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14 15:11:04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1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全面实现由森林、草原部门主抓、项目部、施工队参与的小防火向政府主导、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防火转变,由季节性防火向常年防火转变,由一般性号召向叫板较真转变。根据国家、省、市、旗、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20xx年至20xx年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xx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xx)。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xxxx)。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2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驻地的部队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4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5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安监站、综治维稳中心、40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贾江波同志兼任。成员:张永明、胡泽煜、高飞、熊伟涛、汪升杰、李彦锋、田澍、杨俊奇。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工作组办公室设于镇政府,值班电话: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分管副镇长负责,由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镇综治维稳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组镇人大主席负责,由镇计生办、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组成。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扑救组由镇人武部长负责,由民兵人员组成。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区、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铁锹、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区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8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9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邓三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叶丰恒、陈万雄、刘琴、邓聪为成员。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11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一是各村组两级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实行“包干责任制”,即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杨梅山镇特色的森林防火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0条以上)、广播、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宜章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特别是对本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上坟活动的管理尤为重要,对所有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确教育内容有:坟墓周围三米内清除枯枝杂草,做到人走火灭,因上坟人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概由上坟人全部承担。

  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四个一”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儿童到林区游戏玩火、野炊。

  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所有杨梅山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报镇绿化办,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1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500与1000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凡在森林防火期间需上坟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此规定先清除坟区外的杂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坟,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灾由坟主自行负责。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杨梅山镇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

  五、强化森林防火设施器材配备,做好森林防火的硬件准备

  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头2把,油桶4个,风水灭火器2个,水枪5个,喷雾器4个,塑胶扫把130把;森林防火车辆4辆,人员运输交通车辆: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镇森防办统一管理(3666419)

  六、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指挥组组长欧强彬: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集和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刘明发:协助组长抓好应急抢险工作,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应急指挥和人员安排。

  3、其他参与抢险的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及各村(社区)应急抢险队员: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并听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挥。

  4、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5、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6、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7、镇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八、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作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12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13

  为了确保火场通信畅通,结合现有的通信系统基础条件,根据《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镇火场应急通信保障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通信保障组,具体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工作任务:保障正常通信工作,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能够迅速集结对故障设备进行快速抢修同时,保证正常通信工作完成通信保障任务。

  二、扑火指挥通信联络规定和纪律

  1、火场没有设立扑火前指时,镇防火指挥部以扑火指挥通信联络为主,各村指挥车、扑火队及现场指挥员为辅;火场设立扑火前指后,通信调度指挥中心前移,以扑火前指为主,各村为辅。

  2、扑火指挥通信手段以使用对讲机为主,用对讲通话的通信联络方式进行火情报告、情况调度、传达命令。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波电台等其它通信工具作为扑火指挥的辅助通信联络手段。

  3、根据扑火指挥的逐级指挥原则,以隶属关系为主实行垂直的通信联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横向的互通联络方式。

  垂直联络关系主要包括3种模式:镇防火指挥部与各村扑火队伍的通信联络;镇防火指挥部与扑火前指的通信联络;扑火前指与扑火队伍的通信联络。

  互通联络关系主要包括2种模式:扑火队伍之间的通信联络;指挥员之间的通信联络。

  4、镇扑火前指与市防火办定点会晤,各扑火队必须每小时主动同主台通信联络一次,扑火期间各台必须24小时开机守听,遇有紧急情况随时保持通信联系,未经批准不得关机。

  5、扑火指挥通信调度与管理

  镇火场前指与所辖各村扑火队联络以及各扑火队之间的联络,首选对讲机进行联络。各村、单位必须服从火场前指的通信调度。

  通信联络时,呼叫和应答均用呼号,应答及时、口齿清晰、内容简练,应答和结束要使用问候、致谢等礼貌用语。听清楚内容要应答“明白”,重要内容必须进行复述确认。

  三、正常情况下的扑火指挥通信联络方案

  根据市的通信组网情况,在扑火指挥过程中,根据火场位置所处的通信网络区域,采用相应的通信联络方案。现以超短波通信网的应用为主,制定以下具体通信联络方案:

  (一)、同频直通网络通信联络方案。

  当扑火前指距离火场较近(3公里以内),在同频直通网络覆盖范围内可以正常通话时,扑火前指与扑火队伍以及火场内部的扑火队伍之间,均采用同频扑火信道进行通信联络。

  (二)、其它通信工具通信联络方案。

  利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向市森防指报告火场动态、通信设施抢修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四、特殊情况下火场应急通信保障措施

  对讲机、电台如果发生故障,向市防火办报告,组织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设备前往处置,排除故障。

  火场通信设备不足时,镇指挥部迅速派车将备用通信设备送到火场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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