负荷用电。保安负荷为该电力用户停止生产后必备保安要用到的最低负荷。

  (三)避峰方案。

  原则上将可临时转移负荷或可中断负荷的工业电力用户纳入避峰方案,以保障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日常避峰原则上在全省高峰负荷时间段执行,具体以当日发布的需求响应时段为准。日常避峰电力用户组别原则上按照有序用电安排轮休避峰一个周期所含的天数进行分组,一般设置为7个组,组别可分别设置成“周一”至“周日”。

  (四)灵活调减(紧急避峰)方案。

  灵活调减负荷(紧急避峰)用户群是指在可通过临时减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在紧急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自行压减负荷至规定值,以避免或减少实施强制措施。

  (五)灵活调增方案。

  灵活调增负荷用户群是指可通过临时生产实现调峰负荷的用户。供电部门与其签订灵活调整用电协议,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配合日内网供负荷情况快速增加生产负荷至规定值,并按协议享有优惠补偿权益,以提高错峰安排的灵活性,将供电能力“用足用满”,将有序用电影响降到最低。

  (六)超计划限电。

  落实国务院“保民生、保公共服务、保社会稳定、保电网安全”要求,对不包含优先保障用户、重要用户等用电的线路进行排序,当某条线路所属用户未自觉错峰导致线路超过核定的保安负荷时,先实施用户侧限电或强制错峰,仍未达到要求时,按照序位对线路进行强制错峰。

  电网故障、局部设备短时过负荷、电网风险控制、其他超出预计情况需要紧急避险期间,在采取电力用户错避峰措施、用户侧强制限电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电网负荷平衡要求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时,由供电部门实施线路拉闸措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线路缺电所采取强制错峰或事故限电拉闸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六、启动与执行

  本方案在日常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使用,性质上属于自觉错峰,包括轮休错峰、避峰等,限制用电对象主要为工业电力用户。相关错避峰用电用户应保证接收错避峰信息的手机、电话等渠道畅通,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错避峰指令无法及时传递所造成强制限电等一系列后果,均由错避峰用户自身承担。

  当输电线路、主变、母线等输变电设备按计划进行长时间检修停电时,供电部门须尽力优化检修安排和运行方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当局部供电能力仍然不能满足用电需求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进行错避峰安排,须及时通知参与的用户。

  七、方案调整原则

  随着电网建设、用户变更、用户开户、销户、设备投退运、用户所在线路调整等变化,中山供电局应适时更新用户信息,确保联络方式、容量、保安负荷、所在台区、所在线路、用户类型等有序用电方案中相关信息准确完整,与实际一致。

  (一)对于只是设备或者用户名称、编号变化的,该设备或者用户仍继续执行原有序用电措施;对于电力用户所在线路变化、用户重要性变化或有保供电新要求的,中山供电局可根据需要对用户的有序用电安排做一些调整。

  (二)当本地区有部分用户发生变更,在不影响有序用电各项措施可靠足量的前提下,在征得相关用户同意后,错峰轮休方案可经中山供电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相应进行局部调整。

  (三)当本地区用户类型、用电结构、负荷特性、用电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或调整,则整个有序用电方案须进行重新编制,经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后实施。

  八、宣贯引导

  (一)各镇街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渠道,刊登关于实行有序用电措施的公告和实施办法,引导媒体正确、客观地宣传用电形势,及时报道有关有序用电各项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二)供电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参与错峰用户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引导用户实施有序用电。及时召开各镇街大用户座谈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使用户及时了解有序用电预案内容,引导其自觉配合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三)供电部门充分利用峰谷电价政策,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经济手段引导用户多用谷电,少用峰电,以达到中山市电网削峰填谷的目的。

  九、监督检查

  (一)市有序用电督查督办组不定期现场抽查各镇街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对执行情况不到位的镇街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镇街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组织各镇街供电分局等部门成立协调工作组,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线路和用户现场巡查工作。对不执行错避峰用电计划,在轮休日擅自使用电网电力进行生产的用户,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对该用电用户实行连续多天强制错峰限电处理;对不按要求实施避峰的电力用户,应立即实施短时停电,并可立即取消避峰资格而实行轮休停产错峰。如果用户擅自合闸使用电网电力,将视为违章用电,依法严加处理。

  十、修编要求和有效期

  (一)视中山市实际情况每年修编一次,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实施。

  (二)本方案有效期至新的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出台前。

  4s店错峰方案3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坚决遏制因各类污染因子居高不下而造成的优良天数损失,确保完成全市7月份、8月份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中共巩义市委办公室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义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7月至8月,全市涉气工业企业(30强企业除外)实施轮停1个月,有效降低工业排放对大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措施

  (一)机械行业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二)耐材、碳素、陶瓷、砖瓦窑、铝石窑等高温烧制工艺的企业。碳素行业20xx年7月实施轮停1个月,其他企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期间一律停止生产供电,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因高温窑炉降温周期较长,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实施窑炉降温,轮停期可观天必须完全停产到位,炉温降到自然温度。

  (三)铝加工行业。20xx年7月至8月,铝加工行业企业熔炼工艺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必须与轮停期前即开始减产,轮停期可观天熔炼炉温必须降到自然温度。

  (四)其他涉气工业企业。泡泥(达不到全自动全封闭)、散装料、铸造、净水剂、医药化工、刚玉、精炼渣、铝酸钙粉、宝珠砂、还原铁粉(及其他金属还原)、橡胶等行业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轮停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五)30强企业。全市30强企业(名单见附件2)不纳入此次错峰范围,但如果在各级督导督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轮停要求执行。

  三、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市第八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将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广大企业,确保轮停措施落实。

  针对以上巩义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第四项规定,巩义市净水剂(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液体三氯化铁等)生产厂家必须在20xx年7月至8月实施轮停1个月。佰科聚合氯化铝生产厂家温馨提示广大新老客户,需要购买水处理药剂产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碱式氯化铝、硫酸亚铁、聚丙烯酰胺等产品时,必须提前预定,我们要按照客户预定时间前后排队生产。请大家谅解。谢谢!

  4s店错峰方案4

  为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我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根据菏环函〔20xx〕72号和《郓城县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聚焦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20xx年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加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促进我街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实施范围

  焦化、铸造(电炉铸造除外)、炭素、砖瓦窑、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

  三、实施时间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实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办事处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组织企业合理调整生产、施工计划,分别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科学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差异化管理。在错峰生产期间,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中焦化等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方法,确定A、B、C、D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C、D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按照《分行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措施指导意见》(附件)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三)错峰生产与应急相结合。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的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优先突出民生保障。错峰生产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我街道按照县委县府要求执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承担任务量由县工信部门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县政府同意报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实施主体,成立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 、县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辖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形成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备案。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街道环保所积极配合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错峰生产组织、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提出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的意见。

  (三)强化联动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有效整合检查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特别要加强对企业电力缴费清单、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s店错峰方案5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等规定,现将20xx-20xx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一厂一策”管理,确保“六保六稳”,有效推进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电解铝、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炭黑)、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四、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停产时长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鼓励秋冬季期间各市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五、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联合制定本市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各市错峰生产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各市错峰生产方案及企业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同时报送电子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电量分析、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在线监控等手段持续跟踪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各市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对秋冬防期间不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

  (三)加强工作指导。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工作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4s店错峰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统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晋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市工信产发〔20xx〕79号)工作要求,结合《介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xx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釆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 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

  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矸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 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 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

  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4s店错峰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峰度夏工作,保障我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的供需平衡,根据省经贸委《关于20xx年江苏省迎峰度夏期间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苏经贸电力〔20xx〕475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20xx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xx年宿迁市迎峰度夏电力错峰方案实施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经贸委、宿迁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经贸局配合辖区供电公司负责方案落实工作。

  二、方案原则

  1、根据20xx年宿迁地区负荷增长趋势的预测,能够弥补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下达高峰指 标缺口并留有裕度的原则;

  2、企业积极主动配合错峰,以避免停电拉路的原则;

  3、多种错峰方案交替使用的原则。

  三、方案概述

  总体方案包括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安排、企业轮休日错峰预安排、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安排、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等四项具体错峰方案,可有序控限负荷2-7.5万千瓦。

  方案一:各厂矿企业设备夏季检修预案平均每天可平衡1.5万千瓦左右。

  方案二:企业轮休日错峰预案,各厂矿企业打破集中周末休息,实行“开五停二”,达到周均衡用电。全市周一到周日每天的错峰负荷分别为:3.5万千瓦、4.0万千瓦、3.8万千瓦、3.6万千瓦、3.6万千瓦、4.0万千瓦、4.0万千瓦,实施时间6月16日-9月15日。

  方案三:企业紧急避峰限电预案,为确保重要单位和居民、政府、电信、交通用电,保持社会稳定,避免大面积限电,实现“限电不拉路”的目的,各县、区排出企业避峰用电合计3万千瓦。

  方案四:农排农灌错峰用电预案,加强对农村农排农灌用电时间的管理,采取避开高峰时段在夜间23:00-7:00打水灌溉。全市每天平衡8.5万千瓦,其中泗阳2.0万千瓦、泗洪2.0万千瓦、沭阳2.5万千瓦、宿豫2.0万千瓦。

  四、实施要求

  1、市、县(区)经贸委(局)会同供电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与企业进行座谈、走访、协商取得对避峰方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按照省经贸委统一要求,市经贸委组织供电公司制定规范的方案实施流程,将各项方案的启动、调度、通讯、协调、操作、记录等程序书面通知到每户方案实施企业。

  3、各项错峰方案实施企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人、执行人,在用电高峰期间及时汇报方案执行情况,确保与供电公司客户中心的通讯畅通。

  4、供电公司要加强与上级电网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电网信息。加强调度记录,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5、各县、区要排出具体的有序用电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市经贸委和市供电公司。

  4s店错峰方案8

  为做好蚌埠电网20xx年度有序用电工作,确保蚌埠供电地区供用电秩序平稳有序,根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及《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安徽电网20xx年度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xx〕17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蚌埠供电公司综合分析蚌埠电网供需形势,结合各县用电负荷结构特点,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二)根据国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要求,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四)按照“定负荷、定时段、定设备、定人员”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有序用电的各项措施,实现用电负荷“限得下、用得上”,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五)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避多少”的要求,足额完成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严格控制本地最大用电负荷不超限额。

  (六)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有序拉专用线路”的顺序,杜绝发生随意拉公用线路造成大面积停电。

  (七)疫情防控期间,市、县供电公司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供电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场所做好前期摸排工作并加强跟踪,这类场所及企业不参与有序用电工作。

  二、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一)迎峰度夏形势分析。

  据预测,今夏蚌埠电网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290万千瓦,增长10.35%。全省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5050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硬缺口约485万千瓦。按照安徽电网20xx年度有序用电最大可用负荷控制计划,蚌埠电网最大可用负荷为254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缺口约36万千瓦。若出现持续极端高温天气、大机组故障跳闸、外来电削减等情况,夏季电力平衡更趋紧张。

  (二)迎峰度冬形势分析。

  据预测,今冬(20xx年12月-2022年2月),蚌埠市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约274万千瓦。截至2022年1月底,安徽省调度口径可调发电出力约3980万千瓦,电力平衡存在硬缺口约330万千瓦,蚌埠地区存在缺口20万千瓦。如遇雨雪冰冻极寒天气、电煤短缺、外来电削减等情况,冬季电力平衡更趋紧张。

  (三)地区电网输送能力分析。

  截至20xx年底,蚌埠地区电网220千伏变电站16座,变压器30台,容量4890MVA;110千伏变电站40座,变压器78台,容量3688MVA;35千伏变电站75座,变压器150台,容量1727.9MVA。其中20xx年新建35kV张集变投运,通过配套出线解决区域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扩建110千伏东华变2#主变、110千伏双墩变2#主变,解决了单变运行变电站供电方式不灵活的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

  (四)地区调峰能力分析。

  蚌埠市区共有客户自备机组与小水电等地方性发电机组3家。安徽中粮热电厂和丰原热电厂属自备机组客户,属自发自用性质,对我市电网高峰时段调控负荷作用不大。蚌埠闸水电站发电机组容量6750KW,发电量较小,尤其在迎峰度夏期间也是淮河度汛时期,可能无法发电。

  (五)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蚌埠地区电网20xx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262.81万千瓦(发生在8月18日),同比增长6.82%,今年迎峰度冬期间最大负荷为259.2万千瓦,发生在(1月7日)。综合考虑20xx年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负荷特性、负荷调控能力等因素,预测20xx年迎峰度夏最大用电负荷290万千瓦左右。根据下达的《安徽电网20xx年度有序用电各市错避峰负荷指标》、《安徽电网20xx年度有序用电各市最大可用负荷控制计划》要求,蚌埠公司确定16万千瓦、32万千瓦、64万千瓦和70万千瓦四种预警等级。

  三、有序用电方案

  (一)地区可调控指标

  1.预警状态确定

  根据省电力公司的四个供需缺口级别,电网供需预警状态确定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超过Ⅰ级执行调度部门应急预案。

  2.地区调控指标

  结合市区及各县20xx年最大用电负荷和20xx年最大预测负荷情况,按照电力供需四种预警级别,制定蚌埠电网四级负荷调控指标。

  4s店错峰方案9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完成“六保”重要任务,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保证电网安全及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xxxx

  二、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年电力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供用电矛盾和突发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两高”项目有序用电管理的通知》《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江苏省电力条例》《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xx〕6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有序用电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89号)省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已批准实施的《扬州市20xx年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邗江区20xx年今冬明春错峰用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民生为先、保障安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社会公共需求用电,重点保障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用户和农业生产用电,以及停电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保安负荷。

  (二)差异管控、减少影响。坚持“精准调控、有保有限”,“能耗双控”“两高”企业全部纳入错峰用电方案,在电力短缺时,首先限制该类企业用电;再根据电力缺口、时段情况,结合企业税收、能耗等参数和企业生产流程、产业链节点重要程度等因素,将重点限制类、限制类企业有机组合,应对不同时段负荷缺口。在电力负荷限额裕度范围内,将有限资源向用电效率高、能耗低、效益好的企业倾斜。

  (三)科学组织、全量参与。在电力负荷持续较长时间较大缺口时,为避免对少数企业频繁启停损伤设备,甚至造成安全事故,采取全量工业企业轮休措施。化工等连续生产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采取降负荷、月轮休等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和全员参与公平性。

  (四)属地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共分广陵区、邗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7个管控小组(生态科技新城并入广陵区管控组、景区并入邗江区管控组),实施一组一策。将压降负荷指标任务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各镇、街道(园区),各地根据区统一调度协调本辖区内错峰用电工作,实现负荷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四、实施方案

  (一)负荷压降规模及组成

  按照地区最高负荷20%修订错峰用电方案(20xx年7月14日,扬州全市最高负荷530万千瓦),本《方案》共涉及邗江电力用户812户,具体分组及功能如下:

  1、用户范围

  一是全量工业企业:其中“能耗双控”“两高”企业(主要指全区钢铁、水泥、化工、建材等行业)共3户。其他工业用户共809户。

  二是部分非工单位: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写字楼宇等,引导用户自降负荷,主要调整空调负荷。

  2、用户组别

  (1)“能耗双控”“两高”企业:全市83家企业共分为5组,分别为快上快下组、重点管控1组、重点管控2组、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其中:

  ①快上快下组。邗江共有用户1户,为扬州绿杨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涉及“能耗双控”“两高”中钢铁、水泥两大行业。可快速响应,实现负荷升降,负责负荷快速避峰错峰和填谷。

  ②重点管控1组。全市共有用户12户,无邗江用户。该组可在短期内自主压降负荷,错峰避峰。

  ③重点管控2组。全市共有用户9户,邗江有1户为扬州五亭桥缸套有限公司。该组涉及限制类非连续性生产用户,可在短期内自主压降负荷,错峰避峰。

  ④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全市共有用户34户,无邗江用户。涉及重点限制类连续性生产用户,该组用于长时间持续压降负荷或参与轮休。

  ⑤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全市共有用户18户,邗江有1户为扬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涉及限制类连续性生产用户,该组用于长期持续压降负荷或参与轮休。

  (2)其他工业企业:全市7210户工业企业按地区分为7个管控小组,每组两种类型:错避峰组和普通轮休组,共计14组。

  ①错避峰组。错避峰组为各地区工业用户中部分可控负荷较大的非连续性生产用户,可实时响应,快速压降负荷。其中,邗江区5户(分别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司、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扬州通宇散热器有限公司),可限负荷约1.15万千瓦。

  ②普通轮休组。普通轮休组为工业用户中其他非连续性生产用户及所有连续性生产用户,需要一定时间实现负荷压降,主要参与轮休,降低全市电力基础负荷,应对长时间、大规模电力负荷缺口。其中,邗江区804户可限负荷约8.63万千瓦。

  (二)方案执行方式

  当全市用电缺口较小,且集中于当日某一时段或某几天,重点启动快上快下组、重点管控1组、重点管控2组,错避峰组用户实施负荷控制,其他组别按照实际负荷缺口情况有机组合执行。当全市用电缺口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执行轮休方案。首先执行“能耗双控”“两高”企业负荷压降;其次根据全市剩余用电负荷缺口,按照“保六错一”至“全停”的方式进行轮休;不轮休地区按照各自限额严格控制,优先各地区错避峰组压降负荷,其他普通轮休工业用户按照实际负荷缺口机动执行。

  1、Ⅳ级蓝色预警:全市用电负荷缺口占最大用电需求负荷5%。具体执行:

  (1)快上快下组压降负荷17万千瓦,重点管控1组压降负荷5万千瓦,重点管控2组压降负荷5万千瓦;

  (2)各地区采取限额管理,错避峰组做好应急准备,视缺口大小实时投入。

  2、III级黄色预警:全市用电负荷缺口占最大用电需求负荷5%-10%(27万千瓦-53万千瓦)。具体执行:

  情况一(27万千瓦-41万千瓦):

  (1)快上快下组压降负荷21.3万千瓦,重点管控1组压降负荷6万千瓦,重点管控2组压降负荷5.11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压降负荷5.58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压降负荷3.27万千瓦。最大可覆盖41.26万千瓦缺口;

  (2)各地区采取限额管理,错避峰组做好应急准备,视缺口大小实时投入。

  情况二(41万千瓦-53万千瓦):

  (1)快上快下组压降负荷21.3万千瓦,重点管控1组压降负荷6万千瓦,重点管控2组压降负荷5.11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压降负荷5.58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压降负荷3.27万千瓦。最大可覆盖41.26万千瓦缺口;

  (2)“保五错二”轮休企业压降负荷18万千瓦;

  (3)未轮休地区采取限额管理,错避峰组做好应急准备,视缺口大小实时投入。

  3、Ⅱ级橙色预警:全市用电负荷缺口占最大用电需求负荷10%-20%(53万千瓦-106万千瓦)。具体执行:

  情况一(53万千瓦-68万千瓦):

  (1)快上快下组压降负荷21.3万千瓦,重点管控1组压降负荷6万千瓦,重点管控2组压降负荷5.11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压降负荷5.58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压降负荷3.27万千瓦。最大可覆盖41.26万千瓦缺口;

  (2)“保四错三”轮休企业压降负荷27万千瓦;

  (3)未轮休地区采取限额管理,错避峰组做好应急准备,视缺口大小实时投入。

  情况二(68万千瓦-106万千瓦):

  (1)快上快下组压降负荷21.3万千瓦,重点管控1组压降负荷6万千瓦,重点管控2组压降负荷5.11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1组压降负荷5.58万千瓦,连续性生产降荷2组压降负荷3.27万千瓦。最大可覆盖41.26万千瓦缺口;

  (2)轮休企业按照“保三错四”、“保二错五”、“保一错六”、“全停”等级实行轮休,具体采取措施根据电力负荷缺口机动执行;

  (3)未轮休地区采取限额管理,错避峰组做好应急准备,视缺口大小实时投入;

  (4)其余负荷缺口由部分非工业用户自降负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写字楼宇等建筑,合理调节空调负荷。

  4、I级红色预警:全市用电负荷缺口占最大用电需求负荷20%以上。具体执行:

  (1)“能耗双控”“两高”企业全部停止生产;

  (2)全区809户工业企业全部停止生产;

  (3)部分非工业用户配合自降负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写字楼宇等建筑,合理调节空调负荷。

  五、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错峰用电规范流程,当电力出现缺口确需启动错峰用电预案时,由邗江区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向区政府报备后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扬州供电公司根据全市电网缺口情况,确定第二日预计负荷缺口及预警层级,并报送今冬明春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今冬明春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将第二日全市用电预警等级通知各地区电力主管部门、供电部门。各地能源协调保供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向属地政府报备。

  各地根据预警等级和分解下达的压降负荷指标,确定第二日的实施方案,并向上级政府报备,同时报扬州供电公司。

  扬州供电公司根据今冬明春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指令实施错峰用电方案。今冬明春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专报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及时通报全市、各地区错峰用电负荷控制执行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邗江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错峰用电工作,将市各项错峰用电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各发电企业负责落实电煤库存要求,保证机组应发尽发、稳发满发。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预警通报。今冬明春市能源保供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运行监测及情况通报制度,动态监测分析“能耗双控”“两高”企业压降负荷、轮休企业执行错峰用电情况等数据。对用电负荷超过下达用电限额的情况进行预警,对执行不力的单位采取下达警示函。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镇、街道(园区)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对执行错峰用电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企业,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必要时进行约谈;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企业按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相应程序,依法依规对其停止供电或限制用电。

  (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扎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错峰用电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紧急状态下,扬州供电公司依法依规执行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事故限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节电节能宣传活动,自觉养成节约用能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节约用电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加强对社会公众和限电企业的正确引导,提高认知、增进理解。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不实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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