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11-17 12:35:47 方案 我要投稿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三、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1、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

  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1、教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4.2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制度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培养教师教科研意识,激励教师参与科研的兴趣与热情,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达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目的,同时便于将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情况纳入全面工作考核中,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校正式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部门:

  考核工作由教导处、科研办和教研组具体负责实施。

  三、考核总分:

  考核积分加奖励分。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各项材料上交。(10分)

  教师按要求及时上交研究材料(教学随笔、业务学习笔记和各种培训笔记心得)等计10分,每缺交一次扣1分,迟交一次0.5分。

  (二)业务学习及培训。(20分)

  1.业务学习:加强自我研修,丰厚自我积淀。(10分)

  (2)学业务:坚持日常业务学习,摘录理论知识或学科知识,每周不少于300字。完成笔记整洁并无相互抄袭,每次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学期检查2次共6分。

  2.业务培训:(10分)

  (1)培训的考核主要包括:远程教育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和各种校本培训等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考勤(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扣完为止。

  培训记录(5分):(包括理论摘记、内容摘要或心得体会等)按要求完成得5分,未完成或明显与培训内容、要求不符每项次扣1分。

  培训效果(3分):包括有关测试(如远程教育培训、各种校本培训等)、学习汇报和经验介绍(如外出学习汇报)等,每项次测试不合格扣1分,每缺一次学习汇报扣1分,扣完为止。

  (三)常规教研活动(40分)

  教师应积极参加本组的常规教研活动,在活动中发表见解,展示自我,提高水平。并作好听、评课记录。各教研组根据常规教研出勤情况、教师听、评课记录和上公开课情况予以考核。

  2、教师应积极认真地参与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学习等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认真笔记。

  (1)听课(15分):教师每期听课不得低于15节,听课笔记应该有批注,差听一节扣1分,无批注每节扣0.3分。

  (2)教师评课(5分):评课时教师应积极发言,教研组有发言记录。每差一次扣0.3分。

  (3)教研公开课(5分):每组教师应主动、自觉上好组内教研公开课计5分,未承担者不计分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了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制订本考核制度。由四方面进行考核:勤、绩、德、能

  一、勤(20分)

  1、请假手续

  (1)请事假,应在前天写好书面请假条

  请假二天由园长批准,超过五天按程序报联校审批。婚、丧、产假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出勤奖惩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课,扣2分

  (2)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医院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3)幼儿园或上级部门组织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4)出勤情况每天统计一次,每月公布一次。

  (5)一个学期内有旷工、旷课、旷会记录,或请假超过2周的,当年不予以评先。

  二、绩(40分)

  1、教案情况

  每周5篇教案,5篇教案书写规范,字迹工整,过程衔接流畅,细节安排合理10分,少一篇扣2分。

  2、公开课

  每月组织一次公开课,公开课内容选自山东省统一教材,全体带班听课。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组织有序,课堂氛围活跃,效果良好,(最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即为本次得分。

  三、德(20分)

  师德师风

  1、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4)

  2、上班时间玩手机,打游戏,聊天,转发与教学无关信息的。(4)

  3、不服从安排,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4)

  4、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4)

  5、因教师缺岗或在岗不作为造成安全事故的。(4)

  四、能(20分)

  1、教育教学能手:

  省级10分、地级8分、县级5分、镇级2分

  2、优质课

  省级8分、地级6分、县级3分

  3、公开课

  省级6分、地级4分、县级2分、镇级示范课、观摩课等记1分

  4、教育教学论文

  正式报刊发表:省级7分、地级5分、县级3分

  5、大型活动

  在市教体局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政治态度:(10分)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得10分;

  2.参加政治学习态度随便,如会上随便讲话做其他事情,得8-9分;违反国家法令得0分;开会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迟交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二、师德表现(10分)

  1.注意教师职业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办公室或其他教学区打牌、搓麻将、下棋等一些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参加赌博的每次扣10分;乱丢纸屑、果壳、香烟头的每次扣2分;教师染发或上班戴首饰经提醒不改的扣4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背后无原则议论,在教师中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骂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教管导,不嫌弃后进生,认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得10分。

  2.歧视学生,撕扔学生的教科书、簿等每次扣2分;随便不让学生上课考试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该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师讽刺、挖苦、体罚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责任者扣5分;凡动员流生复学(已定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业心和责任心(10分)

  1.安心本职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责职,值日工作能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从工作分配,如班级工作、行政工作、办公室工作、教研组工作、双休日辅导、竞赛辅导等教育教学工作,或抓得不紧,比较松散,缺乏主动,得4-8分;体育教师、班主任在课外活动无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学校布置各种上交材料,按时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迟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导培养新教师加2分;积极为学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务处临时安排加课,一学期累计5节加1分,最高为4分。

  5.值日工作认真做好。无故每少做一项值日工作(维持秩序、处理偶发事件、评分、公布成绩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监考迟到满5分钟的每次扣2分;监考不负责任,出现在考场内看报、抽烟、睡觉、随意出入考场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扣1-5分;出现事故者扣5-10分。

  五、劳动纪律(10分)

  1.能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较勤恳,很少迟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学期迟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与办公室主任请假的不扣分;超过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20分;旷课一节扣5分;教务处安排临时加课、调课不服从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周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加倍扣分。(以上迟到、早退、缺勤的应扣除照顾的部分;婚假6天、丧假3天内的不扣分)。

  3.其他每违反一次劳动纪律扣1分。

  六、教学常规(25分)

  1.能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制度,得25分(具体见本章程4.8)

  2.开学初无教学计划扣3分,迟交教学计划扣1分。

  3.上课不备课的每次扣5分,备课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课经抽查有乱课现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课要求的每发现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业布置不适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认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读教师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愿承担学校安排的辅导任务的每次扣3分,不进行培优扶差的扣1-3分。

  7.复习无计划、无教案的扣3分,每月无一次单元检测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认真的每次扣2分。

  8.学生评教

  9.辅导学生在县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分别加2分,省级分别加4分,全国级分别加6分。体育设团体奖加分,团体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教务处安排而不辅导、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

  10.论文及其他评比获奖加分。县级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级、省级分别加2分和4分。

  11.公开课加分。组内公开课加1分,校级加2分,片级加3分,县级加4分。

  七、教学成绩(30分)

  1.期未统考成绩在全县第9名的,所教学科不属于统考的,且教学效果较好,得30分。

  2.以全县第9名为基准,每上一个名次加3分,每下一个名次扣3分。

  3.教两门或两个年级以上学科且均参加统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门参加统考,一门不参加统考,算统考成绩考核;中途接班的学科比原有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为应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能完成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得15分。

  2.工作量少于规定的,由学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从的,每少一课时扣3分。

  3.工作量高于规定要求的,每超一课时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课时,扣2分;因病一周以上、函授一周以上的,每少上一课时扣1分;课不进课堂的(包括教务处临时安排),每次扣3分;无故中途走出课堂,或串岗的,每次扣2分。

  〖几点说明〗

  1. 评分标准的第四、五、八条有倒扣分,其他条款扣到零为止。

  2. 第三、四条加分不得超过5分,第六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 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办法〗

  1. 每学期进行一次。

  2. 考核时对照评分标准,先自评,年级组互评,然后由校考核组评分。

  3. 不任课教职工按有关条款和其他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4. 遇有特殊情况的,由考核组决定加分或减分。

  5. 学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用、试聘、待聘等重要依据。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一、总则

  一、教师从参加工作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二、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末评比先进、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四、 教师考核成绩按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一、业务考核:

  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任 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二、综合评定:

  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同事间的协作精神、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实行逐级评定制,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三、加分与扣分

  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带来显著影响的。

  2、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级学生生源稳定率达100%,主要任课教师均可加分。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竞赛或活动,获奖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

  5、其它各类为学校工作带来良好效应,被家长委员会提名或行政会提议加分的。

  有下列情况的,要酌情扣分:

  1、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学出现失误被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3、与家长争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害、学校形象损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级学生转学,经查实属家长对教师不满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一次扣20分。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一、工作要求

  1、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及教导处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无正当理由未经教导处和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认真布置、批改学生的作业。必须有效开展课外辅导活动。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不准迟到或提前下课以及拖堂和缺课。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学校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

  二、考核内容: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研工作任务为主,包括教案作业、教学课时、辅导、教学成绩、代课补贴、其他奖励等,有量的规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学态度又要看实际效果;既重视业务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1、教案作业。主要考察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对待教学教改的态度。

  2、教学课时。主要考察教师的周工作量以及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等。

  3、辅导。包括晚自习辅导、晨读、午自习。重点为学困生提供个别辅导的机会,为科任教师提供培优补差的平台。

  4、教学成绩。包括学校的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县级组织的各类测评成绩。

  5、代课补贴。主要指个别教师请假的情况下请其他教师代课的额外补贴。

  6、其他奖励。包括论文获奖奖励、各级荣誉称号、学校竞赛优胜奖、参加县级以上竞赛优胜奖等。

  三、考核办法

  1、教案作业:总分为300分,分三次检查,每次100分。其中教案每次60分(教学目标10分、重点难点10分、教学流程15分、板书设计10分、课后反思5分、电教资源利用5分、书写5分);作业每次40分(作业量10分、批改次数10分、教师评语10分、书写10分)。

  2、课时补贴:主课(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补2元,副课(品德、科学)每节课补1.5元,综合课(音乐、美术、健康、体育、地方课程等)每节1元。(但请假教师在请假期间不给补贴,谁代课谁拿补贴)。

  3、辅导补贴:晚自习一节4元,午自习和晨读辅导各2元。

  4、教学成绩:每学期有两次成绩奖励(期中、期末),每次测试以前一次的成绩为基础,根据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三方面给予奖励。平均分每上升一分奖励50元,及格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励20元,优秀学生按人奖励,80分至89.9分每人10元,90分至100分每人奖励20元。

  5、代课补贴:代课教师一节额外补5元,由请教师的课时费里边扣除(公差除外)。

  6、其他奖励:

  ①论文奖:凡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选活动获奖者学校也给予奖励,县级三等奖100元,县级二等奖120元,县级一等奖150元;市级以上三等奖150元,二等奖180元,一等奖200元。

  ②荣誉称号(优秀、模范、先进等):校级奖励200元,县级奖励200元,市级奖励300元,省级奖励500元。

  ③学校各类竞赛: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④县级以上竞赛:凡参加县级以上的各类竞赛获奖者,学校另外给予奖励,县级三等奖300元,二等奖400元,一等奖500元;市级三等奖300元,二等奖500元,一等奖800元;省级三等奖500元,二等奖800元,一等奖1000元。

  四、处分

  1、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13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 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 计分办法: 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9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保持温州大学的教师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按照国家教委《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师范各专业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目的

  对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为教育实习工作和毕业后的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技能考核对象

  师范类专业高年级学生(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可由学院参照本方案设定考核项目,自行组织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三、技能考核组织

  为顺利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育学院承办,相关学院协办。

  为了更好地促进该项工作开展,真正达到提高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目的。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成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科教学法教师以及具有专业能力与指导水平的教师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组成,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教学安排、培训和组织准备工作。

  四、技能考核内容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容为三项,分别是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与板书。

  1.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将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的原理转换成对教学资料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的系统化过程。教学设计是一个开放动态的过程,是能够充分体现教师创造性教学的“文本”。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行,我国基础教育的教育理念、教学要求、课程目标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学设计必须要顺应这些变化,解决教什么、怎样教的问题,使教学效果最优化。

  2、多媒体课件制作。课件是用于实施教学活动的教学软件,它是在一定的学习理论和教学理论的指导下遵循人的认知规律,根据学习目标或教学目标设计的反映某种教学策略和教学内容的计算机软件。

  3、说课·板书。说课是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或考评人员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0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课程标准、教材的理解程度,驾驭教材和课堂的`水平,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同时,说课也是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技巧的体现。

  板书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在黑板上用文字、图形、线条、符号等要素再现和突出教学主要内容的活动,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课堂教学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好的板书有助于学生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助于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且能给学生美的熏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板书也是粉笔字和绘画等基本功的体现。考核中要求学生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板书并对板书设计做出必要的说明。

  五、技能考核具体要求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设计1课时(45分钟)的教学方案。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的时间,可以自由调整;

  2、考前抽取试题

  多媒体课件制作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现场制作课件1例,制作平台不限。考核时间为120分钟。

  说课·板书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在说课的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现场设计板书,要求15分钟内完成规定内容。

  提前一个小时抽取试题

  各学院组织人员建立“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题库。要求上报超过十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的中小学典型课程。

  六、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由考核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评价详细标准见附件)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25分,课件制作25分,板书和说课5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不合格考生需要进行补考。

  七、考试与补考时间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育实习时间,提前两个月安排各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需要补考的学生一般安排在实习(含顶岗实习)前二周内。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园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校园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校园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潜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校园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校园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校园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校园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校园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就应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1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落实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到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用心性,实现校园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特拟订“新甸镇小南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随即生效。具体资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和创造性,逐步构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白正桓

  副组长:王志敏

  成员:张学俭及各年级班主任

  四、绩效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满分100分。

  (一)德(1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吐、仪表、举止礼貌大方。不赌博,不酗酒,不骂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在校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不驱赶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不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其他教师在师生中的威信,关心群众,维护校园荣誉。

  5、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专心守纪,做好记录。

  若发现违反以上前三条之一者扣10分,违反后两条之一者扣3分,扣完为止。

  (二)能(30分)

  1、备课:教导处每学期定期、不定期检查教案,要求:

  (1)课时教案有必须的规范性,要有教学资料,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具准备;

  (2)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

  (3)与教学同步,且储备课充足;

  (4)有课后小结;

  (5)有板书设计;

  (6)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检查教案时,不能与教学进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违反其它几条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课:按时上课,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务必在教室门口准备上课,不拖堂,精神饱满。课堂上禁止吸烟或接打电话。用心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验,踊跃参加校园、镇举行的优质课竞赛,用心承担校园、镇的观摩课、公开课。旷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课吸烟或接打电话扣1分。

  3、作业批改: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全收全改,批改及时认真,批改符号准确、规范,批改字体大方美观,无缺改、错改现象,不准学生对改。作业不能按人数上缴检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业批改符号不准确,发现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5分。

  4、听课与评课: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1节(一期20节),并认真做好评议,缺一节扣1分,无评议扣0.5分。

  5、教研活动:各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学资料上交:学期计划、总结、考试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一天签到两次,按校园规定按时上下班,及时签到,严禁代签,缺签一次扣2分。

  2、请假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上课期间严禁教师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务必外出可向值日领导请假,一节内不记考勤,若办公时间查岗不见本人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办公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园例会或临时通知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园举行大型群众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在相应班级前后负责纪律、安全,中间早退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四)绩(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办事快节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及其它抽考中获奖。5分

  县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记1分。

  5、本年度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市级名师的记4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记3分;市级骨干教师记2分;县级骨干教师记1分。

  6、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举行的业务研讨活动中,讲授过观摩课(示范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片级记0.5分,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7、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乡镇级记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分、6分、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7分)。

  8、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0、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评选活动中,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

  12、本年度在教师节期间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记1.5分,县级记3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7分;省、市、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记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14、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教学(科研)成果奖要有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课题组组成人员只记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要有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获得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镇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除考试外)获得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镇级分别记3分、2分、1分;片级分别记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纪律、卫生学期总评中,获得第一名,班主任记2分。

  20、本年度在县、镇组织的质量调研中获得团体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业务考核民主测评中,得票率60%—69%记0.5分,70%—79%记1分,80%以上记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条,每项取最高获奖得分,不重复记分;第5、6、7、8、10、11、12、13、14、15条须经过逐级推荐。

  上述各项业绩应以文件、证书为依据,并进行公开展示,理解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积分结果张榜公布,理解本单位广大教师评议监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本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病假两个月、事假一个月及以上。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或私发教辅读物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4、触犯国家法律、体罚学生、旷工超过规定的天数。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3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用心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11]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用心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尚友

  副组长:刘从永刘树成张智

  组员:张培运刘占田志林刘维富常天敬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用心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z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校园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职责制,根据《交城县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潜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资料

  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个性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状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科研潜力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潜力;教育教学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校园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履行职责的状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潜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状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附:师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类补习班的;

  (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5)当年所带班级发生较大安全等影响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8)无故不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不服从校园工作安排的;

  (9)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校园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组长:

  成员:

  成员:

  五、附: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庐江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双山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分细则》,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师风师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校园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1分/次,体罚扣0.5分/次,严重体罚扣2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语言不礼貌,拨弄是非,语言有损校园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1分/次。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1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0.5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务必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务必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务必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务必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状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职责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校园和中心校园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校园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带给,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校园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相关文章: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07-18

大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10篇)11-15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1-03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07-18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07-18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11-08

学校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方案12-23

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方案07-25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通用21篇)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