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时间:2022-11-25 09:00:4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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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通用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50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三、工作要点

  (一)促进全面开放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先优惠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二)确保开放时间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三)建立管理制度

  各社会足球场地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管理制度。制定包括日常维护、对外开放、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

  (四)完善配套服务

  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餐饮、商品零售、休闲服务等,完善社会足球场地周边配套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增设更衣室、卫生间、器材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五)丰富赛事活动

  鼓励各地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

  (六)建立奖惩机制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地社会足球场地的调查统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8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为试点先行阶段。凡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第二批社会足球场地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所属单位试点先行。按照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旅投集团顺序推进,其中,广西工业学院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覃塘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各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6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完成试点基础上进行总结完善,重点做好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力争实现所有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对外开放的目标。

  第三阶段:20xx年中-20xx年底为总结提升阶段。对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各县(市、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管并重,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管责任,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日常维护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改进足球场地服务供给,完善统计制度,对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动态统计。

  (二)落实管理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醒参加运动的公众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应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应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修、举办赛事活动等项目予以补助。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青少年培训、赛事承办等予以经费支持。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2

  一、起草依据

  根据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体办字〔20xx〕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利用,增加赛事活动供给,结合我市实际,市体育局业务科室牵头起草制定了《临沂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开放范围和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对外开放足球场地范围主要涉及6类场地,分别是:

  第一类,由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包含公建公营和公建民营,这类足球场地按照要求应该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第二类,由政府投资建在学校,并且与学校共用的社会足球场地,这类场地需要在做好物理隔离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分时段向社会开放。

  第三类,由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第四类,以政府免费提供土地或者以优惠价格租赁土地方式,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低收费开放。

  第五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第六类,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的足球场地(民建民营)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按照相关要求,社会足球场地全年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其中,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30天。开放时间要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如遇雨、雪、大风等不利于足球活动的自然状况,为保障安全球场不开放。因维修维护等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七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告。

  三、运营管理相关要求

  运营方式上,《实施方案》明确了5类情况,分别是:

  第一种情况,政府或者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这类场地,不具备社会化运营的,要协商确定管理机构,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

  第二种情况,由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这类场地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应采取竞争择优机制选择社会力量运营管理,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种情况,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承接政府投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

  第四种情况,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校园、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

  第五种情况,民建民营的社会足球场地,管理机构在不改变场地用途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

  运营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运营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

  四、监督管理

  《实施方案》规定,社会足球场地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机构规范运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社会足球场地用地或改变足球场地功能的,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规划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要优先在周边另行选址重建。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自印发之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3

  为进一步推动足球运动的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会议纪要》株府阅〔20xx〕2号文件精神,根据《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足球运动发展,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株洲市是国家发改委选定的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石峰区承担了重要的建设任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全区“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市政府明确市文旅广体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与合作协议的制定、项目主体招标工作、合作协议的签订与执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项目的移交接收工作。各区县政府或平台公司负责完成各场地选址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石峰区内的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场地有三块。

  1.原十六中足球场。拟建成11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雪峰岭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清水塘城市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市清水塘集团、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清水塘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石峰区政府负责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通一平”工作具体标准为:通水不小于dn25、通电负荷不小于10kv、以及通路至场地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至规划设计地坪标高±300mm。

  三、责任分工

  区文旅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3月20日之前,按11人制标准做好原十六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石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田心村社区:负责在3月底之前,按7人制标准做好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评审、财评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三通一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清水塘街道、田心街道、铜塘湾街道、田心村社区、区循环集团:负责施工环境的协调和其他配合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xx年2月2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2.全面落实(20xx年3月20日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达到交地标准。

  3.配合交地(20xx年6月20日前)。做好交地工作,并配合做好后期施工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强化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责,严格按照质量、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具体目标区政府将列入五问工作法考核内容。

  2.资金保障。原十六中足球场“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政府负责;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田心村社区负责。

  3.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分工合作,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xx〕24号)和《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常州市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方案如下:

  一、起草背景

  足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增强人民体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建设体育强市具有重要意义。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是发展足球运动的物质基础。“十三五”以来,常州市顺应新时代体育发展趋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足球工作总体战略部署,坚持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提升足球发展水平的基础性工程,全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超额完成江苏省“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指导目标任务。为促进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具体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体育、发改部门的部署要求,“建好、管好、用好”社会足球场地,市体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切实完成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的工作目标,持续高质量抓好社会足球场地“建、管、用”。

  三、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十二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全面开放。社会足球场地积极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惠开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二是优化明确开放时间。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因气候条件、草坪维护、承担训练竞赛等原因,达不到对外开放时间要求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辖市区体育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开放时间要求,并向公众公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辖市区体育部门备案。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三是切实保障使用功能。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优先保障基层足球协会、社区足球俱乐部等的使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临时性社会足球场地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被侵占或挪作他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社会足球场地用地或改变足球场地功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优先在周边另行选址重建。

  四是大力丰富赛事活动。鼓励各地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赛事活动组织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相关预案。

  五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运营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服务内容体系和服务规范。通过签订协议、免责声明等方式,明确运营管理机构与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建立突发事件预防、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并定期演练。

  六是着力强化日常管理。运营管理机构应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并定期对场地设施、设备、草坪等进行维保,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七是积极推广智慧管理。鼓励在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基础上建设统一的社会足球场地等体育场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查询、场地预订、同城约战、赛事报名等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建设。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采用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客流统计、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赛事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人流监测,具备条件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实现进出人员可追溯,发现人员过度聚集时应及时疏导。

  八是推进实施分类管理。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不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要按照权属关系和属地管理原则,由投资主体、用地权属单位会同辖市区体育部门、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等协商确定管理机构并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性管理岗位等负责社会足球场地日常巡查、保养、保洁等工作。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应采取竞争择优机制选择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推广运营管理示范合同,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实施统一运营,支持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输出,实施连锁运营。鼓励社会力量承接政府投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参与主场、训练基地的运营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应签订公益性条款,对项目产权性质、公益使用、定价机制等予以明确约定,确保社会足球场地公益性。

  九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各级体育部门应逐步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属于委托管理的,应依法解除管理合同。

  十是努力拓展业务范围。鼓励运营管理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拓展业务范围,提供场地租赁、青少年体育培训、赛事策划组织、企业团建、体育装备和体育彩票销售等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元化消费需求,与足球队签约,孵化、培育更多足球队。探索开发足球场地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等无形资产,拓宽收入渠道,逐步提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运营管理机构延伸足球产业链,实施“足球+”战略,推动足球与研学、休闲、旅游、商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十一是鼓励引导多元利用。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在工作日、节假日的非高峰时段应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文化等活动,提高社会足球场地利用率。鼓励运营管理机构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校园、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推进体教融合。

  十二是完善提升配套服务。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餐饮、商品零售、休闲服务等,完善提升社会足球场地周边配套服务。鼓励运营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增设更衣室、卫生间、器材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提升配套服务功能。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切实认清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归属责任、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切实抓好督查考评等四项具体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5

  为确保到20xx年如期完成我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加大足球规划实施力度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加快推进足球场地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目标

  按照《河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石家庄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50年)》,到20xx年,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目标,全市需新建改造足球场地538块(包括5人制、7人制和11人制足球场,标准足球场指11人制)。其中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51块。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20xx-20xx年,全市新建改造校园足球场地规划任务已超额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已建成76块,20xx年底前还需再新建改造社会足球场地75块。市级将20xx-20xx年的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本地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每块足球场地建设的具体位置、制式、投资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市体育局将本地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汇总形成全市建设方案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

  (二)推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联动建设。各地要通过城企联动等方式,加快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优化绿地结构。探索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复合体育功能,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各种形式的标准、非标准足球场地,实现土地资源复合、集约利用,满足群众就近踢球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

  (三)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并与社会共享。教育部门要统筹抓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鼓励支持学校足球场地建设,进一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新建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配套建设足球场地,现有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建设足球场地。建立校园与社会、社区与学区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化解安全风险,实现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场地综合利用率。对学校新建改造的足球场地,在满足对外开放条件并承诺向社会开放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社会足球场地,并可按社会足球场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开展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对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建设提供优惠政策的县(市、区),优先推荐为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县(区)。各县(市、区)可选定1-2个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作为投资主体,对本地区新建社会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对试点城市县(区)新建11人制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200万元补助,对新建5人制、7人制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公共体育普及工程资金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会足球场地项目储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标准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元的60%给予补助,对其他制式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控制在30-50万元;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度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建设的标准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元的80%给予补助,剩余的20%配套资金由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分别安排10%予以补助。(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全民健身场地规划,预留建设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新增足球场地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足球场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的营利性足球场地项目,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分级落实足球场地建设要求,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各类闲置土地建设足球场地。支持各县(市、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各县(市、区)要落实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税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

  (七)加强统计和建档立卡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做好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工作,每月按期向市体育局报送有关统计数据,统计范围为除校园足球场外的本地区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新建改造的各类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内容包括足球场地基本情况和投资运营情况。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对已建成的足球场地全部建档立卡,进行台帐管理。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比例组织抽核,确保完成任务数据真实准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足球场地建设,推动足球运动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列入民心工程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落实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牵头人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抓好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冰雪场馆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场馆建设中的具体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建设方案,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尽快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统计通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情况,全市建设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进行通报,将各县(市、区)场地建设情况报送市政府领导,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6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xx〕24号),现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的背景

  20xx年1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初步形成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切实推动我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规范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我市足球运动规模和质量,市体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于9月2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考虑

  《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天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足球场发展,全面提升场地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提供支持。

  三、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实现全面开放,使用率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参与足球运动氛围更加浓厚,获得感、幸福感倍增。

  二是提出十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要求各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将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运营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常管理,组织统计、培训、监管、绩效、满意度调查等管理工作。二是明确功能属性。加强社会足球场功能属性监管,确保场地优先用于开展足球活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社会足球场地用地或改变足球场地功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优先在周边另行选址重建。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暂时不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社会足球场地,应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应采取竞争择优机制选择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区可以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实施统一运营。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参与主场和训练基地的运营管理。四是推进场地开放。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分时段向社会开放。运营管理机构应向公众公告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在辖区体育行政部门备案。五是确保开放时间。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全民健身日向群众免费开放。因故无法保障向社会开放或调整时间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六是提升运营能力。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场地运营。完善全市足球大数据平台,整合社会足球场地、业余比赛活动、日常训练培训等信息,逐步提升社会足球场地信息化服务。七是完善配套服务。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完善餐饮、体育用品销售、健身休闲服务等业态,打造一批具有足球特色的体育综合体。八是推广智慧管理。结合发展实际,推行2-3个社会足球场地智慧运营管理试点区。鼓励试点区引进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客流统计、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赛事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九是丰富赛事活动。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足协应根据场地类型组织足球赛事活动,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十是开展培训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场地设施条件,积极开展足球健身指导、培训和体质测定等服务,鼓励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提高社会足球场地利用率。

  三是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将利用体彩公益金,加大关于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运营的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各区应将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各区体育部门应对社会足球场地开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运营管理机构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区体育、发展改革部门上报上年度开放实施情况和本年度开放计划。三是落实惩戒机制。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贴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临时性社会足球场地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被侵占或挪用。各区要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使用规定的按照运营合同或协议进行整改,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退回政府补贴资金或购买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属于委托管理的,依法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7

  推进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50)》、《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全面完成全省足球场“十三五”规划任务,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发改社会〔20xx〕57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专项设置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必要性。一是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需要。推动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落实好“两个规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足球发展基础、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激活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需要。根据“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20xx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足球发展规划、加快足球场建设。省政府高度重视,桂英副省长、彭翔副秘书长多次组织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三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需要。按照“两个规划”,我省到20xx年须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000块。截至20xx年底,我省共建成478块,任务非常艰巨。

  (二)设立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和推动足球中长期发展20xx-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要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渠道,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湖南省20xx-20xx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引进社会资本等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二、设置目标

  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同时,设置本专项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足球场地设施,激励市州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即场地数量、尤其是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明显提升,利用率明显提升,运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项目主体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三、项目遴选原则

  (一)遴选范围:20xx年1-5月建成的社会足球场。

  (二)遴选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址布局合理。

  2、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已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3、项目已建成,有现场图片和影像等佐证资料。

  4、原则上只支持7/8人制和5人制足球场。

  5、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对已纳入“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和重点推进城市”支持的社会足球场,以及已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的社会足球场不予支持。

  6、项目数量限定为《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地的建设任务。

  四、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要求。足球场建设应符合《实施方案》和《湖南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二)补助标准。对7/8人制和5人制足球场,原则上分别按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予以定额补助。

  五、支持方式和规模

  (一)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或定额补助方式,鼓励各市州加快建设进度提前建成,尽量多的完成建设任务。

  (二)专项额度。共计40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配套支持。

  六、申报和安排程序

  严格按照《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xx]317号)、《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提出项目和资金年度安排方案;然后按程序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公示;项目资金安排后,项目单位要接受评估督导和审计检查。

  (一)组织申报。根据总体进度,适时分批组织市州发改委申报。

  (二)市州筛选。根据申报原则和条件要求,市州组织筛选项目后上报我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市州发改委申报文件;二是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并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相关审批附件等;三是项目建成后的现场图片和相关影像资料;四是项目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五是其他资料。

  (三)审核确认。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和本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后按程序报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安排信息比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版)》(湘发改投资[20xx]1045号)有关规定,不得重复安排。

  (四)公示下达。对拟安排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投资计划。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监管。相关市州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以及足球场建设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接受监督。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督导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篡改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文件。

  (三)定期调度。省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四)现场督导。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实现项目监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省预算内资金的引导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