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坑塘治理方案

时间:2022-11-22 12:19:31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范文(精选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坑塘治理方案范文(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范文(精选8篇)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1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

  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农村坑塘综合整治,多次现场调研,提出一系列很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示意见。区主管领导带领区委农工委、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多次深入农村坑塘现场办公,实地观摩,对症施策。6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邯山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坑塘治理奖补办法》。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坑塘面积在1000平米以下的,奖补1万元;1000-4000平米的,奖补2万元;4000平米以上的,奖补3万元,为全区农村坑塘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等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二、因地制宜,全面施治

  各乡镇、工业园区对各村保留的坑塘,根据位置、功能、水源条件等因素,分类制定生态治理方案,进行对症治理。一方面,抓好基础治理。对所有坑塘内的垃圾杂物和底泥进行清淤清理,净化坑塘水质;张挂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存水量较多的,清理后一律安装铁质围挡,杜绝安全隐患和偷倒垃圾行为发生。另一方面,突出分类治理。生态功能为主类的坑塘,实施防护栏杆安装,避免侵占、填埋。合理设计规划,硬化美化坑塘岸边,植树种花,因地制宜修建休闲甬道,开辟休闲娱乐区。水利功能为主类的坑塘,安装防护栏杆,安装安全警示牌,重点实施清淤疏浚,疏通排水沟渠,恢复坑塘排沥功能。如城东堡村、邢东里堡村对村周面积达4000平米以上的大坑塘进行全面整治,保留了坑塘内的树木,清理了垃圾,设置了围挡,保证了雨季时的排涝功能发挥。纳污排放类的坑塘,根据污染源头、污染程度、污染性质,逐一制定修复方案,选取有效技术模式,明确整治措施,如种植水草,建立微湿地,清除坑塘的污水、底泥,修复周边土壤,如高里堡村、东城子村都投资建设了微型污水处理站。

  三、建章立制,长效防治

  完善保洁机制。把整治后的坑塘交给农村环卫保洁公司管理,深入推行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坑塘四周的重点部位安放垃圾桶或垃圾箱,规范垃圾倒放。村干部负责监督指导周边村民,规范日常垃圾倒放行为,确保坑塘的长期干净、卫生、整洁。

  强化责任落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内的大小坑塘,都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认真落实坑塘管理责任制,把坑塘管理、使用和开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了坑塘治理长效机制。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2

  为推进我县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灵农环组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出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依据《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做好农村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恢复农村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河湖坑塘中黑臭水体。结合我县实际,从沿线沿路等重点区域入手,逐步深入到自然庄,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河湖坑塘水体黑臭、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五清一改”,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对全县乡镇排查出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我县乡镇水污染总体得到消除,河湖坑塘水体水质正常、水生态良好。

  三、整治时限

  20xx年3月7日----20xx年11月30日(整治阶段)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验收阶段)

  四、工作任务

  1、清理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杜绝秋午二季秸秆禁烧后,秸秆被倾倒入河湖坑塘造成水污染,造成河湖坑塘水体黑臭。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进行逐河逐沟逐塘清理,不留死角。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制定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整治清单、达标期限等。

  2、加强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各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要求配套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废水和废渣实现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畜禽养殖造成的水污染。对畜禽散养户要求污水不乱排。

  3、进一步清理拦河渔网、围网、抬网、网箱养殖,加大排污口排查力度,杜绝乱设入河排污口。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有序堆放,统一处理,禁止生活垃圾向河沟、塘坝内倾倒。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成立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河湖坑塘水体整治工作。乡镇两委按照包村分工,具体指导负责包片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县环保局、水利局、农委、畜牧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全面营造氛围。河湖坑塘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整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党员干部要积极率先垂范,并要将工作动员到村里,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河湖坑塘整治战役。

  (3)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将制定好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交到县水利局302室。为确保河湖坑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长效督查机制,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水利、农委、畜牧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最后的验收。

  (4) 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乡镇要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对河湖坑塘环境污染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群众监督,推动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和河道、沟渠、坑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的治理成果。

  (5) 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等媒体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做到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群众了解河道、沟渠、坑塘整治对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重要意义。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美丽乡村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启动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治理任务,特制订《区水利局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紧紧围绕“一村翠绿、一塘清水、一处广场、一院清洁”的“四个一”目标,实施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恢复农村坑塘自然生态面貌,初步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对全区新增生态文明村内的坑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疏通水系、清淤扩容、美化绿化等措施,恢复农村坑塘美化环境、调节水源、防涝抗旱、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三、建设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因地下水位下降、水源补给条件差,常年干涸的坑塘,有条件的进行填埋,不具备条件的进行垃圾清理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水源补给条件好、常年蓄水的坑塘,重点实施截断污染源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汛期降雨集中、其余时间蓄水匮乏的坑塘,重点实施疏通径流渠道、整治坑塘岸坡及绿化工程。

  四、治理原则

  1、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充分发挥坑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村落。

  2、坚持保护为主,整治结合。维护农村坑塘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满足居民基本水资源需求;以农村已有坑塘为基础,清洁整理,适度建设水景观,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坑塘建设应符合乡村整体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切实可行、适应长远发展的治理方案。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根据当地坑塘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别建设环境整洁坑塘、生态文明坑塘和美丽乡村坑塘,全面推进农村坑塘整治工作。

  五、建设内容

  1、垃圾清理及坑塘清淤

  清理坑塘内、边坡及堤岸处的积蓄垃圾,清除有害水生植物、水体漂浮物;实施坑塘清淤,通过清淤扩容,容纳客水特别是汛期集中降水产生的地面径流,为农村生产提供水源。

  2、疏通水系、改善水质

  截断进入坑塘的污染水源及通道;疏挖村内外引排水沟渠,拆除阻碍物,畅通径流渠道,为坑塘提供清洁水源;利用芦苇、菖蒲、水葱、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有机质和重金属,清除污染物、净化水体;利用鲫鱼、鳙鱼等水生生物去除多余营养物质,控制藻类生长,使水中悬浮物絮凝,水体清澈,实现“水清”的治理目标。

  3、坑塘岸坡整治

  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适宜采取自然护坡的坑塘,放缓、平整坑塘边坡,平顺、丰富坑塘岸线,采用湿生植物、实木桩、抛石、石笼网箱等形式进行生态护坡;对于坑塘边坡因超挖等原因造成场地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采用砌石、预制混凝土植草砖、生态混凝土护岸等方式对岸坡适度硬质护砌,解决因村民坑塘内取土、村落侵占等原因造成的坑塘岸坡不自然、不美观、不安全的问题。

  4、绿化工程

  在坑塘堤岸栽植垂柳等乡土绿化乔木,在岸边带形种植芦苇、在水中种植荷花等亲水植物,在坑塘边坡采取种植草皮或铺设柔性生态护坡等方式,实现“岸绿”的治理目标。

  5、生态景观工程

  结合村庄布局,根据坑塘功能、面积,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设施等方式,适当构筑坑塘景观工程,达到“景美”的效果,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宜的休闲娱乐场所。

  六、资金筹措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见的精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通过扩挖土方出售、坑塘承包经营、坑塘堤岸指数拍卖等方式置换建设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实体、个人捐助,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政策,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坑塘整治工程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村居为创建主体。20xx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各镇街水利站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农村坑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提高群众保护坑塘美化环境的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和支持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督导检查。区水利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工作推进组,负责坑塘整治工程督导、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坑塘整治工程时间节点及《济宁市坑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科学筹划建设项目工期安排,认真开展好全区农村坑塘整治工程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组采取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对于每次督导检查及排名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努力探索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新机制,为农村坑塘长期良性运行提供动力和活力。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整治后的坑塘实行租赁、拍卖、承包等方式委托经营,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农村坑塘形成自我维持、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4

  一、表面植物土、积水及淤泥处理

  由于坑塘南侧存在积水,先进行抽水,充分利用现有的排水进行排水,将水抽到原有沥青道路的两侧边沟中,顺公路边沟自然排水;待坑塘积水抽干后,将已经拆除的混凝土碎块抛填至淤泥中,进行抛石挤淤,再用颗粒较小渣土填至表面,利用推土机进行平整,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次数及方法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坑塘北侧处理先进行北侧表面植物土的清理与掘除,北侧表面植物土清除25cm,将清理的植物土运到预先指定的弃土场,沿途注意不要将植物土洒落在便道及场区内的原有沥青道路上。

  二、原地面的处理

  将表面植物土完全清除完毕后,观察坑塘内是否存在淤泥,没有淤泥,可安排机械进行作业,用推土机将坑塘底部平整,压路机进行原地面碾压,压路机碾压次数及碾压方法按照规范要求,先静压一遍封面,再用振动碾压。如果表面存在淤泥,将拆除的混凝土碎块或渣土回填,利用机械进行大致平整后,表面再回填一层填料(厚度不超过30cm),进行平整碾压。

  三、土方回填

  当压路机碾压完毕后,试验人员进行坑塘原地面的压实度检测,如果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90%后,通知监理进行原地面进行检验,待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层的回填工作;坑塘回填土方按照每30cm(虚铺厚度)一层,每一层进行压实度与高程的控制;如果检测到的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则通知现场施工人员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求土基密实、稳定,无起皮和弹簧现象,无明显的轮迹和波浪;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检测频率符合设计及民航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坑塘与原地面相接处按1:2错台施工。 在进行植物土及淤泥运送到指定的地点时,沿途注意环保的问题,所有运送淤泥的车辆的缝隙处用塑料薄膜或其它方式将缝隙封闭,严禁淤泥洒落。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5

  今年来,三十里铺镇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坑塘治理过程中,运用“有解”思维对废弃坑塘、黑臭水体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清淤绿化、承包租赁、生态修复等措施,将废弃坑塘变为美丽池塘,充分发挥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了“三效合一”。

  “有解”思维解难题,转观念、调思路。

  针对有的坑塘重新发包困难,群众担心经验不足存在赔钱风险的问题,各村居坚持以“有解”思维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打开了工作新局面。比如,王牌村召开专题会议,干部带头承包,充分听取行家意见,将坑塘一分为二,一半锦鲤500余尾,一半鲤鱼、草鱼3000余尾,实现精品锦鲤与淡水鱼配套养殖,降低养殖风险,集体增收1万余元。其他各村结合村内坑塘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通过加固整修美化护坡,硬化美化坑塘岸边,实现周边植树增绿。

  “有解”思维纾困境,换方法、找路径。

  针对各类纳污坑塘的不同情况,坚持以“有解”思维更换方法,寻找路径,因地制宜实行“一塘一策,因村分类”,组织专业行家里手到现场指导,宜农则农,宜景则景,以思维破冰带动工作走出困境。比如,囤庄村现有四个坑塘,两个坑塘用来养鱼,另外两个坑塘引进莲藕种植,昔日纳污坑塘正在逐步变身为集娱乐、观赏、游玩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场所。

  “有解”思维提质效,走新路、创经验。

  坚持以“有解”思维走出新路,创出经验,既完成任务,又实现效益。比如,把废弃坑塘的改造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硬指标”推动,实现镇村同频共振、共同发力,全面清理河塘沟渠、排水沟杂物,清理水面漂浮物,鼓励有条件的村民承包。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6

  根据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环治领办〔20xx〕18号)和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沧州市渗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沧环领办〔20xx〕55号)要求,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从20xx年6月——9月,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全面排查我县辖区内渗坑水质和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本次整治的渗坑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一)整治任务。一是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排查,逐个监测,摸清渗坑水质及纳污底数;二是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排查出的渗坑按照不同类别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四是对20xx年渗坑整治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遗漏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冀环办〔20xx〕140号)要求,限期完成并追究责任。

  (二)整治标准。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要求,对排入、倾倒工业企业有毒污染物的渗坑,无论面积大小一律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存有有害污染物的渗坑,无论大小要对存有的废水进行处置、恢复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异味)超标1倍(按照功能区划类别执行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且对敏感区域产生影响的渗坑,要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备案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水质要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超标1倍以下的,渗坑所在地乡镇政府要负责组织实施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监测(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方法步骤

  渗坑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20xx年6月至9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

  各乡镇政府6月30日前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下同)。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1日)

  对渗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渗坑底数和排污源,对与重点河流相连的沟渠、坑塘要徒步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个渗坑都要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渗坑的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过程进行。渗坑的治理工作要坚持“三专”原则,即(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进行治理、专家组织达标验收)。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整治标准、要求、时限。按照“四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要求,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渗坑的修复工作并监测达标,要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于9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政府将对我县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渗坑的排查、修复,要明确渗坑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县环保局要对各乡镇政府排查上报的所有渗坑要及时组织监测和业务技术指导,并严肃查处所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渗坑相关情况报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修复,确保辖区内不得有渗坑存在。

  (二)建立档案。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本辖区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县环保局要建立全县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

  (三)及时上报。渗坑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8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提前20日上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同时上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有毒及超标1倍以上和敏感区域渗坑需及时上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备案。各乡镇政府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渗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沧县渗坑整治情况表》、《沧县渗坑整治备案表》(附电子版)。

  (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应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监测达标、污水处置等情况。

  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渗坑整治情况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再发现被遗漏的或未按要求及时处置的渗坑,将按照《沧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7

  为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河流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入河(海)排污口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全市15条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河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治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属地负责的法律责任,对未合规设置及超标准排放的排污口进行集中规范整治,控制陆源污染源,有效遏制入河(海)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流域、海域水环境安全,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两个阶段。各属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工作要拉网式进行,整治工作要切合实际逐个制定方案。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底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入河(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自己职责开展专项排查。对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各排污口的名称编号、位置、类型、排污形式、污水来源(入管网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污口设置及审批单位、排放去向等,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档案,并将排污口基础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东村河五间屋大桥以下到入海口排查工作由住建局负责,东村河五间屋大桥以上排查整治工作由属地负责。

  (二)清理整治阶段(9月底前完成)

  排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下达整治名单,针对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源,逐一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从源头截断污染源,分别采取保留、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对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规范。

  1、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排污口。禁止违法新改扩建排污口,对未经水利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河排污口和未经环保、海洋渔业、海事及城市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入海排污口依法强制予以取缔封堵,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扎实推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已废弃的排污口进行封堵,对距离较近的排污口进行合并,对建设不规范的排污口进行改建,具备条件的排污口设立标志、建设规范化取样口。清除排污口淤泥、垃圾等倾倒污、沉积物,改善排污口周边环境。对于排污口周边由于污水长期积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立即停止排污行为,采取污水截流、拦蓄、转运处理等方式进行应急处置,生态整治完成后恢复排水。

  3、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严禁工业废水直排入河、入海,对治污设施未稳定运行造成超标排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对未经许可排污及通过高压灌注、暗管、渗井、深坑、坑塘、废弃地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生活源污染负荷。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及市政纳污管网建设,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彻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减少生活污染排污总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整治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各镇区街道及环保、水利、海洋与渔业、住建、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一个排污口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职责、整治要求及时限。

  (二)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建立排污口整治工作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排查结果和整治情况负责。各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要把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

  (三)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河道岸线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开展水利、环保、住建、海洋、公安等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乱排污水等行为。确保排污口管理到位、污水排放监督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局负责日常工作的跟踪督查,环保局负责对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各镇区街道、水利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于8月30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排查结果(经排查无排污口的需报书面情况说明)至市环保局,一并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整治名单,9月10日前上报整治方案至市环保局。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后,于10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验收后,总结上报烟台市环保局,烟台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验收,对于进展迟缓、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责。

  乡镇坑塘治理方案8

  一是严抓源头治理。

  组织群众用筛网对河面漂浮物、水草进行清理,保持水面整洁;实施清淤疏浚,以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排污点为重点,动用机械对河道进行清淤、平整护坡;引导群众进行家禽圈养,规范群众生活污水排放,培养农户定点倾倒生活污水和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意识,从源头上降低水域污染可能。清理行动以洗眉河道为重点,对河道内堆积的沙石、漂浮垃圾、树枝、杂草以及两岸生活垃圾泥进行彻底清除,确保河道畅通。共出动挖掘机械6台、清运车辆20余辆、清运淤泥4000余立方米、拆除破旧水闸1个,覆盖了洗眉河整个河道,共计1.81公里,切实改善了水环境质量。

  二是推行长效机制。

  强化河道管理和水域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各级河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巡河巡塘,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积极查找各类问题,建立台账,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对村内沟渠坑塘,明确一名村两委干部和一名保洁员负责,压实管理责任。整治后的沟渠坑塘,在四周重点部位安放垃圾桶或垃圾箱,由村干部、保洁员规范日常垃圾倾倒行为,确保沟渠坑塘整治工作常态长效进行,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新面貌。目前已清理坑塘沟渠52处,治理污水黑臭水体4处,安装安全警示牌35个,摆放垃圾箱24个,整修美化护坡1200平米,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充分发动群众。

  各街道办事处干部职工带头组织村干部走访入户,充分做好河湖沟渠清理宣传动员工作。动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彻底清理河道两侧堆积淤泥,确保河道通畅。组织村组干部、保洁员、群众对河岸两侧杂草堆、秸秆堆、垃圾进行全方位清理,不留死角和盲区,引导促进村民转变思想,自觉摒弃乱堆乱放、乱倾倒污水垃圾陋习,树立良好的环境观念,保障河湖沟渠长治久清。为集中力量打好洗眉河道垃圾清零歼灭战,共出动人员50余人次、清理垃圾近5000立方米、有效提升了河道周边环境卫生,为居民群众营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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