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19 15:17:56 方案 我要投稿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精选13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精选1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精选13篇)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1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确保区内企业平稳过渡,顺利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该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

  二、明确复工时间

  按照浙江省、杭州市关于延迟企业复工通知要求,新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医疗器械、药品用品、食品保障等相关企业除外。

  三、落实复工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要求每日填报《xx区返乡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企业需劝导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的员工推迟返回时间;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钱塘新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钱塘经科﹝20xx﹞9号)执行。

  3、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杭员工、曾返回湖北员工、仍在湖北员工、其他城市员工、出差到过或接触过湖北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4、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原则上由企业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区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给予协助。

  5、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做好防控指导。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四、强化各项举措

  1、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街道及部门对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街道按照管理范围,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每日下午15:00之前申报《xx区返乡人员情况排摸表》,各街道或主管部门需核实汇总后将排查信息报区防控办企业防控组。

  2、全员联防联控。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各街道或主管部门要及时上传下达,并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区防控办对企业落实防控措施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

  3、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街道和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上报区防控办(24小时)。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新要求,本着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冠病毒在单位发生和传播,尤其在当前疫情防控阶段,使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重点防控部位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五、防控措施

  ⒈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⒉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⒊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⒋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职工出行醒目位置。各部室、公司要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⒌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所。日常学习训练时确保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劝导职工不擅自离xx,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⒍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科学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设置就近隔离点

  公司设置专门的临时观察隔离点,隔离点应配备消毒设施等符合医学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七、应急物资准备

  各部室、公司根据职工人数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如因市场原因无法采购的,各部室、公司统一报送至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经同意后统一采购和调配。

  八、培训与演练

  各部室、公司定期针对制定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使职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4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落实全镇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在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严防疫情反弹,5月1日上午,XX镇疫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镇内复工复产141家工业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一、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接到上级通知后,XX镇疫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会上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工作方案》,同时共成立了16个检查组,对辖区141家复工复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一组由分管工业的班子成员带队,负责检查XX镇1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至十六组分别由15个社区书记带队,负责检查各自辖区内的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存在问题:

  检查组对照《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表》,通过认真查看企业的生产场所、员工食堂和宿舍、以及员工及车辆出入台账,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员工流动情况、员工身体情况、员工用餐管理、员工宿舍管理、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消毒杀菌、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个人防护以及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共九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看,我镇141家复工复产企业均按规定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

  三、下步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XX镇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群防群控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持续严格落实“五把关、四到位、三落实”机制,有序稳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重点人群摸排力度,迅速组成隔离专班,对重点人员集中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应收尽收,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二是要进一步压实联防联控责任,压实干部责任,做到责任包干到位、落实到位,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力度,对农贸市场、卫生院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消杀、管控。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宣传覆盖面,确保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物资保障力度,做好检测物资、消杀物资筹措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六是要进一步做好乡村清洁,营造整洁干净的乡村环境。

  七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复工复产企业包干责任制,加大服务扶持,督促企业按规程尽快复工复产。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6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二、加强层级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落实属地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一)做好工地内部防疫管理。各建筑工地要在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五)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

  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工地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对于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地方疫情防控,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xx年8月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xx年8月版)》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有防护物资设备。各单位要建立防护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物资和防控设备的储备(储备目录见附件),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和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专库、专项管理,确保发生疫情时防护物资准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四)有医护力量支持。各单位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主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属地疾控机构建立联系,支持指导本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等,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留观室,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转送人员停留。并与就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立转运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及时安全转送到位。留观室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引导返乡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员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或14天内有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员工家属和密切接触者有前述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公共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通过扫码等方式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会客室和会商室,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和洽谈业务工作。会客室和会商室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要与单位办公人员相对隔离,通风良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九)主动服从属地管理。各级各类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属地指挥部和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督促其知法守法,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依法配合所在社区落实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单位要结合所在部门和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当地发生突发疫情,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主动参与,全力协助所在社区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为当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十一)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版)》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有序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同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当地核酸检测,确保做到不落一处、不漏一人。

  四、应急处置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安排其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对单位其他员工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终末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按照本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本部门所属机构和单位认真实施。

  (二)加强应对准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严格按照 “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落实“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8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寄递需求,根据绍兴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绍兴市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绍市防控办〔20xx〕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xx〕21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快递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邮政快递作为涉及群众生活必需行业,将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邮政业复工工作的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必需严格执行省邮政管理局“六个不开工”原则,即“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人员防疫情况不明了不开工、防护设备不齐全不开工、复工预案不合格不开工”。

  二、复工要求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措施: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具体措施

  1、复工准备。各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绍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绍。提前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承诺书等材料报属地邮政管理部门和镇(街)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复工。

  2、人员返岗。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安排场所对绍外人员落实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生健康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3、防疫操作。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做好疫情管控台帐。落实专人、设立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早、中、晚以及进出生产、经营场所时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四、安全防范

  1、开展教育培训。针对疫情应对开展一线从业人员的专题安全培训,以远程在线或者其他灵活机动方式开展,使全体员工了解身边的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

  2、完成隐患排查。企业深入排查生产装置、建设工地、仓库等涉及的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应急装置等完好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员工宿舍、处理场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持续运转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要落实专人检查,做到排查不彻底不复工、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3、严格制度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三项安全制度”执行到位,重点防范收寄野生动物、各类危险物品导致的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检查,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服务支持

  1、做好服务保障。各复工企业要切实保障防疫物资寄递和民生服务,优先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机构组织物资的运送需求,积极保障民生物资配送,解决好老百姓衣食需求。复工后,要及时对快递业务量有预测,对投递过程有监测,对投递环境有预判,及时安排好人员与车辆,不得产生积压与延误。

  2、加强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3、落实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各品牌绍兴分公司和地区负责人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引导和消费提示,统筹协调解决在此期间产生的投诉申诉问题,加强对下属企业和网点防控工作和员工关怀方面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应急管理。各企业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备齐备足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和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工作中一旦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须及时报告镇(街)和邮政管理部门,并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被确诊或列为疑似人员,配合做好其密切接触者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2、落实值班值守。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靠前指挥,落实每日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指定专人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3、严格信息报送。企业遇疫情和安全生产相关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置,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相关制度规定,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报送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日报表。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9

  为响应国家号召,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及早打赢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关于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与安排,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二十四字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组织的职责分工,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公司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防控领导组织

  为有效防范型冠状病毒疫情,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加强防控工作的落实,成立防控办公室并下设工作小组:

  1、防控办公室:

  主任:

  成员:

  2、第一小组:

  组长:

  成员:

  3、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4、第三小组:

  组长:

  成员:

  5、第四小组:

  组长:

  成员:

  6、第五小组:

  组长:

  成员:

  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疫情日常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并配合赤峰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五、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悬挂条幅、宣传海报等工作。

  2、利用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监督检查各部门做好厂区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及档案留存等工作。

  4、负责外来人员协调和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六、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所辖区域的防控工作,每天两次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表,每日报公司项目部防疫组。

  2、对于所辖区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防控办公室。

  3、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制度。

  七、其他职责及管理办法

  (一)项目防疫组职责

  1、每天上班时要佩戴好口罩,维持好秩序,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防控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厂,如确需进厂的,必须经项目防疫组同意,同时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对于湖北省的人员严禁进厂。

  3、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人员出厂,如因工作需要出厂的,需经项目防疫组批准,门卫做好出入人员的体温监测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厂。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要进行消毒处理,司机必须做好登记,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入场。

  (二)施工人员职责

  1、进入厂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上班时间严禁员工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多人同时作业的,要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员工聚焦闲谈、集中用餐。

  4、废弃口罩要放置于指定地点,禁止乱扔乱放。

  5、对于工作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员工要做好保暖。

  6、饭前、便后要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

  7、要保证工作场所每天两次消毒。

  8、下班后居家、或项目部房间内隔离,尽量不要外出,不去人员聚焦场所。

  (三)消毒及清洁人员工作职责

  1、消毒作业前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口罩及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严格按配比比例操作,同时注意安全。

  3、各工作场所要保证每天消毒两次。食堂应在使用后即进行消毒。

  4、清洁人员要及时将废弃的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

  (四)司机职责

  1、车辆出入严格执行审批管理,经项目防疫组批准后方可出厂,返回时需登记车辆行驶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必须严格遵守并配合项目部防疫组安全防控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

  2、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对食堂要每天进行三次消毒处理。

  4、对厨具和餐具使用后要进行消毒。

  (六)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来项目部的要提前联系,非必要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解决处理。必须来公司的,经防控组批准,严格执行体温监测登记程序,体温正常的可进入公司,并佩戴口罩。外来人员仅限于业务相关部门接待,禁止在厂区其他区域行走。

  (七)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处理

  餐余垃圾要每天清理,并做消毒处理。

  八、工作措施

  1、坚持每日组记录健康情况。4月7日起,项目部成立防疫组组织专人对本项目所有人员身体情况(咳嗽、发烧等)进行统计,如有情况立即上报管委会防控办。

  2、在生活区至生产区设立检查点。每天上班时员工由专职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测量记录。如工作过程中发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送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3、坚持佩戴口罩。全员自备足够口罩,上班后上下班途中都要戴好口罩。项目部同时储备应急口罩。

  4、保障员工用餐安全。4月7日起,食堂每日控制菜色供应,确保餐饮熟透,同时进行分流用餐。

  5、加强对异地车辆、外来人员的管理。询问异地车辆途径地并记录,如有疫情高发区的可禁止进入厂区。防疫组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体温异常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厂区。

  8、健康员工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应毁形后按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居家隔离观察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使用后的口罩用开水浸泡30分钟,或用酒精喷雾消毒后密封丢弃到有害垃圾桶内。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帮助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推动实现全局全年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经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决策精神和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攻坚战“两场战役”一起打,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帮扶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集聚更多资源、争取更多支持,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确保防疫与商务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努力促进全市全年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二、帮扶范围

  全市外贸、外经、外资骨干企业,“三类500强”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电子商务等行业骨干企业。

  三、帮扶重点

  1.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帮扶企业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特别是人员招聘、原料采购、订单违约、交通运输、融资、产业链配套和防疫物品短缺等问题要重点了解;密切跟踪帮扶企业复工后的经营状况,了解疫情给帮扶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收集企业诉求建议等,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困难。

  2.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行业特色和企业特点,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经营服务。支持外贸供应链平台公司发挥资金和渠道优势,扩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加强线上营销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鼓励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协调供应商和挖掘产业链潜能,增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鼓励第三方电商平台与商贸企业对接合作,拓展生活必需品网上销售业务。

  3.跟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对已签约未履约项目,抓紧与企业方联系,督促帮助其尽快履约;对已履约未开工项目,跟紧贴近服务,高效完成前期手续及落地准备工作;对已开工未复工项目,要对接企业和有关各方,分类制定项目复工计划,组织帮扶企业有序复工。

  4.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国、省、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帮扶企业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对接政策,争取政策支持。

  5.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按照《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潭疫办﹝20xx﹞11号)要求,结合帮扶企业特点,指导帮扶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领导联行业、干部联企业的帮扶机制。设立1个综合协调组,外贸、外经、外资、“三类500强”和重点产业项目、电商5个帮扶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设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重要事项提请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各帮扶工作组分别由外贸科、外经科、投管科、投促中心、电商科牵头,负责指导帮扶责任人开展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相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强化帮扶责任。联系领导要加强调度亲力亲为,帮扶责任人要创新方法主动作为,要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掌握政策、宣讲政策,指导协调政策兑现。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告、日协调、周汇报”的工作机制,各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走访等方式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每日将发现的问题、企业提出的诉求反馈给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各牵头科室要及时汇总情况报局综合协调组(每周至少一次),并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帮扶解决;暂无法解决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后反馈至综合协调组提请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

  3.注重上下联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全面摸清并完善辖区外向型经济企业(项目)名册,精准确定骨干企业目录,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方案报局综合协调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为帮扶总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各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要加强与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并完善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帮扶名册,会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帮扶企业就是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项目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帮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科学防控、安全生产的同时,合理配置资源,落实支持措施,稳步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月20日前,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50%,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力争达到40%;2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达到60%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达到50%以上;3月底前,除正常季节性停产、因市场原因停产的建材、纺织等行业外,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83%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工率达到60%以上。

  三、各地区目标

  (一)规上工业企业。

  2月20日前,西宁市复工70户,开工率达到55%;海西州复工5户,开工率达到55%;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60%;海北州复工1户,开工率达到65%;海南州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85%。

  2月21日-2月29日,西宁市复工2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海西州复工15户,开工率达到65%以上。在海东市复工10户,开工率达到70%以上;

  3月1日-3月31日,西宁市再复工35户、海东市再复工5户、海西州再复工15户,开工率均达到80%以上;海北州再复工2户,开工率达到70%;海南州剩余5户全部复工,开工率达到100%。

  (二)规下工业企业。

  各地区开工率力争不低于同期规上工业企业开工率10个百分点。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分类分批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是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地,一手抓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把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紧、抓细抓实。

  (二)着力健全工作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市州政府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行清单式推进,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属地推进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下沉一线、主动靠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联系黄河上游水电、中铝青海分公司等重点央企,省国资委负责联系省属工业企业,各地区负责联系属地重点企业,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专人派驻解决专项问题。

  (三)严格落实企业防护措施。各地区要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为错峰返岗创造条件,避免返工人员大规模流动,有效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群防群控的主动性。春节假期没有停产的企业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要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即将复工的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制度措施,在取得复产核准后尽快复工达产。在正常生产中,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和必要的健康防护,认真落实好在岗佩戴口罩、重要区域定期通风消毒、人员分散办公作业住宿、错峰打餐用餐、通勤车辆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现有疫情风险,果断采取隔离等应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染和防疫空白区。

  (四)全面加强协调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中央“六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准备、资金需求、交通物流、生产要素、用工等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共同为企业平稳生产和及时复工复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各地区、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履行属地责任,对于有关企业提出的复工申请要立即受理,及时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核准,对涉及生活必需品、涉农物资生产和本地用工为主、人数较少的工业企业复产要加快推进复工速度。省发展改革委要跟踪落实好国家支持性两部制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一系列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电力保障方面的惠企政策;省应急厅、青海煤监局要及时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核查验收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研究落实缓缴社保费、援企稳岗、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人银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要研究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相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有关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协同推进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措施,及时解决企业信贷燃眉之急;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业企业生产中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要研究落实减免车辆通行费等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要将重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物资等与疫情防控物资一并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要建立跨省协调机制,解决工业企业省内外交通物流受限问题,全面打通企业生产物资、职工通勤等进出通道;省商务厅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或延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研究落实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等支持措施。

  (五)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区要强化保障和协调服务,科学分析预判集中复产可能带来的能源、原材料类要素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上涨趋势,加强对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行业的生产、采购、运输、储备等各环节,实行清单式协调调度,确保各类要素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推动矿山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下游火电、钢铁、有色企业原料供给。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措施,重点做好新增负荷启动复工服务和电力电量平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安全可靠电力供应,促进发用电量平稳增长。青海油田要保持好稳产势头,加大油气生产组织力度,保障炼油和天然气原料供应,为全省和海西州工业平稳运行多做贡献。中石油天然气公司青海销售公司和各地区燃企业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实际,合理核定企业用气基数,研究落实气价优惠、增加合同气量、费用缓缴不停气等支持措施。中国铁路青藏公司要针对企业产成品库存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等实际,研究下调运费、装车费等支持措施,并帮助协调管外路局解决企业产品、原材料运输困难,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教育,及早消除职工节日心理,为复工复产后企业稳定安全运行打好基础。企业复产后,要针对生产任务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因素增多等问题,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危险源点辨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查企业异常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生产运营、职工队伍“四稳定”,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xx〕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二、具体措施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用调配相关工作表单见附件4。

  企业疫情期间工作方案 篇1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和消除因疫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尤xx

  副组长:赵xx

  工作组成员:彭xx、周xx

  二、企业疫情防疫准备

  1、收集国家、省、市、区有关防疫知识的图片、宣传片等资料,利用企业微信、电子大屏、张贴图片等开展广泛宣传。

  2、统计储备(两周左右)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三、企业疫情防疫工作安排

  (一)基本防控措施:

  1、识别各项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人员之间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传染风险,采取针对性的消毒和隔断措施;

  2、制定各岗位针对病毒传染的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使用方法,并确保各岗位员工掌握;

  3、明确各生产班次运行时间内体温测试、消毒的措施、频次、方式、地点、区域、部位等具体要求;

  4、规范防控期内员工从入企至离企期间,包括个人卫生清理在内的行为标准;

  5、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结合实际采用开窗通风或机械通风等方式,有效做好室内空气流通;

  6、制定并明确标示出现疑似发病事件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的实施流程,各流程环节所需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使用方法,确保各环节人员知晓并掌握;

  7、标识共同物品,严格区分岗位间共用物品、群体通用物品,生活福利公用设施、用品,有针对性地规范使用和管理标准。

  (二)企业内6个重点区域防控要点

  1、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1)保持办公场所、生产现场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即时开窗通风换气;

  (2)缩小岗位人员业务活动范围,尽量使用电讯设备设施和目标看板进行业务沟通;

  (3)建立各部门、区域业务和工作信息中心,统一调度传递指令和反馈信息;

  (4)物品定置管理按消毒时间及频次划分区域;

  (5)重点对座机、电脑键盘、各类门把手、能源设施启动开关等人员接触性传播区域做好即时消毒;

  (6)要求人员之间接触警示区距离为1.5米,岗位间尽可能避免员工面对面操作,对无法避免的相向操作的岗位,要通过防护穿戴、操作标准,以及监督提醒等措施加以控制;

  (7)取消办公区域、生产岗位现场所有生活垃圾暂存容器,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暂存场地,并即时清理;

  (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其他措施,如工装不允许穿出厂房外、生活服饰不得进入厂房等。

  2、食堂及茶水间

  (1)保证员工分批分散就餐,保证每批就餐人数达到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

  (2)统一员工就餐方向,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

  (3)所有餐食饮品独立包装,取消公共区域自助添盛;

  (4)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取消自行领取;

  (5)茶水间、食堂准备消毒设施,对饮水机、咖啡机、电磁炉等公用设施做好随时用,随时消毒;

  (6)茶水间、食品存放区不允许有垃圾暂存,保持与垃圾隔断,食堂内垃圾必须随时清净。

  洗手间

  (1)确保洗手间设施完好,针对正在修缮的设施和废弃下水通路,排查其是否存在连通,采取措施后加封;

  (2)要准备足够的洗手液及相应的卫生、消毒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3)保持洗手间通风,保证冲水设施完好,及时清理如厕垃圾,增加清扫消毒频次。

  5、员工休息区

  (1)在疫情防控期内,员工工间休息尽量避免采取集中区域的形式,要求员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位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2)如果条件不允许,可通过分批分散形式休息,减少区域内人员密度,员工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进行礼节性接触,如握手、递烟、倒水等;

  (3)确保员工休息区等共用空间通风良好,要求员工不得留有个人物品,并做到即时清扫、定时消毒;

  (4)严禁易腐蚀和易挥发性物品进入员工共用空间。

  6、其他员工聚集区

  (1)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防护口罩;

  (2)企业内部便利售货点应采取窗口方式售货,禁止员工入内自主选购,同时,便利购货点内,卫生及消毒措施标准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自动售货机边应备有消毒制剂,要求员工即时消毒;

  (4)控制吸烟区人群密度,企业内吸烟区要划定周围界限,沿界限进行消毒处理,禁止将易燃性消毒制剂带入吸烟区,预防火情,出入吸烟区要进行消毒;

  (5)疫情防控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员工聚集区

  (6)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集中会议,如必须则:减少会议人数、戴口罩、间隔一米错位就坐,会议时间宜短。

  (三)主要3个业务流程运行环节防控要点

  1、物资周转流程

  (1)所有物流交接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应使用相应的物流器具,严格遵守先交后接流程,交和接之间留有停顿时间,避免交接人员近距离接触;

  (2)外来物品的交接应在交接地点划定明确的界限,作防护标识线,确保进入线内的物品得到相应的消毒处理,或确认物品安全;

  (3)交付物品应与顾客接收方或物流代理方明确交接责任界限,保证越过交付线前物品的安全;

  (4)监视并保证储存物品消毒实施频次及安全状态。

  2、业务单据传递流程

  (1)划定明确的各类业务外来人员的止步线,与外来人员业务交流后,应在止步线内进行相应的消毒或自身安全确认,再进入办公区或生产现场;

  (2)所有纸质文件、单据的交接与物品周转流程一样,在交接处固定放置文件框,便于交与接过程中纸质文件的投放、接取;

  (3)外来邮件在越过止步线之前确认安全,或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3、管理信息交流

  (1)取消所有人员集中方式的会议,改用视频和电话会议,或使用板报通报信息;

  (2)确保与疾控中心及相关专业咨询机构的信息沟通,便于及时获得专业的、最新的防控标准、方法等信息;

  (3)确保顾客需求信息、内部实际产能信息、供应资源信息和内部物资储备信息的准确,有效平衡生产计划,确定生产经营运行所需的防护用品的消耗量;

  (4)整理每日防护工作所有记录信息,形成各类岗位相对固定接触交流联系网络,以便于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隔断性措施。

  (四)传染及控制信息收集传递措施

  1、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与确诊或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2、持续记录每日员工之间、员工与外来人员工作业务接触情况;

  3、严格履行员工出入、外来人员到访登记制度;

  4、制定实施防护期内员工离企后接触人群报备制度;

  5、每日统计上报防护消耗品实际消耗和补充需求信息,做好盘点记录;

  6、做好共用物品使用登记记录、员工定期体温测试记录、各区域清洁消毒记录。

  (五)防护设施及用品保障措施

  1、在企业内部明显处设置“疫情预防”信息目标板,及时通报并更新信息;

  2、员工防护用品和消毒器械、方式、制剂需经专业人员或机构确认有效性;

  3、建立防护消毒用品采购货源渠道,并保持与供应商之间信息沟通,确保所需物品供应及时不间断;

  4、设置发病员工隔离间,以及风险物品存放消毒区,准备担架等救助工具;

  5、保证疑似感染紧急措施各流程环节所需物品充足;

  6、做好企业易燃、易挥发性消毒制剂安全存放,其他防护性用品有效期管控。

  四、突发感染事件应急预案

  1、明示企业内各区域紧急事件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员工有发热、发烧等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区域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通知街道经济科;

  2、企业在合适位置配置隔离室,明确企业内各区域通向疑似发病员工隔离区路线;

  3、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根据风险程度采取措施,或重新消毒;

  4、当疑似发病员工被医疗机构确认为感染患者时,第一时间向防疫机构提供该员工离企接触人群报备;

  5、当企业外感染者与员工有接触时,通过记录追溯,划定企业内员工风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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