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

时间:2023-05-12 12:20:02 方案 我要投稿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通用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通用5篇)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1

  为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经济基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

  二、目标任务

  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重点抓好集体经济收入为“空白”的村经济发展工作。

  4.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四、发展途径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1.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乡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强化管理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委会,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2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全街道村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根据县委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村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

  二、目标任务

  坚持“村级主体、因地制宜、培植典型、整体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大力实施街道“一村一品”示范工程,确保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自然村实现翻番,2018年5万元以下自然村“一村一策”推进措施取得实效。

  三、实现形式

  (一)土地经营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出租、土地互换、宅基住房、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土地向企业流转、向种植大户流转,实现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双增收。在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基础上,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方,提供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村级组织的集体收入。同时,将整平后的沟、路、渠等新增土地的收益,全部划归村集体支配。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方式,采取企业+基地带动型、“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带动型、园区经济带动型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

  (二)资源开发型。探索发展“边角经济”,对村里的路坎沟边、闲置荒片、房前屋后边角的集体闲散土地资源,通过统一收回、分户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发展种植产业或经营项目,实现参与各方共建共赢。

  (三)资产运营型。对闲置土地、院落、厂房等集体资产,采取合理流转、承包租赁等形式,通过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增加村级积累。利用村级组织闲置的办公场所,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在出租房屋和为民服务中,为村集体创造一定的积累。

  (四)有偿服务型。依托村集体兴办村级服务组织,如劳务输出组织、各种便民服务代理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把一家一户难以完成的农技推广、农田改造、机械耕作、产品销售等,由村级服务组织统一起来实施,在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五)项目开发型。村集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建厂房、商业用房或市场基础设施,通过对外租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引进项目,通过利润分成等增加集体收入。

  (六)培植主导产业。鼓励村级组织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培植苗木、蔬菜、果树等特色种植项目,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收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七)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型。在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村集体财产投资或理财,实现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借力扶贫项目。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在扶贫资金使用上,优先安排对集体经济收入有作用的产业项目,重点培育村级组织经济发展项目,实现贫困户脱贫与村集体增收共赢。

  (九)其他方式。村集体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探索适合本村的其他增收方式。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找准门路。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逐村调研,摸清底数,查实家底。对2017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自然村和2018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自然村分别建立工作台账。通过调研,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全面总结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寻求加快发展的对策路子,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门路。

  (二)迅速行动,认真实施。一要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村情民情,坚持因地制宜,逐村开展可行性论证,鼓励引导各自然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细化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分步排出时间表,分人明确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把关。各网格书记要切实负起“带头人”的责任,按照制定的目标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二要抓好工作指导。对有项目、发展好的村,要突出提档升级,加强规范管理;对无项目的薄弱村,要帮助村“两委”找路子、跑项目、抓发展,找出一条符合本村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三要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政策,多渠道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上级帮扶的资金要专款专用,全力培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三)总结表彰,完善机制。在全街道经济工作会议上,街道党委、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十强村和村级集体经济增速快的前十名村进行奖励。另外,通过召开现场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思路、好项目、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整体推进全街道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街道党委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要对这项工作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各部门要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履行职责,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支持,帮助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三)严格考评,强化督办。街道党委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千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2017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自然村,于2019年年底实现收入翻番,对2018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自然村,2019年底集体收入明显提高,确保“一村一策”推进扎实有效。督查办要对各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经常性地跟踪检查督办,实行每月通报、季度检查、年底考核。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3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奖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奖补资金

  2021年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共计2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60万元,市管党费100万元。

  二、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全市所有行政村和涉农社区。

  三、奖补原则

  1.村级组织健全,“两委”班子作风过硬,战斗力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思路清晰。

  2.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无新增不良债务。

  3.奖补对象选择应优先考虑正在创建的“红色美丽村”“绿色发展村”“善治示范村”和村级债务化解成效显著的村;奖补资金向已出列贫困村和贫困边缘村倾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奖补类型

  1.产业发展进步奖。共评选30个,每个村奖补2万元,共计60万元。奖补条件: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20万元之间;村级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光伏发电除外)。

  2.产业发展突出奖。共评选40个,每个村奖补5万元,共计200万元。奖补条件:2020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有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村级主导产业(光伏发电除外)。

  五、申报程序

  1.村级申报。符合奖补条件的村填写申请表,报乡镇党委、政府。

  2.乡镇初审。由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核实有关票据和数据,签署明确意见,附有关印证资料(合同、票据等),一并报县(市、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3.县级复核。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组织专班实地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由县(市、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明确意见,报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奖补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给予奖补。

  六、奖补资金使用及考核

  奖补资金必须按照程序严格、专款专用的要求申报使用,并加强检查考核。

  1.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兴办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或对原项目追加投资;二是入股经营效益稳定的市场主体或自主成立股份公司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用于开展服务创收。不得用于接待、个人借款、村干部报酬发放等非生产性支出。

  2.奖补资金的检查考评。奖补资金到位后,要及时拨付到村。奖补资金拨付后的1个月内,乡镇要帮助相关村尽快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县(市、区)要组织专班,于资金拨付后3个月内,到有关村检查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并指导村级用好用活资金,发展主导产业。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资金拨付的6个月内,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超出范围或违纪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核实和初选后,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进步村汇总表(附件3)、各村申请表(附件2),汇总上报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要求,推动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度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富党〔2021〕xx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目标,抢抓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提高村级党组织引领发展和服务能力,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进一步巩固消薄成果,确保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发展与管理相结合,发展看增量、增幅,管理看措施、成效。

  2.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注重长远可持续,注重因地制宜抓发展。

  3.坚持正面激励与逆向追责相结合,奖惩并举,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考核内容

  1.以2020年为基数,未能达到2020年基数的'扣5分,未到达30万的不能参评“优胜村”。2021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每增加10万元,加岗位目标分1分,最高加20分。

  2.推进闲置农房激活,2021年1月1日起新签订闲置农房激活租赁合同,年租金1万元以上的每个合同加岗位目标分0.5分,每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10万元的,加岗位目标分0.5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3.拓宽集体资金来源渠道,突出亮点工作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含除常规性工作外的财政奖补、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与赞助等,具体由农业农村办认定),每争取到资金10万元(可累积)的,加岗位目标分1分,最高加10分。

  4.年底对村集体或个人在招商引资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通过一事一议进行奖补。

  5.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等管理不规范问题纳入村级“三资”清理工作,以不定期通报形式进行扣分。

  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考核奖励方案5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快全面小康村建设步伐提供经济支撑。根据镇党委、镇政府《茅山镇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茅委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 20xx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全体在职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集体经营性收入,引进争取资金、应收款项、当年农民负担和内部往来收缴,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和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管理费)收缴。

  三、考核办法:

  除按《茅山镇20xx年度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中《考核细则》进行分值考核外,对上述四项分别进行专项奖励考核。

  1.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当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15%且达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奖励1万元,增长15%且达30万元,奖励0.5万元,(以当年实际到账收入为基准)。

  2.引进争取资金。争取能人老板捐资每万元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收入以当年资金到镇会计代理中心帐户为准。

  3.当年农民负担和内部往来、应收款收缴。当年农民负担收缴完成90%以上,按到帐总额的5%奖励,低于90%不予奖励。内部往来、应收款回收按实际到帐的10%给予奖励。但当年农民负担收缴达不到90%的,内部往来回收按5%奖励(相关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4.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管理费)收缴。按各村实际流转面积收缴,达100%给予5%的`奖励(达不到不予奖励)。

  四、考核奖励兑现方法

  1.考核依据。年未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按村实际到账数进行专项考核,并报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把关,再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考核结算到村,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依据所属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会计代理中心统一打卡兑现。

  2.专项考核资金来源。专项考核资金由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出据在村管理费中列支。

  本考核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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