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时间:2022-11-17 14:33:25 方案 我要投稿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精选1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精选15篇)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从细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对象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方便群众”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二、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户籍在本辖区的特殊困难对象。

  (一)低保对象;

  (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三)困境儿童;

  (四)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

  (五)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

  (六)其它因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对象。

  三、帮扶标准及方式

  (一)特定帮扶

  1.疫情期间(指滨湖区出现中、高风险区域,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为准),帮扶对象按照每人每次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2.高温、寒潮期间(指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首次橙色预警),帮扶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二)重点帮扶

  低保家庭中患12种慢性病(重症)、门诊特殊病种的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于2022年12月,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三)节日帮扶

  1.暑期(8月),低保家庭中的在校生(指小学至大学阶段)和困境儿童,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2.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四、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五、执行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2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基本民生”和“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众,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群众共克疫情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二、主要措施

  组织各县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974个村居进行全面走访、排查,重点关注8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53户不稳定脱贫或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3705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81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组织一次排查、进行一轮走访、开展一场慰问、解决一些困难、保障一批群众,落实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疫情难关,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一)组织一次排查

  动员各村(居)“两委”、民政(综治)协管员、网格员等力量,对困难群众组织一次全面大排查,以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四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出低保对象、近年申请低保未通过对象、因疫情无法外出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家庭出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为主要对象,重点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受疫情影响状况。对疑似符合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其按程序申请社会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

  (二)进行一轮走访

  结合大排查,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进行一轮大走访,重点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

  (三)开展一场慰问

  开展“爱心助学”、“舒心生活”、“暖心慰问”活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学习条件。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全市581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爱心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条件,鼓励儿童勤奋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舒心生活”活动,为全市3705户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床铺、床上用品等生活物资或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特困供养人员居住条件,增强特困供养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福利。开展“暖心慰问”活动,为全市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发放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市慈善总会,市县部分社会组织

  (四)解决一些困难

  各级各单位在走访排查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协调解决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释疑解惑,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

  (五)保障一批群众

  对排查发现符合且有意愿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众生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通过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临时救助、挂钩帮扶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按急难型直接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挂钩机制,按照每名村(居)干部挂钩不少于两户原则,加强困难群众走访、排查、慰问、帮扶,及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并建立详实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帮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排查、走访、慰问等工作于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二)强化工作分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帮扶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市民政局负责走访帮扶;特困供养人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走访帮扶;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走访帮扶。

  (三)强化物资保障。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筹措一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帮扶。省级财政下达20xx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适老化床铺等,改善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对现有资金进行统筹,用于物资采购,不足资金由市财政局承担。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所需物资统一由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4

  根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根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二、帮扶工作措施

  (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员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养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主动协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协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基础上,镇级给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的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基础上,镇级给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给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励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继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四)健康脱困

  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范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按照签约服务包个人自付金额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群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给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覆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覆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基础上,镇级再给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精准资助,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难代际传递。

  (六)住房脱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城市无房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对农村户口的困难群众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同时要建立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受到有效监督,群众认可。

  (七)结对帮扶脱困

  继续实行区、镇、村三级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制度的要求,由镇直各部门与各村(居)加强对接,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并优先做好帮扶困难群众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包户联系工作。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帮扶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指导与帮助。

  (八)社会力量帮扶脱困

  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开展捐款捐物、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对困难党员及家属进行关爱帮扶。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防止出现“等靠要”思想和养懒汉现象。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各村(居)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研判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帮扶措施落实。

  2.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困难群众,要通过实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制定帮扶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目标,一户一策。比照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由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或帮扶责任人提出,由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确认,按照困难群众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则上每户每年享受一项“特惠”扶持政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民政(扶贫)局及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共同审批。

  4.落实扶持资金。建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万元,20xx年结余3.4万元转入20xx年帮扶基金池。用于残疾人关爱、“零就业”家庭就业奖励、健康帮扶(对因重病致困或长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给予特定资助)、教育资助、领导慰问帮扶等。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基金。

  5.强化考核督查。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民政(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灾区镇乡街主体责任,聚焦农村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农村建卡贫困户,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重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灾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救助渠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强化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迅速针对本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督促对江河流域沿线、地质结构疏松等易遭受强降雨影响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汛期风险摸排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巡查探访,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要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并转介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五)整合帮扶资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灾后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和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并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增强责任意识,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台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过渡期救助台账、冬春救助台账等信息共享,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服务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三类:

  (一)兜底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低收入对象。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

  (三)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帮扶内容

  (一)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xx〕36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清政办〔20xx〕74号)要求,做好精准帮扶。

  (二)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

  1.生活救助。通过低保、特困、孤儿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显著上涨时,根据要求适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3.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各项制度作用,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保障按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将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困难对象认定划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职教育资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五大类教育资助政策。

  5.住房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援助。

  6.就业救助。落实精准就业救助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30%的社保补贴;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

  7.结对帮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模式,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根据其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难脱困方案,建立稳定长效的帮扶服务机制,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困。

  三、帮扶步骤

  (一)摸底。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对三类帮扶服务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进行需求评估。其中现有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群体。

  (二)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将帮扶对象按需求进行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及帮扶需求数据库。

  (三)审批。对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对象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认定。

  (四)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五)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帮扶数据库或台账,对需求调整的对象及时更新信息,对稳定脱困对象及时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45%;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给予本人全额救助;对重残申请单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超过70周岁,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8倍的,可不核查、计算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个人收入和应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优化审批流程,13个乡(镇)全面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建立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给予延续6—12个月。

  (二)强化急难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元提高至20000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时效,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经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开发帮扶信息平台。依托市精准帮扶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逐步实现困难对象数据管理精准化、帮扶信息公开化、帮扶资源集中化、困难需求及时化。

  (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帮助申请社会救助。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医疗服务、爱心助学、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保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个案。

  (二)密切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利用好各类救助帮扶资源,加强资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个不漏”。加强民政、扶贫、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社会求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e三明等宣传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帮扶服务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报道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帮扶救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帮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7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本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增加活力、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革创新服务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市场主体增量、商标兴企、融资活企等活动,积极构建帮扶市场主体发展新体系,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质量提高、活力提升,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目标:20xx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700户以上,到20xx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00户,比20xx年底净增1000户以上。

  (二)商标兴企发展目标:到20xx年底,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3件以上、注册商标20件以上,实现商标总量扩大、质量提升。

  (三)融资活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利用企业登记信息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20xx年帮助企业融资亿元以上,使融资活企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措施

  (一)以“民营、农村、小微”为发展重点,以改革、创新、服务、效能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增量发展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抓好改革政策落地对接,使各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红利;做好后续先照后证改革事项衔接和落实,贯彻落实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继续放松登记管理,优化登记方式,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逐步扩大“三证合一”和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实施范围;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通过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手续,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2.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提高登记效率。加强窗口建设,打造无障碍准入通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证照办理限时清;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和限时办结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做到当场登记,条件具备的要当场发照,使创业大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工商服务的便利和效率。

  3.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创业氛围。积极主动开展增量行动进乡村、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送政策、解难题、促规范,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大力营造创业氛围。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和无业、失业人群,把潜在的创业主体变为现实的创业主体;面向营销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把流动的创业主体变为稳定的创业主体;面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把微型的创业主体变为规模的创业主体;面向农户和返乡农民工,把农民变为农村的创业主体。

  4.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助力企业成长。加强对新成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深入企业开展走访,从准入政策、商标、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帮助企业茁壮成长,降低“退出率”。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推动建立企业成长帮扶体系。

  (二)以“科技品牌、农业品牌、服务品牌”为突破口,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帮扶商标发展

  1.开通微信平台,创新商标服务手段。本局将开通“深州商标”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商系统的商标工作,展示当地著名、驰名商标企业风采,使其成为服务社会公众的新窗口。

  2.组织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商标意识。充分利用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战略实施成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商标发展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商标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保护能力和运用水平。

  3.开展调研走访,强化商标行政指导。对没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早日取得商标注册;对于外向型出口企业,指导其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于已经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提升品牌知名度,向著名、驰名商标发展;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著名、驰名商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的许可、转让、投资入股、贷款等方式开展商标的资本化、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实现和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值。

  4.开展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20xx年确立一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

  5.培育驰(著)名商标,提升商标质量。以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促进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优选经济实力强、行业知名度高、商标运用规范、美誉度高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强化申报指导。

  6.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商标发展合力。加强与科技、工信、农林、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推动企业商标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针对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实现融资

  1.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向广大企业、金融机构等大力宣传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动产抵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等融资方式的重要意义。

  2.进行充分调查摸底。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企业实现融资。

  3.提供快速优质登记服务。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工作标准,开辟股权出质、出资和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采取网上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4.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企业登记信息,积极向银行、融资业务单位及可融资企业推荐,主动为银行与企业、融资业务单位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牵线搭桥,搭建合作平台。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xx年1月下旬至4月底,动员部署阶段。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20xx年5月上旬至12月上旬,组织实施阶段。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扎实开展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20xx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总结提高阶段。结合本方案,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意见和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本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张良任组长,注册科、企管科、商标科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注册科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场主体帮扶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二)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在保证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还要注意严格政策、法律、法规界限,有针对性地搞好人员培训、活动交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传递到广大企业,不断扩大政策的服务效应和惠及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整体推进。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单项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科室要于每月5日前将商标兴企、融资活企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情况分别报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予以通报。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保持扶贫政策整体稳定,提升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xx〕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帮扶对象

  为保证区局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在20xx年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帮扶关系,迅速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贫困群众户户有人帮(帮扶信息见附件)。帮扶期限为20xx年底,届时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再视情况统一做出部署调整。

  二、帮扶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开展村居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发挥区局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食品安全、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帮扶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帮扶对象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整治村容环境。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协助被帮扶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利用消费帮扶、爱心帮扶、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引导其不断增强脱贫奔康内生动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3、帮建文化阵地。积极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六有一落实”(有文化大院、有文化街、有活动广场、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文艺活动队伍,落实文体活动)的标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2、要加强沟通。经常与被帮扶村沟通了解基本情况,结合处实际,确定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并与文明办签订帮扶责任书。

  3、要加强宣传。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处开展帮扶活动情况,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撰写帮扶工作总结。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8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保就业有关要求,疏通政策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回暖向好、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武陟县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深刻领会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意义,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武陟特色,组织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筛选一批暂时遇到困难、急需金融支持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建立公开的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总量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并综合强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监管容忍、财税优惠、风险奖补等多种政策合力,加快构建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的政银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共荣共生,全面提升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改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融资获得感,为促进武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武陟经济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原则上,全国性银行驻武分支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其全国分支行平均水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上年水平,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主要流向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效应,并通过金融总量扩张,带动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步降低。

  (二)政银企对接进一步紧密。积极开发“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持续提高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份额和比重,力争实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减尽减”,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20%以上,融资供需双方更加充分、有效对接,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有效融资需求满足率大幅提升。

  (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更加有力。管好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既有政策工具,积极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创新性工具,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直达性”、“普惠性”和“精准性”,力争我县货币政策工具投放量与经济金融在全市的份额相匹配。

  (四)“几家抬”工作合力持续凝聚。有效发挥我县金融工作局地方协调机制的沟通协调功能,推动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更趋同步,信息共享、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账款清欠等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政府金融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得到充分发挥。

  为实现以上目标,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救急救灾不救腐,不救该倒的企业,维护正常金融、法治秩序。二是坚持地方为主、多方协作原则,全面加强金融、产业、财税、就业等政策协同。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鼓励各地自主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四是坚持科技引领、效率为先原则,切实加强税务、市场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

  三、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

  (一)市场主体筛选标准

  1.企业优先序原则

  (1)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和群体。

  (2)加强支持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

  (3)侧重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企业。

  (4)应是在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

  2.重点行业企业与重点群体

  (1)重点行业包括外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娱乐、家政服务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对就业吸纳带动能力较强的领域以及粮食能源安全领域。

  (2)重点群体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重要产业链。

  (3)重点外资企业,主要包括专用和通用设备、电子设备、化工、汽车等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批发、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业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以及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制造业等具有较强外迁倾向的外资企业等。

  (4)在前3类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得到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优先序原则做适度调整。

  (二)名录库建立方式

  主要渠道:

  1.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科技、文旅、商务、交通运输、农村农业等部门力量,按照市场主体筛选标准,向人民银行推荐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由金融机构结合本行掌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向人民银行进行推荐。

  补充渠道:

  1.升级普惠通APP、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以下简称“信豫融平台”)功能,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普惠通APP、信豫融平台在网上自主申报,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2.依托上级行反馈、行内统计系统或征信系统等途径,自主得到有关企业名单。

  人民银行依托行内统计和征信系统等途径,对本辖区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校验,剔除经营异常、失信、僵尸企业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企业后,建立本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三)市场主体名单科目内容

  人民银行与名单来源部门沟通规范名单科目采集信息,原则上应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户开户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地址、行业、规模类型、雇员人数、纳税人登记状态、是否属于外贸经营者、所属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粮食能源安全、供应链核心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等)等信息。

  (四)名录库分类方式

  为高效利用金融资源,把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优先序划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支持措施和政银企对接方式:

  第一类,优先保障类:数量有限,可“一企一策”给予对接支持的大企业和核心企业。

  第二类,重点保障类:有一定数量,但可列举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小微企业。

  第三类,普惠保障类:规模较小、数量众多、不便列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

  (一)分类推送名单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强化线下推送。人民银行按照属地原则,依托现有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一名录、六机制”工作机制,综合考量企业发展阶段、企业融资诉求、各金融机构服务特色等因素,以“一对一”、“点对点”形式,将第一、二类企业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

  对于第三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化线上推送。人民银行联合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普惠通APP、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线上平台,以“一对多”、“点到面”形式,将第三类企业名单推送给辖内所有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二)明确主办的银行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6厅局《探索建立主办的银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建立主办的银行机制,原则上以企业基本户开立银行为主办的银行,逐企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对于第三类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平衡好稳企业保就业与防风险、守职责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主办企业,下沉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选定的主办企业名单,定期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备。

  (三)建立多元化对接方式

  结合河南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861”金融暖春行动政银企对接工程方案,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方式,构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对接机制。通过采取现场走访、政策宣讲、融资培训、产品推介、线上对接、现场签约、金融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对接活动,力争对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实现对接全覆盖。

  五、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扎实开展“三第一”行动。各金融机构要瞄准主办的名录库市场主体,一对一、面对面开展情况摸底,及时摸清相关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针对有融资需求尚未获得支持的市场主体,要主动提供第一次开户、第一次授信、第一次贷款“三第一”金融服务,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推动名录库市场主体首贷率明显提高,金融支持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二)强力支持三类贷款增量扩面。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和份额显著提高。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贷款期限要“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贷款不下调贷款分类,维持贷款正常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并着力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占比和份额逐年提升。

  (三)持续加大金融产品研发、设计和创新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积极探索“线上化、个性化、便利化”的业务模式,建立满足市场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产品和服务体系。要重点创新“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并探索将应收账款、仓单、存货、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纳入质押品范围,努力为名录库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场景化、便利化的金融支持。

  (四)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利率自律机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落地,合理降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努力做到“应减尽减”。要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的乱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五)着力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各金融机构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要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六)不断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各金融机构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要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七)完善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优化支付、国库、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金融服务需求。要搭建国库拨付和支付清算“绿色通道”,保障资金拨付和支付清算畅通高效。积极运用“云闪付”平台助力政府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和恢复经营活力。积极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强化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加强重点企业汇银企对接,有力服务涉外企业发展壮大。

  六、构建相对完备的支持政策工具库

  (一)强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激励。对于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金融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相关激励。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延期还本付息,且能够提交符合要求的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台账的,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还本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二)强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激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门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最新央行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人民银行按相关贷款本金的40%,以零利率、期限1年的资金对相关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具体操作频率上,20xx年6月、7月、10月、20xx年1月共四次操作,其中20xx年6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7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0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20xx年1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三)强化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的普惠性。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新增的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融资成本。其中,支农再贷款(含扶贫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涉农贷款;支小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再贴现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以市为单位,每季度末再贴现票据余额中,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合计占比应不低于50%。

  (四)强化定向降准、宏观审慎等政策的考核激励。一是对向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投放贷款较多,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考核、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标准的金融机构,优先予以降准支持。二是对积极主动落实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且效果明显的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宏观审慎政策激励,并合理提高其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额度,具体备案额度由所在地人民银行根据相关管理要求以及金融机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五)强化综合监管政策激励。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调动投向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督察,对落实政策不到位、效果不突出的金融机构将进行严肃问责。

  (六)强化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政策宣介,引导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主动对接中介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发行适合自身发展的债务融资工具。二是积极对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强化信用增进,支持低评级和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疫情防控等专项金融债券,扩大银行机构资金来源,引导将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相关领域企业。四是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等补充资本,夯实金融资本实力,提高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七)强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夯实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扩大非金融信用信息采集,促进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增加企业征信服务有效供给。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后,及时将未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录库企业录入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将有关信用信息推送或共享给金融机构。三是依托征信管理系统和信豫融等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开展“红黑名单”发布活动,强化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八)强化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池”,原则上县级风险补偿金不少于500万元。明确代偿比例、扣划流程和资金周转规则,优先缓释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的金融风险,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等业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特别是要把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思想准备,主动作为,特事特办,苦干实干,确保将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银行要在行内成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组,并协调县金融工作局、财政、发改、工信、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本级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实施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要加快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名录库建设,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到部门、到岗、到人,并主动在普惠通APP、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平台公示支持政策、产品和利率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动员。县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地方宣传部门对接,提供宣传线索,策划专题专栏,聚焦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突出典型宣传、政策宣传和活动宣传等三大宣传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增强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确保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台账管理。县人民银行要围绕当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组织金融机构逐户建立“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台账”和“不符合融资标准理由细分台账”,包括融资对接进度、有无融资需求、融资需求满足情况、未成功融资的原因等,持续跟踪企业贷款可得性,并于每月6日前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作为后期核查依据。要依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专线接听、记录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市场主体融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跟踪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填报“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周报表”和“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月报表”,并及时收集辖内开展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的措施、成效、问题、建议,汇总后形成本辖区的周报表和周报告、月报表和月报告,按时报送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载体、以密切联系群众为目的、促进帮困工作更有效、社会建设更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我公司成立帮困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工作部部松担任,成员为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对象开展帮困工作。在xx特困职工、乌兰浩特市社区、红联村范围内开展帮困活动,针对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予以帮困资助。

  (二)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调查先行,充分论证,确保帮困方案落到实处。由领导组组长牵头,深入帮困范围开展调研,了解情况,确保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帮困活动

  一是工作组成员要在扶贫帮困、化解矛盾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要经常与被帮困的困难户沟通,帮助协调、解决帮困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开展节日慰问。遇到中秋、春节等法定传统节日,由领导组组长带头走访慰问,开展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现状,及时给予生产生活帮助,加强与被帮困对象的感情联络,并动员公司全体职工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予被帮困对象一定资金和物品资助,使他们能过好传统节日。

  三是突出资金帮困。针对帮困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帮困村牵线搭桥,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被帮困对象在住房、生活饮用水、用电、教育、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帮助困难户分析查找困难原因,找准脱贫发展路子,切实让困难户增收致富。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1

  根据《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6号)、《新乡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资助〔20xx〕7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工作。

  一、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标准: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对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给予400元/人/学期补助。

  2.学校通过“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比对,认定出在校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若比对结果中出现河南省信息与国家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省信息为准),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不用再出具证明材料。

  3.如存在自采集(未通过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生、残疾生,需要家长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扶贫明白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的系统截图盖章、残疾证等有效证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一补)

  1.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250元/人/期、初中312.5元/人/学期。

  2.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本人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资助全覆盖。切实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全面资助。

  3.需要申请“一补”政策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经过系统比对出的贫困生不必再出具证明)。所有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及时纳入到学生资助工作中。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或删除,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学校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xx〕84号)进行认定工作,在应助尽助的原则上,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

  四、注意事项

  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监护人因姓名和开户行(需是建行卡)、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2

  本学期,我担任四年级一班的语文教学工作,在我所教的班级中,有几个孩子在学习上存在较大的困难,针对孩子的具体状况,我制度了以下的帮扶措施。

  一、找出原因

  教师是学生最好的心理医生,深思熟虑地、仔细耐心地研究儿童的智力发展情感发展和道德发展的状况,找出原因,采取一些能够照顾个人特点和个别困难的教育措施。就像医生细心地研究病人的机体,找出疾病的根源,以便着手进行治疗一样。

  二、降低门槛,激发兴趣。

  针对学困生学习困难,理解知识慢,对学习很容易失望。作为教师,我注意做到降低门槛,放宽对他们的要求,让学困生能容易地完成学习任务,简单地掌握贴合他们现实状况的知识。这样,就容易把学困生引入学习的殿堂,激发学习语文的兴趣。所以每次布置作业时,我会让学困生做常规作业,让学困生能简单地完成作业,培养学习兴趣。

  三、主动出击,帮扶前进。

  学困生由于学习成绩较差,他们往往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自卑感,正是由于他们缺乏学习的兴趣,所以一般遇到困难他们不会主动去请教。作为教师要主动关心他们,主动帮忙他们,并且要发动学习好的同学也主动去帮忙他们。

  1.建立学生一帮一学习小组。各班在优等生与学困生之间建立一帮一辅助网络,让学困生自己选取喜欢的接对同学,让优等生辅导学困生释疑解难,温故知新,帮忙他们扫除学习中的拦路虎,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同时,教师在备课时也要注意设计帮扶学困生的环节,设计一些贴合学困生实际水平能解答的问题去让他们回答,促使他们能用心参与课堂的学习中。

  四、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点燃成功火苗。

  教育心理学认为,成功给人以鼓舞,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兴趣。根据这一心理特点,我开展很多的学习竞赛、评比活动,如:每单元1次竞赛等等。对于学困生,背课文是最基本也是最简单任务,因此在这些竞赛中学困生都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同时,我还及时给予奖励,使他们在点滴进步中,透过奖励这一导火线,帮忙他们点燃渴望进步、渴望成功的强烈学习欲望,培养了学习的兴趣。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学生是既喜欢物质奖励,又喜欢精神奖励。因此我对学生的奖励可分为四种:(1发表扬信(2发奖品(3作业减量(4测验加分。有位教育家曾说过:受奖励的人数如能在总人数的50%以上,那么是最能鼓动全体学生的士气。

  五、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展示自我。

  学困生往往会被老师和同学们遗忘。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要时刻把学困生放在心上,要给他们多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展示自我。苏霍姆林斯基说:对每一个学习困难的儿童我们崇高的使命就在于给予他一种自尊感。;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急于做出最后的、绝对的结论:某某学生什么都做不来,他的命运就这么注定了。;一点点成功会给他带来无可比拟的欢乐、自豪感和自信心。我会经常设计一些浅显的问题让他们回答,布置浅显的作业让他们做,甚至是一些难题,连学习好的学生也难以完成的题也让他们进行尝试。有可能学习好的同学做不到的题、回答不了的问题,学困生透过激发思维,激发灵感,也有可能完成和回答。一旦他们的答案接近或类似正确的答案的时候,立刻予以肯定,并引导他们向前迈进,直达正确的彼岸。这样,创造机会,让学困生展示了自己的潜力和才华,久而久之,他们就会爱学习。他们在感受到老师和同学们没有遗忘他们,并且十分重视他们,他们的学习兴趣就会自觉构成。

  六、自定目标,超越自我

  让学生给自己定下学习的目标,这是我们学校张主任教的绝招。制定目标并不是简单的定下自己要到达的等级,而是具体的分数及要求和水平层次,目标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这样学困生就能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在每次小测和单元测验中制定目标,超越自我。当然,我还对到达目标的同学发奖品奖状。

  总之,教师的心目中要有学困生,但我们绝不能把他们当成是学困生,个性是不能把们他当成是永久的学困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自觉的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兴趣,才有可能使学困生转变成为"不学就困"的好学生。培养了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就有可能改变这个学生一生的前途和命运。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西发〔20xx〕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西党建发〔20xx〕3号)要求,经研究,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展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沿边村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优化挂联关系,提升帮扶实效

  (一)优化挂联关系。根据统一安排,州局挂联单位由原来的易武镇曼乃村委会及象明乡依邦村委会调整为勐满镇勐满村委会及大厂村委会两个村委会。

  (二)提升帮扶实效。定点帮扶实行“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通过“包乡”,挂同一个乡镇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协调组织和共同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智力等支持力度;通过“带村”,坚持和完善安排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工作队员与乡村干部分片包组,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助发展特色产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州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州局要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每年要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结对帮户、干部进村入户的频次不提硬性要求,以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作为考核依据。同时要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大力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队选派、审核、组建等工作,持续增强工作队伍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共谋发展良策

  把挂联帮扶乡镇、村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与挂联帮扶乡镇一道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挂联帮扶点科学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提高项目、帮扶、工作、措施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四、督促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建设、考核机制等政策和工作衔接。指导挂联乡镇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指导挂联乡镇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充分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兴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治理

  指导挂联帮扶点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督促落实好下派队员有关政策,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州局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州级领导挂联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州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伟平、陶明华、高健分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于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于质量发展科、党建引领组于机关党委(人事科)、行业管理组于登记注册科、强边固防组于强边固防工作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4

  根据《xxxx县县委办公室寿县政府办公室关于xxxx年度帮困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xxxx】)精神,切实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企业娘家,认真进行联手帮困,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帮困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xxxx县县委办公室寿县政府办公室关于xxxx年度帮困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xxxx】)精神,紧紧围绕“两抓、两化、两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镇的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一、帮困对象

  寿县晨阳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时间安排

  xxxx年5月至20xx年5月

  四、帮困内容

  1、促进项目建设。围绕“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要求,切实帮助落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代办项目前置审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立项等各类证照,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2、落实优惠政策。定期收集汇总中央、省、市、县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及时向企业宣传,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落实签约项目合同条款中各项优惠政策和条款;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性优惠。

  3、解决融资困难。加大银企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宣传银行融资产品以及贷款办理流程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贷款。

  4、拓展产品市场。积极鼓励和提倡使用本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举办本地名优工业产品展销订货会,帮助企业增加产品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5、帮助招聘员工。协助企业加强与劳动用工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掌握人才、用工供求信息,支持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成立帮困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扩大帮困工作的影响力,为帮企业产业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我们将定期深入帮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的具体问题与困难针对性地开展帮困工作。

  3、定期总结,不断提高。每季向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帮困活动进展。交流帮困工作的好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帮困工作任务。

  帮扶困难群众具体方案 篇15

  服务“三农” 始终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为农、务农、姓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服务“三农”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下面,将20xx年县供销社消费帮扶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提高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为全面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扶贫攻坚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切实发挥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并通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9个乡镇基层供销社、1个村级供销合作社和7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部分为电子商务服务站),互联互动、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安全、有效、便利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体系,不断将供销社由传统商品经营服务向为农服务方向转变,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机制创新,利用京蒙对口帮扶有利时机,与中共北京门头沟区京门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在“灵山绿产”“源味武川”区域品牌联盟引领示范作用的基础上,切实开展京蒙协作消费帮扶工作。

  (一)加强品牌建设

  立足“六新武川”发展定位,将品牌农业发展作为县域农业经济综合管理水平、科技实力、市场营销与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整合我县农产品品牌,全力打响武川“土豆”、“羊(牛)肉”、“山林虫草鸡”、“食用菌”等特色产品,逐步开展“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原产地保护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培育更多驰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与县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同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保护好特色农产品品牌,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新媒体直播带货常态化。

  借助专业传媒公司技术力量,每月聘请网红(媒体主播)开展现场直播1-2场次,活动。持续开展“振兴武川春播计划、助力武川消费扶贫”活动,并在实践中有意识的培养武川县当地网红主播,通过领导站台、网红定期直播的方式提升武川县农特产品认知度,打造完备的线上销售渠道。

  (三)多平台、多地区开展农产品销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及全国各地举办的系列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武川县特色农产品,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展区,支持企业参展参会,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开展扶贫对接的专项行动,加强项目合作,帮助做好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打通线下销路。

  (四)“三专一平台”建设。利用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优势,确保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经营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柜,对口销售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在北京市门头沟、新发地建设消费扶贫专馆2个,专区、专柜若干个;在呼和浩特市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在深圳、广州、沈阳等地尽可能设立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扩大销售网点。

  (五)支持线上发展,继续做好电商平台。引进电商专业团队,坚持科学运营,完善淘宝“武川县农特产馆”、京东“武川县农特产馆”两大电商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及武川特色农产品向品牌农产品发展。完善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为农村电商经营提供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带动农村电商加快发展。挖掘和培育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大幅提高线上销售量,加大对电商培训力度。组织动员县内企业积极入驻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和全国供销总社共同打造的扶贫832平台,持续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六)积极参与“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动员全县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及营销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产品,做好县内旅游区“扶贫产品”供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产品。大力发展面向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集采集配、直供直销业务。

  (七)加大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或改建一批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加快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覆盖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着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推动乡村基层供销社和便民超市与快递企业合作,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努力破解产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源味武川”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产品供给的组织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具有贫困地区特点和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发挥扶贫、市场、农业、商务、供销等相关部门的作用,按照性和市场性的原则运用好消费扶贫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县上下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大力宣传消费扶贫、人人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工作跟踪指导,掌握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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