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时间:2023-01-05 17:44:5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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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范文(通用19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范文(通用19篇)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一)扣分情况: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上报工作总结、计划、例会资料等,每一次每一项扣2分。因未上报材料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一次每一项可扣5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每次扣3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扣3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每次扣3分。

  4、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扣10分;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2分;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3分、5分;有事不请假,每次分别扣10分。

  6、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力度不够、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通报、上访、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5--20分。

  7、认真组织部门工作,学期初能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对本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8、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空岗,尽职尽责。统一着装和标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值班不作为、脱岗、空岗的,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因此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10-20分。

  9、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应该下达的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10、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

  11、其他应扣分的行为(以学校班子判断为主),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二)加分情况:

  1.对学校发展提出宝贵切实可行计划,2分/次。

  2.所在年级、科室获得县级、地区、自治区、国家荣誉的分别加2、3、5分。

  3.其他积极贡献的领导研究加分。

  二、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班子委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时公布。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扣分按5元/分计算扣分金额,并从相关津贴(奖励)中扣除,同时考核结果将应用在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等各种工作中。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2

  一、客观考核

  干部考核将综合办公室、体育部、监治部、学习部、生活部的资料及各大活动干部出勤率对干部进行考核。本部门将结合其他部门的资料做成百分比的形式,这样的形式将比分数制更直观。这些部门对干部日常的管理,做为一名普通学生也能做到,所以我们将减轻客观考核在干部考核中的比重,将客观考核作为评优评差的必要条件,作为一名学生干部,如果连普通同学都能做到的事情都不能做到的话,是没资格评优的,反过来这些部门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干部都能做到的话,并不能绝对说明一个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好与坏。下面将客观考核的细则一一列出:

  体育部:干部一月内早签到率不足95%者,取消评优资格;低于75%,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监治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一次晚归,即晚归率达到3.3%者(以一月30天计算),取消评优资格;一月内晚归率高于等于9.9%(以一月30天计算),即一月内被查到3次晚归,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学习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干部两次晚自习未到,即缺勤率高于等于6.6%(以一月30天计算),取消评优资格;干部一月内被查到干部5次晚自习未到,即缺勤率达到16.6%,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生活部:干部一月内被查到有一次最差寝室(以一月内4次大检查为准),即差寝率达到25%,取消评优资格;干部一月内被查到两次最差寝室(以一月内4次大检查为准),即差寝率达到50%者,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另外,凡是重要活动,如招新竞聘,部长会等,只要有部门部长两次缺勤或四次迟到,部长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请假的部长是否属于缺勤由本部门经过学办老师确定);某部门副部长两次缺勤或四次迟到,直接列为不合格干部候选人。

  注:两次迟到按一次缺勤换算。

  二、主观考核

  1、考核:由会讨论推选出三个后选人,再由部长会议选出一个优秀。

  2、部长、副部长考核:首先:学生会除外副部长级及部长级在月末写一份自我评价表并在每月22日前交至各分管(自我评价表将由本部门下发各部门),由收齐好并写好意见后交至组织部。其次:再由分管随机交叉考核,即对所考核部门干部干事询问情况,然后提交一至两名优秀干部候选人及不合格干部候选人名单,并写好原因后交到组织部。由会上讨论决定优秀干部及不合格干部候选人。在会上,各分管要出示评优候选人有何另外“加分”因素,例如优秀寝室,当月献血,见义勇为等。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3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通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3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建议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4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5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5、群众打分: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18%计入总成绩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5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本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满分为200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100分),民主评议(50分)、加分项(50分)、扣分项、否决项。

  考核内容及其标准,每学期视情况进行必要修订,岗位目标除岗位目标标准所列外,还包括学校其他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级部处室的岗位目标总分超出100分或不足100分的,最后得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二、考核程序

  1.学校分管校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各级部、处室进行过程化督查考核。

  2.每学期期末被考核级部、处室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要求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考核小组。

  3.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各级部、处室进行学期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及奖惩意见,报学校办公会研究确认。

  三、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在学校教育教学信息予以通报。

  2.依据考核结果每学期通报表彰一个优秀级部,三个优秀处室。

  3.对表彰的级部、处室人员进行奖励,级部处室负责人为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或向表彰的级部、处室倾斜上级有关先进的评选。

  4.考核结果居最末的级部、处室向学校写出书面说明,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个学期考核居最末位者,级部、处室负责人自动提出辞职。

  四、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衍乐

  成员:杜运兴李忠学冷同普

  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忠学

  成员:相关人员(外聘)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通过考核工作,在全校营造精细化管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级部、处室让全体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评估,通过日常的考核检查不断促进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考核标准,各级部、处室每学期组织两次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部、处室要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责、权、利清晰的岗位责任制,使广大教职工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各级部、处室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提升效率,使学校和个人都得到长足发展。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6

  按照《xx市教师进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为了加大我校干部培训的力度,确保我校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针对实际情况,特制订干部培训中期发展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提高小学中层以上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政治理论素养好、领导管理水平高、现代教育技术强的学校级后备力量,为提高我县基础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提高小学中层以上干部的整体素质及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具有我县特点的小学干部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小学中层以上干部队伍。

  为此,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必须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1、提高本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形成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意识和研究意识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培训内容

  中层以上干部培训要坚持政治思想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与教育管理实践的有机统一,始终将干部素质能力建设贯穿于培训全过程。

  政治思想理论培训: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次飞跃”后的“五大理论系列”——先进性理论、科学发展观、执政能力论、和谐社会论、和平发展观,努力提高干部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加强“七观”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提高干部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办好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全面提高学校干部“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学校干部的科学与人文教育,努力提升他们的修养情操和人文底蕴。

  岗位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尤其是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学习培训。要紧紧围绕各类学校干部的岗位需要,加强教育管理专业技能的培训,将教育培训与工作研究相结合,将共性要求与个性特点相结合,将理念提升与个体发展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教育管理实践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培训内容与方式的科学融合和相互统一。要紧密结合“二期课改”和崇明“生态教育”的实际需要,挖掘内容、完善模式、加强整合、提高实效。

  三、行动计划

  按照“十三五”干训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干训机制,探索干训模式,充实干训内容,调整干训方案,使干部培训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坚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为先导,以改变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干训课程教学质量工程。平时重视培训模式的研究,根据不同班级选择模式多样化的培训方法。“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主题研训”干训模式的研究和实践,同时继续抓好“主体研究型”培训模式的深入研究,尤其是在各学科中层以上干部培训上对“教学研行”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和“在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的作业与内容”作进一步的探讨,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实施不同的培训模式,做到在培训内容上、上课形式上、教学方法上改革与创新。为此,在培训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指导自学,提高自学能力

  由于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在学校工作中具体管理任务较重,在培训中应加强对学员自学环节的指导,每门课程都要规定自学内容、思考问题,学员在自学过程中要有学习心得,以此提高学员的自学能力。

  2、集中辅导、突出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培训学员的理论素养,突出各培训课程的重点内容,要组织短期高效的集中辅导,在集中辅导中应将讲授与研讨交流、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提高集中面授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活动引领,提升学员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

  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培训是一种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要目标的培训类型,通过自学和面授辅导帮助学员掌握所需理论知识,通过相应的活动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使学员形成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技能和能力。活动类型包括校本研修、学员论坛、师生互动、网上学习、网上作业、网上考试、教育考察等,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还认真开发干训、党校课程,在备课时积极寻找资料,上出学员满意的课。在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干训部正副主任的指导下,做好干训班级管理工作,包括学员点名、发放资料及收交作业等。组织好干训班级论坛活动,完成干训、党训班级资料装订工作,负责干训班外出考察活动,完成干训班级计划和总结。在整个培训过程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一要从科教兴国和加强学校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并将其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实、调整干部培训内容。

  三是对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真正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小学中层以上干部要在五年内全员参加培训。

  四要把各小学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十三五”的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五要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者的培训、教学过程的管理、培训资料的选用、学业成绩的考核等业务由干训部具体负责。

  2、专兼结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选聘由专职干训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领导组成的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干训教师队伍。

  二是干训专职教师定期下基层学校进行干训调研,及时掌握学员在实际工作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对上课内容作补充和调整。从而提升培训的质量。

  3、完善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根据考核要求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考核,从而对培训质量进行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全县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培训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和表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学员考勤、学籍管理以及奖惩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班主任管理制度、检查、评估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中层干部。根据《丹徒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原则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逐级晋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为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本次聘任中层干部对象中要求有2—3名35岁左右的骨干教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校长z任组长,成员有z。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党总支组织委员、副校长z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聘任方法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考评考察和竞争择优,把乐意为师生服务、为岗位担责、为领导分忧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校长书记会议研究、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公示《关于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聘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需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附表一)交办公室。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10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推荐表”(附表二)交办公室。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13年6月28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确定的候选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竞聘演说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书面材料交办公室。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原则上不列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党总支负责组织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德、能、勤、绩等四方面的实际表现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7、筛选确定。根据考察对象的评议得分、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岗位拟聘人选。决定时会充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8、聘任备案。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签订聘约。

  五、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行政机构设置为三部一室四处,即高一部、高二部、高三部、办公室、师训处、政教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具体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级部常务主任(中层正职)3人、副主任3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师训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六、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着的工作业绩;

  ⑵.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竞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⑶.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资格条件:

  ⑴.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⑵.具备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⑶.有过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或具有在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年级组长或同等岗位上任职2—3年的经历,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秀班主任;

  ⑷.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次初聘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⑸.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8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

  组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

  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动议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

  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

  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XXX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XXX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XXX人。

  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XXX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

  (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XXX人。

  (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XX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

  (四)讨论决定

  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任职备案

  1、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

  3、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五、严明工作纪律

  (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

  (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

  (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XX行为。

  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本部门内部产生

  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

  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0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

  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5.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如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6.交流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xx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

  略

  五、聘期和交流制度

  (一)实行聘期和交流制度。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连续任职满9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

  (二)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应进行多岗位锻炼,促进其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一般应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对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要实行交流。

  (三)要求实行干部校际交流或校内交流轮岗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交流方案,由县教育局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聘任工作。

  (四)交流机制。年龄将达男55周岁、女52周岁且不满一个聘期(任期)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再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先交流轮岗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轮岗副职。情况特殊一时不能交流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可暂不轮岗。

  六、干部聘任范围聘任方式分为不竞岗聘任、竞岗聘任和直接聘任等三种,具体如下: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不竞岗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其它需要实行不竞岗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2.校长调整后,新任校长对现职中层干部在现聘期内的续聘。

  3.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在全县或学区范围内公开报名竞聘。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七、干部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xx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二)人选审核。学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非竞岗方案,则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xx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聘任工作流程

  (一)不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流程。

  3.述职和测评。参加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必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凡不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九、退出机制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十、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1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14】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五、方法程序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1.采二教育集团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俞 晴

  副组长:王海清

  组 员:高 琦 吕琦 吴雷勇 李 鑫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清

  组 员:尹红岩 徐益萍 鲍佩华 吴淑萍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根据长教党〔2010〕40号 “关于《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 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2、教务处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3、教育处

  主任:1人 副主任:2人(其中1人兼保卫科科长)

  4、总务处

  主任:1人

  5、教科室

  主任:1人

  6、工会

  工会副主席:1人

  7、团委

  团委书记:1人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五)身体健康。

  注:聘任职务一般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须报请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同意。

  五、聘任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组长:雷志明 涂立奇

  成员:杨革非 左晓波 陶可权 许 丹 舒利民

  2、宣传发动。学校党委、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方案(方案包括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另附)、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等),作专题动员。(元月17日)

  3、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部门)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岗位自荐(推荐)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元月20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办)。报名人(含自荐或推荐人)须填报一个竞聘岗位,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聘任的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校务会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侯选人名单并公示。(元月21日)

  5、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60人。竞聘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考,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元月24日)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元月25—27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校务会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元月28日)

  8、公示结果。学校党委、校务会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后若无影响竞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元月29日—2月2日)

  9、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校长室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中层干部的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必须重新竞争上岗。

  2、受聘任的中层干部,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个人述职、教代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中所形成的个人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30%者,不再继续任职。

  4、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两届,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换岗。

  5、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校务会集中、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的方法和程序,将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时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把那些讲党性、顾全大局、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干部选拔上来,将他们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有计划地进行多岗位轮换,从实践中提高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校务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3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理顺学校管理程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有一定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精致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参照市教育局《市属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拟聘岗位:

  经校长室研究决定,本次中层干部拟竞聘三名,其中政教主任一名,总务处副主任一名,团委书记一名。

  二.竞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服务老师,服务学生的意识。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从教满5年以上,团委书记40岁以下,政教主任,总务处副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8月20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

  2.个人申报(8月21日~25日):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将《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电子稿发校长室,8月25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3.资格审查(8月27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竞聘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五人组成。

  4.竞职演讲(8月28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说,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竞聘者就“本人简要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竞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和做好该职位工作的设想”等四个方面进行竞聘演讲。

  5.民意测评,竞聘演讲结束,当场进行民意测评。

  6.组织考察(8月28日):竞聘领导小组结合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确定具体岗位。

  7.聘前公示(8月28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公示3天。

  8.学校聘任(8月31日):公示期满,校长宣布聘任结果,与聘用对象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政教主任岗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四、管理待遇: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管理和待遇按照桥高中学2013年教代会通过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此次竞聘岗位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将重新进行竞聘;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丹徒区桥高中学校级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交教代会通过。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4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拓宽中层干部选聘视野,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广纳群贤、竞争择优、充满活力、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提高学校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调整好我校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泰山教字(xxxx)6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1、领导小组:刘昱晨王宝军王焰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张勤辉

  负责整个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

  2、竞聘委员会:刘昱晨王宝军王焰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张勤辉冯润贞李彦沈辉王爱香杜笑宇来岩魏云靳连振吴春杰佟涛史培莲(竞聘当事人及当事人亲属回避)

  3、工作小组:李希满李运庆戚嘉庆杜笑宇沈辉李彦负责表格设计、申请书收取、测评票的统计、公示内容的设计等

  4、监督小组:王宝军张淼郑继萍杨平磊张圣军负责监督各项程序、步骤是否公正、公平

  二、竞聘原则

  1、民主集中制;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注重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竞争和调整相结合,确定最终的岗位任职或兼职。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公开竞争的职位为:

  办公室主任(1正1副)普教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教科室副主任)总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综治办副主任)政教处主任(1正2副,其中,主任乔小平不再竞争,1副为团委副书记)职教务处主任(1正2副,其中1副为网管中心副主任)学生处主任(1正1副)招生办主任(1正)就业短训办主任(1副)级部主任4人专业部主任4人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1、事业心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务实肯干;

  2、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发展意识强;

  3、谦虚热情,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意识、大局意识强,协调能力强

  4、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一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

  5、竞争中层干部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xxxx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原中层及管理干部不受年龄此限);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中层干部原则上必须兼课。

  五、工作职责(详见学校《制度汇编》中岗位职责有关部分)

  六、竞聘程序

  1、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组织,拟定《泰山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班子会审议,报教育局批准,提请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成立竞聘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有学校班子成员,富有责任心、原则性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部分教职工代表。

  3、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公布《实施方案》;发动全校优秀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报名竞聘。报名采用个人书面自荐的形式,竞聘者向竞聘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竞聘委员会。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者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布名单,听取教职工意见。

  5、竞聘上岗按照先正职后副职再级部、专业部的顺序,分三轮向教代会进行竞争演讲,演讲内容包括①年龄、②工作经历、③工作业绩、④竞岗优势、⑤工作措施及设想、⑥态度、⑦身体状况等,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教职工代表根据民主评议要求按同意、不同意、弃权进行无记名投票。按不超过各岗位数的2倍选取候选人。(如果某岗位的所有竞聘人的同意率低于60%,则此岗位,由班子安排兼职或代理

  )。

  6、竞聘委员会对经过教代会测评推选的候选人,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按照同意、不同意、弃权进行无记名投票。

  7、学校班子根据竞聘委员会的推荐情况,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确定对象,报教育局批准,张榜公示。对落选的中层干部逐一谈话。

  8、校长聘任。校长与被任用者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根据每年的干部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学校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的需要。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竞岗,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竞争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对于借机滋事者给予处分,在竞聘中一票否决。

  3、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引导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对竞争落选人员,要注意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竞争落选人员本人要正确对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4、根据岗位设置和自身情况,慎重选择竞聘岗位,在规定申请时间外不受理任何申请要求。

  七、说明

  1、竞聘上岗前,原中层干部自行免去中层职务,中层岗位全部重新竞聘。

  2、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时间xxx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网站上下载《宁波市怡江小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按要xf填好后发至xxxxxx@xxx.com中并告知校长。电话:135xxxx3301

  (2)现场报名。到校长室填表报名。

  3、公开竞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4、公推公选。在学校内部进行公推公选。

  5、决定聘任。

  六、管理与待遇

  1、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竞聘入选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津贴50元/月,正式聘用期岗位津贴90元/月)

  3、对被聘任人员,加强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奖分A、B、c三档,A档1000元,B档800元,c档600元,分学期核发)。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聘制度,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理顺学校管理程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有一定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精致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扬州特殊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竞聘人员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有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备课组长三年以上,或担任部门助理一年以上。

  2、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勇担重任,任劳任怨,沉稳干练,有团队合作精神。

  3、能独立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较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竞聘程序

  1、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中层干部竞聘的意义、目的,表决通过竞聘的程序及设置岗位等情况。

  2、申请:凡符合条件并准备参加竞聘者,到校长室领取申请表格,群众推荐的方法同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表格上交。

  3、初审:由考核小组审核参加竞聘人员资格,确定进入竞聘人员名单。

  4、演讲:在竞聘考核小组组织下,由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开竞聘演讲,重点谈担任行政干部的工作思路和设想,每人限时5分钟。

  5、测评:全校教职工测评,采取当场公开计票方式,原则上竞聘人员得票率不低于50%。

  6、初定:考核小组根据竞聘演讲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7、公示:公布聘用人选。

  8、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由校长签发聘书。

  五、竞聘上岗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上级领导

  2、学校校级领导

  3、教职工代表(民主推荐,在不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中产生,教学和后勤各壹名)

  (考核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

  六、聘任的有关规定

  1、参加竞聘的人员,提出自己的竞聘意愿,但最后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的分工决定。

  2、竞聘上岗的干部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3、聘任期内,中层干部因特殊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空缺岗位须经学校提名并报上级同意后,由学校进行聘任。

  4、被聘任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约:

  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者;

  ②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的决定执行不力或敷衍者;

  ③经组织考核或在民主评议中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者;

  ④因其他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岗位工作需要者。

  5、考虑到学校的编制和结构等具体情况,夫妻同校的,原则上只能有一人参加中层干部竞聘。

  七、竞聘岗位设置情况

  办公室:主任兼行政秘书一名、人事秘书一名、副主任兼电教中心主任一名;

  教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兼教科室主任一名;

  政教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总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实训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八、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的积极进取、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进行新一轮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根据《丹徒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市、区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聘任原则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四化”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逐级晋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校级中层干部工作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常平任组长,成员有罗红斌、曹显新、龚卫东。具体联系人:曹显新。

  三、聘任方法

  我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评考察、竞争择优的方法,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乐意为师生服务、为领导分忧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依据有关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职能机构设置的竞争职位、竞争范围、任职条件、方法程序。竞聘上岗初步方案,经校长书记会议研究、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大会,把《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任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使全校教职工共同关心和参与公开竞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准备参加竞聘的,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个人自荐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10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群众举荐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校党支部将根据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08年6月27日。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中层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把有关书面材料打印好交领导小组联系人。竞聘上岗演讲的题目是《假如我担任……》,字数在800字左右。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一般不列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支部负责安排与确定的考察对象、有代表性的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实际表现,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7、筛选确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评议以及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学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各竞争岗位拟任人选。决定拟任人选时,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人员,按落聘处理。集体研究提出拟聘对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8、聘任备案。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的方案,再次集体研究确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与中层干部签订聘约。

  9、就职宣誓。学校领导集体与所有聘任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并进行集体宣誓就职。

  五、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岗位编制,我校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

  教务处3人(含教科室1人)&nb

  sp;政教处2人总务处1人

  六、竞聘条件

  l、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事业心强。一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言行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端正,廉洁奉公。能干想干,服务态度好,文明礼貌,谦虚热情,胸怀博大,有吃苦耐劳精神,乐意奉献,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务实肯干。与时俱进,善于思考,敢于争先,勤于实践。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竞争职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积极主动,办事得力,能够当好学校领导的助手;

  (4)有全局观念,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合作,互相补台。能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对上对下言行一致,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正确的权力观,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能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在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资格条件:

  ⑴目前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⑵具备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以上(含一级教师)职务;

  ⑶曾有过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或具有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同等岗位上任职2—3年的经历,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秀班主任;

  ⑷校龄一般在五年以上;

  ⑸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3、职位条件:

  (1)教务处——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具有较强的课改意识、教研能力和现代教育思想,工作热情、细心、严谨,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富有创新精神,对学校的教学、教研、教改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能力。

  (2)政教处——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及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思想教育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法制意识,能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办事,有较强的独当一面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总务处——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熟悉教育教学设备等校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胜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七、具体安排

  l、宣传发动:2008年6月23日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有关政策、条件、程序和岗位职数。

  2、公开报名:6月24日至27日,完成“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个人自荐表”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群众举荐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

  3、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条件,领导工作小组对自荐和举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布。

  4、竞聘测评:6月30日召开教职工大会,确定的候选人进行竞聘演说。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支部安排与考察对象、有代表性的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对每位竞聘者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位竞聘者从德、能、勤、绩几方面,进行综合评鉴,全面衡量,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公示结果:根据考评结果,按照岗位设置的需要,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将拟聘中层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7、决定任用: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的方案,再次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中层干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聘任手续,下学期开学会议宣布任职情况。

  八、干部管理

  学校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届满重新竞聘。对被聘任人员,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对聘任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表现不好、服务意识差、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诫勉或解聘。在竞聘中,一些德才素质好,但因职位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学校将把他们列为后备干部加以培养。

  九、其它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将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完善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8

  为了加强我校行政管理力量,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我校决定补充中层干部副职,实行新一轮竞聘上岗。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唐xx

  成员:李xx、周xx、李xx。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竞聘职数

  办公室副主任、学生科副科长、总务科副科长、教务科副科长(兼教科室主任)各1名。

  四、竞聘范围

  所有竞聘人员限本校在编在岗(含长怡岗位的一中编制人员)教职工。

  五、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较高(除教务科副科长外,其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②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③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④身心健康。

  2、竞聘具体条件:

  ①年龄:35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资历:所有竞聘人员要求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教务科副科长要求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五、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及民主推荐:7月6日(教职工大会)。

  2、竞聘报名:从8月25日截止8月27日下午18:00。

  3、审定竞岗对象、公榜:8月28日。

  4、竞岗演说及测评:8月29日。演说限10分钟以内,包括:

  ①本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

  ②本人竞聘岗位的优势与条件。

  ③上岗后的基本设想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5、组织考察(一定范围内座谈),党委审定。

  6、办理任命、聘任手续。

  7、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徐正林

  组 员:张忠华 王治安 不竞聘的教师2人(待定)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2、民主推荐(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眩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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