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时间:2022-12-23 10:26:11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精选10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家庭供暖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精选10篇)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燃煤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需完成480户电取暖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定改,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统筹考虑本地采暖实际,技术路径可行性和资金投入能力,确保稳妥有序。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以电定改的基本要求,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积极鼓励采用投资少、成本低、可持续的新型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保证实施效果,让群众用得起、用的好。

  二、改造区域及时间节点

  20xx年度全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工作在将军营镇横河村(253户)和两间房村(227户)实施。改造工作在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改造方式及补贴政策

  (一)改造方式。节能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一拖一)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空气源热泵(连接原有暖气、地暖)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

  (二)改造标准。以彻底替代燃煤采暖为出发点,由用户自行选择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进行电取暖改造。

  (三)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替代设备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购买,所购设备均含安装费用,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电取暖替代燃煤取暖,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300元,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700元,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元/户;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0元/户。剩余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参考《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制定运营补贴办法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最高补助1200元/户。采暖季结束后,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根据煤改电取暖户台账,核算用电费用,由省级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拨付。

  (四)补贴认定。一户居民(以户口本为准)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取暖设备或1台空气源热泵设备;一个房证有多间房屋、家庭成员均已结婚成家但在一起居住的,凭家庭居住人员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可按自然户享受补贴。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1、确户台账建立:全面详实摸清该区域原取暖房屋面积、拟改造方式等基础数据,为下阶段采购安装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将军营镇政府)

  2、电力设施改造:对纳入电取暖改造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进一步调研,按照各乡镇给出的确户台账进行电网配套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29日)

  完成方案起草及报批下发;政府采购招标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的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改造实施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10月15日)

  对安装区域电力网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电网平稳运行。中标企业设备到场完成安装任务,并保证所安装设备安全平稳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对所安装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效果,有效控制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

  (五)售后服务

  工程验收后,落实中标企业的售后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清洁取暖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原则,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张亚东任组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县住建局姚鑫同志担任。

  (二)部门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电取暖替代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部门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改造进度的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电取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办理电取暖项目招标审批手续;电取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将军营镇做好电取暖项目招投标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按照省、市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加电取暖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做好电取暖质量监管,设置质量监督电话,全程监管质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将军营镇负责电取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范围内电取暖政策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组织招投标、改造对象的确定安装、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信息和档案的收集汇总;负责分布式光伏选址和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信息收集并按要求时间报送进展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组织供电、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2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752户,总面积77525.7平方米。其中:平舒乡段王村228户,面积23492平方米;马首乡马首村424户、吴逯垴村100户,面积54033.7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0月2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增加。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煤改电”试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三、补贴政策

  (一)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煤改电”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各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中供电公司承担。

  (二)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直系亲属一宅多户共住,按一户计。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但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0元/户,剩余三分之一由居民用户负担。

  对纳入改造能积极配合按时间进度电采暖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并且正常运行一个采暖季后的居民用户,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以居民用户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给予13%的奖励。

  (三)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峰谷分时电价执行。

  2、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0.4770元/千瓦时。)

  (四)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乡镇收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统一结算”的程序,政府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五)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六)施工中,改造户在本户宅基证或房产证面积范围之外产生的电网升级费用,由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乡镇、村牵头,中标企业、改造户参与,三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由各乡镇负责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住户的申报,并负责审核;结合采暖实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村具体实施,确定本年度改造户,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及补贴预算等工作。

  (三)电网配套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加快电网配套建设;积极向国家电网争取“煤改电”项目和资金,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扩容达到“煤改电”取暖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定点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乡镇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申请供电部门“煤改电”专用电表。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五、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煤改电”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责任人;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市级“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 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六、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和优惠政策落实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运行的奖励资金由各乡镇、村负责。各乡镇、村将符合奖励条件的居民户数按照要求统计绘制成表,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能源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居民清洁取暖奖励资金。

  (二)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并交付中标方,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xx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三)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四)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史洁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马首乡政府、平舒乡政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姜连军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要责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体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组织专人对“煤改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对不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提出问责意见,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3

  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介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介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介休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保证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指挥协调到位、信息调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压力传导,有力推进“煤改电”改造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中标企业、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细化责任内容,完善推进措施,扎实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二)建立用户档案

  建立煤改电用户档案,以居民签字、村组(社区)审核、乡镇(办事处)确认的形式确定煤改电用户信息;企业建立设备台账、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前后对比图;监理开展现场监管、工程质量验收;能源局汇总确认。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煤改电惠民工程。

  (三)签订承诺书

  中标企业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杜绝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强化督导

  加强督促督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掌握一手情况,强化过程监督,形成逐级延伸、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4

  一、背景依据

  为有序推进我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按照《晋中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市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发〔20xx〕3号)和《祁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祁政发〔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电力发展现状和改造规划,结合群众意愿,合理确定“煤改电”到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到村户的指标任务。

  (二)群众自愿。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房屋布局构造,群众在中标备案认可的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中自主选择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在政府推荐的改造方式中自主选择改造方式。

  (三)阳光运行。在祁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的网站公开“煤改电”专项行动方案,公开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报名中标备案事项等,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推动。在改造户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以及村委会强化组织领导,为改造户提供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相关服务。

  (五)安全第一。采暖设备制造商(供应商)本着对改造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做好安全放心的安装;同时,改造户为采暖设备施工商安全安装提供一切便利。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计划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含太阳能+电辅热)7046户,其中:整村分户式“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4797户;“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900户;重点区域散户“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1349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动态调整。

  四、涉及范围

  (一)整村改造:西六支村、永兴庄村、南社村、大贾村、塔寺村、张家堡村。

  (二)“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谷恋、雅安、大韩;韩家庄、左墩村、修善村(“太阳能+电直热”集中供热)。

  (三)重点区域内散户(不包括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

  五、补贴政策

  经我县20xx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可执行采暖季电价及资金补贴(含20xx年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执行采暖季电价及享受资金补贴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户式政策可集中用于“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一)采暖季电价。对经20xx年、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整个采暖季用电量不超过13000kW·h(含本数)用电价格为0.2862元/kW·h。超出13000kW·h(含本数)的部分用电价格为0.5070元/kW·h。电费政策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确定。

  (二)资金补贴。对经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的资金补贴分为设备补贴和运行费用补贴。

  1、设备补贴按照居民所安装的设备总价,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补贴设备总价的三分之一,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县财政一次性补贴3300元。补够设备总价为止,设备补贴富余部分不予发放,补贴后不足部分由用户自己承担。

  2、采暖季结束后,对经20xx年、20xx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城乡居民运行费用补贴在采暖季优惠电价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对居民采暖设备用电各补贴0.1元/kW·h,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kW·h(含本数),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5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县供电公司根据省、市电力部门相关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水县20xx年农村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6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旧小区、分散供暖小区等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个别小区一事一议,完善老旧小区供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拟纳入集中供暖小区

  “东热西进”“西热东进”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换热站和支管网施工敷设条件,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和区域供暖小区。

  四、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20xx年,物价部门核定我市供暖配套费标准为66元/平方米,配套范围自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其中区内管网配套费为20元/平方米,换热站设备安装费用为10元/平方米(不含换热站土建),区外主管网配套费为36元/平方米。

  (一)老旧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老旧供暖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按照6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居民只需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给专营公司。

  1.已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站北新村、家电小区、站北楼、交通楼、民政楼、外贸楼6个小区,区内已敷设供暖管网,由于财政承担了区内管网建设费用,不再对供热公司进行补贴。

  2.未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对区内未敷设供暖管网的老旧小区,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已实施区域集中供暖小区配套费分摊标准

  区域供暖小区并网配套费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原开发单位(居民)承担26元/平方米,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三)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分摊标准

  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配套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五、具体实施步骤安排

  1.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和供热企业对老旧小区、区域供暖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和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并网计划,优先安排业主反映强烈、并网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并网。

  2.供暖申报。各街道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小区,征求群众意愿,筹措并网配套费用,进行供暖并网申报。为保证供暖效果,拟接暖的老旧小区用暖率须达到85%以上方可接暖。

  3.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要督促和指导、协调有关路由规划等,各供热企业对计划并网的小区,及时跟进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网施工,相关街道要根据供暖工程要求,协调好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并网接暖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并网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并网接暖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同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审批,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丛林热电厂加快推进供热机组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工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效果;加强供热服务保障,指导供热公司提高运行效率。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暖管网的路由批复,按照保民生、促稳定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并网小区配套费收取,组织符合条件小区进行并网申报;组织实施好并网小区楼内的公共立管施工,业主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提供并网小区内换热站用房,确无用房的需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供热企业负责做好工程推进,要主动靠前对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和质量。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和《xxx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现状及目标

  (一)取暖现状

  全旗总取暖面积93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74%,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面积3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面积314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56%。

  (二)总体目标

  构建城镇地区以天然气和燃煤锅炉集中供暖方式为主,农村牧区优先利用天然气、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的清洁取暖体系,有条件地区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到20xx年,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基本实现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实现冬季清洁取暖。

  (三)清洁供暖方式

  1、大力推广电供暖

  农牧民冬季用电量较少,腾出的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居民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要根据我旗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多源热泵供暖、发热电阻丝、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苏木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开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供暖,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实现苏木镇绿色电力供暖。优先在阿尔巴斯苏木和木凯淖尔镇政府所在地推广实施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

  2、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在气源充足、具备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与燃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各苏木镇和各嘎查村社区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

  3、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促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平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旗住建局牵头对全旗清洁取暖现状进行摸底调研,编制全旗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指导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清洁取暖专项补贴资金,负责统筹指导全旗各类清洁取暖项目并按规划方案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

  3、旗财政局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并与自治区和市相关政策有效衔接;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财力可支撑能力确定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

  4、旗林草局负责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林草征占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5、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用地政策,明确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等相关事宜,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6、旗发改委负责研究完善和落实电价、热价政策,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电价,保证煤改电项目可持续运行。

  7、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确保各类供暖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

  8、旗能源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电源、气源保障工作,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建设,加强电采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市能源局及时将新增配网工程纳入全旗配网规划,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指导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

  9、旗工信和科技局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全旗煤改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

  10、旗农牧局要大力在农村牧区推广电供暖,结合当地实际推行分散式电供暖和集中式电供暖代替燃煤采暖。协助旗住建局开展农牧民采暖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1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12、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推广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城镇住户、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

  13、旗宣传部负责制定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4、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产品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15、鄂托克供电公司、棋盘井供电公司根据清洁取暖项目规划方案及时修订配电网建设规划,完善电网设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项目接入条件提前安排专项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农村牧区清洁供暖项目顺利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组建“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全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从能源局、住建局、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抽调人员。

  (二)摸清并建立全旗“清洁取暖”台帐。全旗已完成改造3650户,按照全市清洁供暖方案要求到20xx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各苏木镇在充分征求农牧民的意愿下,务必于20xx年4月20日前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村推进,试点先行。20xx年每个苏木镇确定2个试点嘎查村进行整村联建集中改造。把试点建设好,为我旗全面铺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20xx年全面推开并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乌兰镇:沙日布日都嘎查、赛罕塔拉嘎查;

  棋盘井镇:呼吉嘎查、伊克达赖嘎查;

  蒙西镇:渠畔村、碱柜村;

  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达楞图如村;

  阿尔巴斯苏木:乌兰乌素嘎查、巴音乌素嘎查;

  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查汗敖包嘎查。

  (四)公开招标电采暖经营企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一定资格和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所生产的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旗政府根据推广电采暖类型的入围条件,依法依规确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并在旗网站公示,负责设备的招标。

  (五)项目监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监理公司负责电采暖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安装、调试全程监督。

  (六)项目验收。“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七)资金管理及结算。旗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拨付和清算。旗审计部门对“清洁取暖”资金补贴进行审计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电价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保障补贴到位。对参与清洁取暖农牧户由政府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文印发“清洁取暖”补贴方案。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反馈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调度,对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农村牧区清洁供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8

  为确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46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1.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矸石电厂:承担供热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城东支线供热,包括金晖装备、一家庄1#2#、新义华府、城市公馆、大孝堡、安居、文明村、西关、交通局、中阳楼、北关、尚家庄、北关清洁、尚家庄清洁、大孝堡清洁、城东村清洁、东关村清洁、俊安办公、崇义华府、城东1#2#、和华苑、市政公司和新天标共25个换热站的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承担供热面积为26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梧桐街支线的供热,包括梧桐新区1-9#、晋茂大厦、曹村、桥南、驿马、永泰2#3#、离柳1#2#3#、胜溪、封家峪1#2#、吉利花园、威乐、公租房、和平庄、理工大1#2#、下栅、铁匠巷、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和供电局仓库共32个换热站的供热。

  3.山西和嘉能源有限公司(金岩):承担供热面积为41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迎宾路、新义街、胜溪街、湖滨路、敬德街支线的供热,包括赵家庄、义乌、城南廉租房、科教园区1#2#3#、偏城、大峰、樊家庄、八家庄、三中、园丁小区、张家庄、孝西车站、七小、黑坡沟、市果品、中转站、土地局、金岩、西关世纪广场、机电厂、天福广场、一小、三小1#2#、塑料厂1#2#、中心广场、棉织厂、新天地、地百纺、七二五、地副食、地木材、供销公司、地煤运、新地煤运、盛世豪庭、市煤运、申利花苑、窑上、道尔佳苑、绿城广场、永泰1#、

  永兴苑、西关清洁2#、压煤1#2#3#、上庄、张家庄安置、702、湖滨路小学、上水苑、供电小区、青年路孝柳、华仙、嘉隆、十中、新义街办、三农、便民、信用社一网、博业一网、孝柳一网、中天、美特好、永安、天荣、人民医院、化纤厂、供电局、义都、佰得、旺座国际和供水公司共77个换热站的供热。

  4.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承担供热面积为65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崇文大街、振兴街、建设街支线的供热,包括铝矿、东兴帝豪、陶瓷厂1#2#、贾家庄1-4#、检察院、崇文君悦、汾青酒厂、孝中1#2#、居义、二中、卧龙、居义酒店、广盛苑、沃尔玛1#2#、盛世名邸、七中、花城、城北廉租房、东兴、郑兴公园、鸿禧苑、留义、星际花园、安阳、二小、富丽康城、盛世风情、兴盛1#2#、吉泰、清华书苑、瑶圃1#2#、宝宏、名人佳苑、供气公司、东区、祥和苑、居义新村1#2#、名仕、晋华、城市之光、地税、辞凡沟、公司、新庄、新庄安置、孝柳新安、盛和佳苑、张家庄家俱城、春德、环保1#2#、集贤、晟龙1#2#4#、中和路小学、阳泉曲安置、府前一号、南辛安、面向塔、刘家堡、新庄西区清洁、西关清洁1#、新庄东区清洁、佰得、盐锅头、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工程处、鹏飞、四中、康乐苑、建西街小区、旧祥和苑、盛世兰亭、四七六、二环路中行、金州办公、鹏飞实业、地税局、供气办公、吉庆、紫玉山庄、烟草、公安、残联、金鼎名都、能源酒店、圣庭苑、检察院办公、长春、东方商务、党政楼、司马1#2#3#、南辛安1#2#3#、刘家堡、苏家营、中辛安、北辛安、仁智、青义和东庄共119个换热站的供热。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独立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xx年冬季城区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

  严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以往供热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保障有力。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对目前未完成的城区管网、换热站工程及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和新建建筑热计量表安装工程,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供热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持续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全面推行“一户一表一平衡”分户控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提倡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合作模式,同步做好各项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管网系统,进一步降低单位平米用热能耗,改善末端和局部用热效果。热力公司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并进行运行调试,稳步实现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供热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必须在10月20日前对集中供热系统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要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要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要积极落实分户工作。各小区(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自庭院管网供热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管网系统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

  4.加强供热前期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供热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对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求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储煤稳定充足。各热源厂要认真做好煤炭储备工作,供热前要保证煤炭储备率达到80%以上,保障供热储煤低价、优质、充足。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在完成设备检修的基础上,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供热系统的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一次管网系统的注水、换热站的运行调试工作。10月25日后组织冷运行、调试,10月30日后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为确保严寒期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恰逢严寒期,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注意安全运行,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夏季设备大修作好准备。

  2.加强供热应急物资储备和事故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备品备件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应急抢险维修人员要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供暖启动时即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运行故障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时上报市供热工作领导组和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在电视台通告热用户。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室内温度不达规定温度时,要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报告(供热服务热线:7645222、7653222、7654222),市热力公司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全市通报。

  3.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始终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上水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结算

  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二)采暖费收缴

  1.20xx年度,我市城区用户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xx〕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20xx年度,我市矿区燃气供热采暖费价格参照山西省介休市供热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的临时价格,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5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2.5元。

  3.采暖费用由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期采暖费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申请不用热的用户,根据小区内网运行成本综合测算,需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支付热力公司,相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与所涉单位办理。

  4.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热力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房产中心、公安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详细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完善供热运行、抢险方案,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房产中心要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供热矛盾,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岗位职责、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严格实行供热日报制,每日12时前将前一天供热运行、储煤、发生事故、投诉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热力公司的沟通联系,城区实施停电要提前两小时通知市热力公司。停电超过两小时,市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预备电源,保证正常供热,坚决杜绝大面积停供以及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联合组,持续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日常稽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用户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违章用热行为,坚决取缔打击热用户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扰乱供热秩序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9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农村家庭供暖方案 篇10

  一、工程概况: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 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二、准备与调试: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 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 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 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 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 应停止试运行, 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三、管网试运行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 , 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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