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时间:2022-12-08 11:57:16 方案 我要投稿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范文(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范文(精选12篇)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1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切实改善全区集镇环境面貌,解决集镇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区13个镇全面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不断提升我区集镇创建水平,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改善集镇中心容貌,努力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营造规范有序、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使全区13个镇的集镇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形成点上出彩、面上洁净的城乡格局,达到“目之所及、焕然一新”的整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注重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三)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集镇人居环境。

  (四)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省级典型示范样板建设,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3月20日起,在全区13个镇的集镇(适中镇单列)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发挥雁石镇省级示范样板的典型效应,树立样板引领,按照“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管清楚”的“六清楚”工作要求和“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提升”的工作原则,突出解决集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集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xx年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集镇环境卫生和镇容面貌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集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集镇管理规范高效。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20xx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全区13个镇的集镇建成区范围

  五、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开展集镇和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建成区和集镇主要道路周边的暴露垃圾,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二)镇容镇貌。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全面清理空中网线,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实行分类捆扎,引导合理共杆。

  (三)交通秩序。整治集镇范围内的行车、停车秩序,车辆有序停放,不违规占用车道停车,清理僵尸车,合理划设停车位,增加泊车位。

  (四)违章建设。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行动,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老旧建筑予以拆除,重点拆除集镇范围内的老旧旱厕、鸡鸭禽舍。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

  各镇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通过发放材料、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整治内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以及设计、监理队伍的确定,形成本镇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治完成期限。各镇要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前,拆除沿线风貌不协调的彩钢棚并完成所有改造房屋的彩钢棚拆除。区政府将组建专项督导组,按照工作计划分片区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整治办、督导组,各镇、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5月底前,由区政府与13个镇和相关区直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整治工作任务交付各镇。6月初,召开流动现场会,推动整治工作。10月底前,各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镇是此次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拆除一批。

  ⑴依法拆除方面。加大“空心房”整治力度,全面拆除辖区内长期闲置、废弃、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有安全隐患及建新未拆旧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空心房”,依法拆除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违规搭建禽畜饲养棚、简破厂棚、废弃建筑,重点拆除旧旱厕,制止并拆除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加大“备书拆除”力度,对建筑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待有项目征迁时能够给予充分还原。〔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

  ⑵拆除线路店招方面。依法拆除集镇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做到规范设置、简洁有序。〔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移动、电信、联通、供电等单位〕

  2.整治一批。

  ⑴环境卫生方面。按“百户一池、百米一箱”的标准在道路沿线、集镇及村庄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加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宣传动员,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做好垃圾投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⑵污水治理方面。集中整治沿街商铺在路面、雨水井口乱泼乱倒污水及泔水的现象,加强监管查处,杜绝向集镇河道、水塘、洼地、荒地等区域乱倒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镇,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⑶交通秩序方面。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做到道路标线标识清晰,车辆按停车泊位、标线停放,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各镇,交警大队,各镇派出所、各驻镇执法大队〕

  ⑷镇容镇貌方面。对集镇主要道路沿街商户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影响环境的“牛皮癣”小广告。〔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

  3.改造一批。

  ⑴店招规范方面。对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店牌店招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改造。〔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区市场监管局〕

  ⑵立面改造方面。对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融入本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强化风貌管控,实施“平改坡”整治,裸房外墙装饰装修,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积极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的宜居集镇。〔责任单位:各镇、各驻镇执法大队、龙传公司〕

  ⑶绿化改造方面。在拆除老旧建筑的空地上实施绿化提升,有条件的可建设“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⑷集镇道路维护改造方面。对破损的集镇道路进行维护,有条件的可以实施道路“白改黑”。〔责任单位:各镇、龙传公司〕

  (三)验收审核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以镇为单位,根据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内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代建方及时报送区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保质保量完成整治项目。〔责任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

  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回头看”,强化环境卫生、绿化、镇容秩序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反弹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责任单位:整治办、各镇、各有关单位〕

  七、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科学安排时间,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加大投入、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对实施效果负责。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整治工作资金,保障资金需求,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商铺店招改造,指导各镇“备书拆除”与风貌管控不相符建筑;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规私搭乱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杂物乱堆乱倒等影响镇容镇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法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镇集中整治国道、省、县及厦老至岩山沿线两侧的汽车维修店(场),配合各镇依法进行规范整治;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做好交通干线、县乡公路的扬尘及沙石料物撒漏整治工作;指导各镇按设计规范实施道路改造提升,打包项目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配套。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各镇开展集镇及主要道路两侧商铺整治的宣传发动以及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规范商铺倚门或超出门窗、占道、超线设摊经营,督促商铺和市场经营者自觉履行“门前三包”、无占道经营等。

  交警新罗大队:负责配合各镇依法整治集镇主要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加强交通管理,整治行车秩序,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清理“僵尸车”,在其他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

  区财审中心:负责集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项目的财政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工作,并及时出具报告。

  龙传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全面履行代建单位的职责,会同项目业主,组织项目施工队伍招标,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报批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龙盛市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各镇开展所属农贸市场整治,依法拆除市场周边摊贩占道搭建的遮阳棚、简易帐篷等乱搭乱建,规范农贸市场经营;会同各镇加快实施新建、改建农贸市场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罗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阵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集中行动的总牵头、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人民政府作为此次整治百日集中行动的实施主体,要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强化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通报一调度”工作机制,由专项工作督查组每周深入各镇开展工作督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各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任务清单,划清任务区域,明确区域范围内的管理单位;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职责管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镇、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必须具体到班子成员和具体干部。

  (三)强化政策支持。整治资金区、镇两级按照1:1比例配套,区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集中整治(适中镇单列)。各镇配套的整治资金,主要从其土地整治收益中提取30%部分优先用于集镇整治项目投入,没有土地整理项目的镇,从其所属的其他资金中统筹予以配套。此外,集合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民办实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资金,多渠道解决整治项目资金。各镇必须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力度,为此次整治工作镇级资金提供保障。各镇作为整治工作的业主,应保证专业队伍的质量,从区住建局推荐的设计单位(4家)、监理单位(5家)名录库中选取,并与之签订协议。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由各镇按行业部门规定,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各镇委托龙传公司下属的东肖新区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并按招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根据确定的整治内容编制整治方案,做好单体建筑、单体项目、单体节点的设计方案,并编制项目概算;区住建局统一委托2家预算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完成后提交区财审中心进行审查。

  (四)项目补助标准及方式。区财政配套资金按“3:3:3”的方式根据进度拨付,即区财政在整治初期先行安排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各镇确定的整治方案预算总额的1/6先行下达;待总工程量完成70%后,区财政再安排预算总额的1/6;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将剩余配套的1/6资金拨付到位。违章临搭拆除、环境卫生清理等,由各镇自行负责,不予补助;店招改造、杆线规整、建设(口袋)公园等改造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40%予以补助;污水管网建设、垃圾屋(垃圾亭)建设、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类项目,按照区级配套资金的60%予以补助。为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6月底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的裸房,由农户自行完成立面改造的,按照30元/㎡标准补助。

  (五)积极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曝光台等平台,通过现场采访、专栏报道、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地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真抓实干的整治热潮。

  (六)强化督查考评。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具体分为两大片区(详见附件2),第一片区由区人大张咏兰副主任挂钩,督查范围为东肖、红坊、龙门、大池、小池、江山、适中等7个镇。第二片区由区政协黄美玲副主席挂钩,督查范围为铁山、雁石、岩山、白沙、苏坂、万安等6个镇。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督查结果实时在区委区政府工作群予以通报。各镇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实行督查事项销号管理,对落实效果明显或进展状况良好,预期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部门给予销号。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展效果较差、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提前警示责任单位限期完成,直至对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整治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2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3

  随着城乡道路特别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设,全镇道路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安全责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车和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更加齐全,安保设施更加完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非法劳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全面取缔;农用运输机械管理日趋零落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宣传发动(7月22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层层部署落实,将县公安、交通、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全面发至村、社区。文广站要积极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村、社区也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有关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二)实施分项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偏远地区或无牌无证车辆集中地区,可协调公安、农机部门安排人员集中上门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强对沿路违章建房、乱摆乱放、骑路集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确保道路畅通。

  (三)开展联合执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镇政府将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农机局、安监局,分别抽调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监管机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道路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的,努力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张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文广站、中心学校、农办、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整治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系统、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村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巡回督查。对集中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行为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检查验收。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自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镇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范围。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4

  为切实解决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xx镇的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下旬起对xx镇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对上小路口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目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使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xx镇政府创建办,张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期间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措施

  此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2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

  1、镇政府抽调专人负责摸清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堵塞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2、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主题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管理举措,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大力营造综合整治舆论氛围,使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贯穿此次综合整治全过程。

  (二)全面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25日)

  按照xx镇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各类违章占道行为。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在312国道主干道、上小路、小高路路口施划行车导向线和斑马线、停车线。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加大对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对xx至合肥客运专线车辆回xx后不允许在上小路口卸客后原地调头,一律从xx加油站西道口调头后单边依次停放在西街道口西侧的南混合道上待运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金桥(官亭)至上派个体客车不准随意在上小路口下客、带客、等客;由金桥(官亭)至上派方向的个体客车应停放在上小路站牌停靠点,上派至金桥(官亭)方向应停放在312国道北张小馆门口上下客、待客,三轮车停车泊位,一律依次停放在312国道混合道路北边。出租车停车泊位,一律在老上小路口处依次停放。312国道主干道(大庙塘)严禁停放各种大小车辆。其它道路不准车辆占道停放。

  市容、工商、城建等部门对公路上的占道经营、乱摆商贩、摊点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占道经营,把道路让出来。派出所对干扰、阻碍整治行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必须迅速处置,坚决从严打击。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认真总结在整治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方法,巩固成果,克服不足,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改善xx镇道路交通条件、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密配合,各负其责。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不断强化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理解和支持,增强自觉遵守交通的法律意识。

  (三)建立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制度,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镇政府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该部门上级机关,仍达不到解决的将上报市、县效能办。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5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xx府办发〔20xx〕2x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2号)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取缔道路交通非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机(电)动三轮车;

  7.打击各类农用机械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认真排查本区域内非法该拼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重点排查非危货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及时向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五类车辆”(即:短途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多发、易发、常发,且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尤其是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的超员违法行为,对面包车超速、超员、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及时消除辖区内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农用车辆牌、照、证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无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载、违法载人、补检未检车x辆、到期未换取驾驶证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活动。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非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6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7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

  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

  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

  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

  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8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9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10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11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华明路:北二环西路---南二环西路

  愚公路:北二环西路---至北三环

  凤凰路:华富东街---建明东街

  文化路:北二环---南二环

  通华西街:西二环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环北路至华明北路

  朝阳路:北二环东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环东路:文化北路至东二环北路

  北二环西路:华明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西二环北路:通华西街至北二环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水泉路:通华东街---华富东街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1、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③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四)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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