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时间:2023-05-30 17:39:56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精选1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暖系统设计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精选16篇)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

  根据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燃气供热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公办发〔20xx〕16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在全区燃气供热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检查重点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三个必须”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单位安全组织架构制定及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投入预算及使用情况、主要负责人召集的安全运行例会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等。

  2、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cng/lng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锅炉房、换热站等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管理制度,领导值班带班,工人操作规范管理,消防、监控等安全防护措施运行,防汛措施及物资储备等情况。

  3、设施设备管理及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压力容器、管道、流量计、安全阀、压力表、报警器、电子秤、加气机、避雷等设施设备按规定检测情况,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设施设备保护制度,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管网及重点设施设备定期点检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应急救援准备及演练情况,主要包括:重要防范区域和部位24小时应急值守、单位主要领导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抢险抢修预案情况,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救援人员配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情况等。

  5、工程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在建工程保健手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安全施工责任书,监理人员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及物资储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6、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饭店、农贸市场、城市综合体、大型酒店等燃气管道、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5日前)区住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各燃气供热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5月5日至5月20日)。各燃气供热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区住建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巩固深化(5月21日至6月20日)。各燃气供热企业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之一抓紧抓好。各企业要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燃气供热企业在自查自纠活动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区住建局邮箱!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2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安监〔20xx〕1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以青岛开源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青岛海天联片供热站、青岛金湖热力公司、青岛双星集团热力厂、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6家供热公司为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质量为本,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安全工作标准,使企业生产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可控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职工安全生产愿望。安全生产标准化突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既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又能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

  三、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我区有1家供热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一年内6家供热企业全部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机构

  各企业的主要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直接负责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注:此项工作已于7月份组织落实)

  (二)宣传动员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于和谐和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三)开展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企业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负责安全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及相关的生产工艺流程,具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应达到的能力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按照《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制定计划,责任到人,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每月底将当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区安监局进行汇报,区安监局也将适时对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各企业在安全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向区安监局反映(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各企业也可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给予指导。

  (五)考评机制

  各企业要建立自评机制和自评制度,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自查自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评成绩达到评级要求后,向区安监局提出复评申请,区安监局受理后,组织复评,复评合格,上报市局审核,并定期公布通过复评的企业名单。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依据《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同心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式,扎实推进我县20xx——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着力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累计投入资金1882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829万元,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财政配套、居民自筹7000万元),分三年(20xx年—20xx年)完成2.8万户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建筑效能提升项目。

  三、实施项目

  (一)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县城集中取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既有锅炉改扩建,实施新区、老城集中供热和县城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3个项目。如因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县住建局可根据实际申请调整项目。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新区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xx年完成县集中供热和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1215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通过实施“地热+”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工程(“空气能+”取暖技术、“太阳能+”取暖技术、电蓄热取暖技术、生物质取暖技术、燃气炉供暖技术)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对全县农村和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传统取暖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3000户,20xx年完成15000户,20xx年完成10000户,共计28000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98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40万元,农户自筹1960万元。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平均3500元/户,县财政按照平均1800元/户的标准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居民按照700元/户的标准自筹,共计6000元,采暖面积60—80平方米。

  (三)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村镇公共建筑,采用煤改光热、热泵技术等热源改造,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528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村镇自筹。

  (四)建筑效能提升项目。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项目,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实施换热站改造项目,面积达到6.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中央补助172万元,换热站改造中央补助114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清群众意愿。县住建局联合各责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人员走访居民,掌握群众意愿,要向居民说明改造目的、改造意义、相关补贴等政策,通过居民的意愿选择适合于自身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和认可的采暖方式和技术,摸清底数,然后进行汇总分析。

  (二)充分准备,做好项目招标。通过走访和摸底,按照不同清洁取暖模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者比选的方式,每个乡镇引入1-3家信誉高、技术方案好、价格优的企业入围实施改造项目,选择一批低能耗、高效率、无污染的设备设施,确保改造品质。

  (三)精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县住建局要明确改造户数及改造方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24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强化验收,确保项目成效。要建立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台账,加强管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供暖效果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同心县冬季取暖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建设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和督导项目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围绕方案要求定期反馈项目进度和结果,抓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要将所负责区域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报送至县住建局,以便统筹计划,分期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清洁取暖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出农户的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形成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试点示范。要动员企业打造清洁取暖项目试点,让老百姓实地参观了解、切身体会,选择真正适合我县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经济承受能力、质优价廉的`产品设备。按照先试点县城及周边,后拓展镇区及中心村,再辐射边缘农村的顺序,逐步推进,分年实施。

  (四)严格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对未能按期完成进度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对于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切实督促农村居民管理好、使用好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杜绝改而不用、废弃损毁、恶意套取专项资金等现象发生。各乡镇积极开展“回头看”,切实收集、反馈群众使用存在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内政发〔20xx〕22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内能煤运函〔20xx〕1061号)要求及《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关于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有关指示批示的实地抽查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民生优先。各旗区、部门要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适当调整化工、冶金企业煤炭供应计划,兼顾集中供暖和分散型农牧民采暖需求,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供暖季煤炭供应充足。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旗区要认真研究辖区内供暖设施设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考量区域条件,积极推动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确需煤炭兜底的,要认真统计需求,不可额外占用保供指标。

  (三)坚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煤炭保供、稳定煤价等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维护市场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鄂尔多斯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抓严抓实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及时确定煤炭销售对象,切实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坚决做到精准、高效的满足人民群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抓好属地煤炭供应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由各旗区人民政府牵头,认真摸底分析20xx年—20xx年供暖季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缺口,制定保供目标清单。对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及用煤量做到精准统计,科学预测用煤缺口,细致摸排农牧民散烧用煤量,并精准统计。因热电联产企业年初签订了年度中长期供煤合同,各旗区暂不考虑热电联产企业。

  (二)制定方案。各旗区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制定对应方案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备案。要本着节约、实惠、适用的原则,及时摸清底数、确定煤矿、制定台账、明确目标,综合考虑煤源煤质、运输条件等因素,“点对点”分配保供煤源,引导供需双方签订供暖用煤中长期合同,承担供暖煤任务的煤矿要明确20xx年上半年取暖用煤保供量,纳入20xx年中长期合同总量,并接受履约监管。原则上产煤旗区要自行研究解决辖区内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障的,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无煤旗区由市级统筹研究解决,杭锦旗由达拉特旗负责解决,康巴什区由东胜区负责解决。

  (三)规范价格。要充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03号)精神、严格执行煤炭限价的'前提下,各旗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减轻供暖企业和农牧民用煤成本,坚决避免出现供暖企业因煤价原因出现供暖质量下降等问题。

  (四)畅通运输。鼓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煤炭运输,减少流通环节或第三方损耗,避免出现“哄抬物价”“倒买倒卖”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点对点”供应。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从保障能源安全、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的高度看待人民群众供暖保障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督促企业在认真履行已落实的保供任务基础上,扎实推进此次供暖煤保障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保供任务。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要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的各项工作。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服务机构,主动联系对应保供对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供需双方结对子落实具体事项。

  (三)要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供。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预案,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四)要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要强化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检测程序、增加国省干道卡口、煤矿出入口的流动核酸检测服务站点,主动提供必要服务,保障交通道路畅通、运输车辆有序。

  (五)要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群众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加强对冬季供暖煤炭保供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各保供企业要压紧压实保供主体责任,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责任,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保供工作有序推进。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5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以实现中心城区全部气化为重点,年底实现城区100%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同时辐射带动城乡结合部暨农村地区1个街道办4个重点镇18个社区26个村7770户热源侧改造,涉及改造面积117.6万平方米;同步实施2个旅游景区271户农户建筑节能改造,改造面积3.2万平方米,实现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目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45.3公里,初步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乡村气网覆盖。全县拟实施项目计划投资9508.2万元。其中中央和市级投资3535.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8.46万元,社会投资4794.47万元。

  二、实施范围

  (一)中心城区涉及张家畔街道办事处7个村14个社区煤改气项目,具体为:瓦房村、张家畔村、郭家庙村、双家湾村、王家庙村、双伙场村、新伙场村,北新街社区、统万路社区、龙山路社区、南关社区、林荫路社区、北新街社区、长城路社区、民生路社区、红柳路社区、宇文路社区、文化路社区、金华路社区、育才路社区、河东社区。

  (二)城乡结合部涉及张家畔街道办事处10个村1个社区煤改气项目,具体为:张伙场村、望夏村、四柏树村、海则畔村、寨山村、新庄村、新房滩村、胡伙场村、林家湾村、阳光村,东新社区。

  (三)农村地区涉及4个镇9个村3个社区煤改气项目,2个镇2个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煤改气项目。镇靖镇榆沟村、枣刺梁村;杨桥畔镇九里滩村、杨二村、阳周村、沙石峁村、沙畔村;东坑镇创业路社区、东方红社区、陆家山村;宁条梁镇宁条梁社区、柳桂湾一村。

  2.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红墩界镇白城则村、龙洲镇龙一村。

  三、重点工作

  (一)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在具备条件移民社区、人口密集区、公共机构中,充分依托工业余热等现有热源,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改造;对非营利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煤改气,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同步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在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LNG、CNG等点对点供气方式实现区域燃气供应,谋划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街接工作,督促城燃企业加强预测研判新增煤改气用户的用气需求,合理制定年度计划,足额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三)稳步推进煤改电。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且无法使用天然气的区域,稳步推进煤改电。引导居民选取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经济性好的电锅炉、空气源热泵等组合供暖,电力企业要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的电力负荷,积极做好配套电网改造,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探索新能源取暖试点。鼓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新能源取暖试点,选取风、光资源和电网基础条件好且居住较为集中的村(社区),积极谋划和探索新能源供热试点和示范。

  (五)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加快清洁取暖改造的同时,重点对乡村振兴示范村、村杆村、旅游景区的居民住房,以及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xx)、《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等规定执行,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相比改造前提升30%。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7月30日前)。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宁条梁镇、东坑镇、镇靖镇、杨桥畔镇要按照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户数准确、项目精准。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乡镇、社区、村组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效对接、上下联动。于7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名单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各涉改项目街道办、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煤改气户用燃气壁挂炉由居民自行购买,补贴时限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户用采暖设备验收管理办法》(榆清洁取暖办〔20xx1〕7号)等要求,实行街道办(乡镇)三级全覆盖验收制度,由街道办(乡镇)查验相关原始凭证,完善并保存工程资料,建立竣工档案,进行项目初验后报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抽验,于12月31日前形成验收报告报市清洁取暖办。

  五、补贴政策

  (一)补贴原则

  1.企业资质和备案要求

  (1)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入陕燃气具注册登记证、陕西省城市燃气用具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安装售后人员资质证明、财务管理、依法缴纳税收票据(20xx年度)、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分项报价表。其他不完全资质条件参照县燃气办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备案要求。

  一是要提供销售企业性质及其概况说明;

  二是销售产品必须在靖实体注册,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是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推荐1个安装品牌;

  四是提供同一品牌不同功率产品报价备案(高于基础款的产品报价必须低于当日电商平台报价的20%);

  五是必须保留1台市场销售产品样机,以备查验校对;

  六是对销售企业(公司)依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税费缴纳、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市场销售等行为,实行分级量化管理,优先推荐使用产品,对量化指标低、群众满意度低的产品不予考虑。

  1.个户补贴执行原则

  (1)只补初装不补运行。补助资金只对改造项目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成本进行财政补助,不再覆盖至后续运行使用阶段。

  (2)将“一户多宅”纳入改造补助范围,对“一户多宅”的住户,按照“一房一证、一证一台、补贴一半”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其余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3)经营性商户改造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4)所购买燃气具产品限定在靖边县县域内的企业、公司备案产品给予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5)煤改电产品必须为政府采购产品。

  (6)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7)补贴标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等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具体要求参照《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核查验收工作指南》执行。

  (二)补贴标准

  1.集中供热项目

  (1)对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和新建供热管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一级管网建设总投资20%的补助。

  (2)对乡(镇)政府、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实施燃煤改燃气锅炉、燃煤改电锅炉改造的,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合理选用设备型号,给予购置和安装锅炉设备费用全额补助。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2.煤改气项目

  (1)依据《榆林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煤改气项目标准中规定:“煤改气居民自行采购的,给予居民用户不超过4000元的设备(壁挂炉)补助”标准,参照20xx年壁挂炉补助基础价格(3396元),以20kw天燃气锅炉为基础款产品(含壁挂炉、报警器、防爆管等辅材以及打孔等安装费用),补助价格为3600元,超出基础款价格差价由居民自行承担,等价或低于基础款价格的依据购置发票据实补贴。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对新建天然气中压管网的城燃企业的补助,参照《榆林市冬季清洁取暖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0xx年补助标准》(榆清洁取暖办〔20xx〕5号)相关要求执行。

  (4)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未按要求安装报警器、防爆管等辅材的不予补贴;未取得区域授权或资质不全的'企业(公司)不予补贴。

  3.煤改电项目

  (1)对购买电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2000元的补助;对采暖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居民用户,给予每户最高不超4000元的补助。电采暖设备组合价格低于补助标准的实报实销,超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2)给予商户补助按照居民设备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其余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外墙保温)

  (1)居民住房节能改造。在改造后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高30%的前提下,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元/平方米,补助改造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服务机构节能改造。优先对2009年之前建设且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街道办(乡镇)、派出所、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单位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全额补贴,改造面积以外墙面积为准,补助标准不超120元/平方米。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5.新能源试点项目

  (1)购置太阳能+电辅热设备的,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00元。

  (2)对于太阳能、风热等新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鼓励由村集体、企业及政府三方合作投资建设,根据全县申报情况及资金量,经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确定补助标准。

  (3)没有列入20xx年实施项目内不予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组织推进,做好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组织验收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统计监测等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验收办法等;组织验收各单位实施项目、工程管理、招投标等工作;审核补贴用户资料并完善市平台录入上报工作;检查、指导、调度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承接、协调市清洁取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中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筹措并合理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和采购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用户侧外墙保温改造工作,优先使用地产产品;负责监管城燃气企业燃气管网建设及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政府聘请的第三方监理公司以及在靖注册燃气具销售企业(公司)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绘制全县清洁取暖“热力图”,在全县行政区划图上标出县城、乡镇及各行政村清洁取暖率。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及使用情况等。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清洁取暖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散煤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管,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张家畔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改造或取缔中心城区内原有散煤经营场所,查处散煤用户,严禁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负责开展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负责开展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定期开展清洁取暖工作情况通报和检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负责推进县域内“煤改电”工作,制定并落实“煤改电”优惠政策,科学测算煤改电后电力负荷,积极做好电网改造、变压器增容、变压器至用户电表之间的线路及智能电表改造等保障工作;制定电力供应应急预案。

  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宁条梁镇、东坑镇、镇靖镇、杨桥畔镇:负责辖区内所有煤改气、煤改电摸底登记、审核和协调工作;制定20xx年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加强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安全宣传;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快实施区域内煤改气工作;配合做好煤改电工作;组织实施外墙保温工作;巡回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日常检查;按时限要求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据实做好用户补贴的建档和审核工作。

  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中心城区“煤改气”项目实施,配合县住建局、张家畔街道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严格执行补助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及挪用。

  (三)保障能源供应。相关部门要督促相关城燃企业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保供工作,拓展上游供气渠道,积极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足额签订并落实天然气供气合同;电力企业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

  (四)加强安全督导。要制定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

  (五)严格考核问责。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涉改项目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企业清洁取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不按政策执行,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居民用户、单位和企业,一经发现,取消其补贴资格;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由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清洁取暖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安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根据《山东省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泰安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城区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500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为单位整体推进。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区域,长期无人居住、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持统筹推进,做好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中央、泰安市财政分别安排奖补资金,我市落实配套资金。农户积极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自身家庭条件原因超出补贴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范围内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新泰市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气代煤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泰安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的,资金由新泰市级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按照市里分配的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相应到村到户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二)实施阶段。市里统一组织办理前期手续及招投标,招标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各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中标单位按时进场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中标单位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实施设备调试并开展全面初验,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相关证明材料要规范齐全,并于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验收完成后,将验收台账上报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验收及审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成立的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协调推进工作。按照《中共新泰市委关于公布市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的通知》精神,实行市级领导包保乡镇制度,加强日常包保督导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乡镇街道顺利完成改造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领导干部包村制度,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各级要求扎实做好辖区内清洁取暖推进工作,全面做好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项目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泰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新政办字〔20xx〕37号)中的清洁取暖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居、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全过程跟踪指导;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助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相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用户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让清洁取暖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和《xxx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现状及目标

  (一)取暖现状

  全旗总取暖面积93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74%,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面积3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面积314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56%。

  (二)总体目标

  构建城镇地区以天然气和燃煤锅炉集中供暖方式为主,农村牧区优先利用天然气、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的清洁取暖体系,有条件地区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到20xx年,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基本实现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实现冬季清洁取暖。

  (三)清洁供暖方式

  1.大力推广电供暖

  农牧民冬季用电量较少,腾出的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居民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要根据我旗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多源热泵供暖、发热电阻丝、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苏木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开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供暖,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实现苏木镇绿色电力供暖。优先在阿尔巴斯苏木和木凯淖尔镇政府所在地推广实施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

  2.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在气源充足、具备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与燃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各苏木镇和各嘎查村社区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

  3.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促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平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旗住建局牵头对全旗清洁取暖现状进行摸底调研,编制全旗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指导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清洁取暖专项补贴资金,负责统筹指导全旗各类清洁取暖项目并按规划方案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

  3、旗财政局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并与自治区和市相关政策有效衔接;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财力可支撑能力确定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

  4、旗林草局负责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林草征占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5、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用地政策,明确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等相关事宜,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6、旗发改委负责研究完善和落实电价、热价政策,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电价,保证煤改电项目可持续运行。

  7、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确保各类供暖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

  8、旗能源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电源、气源保障工作,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建设,加强电采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市能源局及时将新增配网工程纳入全旗配网规划,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指导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

  9、旗工信和科技局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全旗煤改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

  10、旗农牧局要大力在农村牧区推广电供暖,结合当地实际推行分散式电供暖和集中式电供暖代替燃煤采暖。协助旗住建局开展农牧民采暖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1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12、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推广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城镇住户、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

  13、旗宣传部负责制定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4、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产品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15、鄂托克供电公司、棋盘井供电公司根据清洁取暖项目规划方案及时修订配电网建设规划,完善电网设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项目接入条件提前安排专项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农村牧区清洁供暖项目顺利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组建“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全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从能源局、住建局、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抽调人员。

  (二)摸清并建立全旗“清洁取暖”台帐。全旗已完成改造3650户,按照全市清洁供暖方案要求到20xx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各苏木镇在充分征求农牧民的意愿下,务必于20xx年4月20日前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村推进,试点先行。20xx年每个苏木镇确定2个试点嘎查村进行整村联建集中改造。把试点建设好,为我旗全面铺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20xx年全面推开并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乌兰镇:沙日布日都嘎查、赛罕塔拉嘎查;

  棋盘井镇:呼吉嘎查、伊克达赖嘎查;

  蒙西镇:渠畔村、碱柜村;

  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达楞图如村;

  阿尔巴斯苏木:乌兰乌素嘎查、巴音乌素嘎查;

  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查汗敖包嘎查。

  (四)公开招标电采暖经营企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一定资格和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所生产的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旗政府根据推广电采暖类型的入围条件,依法依规确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并在旗网站公示,负责设备的招标。

  (五)项目监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监理公司负责电采暖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安装、调试全程监督。

  (六)项目验收。“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七)资金管理及结算。旗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拨付和清算。旗审计部门对“清洁取暖”资金补贴进行审计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电价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保障补贴到位。对参与清洁取暖农牧户由政府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文印发“清洁取暖”补贴方案。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反馈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调度,对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农村牧区清洁供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8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9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0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旧小区、分散供暖小区等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个别小区一事一议,完善老旧小区供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拟纳入集中供暖小区

  “东热西进”“西热东进”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换热站和支管网施工敷设条件,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和区域供暖小区。

  四、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20xx年,物价部门核定我市供暖配套费标准为66元/平方米,配套范围自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其中区内管网配套费为20元/平方米,换热站设备安装费用为10元/平方米(不含换热站土建),区外主管网配套费为36元/平方米。

  (一)老旧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老旧供暖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按照6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居民只需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给专营公司。

  1.已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站北新村、家电小区、站北楼、交通楼、民政楼、外贸楼6个小区,区内已敷设供暖管网,由于财政承担了区内管网建设费用,不再对供热公司进行补贴。

  2.未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对区内未敷设供暖管网的老旧小区,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已实施区域集中供暖小区配套费分摊标准

  区域供暖小区并网配套费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原开发单位(居民)承担26元/平方米,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三)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分摊标准

  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配套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五、具体实施步骤安排

  1.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和供热企业对老旧小区、区域供暖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和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并网计划,优先安排业主反映强烈、并网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并网。

  2.供暖申报。各街道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小区,征求群众意愿,筹措并网配套费用,进行供暖并网申报。为保证供暖效果,拟接暖的老旧小区用暖率须达到85%以上方可接暖。

  3.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要督促和指导、协调有关路由规划等,各供热企业对计划并网的.小区,及时跟进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网施工,相关街道要根据供暖工程要求,协调好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并网接暖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并网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并网接暖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同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审批,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丛林热电厂加快推进供热机组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工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效果;加强供热服务保障,指导供热公司提高运行效率。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暖管网的路由批复,按照保民生、促稳定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并网小区配套费收取,组织符合条件小区进行并网申报;组织实施好并网小区楼内的公共立管施工,业主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提供并网小区内换热站用房,确无用房的需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供热企业负责做好工程推进,要主动靠前对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和质量。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豫政〔20XX〕30号)、《河南省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XX〕7号)、《关于印发驻马店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XX〕29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建档立卡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发能源〔20XX〕119号)的要求,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全力减少散煤取暖污染,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在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平稳有序完成“双替代”收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稳妥接续;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将“双替代”与散煤治理和“禁煤区”划定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推进、应替尽替,查漏补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双替代”供暖工作,实现我县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总体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15日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2.4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2.4万户。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次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总体目标,编制本乡镇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政策,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本方案下发5天内,各乡镇要完成年度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发改委备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二)精准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摸清底数,按照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供电企业,在近年来已实施电网改造、供电能力有保障的村庄整村推进优先实施“煤改电”,将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计划实施“双替代”供暖的用户(含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全部“确村确户”,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一个社会福利场所视为一个村庄(社区),其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视为1户,并结合当地供电、供气的保障能力,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合理确定电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以确保替代效果。“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纳入我省“双替代”供暖大数据平台管理,本工作方案下发15天内,各地要完成“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工作,将台账上报县发改委,并抄送当地供电等企业,督促其尽快开展配套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三)科学合理推进“双替代”供暖。根据本地的能源供应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双替代”工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等地区,重点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小型集中供暖项目;在其他农村地区,结合群众取暖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发展空气源热风机、电空调、电暖桌、电子调温取暖器等分散式供暖。社会福利场所根据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福利政策资金安排情况,采用经济适用的供暖方式。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及电能替代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等社会企业共同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组织开展“双替代”供暖“回头看”。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已经完成的“双替代”用户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财政补贴是否落实、电力热力是否能够保障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已完成散煤取暖“清零”的地方,要对辖区内取暖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五)持续做好“禁煤区”划定和散煤治理。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对计划实施“双替代”改造的乡镇、村,全部划定为“禁煤区”,完成“双替代”供暖改造后,实现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对已经实现散煤取暖“清零”、暂未划为“禁煤区”的地区,要全部划为“禁煤区”。同时,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煤炭产销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进一步巩固“双替代”成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双替代”供暖质量安全工作,指导规范各乡镇按照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推进“双替代”供暖。各乡镇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发改委分配的各乡镇任务量,将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切块及时下达给各乡镇。县乡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双替代”供暖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要进行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审计局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全县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双替代”用户均可享受相关电价、气价支持政策。各乡镇要组织电网、燃气企业,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用电、用气取暖用户信息全部录入大数据平台。电网、燃气企业根据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严格落实采暖季独立采暖气价、阶梯电价、居民峰谷电价、电能替代“打包交易”等政策。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发改委,同时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收费信息管理,将优惠详情告知用户,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等参与)

  (三)规范工作推进程序。各乡镇政府要尽早确定工作推进方式,对20XX年实施“双替代”供暖改造、自行购买符合产品目录要求取暖设备的用户,居民凭购买凭证申请补贴,各乡镇要尽快进行复核,及时发放财政补贴。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干完一户录入一户,发改委统一按照大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对“双替代”工作进行调度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各乡镇“电代煤”确村确户情况,核实工程量,制定“电代煤”电网改造方案和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备案,并筹措建设资金,于11月15日前完成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代煤”用户用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加强配电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控,对“电代煤”区域配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用户用电异常情况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电代煤”供暖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统筹协调“双替代”供暖工作,采取调度通报、联合检查、奖惩问责等方式大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双替代”供暖的.主体责任,将本地区“双替代”目标任务纳入与乡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委负责“双替代”供暖工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电力及天然气供应保障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督促乡镇落实财政资金并加强监管使用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禁煤区”划定,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并争取支持等。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审计局负责“双替代”政策跟踪和资金绩效审计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散煤产销用环节监管治理等。县供电公司负责电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煤改电”用户配套电网建设及电力运行维护等。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日常调度。对“双替代”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乡镇要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单位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四向县发改委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县发改委动态掌握各乡镇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并定期通报给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

  (四)加强指导服务。县发改委组织现场服务组,加强对各乡镇“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现场指导服务,各现场服务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指导服务;将“双替代”供暖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范围,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度严重滞后的,依法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工作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替代效果显著的先进乡镇和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双替代”供暖重要意义、政策等,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县发改委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禁煤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对禁煤工作的配合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和典型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双替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2

  一、工程概况: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 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二、准备与调试: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 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 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 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 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 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 应停止试运行, 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三、管网试运行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 , 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

  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

  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

  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

  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

  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

  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

  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

  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4

  为确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热热能分配合理、热效最大发挥、热温稳定提高,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根据省、吕梁市加强城镇供热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用户安全平稳用热、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平稳、优质、高效供热的要求,科学高效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巡查监管、合理调度运行、严防供热故障,坚决杜绝大面积停暖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推动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区集中供热总面积为146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如下:

  1.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矸石电厂:承担供热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城东支线供热,包括金晖装备、一家庄1#2#、新义华府、城市公馆、大孝堡、安居、文明村、西关、交通局、中阳楼、北关、尚家庄、北关清洁、尚家庄清洁、大孝堡清洁、城东村清洁、东关村清洁、俊安办公、崇义华府、城东1#2#、和华苑、市政公司和新天标共25个换热站的供热。

  2.山西孝义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义):承担供热面积为26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梧桐街支线的供热,包括梧桐新区1-9#、晋茂大厦、曹村、桥南、驿马、永泰2#3#、离柳1#2#3#、胜溪、封家峪1#2#、吉利花园、威乐、公租房、和平庄、理工大1#2#、下栅、铁匠巷、城东廉租房、东南压煤村庄和供电局仓库共32个换热站的供热。

  3.山西和嘉能源有限公司(金岩):承担供热面积为41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迎宾路、新义街、胜溪街、湖滨路、敬德街支线的供热,包括赵家庄、义乌、城南廉租房、科教园区1#2#3#、偏城、大峰、樊家庄、八家庄、三中、园丁小区、张家庄、孝西车站、七小、黑坡沟、市果品、中转站、土地局、金岩、西关世纪广场、机电厂、天福广场、一小、三小1#2#、塑料厂1#2#、中心广场、棉织厂、新天地、地百纺、七二五、地副食、地木材、供销公司、地煤运、新地煤运、盛世豪庭、市煤运、申利花苑、窑上、道尔佳苑、绿城广场、永泰1#、

  永兴苑、西关清洁2#、压煤1#2#3#、上庄、张家庄安置、702、湖滨路小学、上水苑、供电小区、青年路孝柳、华仙、嘉隆、十中、新义街办、三农、便民、信用社一网、博业一网、孝柳一网、中天、美特好、永安、天荣、人民医院、化纤厂、供电局、义都、佰得、旺座国际和供水公司共77个换热站的供热。

  4.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承担供热面积为65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崇文大街、振兴街、建设街支线的供热,包括铝矿、东兴帝豪、陶瓷厂1#2#、贾家庄1-4#、检察院、崇文君悦、汾青酒厂、孝中1#2#、居义、二中、卧龙、居义酒店、广盛苑、沃尔玛1#2#、盛世名邸、七中、花城、城北廉租房、东兴、郑兴公园、鸿禧苑、留义、星际花园、安阳、二小、富丽康城、盛世风情、兴盛1#2#、吉泰、清华书苑、瑶圃1#2#、宝宏、名人佳苑、供气公司、东区、祥和苑、居义新村1#2#、名仕、晋华、城市之光、地税、辞凡沟、公司、新庄、新庄安置、孝柳新安、盛和佳苑、张家庄家俱城、春德、环保1#2#、集贤、晟龙1#2#4#、中和路小学、阳泉曲安置、府前一号、南辛安、面向塔、刘家堡、新庄西区清洁、西关清洁1#、新庄东区清洁、佰得、盐锅头、桃园堡清洁、苏家庄东区清洁、苏家庄西区清洁、宋家庄清洁、看守所、大地、工程处、鹏飞、四中、康乐苑、建西街小区、旧祥和苑、盛世兰亭、四七六、二环路中行、金州办公、鹏飞实业、地税局、供气办公、吉庆、紫玉山庄、烟草、公安、残联、金鼎名都、能源酒店、圣庭苑、检察院办公、长春、东方商务、党政楼、司马1#2#3#、南辛安1#2#3#、刘家堡、苏家营、中辛安、北辛安、仁智、青义和东庄共119个换热站的供热。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矿区独立燃气锅炉供热总面积为133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1.高阳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0万平方米。具体负责高阳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新区、68楼、木厂楼、鹏阳沟、旧区、医院和东大院共7个换热站的供热。

  2.水峪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水峪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锅炉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层、寺沟小学共6个换热站的供热。

  3.柳湾矿供热管理中心:承担供热面积为42万平方米。具体负责柳湾矿辖区及周边的`供热;包括柳湾1#2#3#4#、阳泉曲共5个换热站的供热。

  (三)20xx年冬季城区集中供热采暖期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参考标准为18℃±2℃。

  三、阶段任务

  (一)集中供热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

  严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时供热的时间要求,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要细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热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以往供热经验和今年实际,充分考虑供热运行可能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准备充分、保障有力。同时,要做好提前供热的准备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气温骤降、天气明显转冷等突发情况,做到随时提前供热。

  1.如期高质量完成供热工程建设。对目前未完成的城区管网、换热站工程及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和新建建筑热计量表安装工程,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严把质量,确保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所有供热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面做好供热管网维护和节能技改。市热力公司要持续推进一次网全网平衡和二次网节能改造,全面推行“一户一表一平衡”分户控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手段,提倡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合作模式,同步做好各项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和改进城市供热管网系统,进一步降低单位平米用热能耗,改善末端和局部用热效果。热力公司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表阀安装和系统升级工作,并进行运行调试,稳步实现智慧供热、节能环保、高效调控的供热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城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机制,着力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能力。

  3.全面排查检修供热设施设备。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必须在10月20日前对集中供热系统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检修,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消除;要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再检查;对末端边缘用户要进行针对性的回访和检查;对新发展用户要积极落实分户工作。各小区(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各自庭院管网供热系统冲洗、打压、防腐、保温,保证管网系统不漏热、不堵塞、不生锈、不失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和供热质量。

  4.加强供热前期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及早调配技术力量充实岗位,配齐配足业务骨干和技术操作人员。要开展供热全员岗前技术、制度培训,加强对带班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新到岗人员的培训,严格进行培训考核,要求尽快熟练和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保证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热储煤稳定充足。各热源厂要认真做好煤炭储备工作,供热前要保证煤炭储备率达到80%以上,保障供热储煤低价、优质、充足。

  6.提前做好供热调试运行。在完成设备检修的基础上,各热源厂要提前进行供热系统的联车调试,市热力公司要做好一次管网系统的注水、换热站的运行调试工作。10月25日后组织冷运行、调试,10月30日后开始升温,达到随时供热条件,保证10月31日下午6时前各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

  (二)集中供热运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强分阶段运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准时开始集中供热,并采取分阶段调节方式运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热力公司按规定抽测住户室温,保证住户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同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总供回水温度,各热源厂采用低流量低温度的运行方式,在保证住户室温达标的基础上,注意节约能源,科学运行。初寒末期要落实后续燃煤储备,为确保严寒期供热提供保证。

  严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为整个供热期的最关键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热源厂要采用大流量高温度的运行方式,所有锅炉房连续供热,并随时调整运行状况。元旦、春节恰逢严寒期,各热源厂要保证用户室温比平时高出1-2℃,让广大居民温暖过节。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热源厂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注意安全运行,做好供热总结和收尾工作,为夏季设备大修作好准备。

  2.加强供热应急物资储备和事故处置。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厂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抢险器材、设备配备齐全,特别是重要设备、易损备品备件要做到一备一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应急抢险维修人员要选择有经验、懂技术的熟练人员,保证人员充足,11月1日供暖启动时即进入应急备勤状态,供暖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热源厂要制定首站运行故障抢险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故障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并同时上报市供热工作领导组和市热力公司调度室,在电视台通告热用户。市热力公司要定期回访用户,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回,切实解决居民供热效果不好问题。因市热力公司供热管网或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室内温度不达规定温度时,要及时向市热力公司报告(供热服务热线:7645222、7653222、7654222),市热力公司抢险维修队伍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全市通报。

  3.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和热源企业要严格制定供热期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始终保持联络畅通,严禁值班时间空岗、脱岗、离岗,确保供热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值守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热单位、热源企业自供热系统上水日至停热停炉日,实行24小时值守。

  四、费用结算

  (一)热源费结算

  市热力公司按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安装的热计量表计量数,每月底向各热源厂结付一次热源费。其中:对实行热电联供的楼东、东义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3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0元);对专职集中供热的金岩、城东热源厂,热源价格按每吉焦25元结算(政府热价补贴每吉焦13元,市热力公司支付热源价每吉焦12元)。

  (二)采暖费收缴

  1.20xx年度,我市城区用户采暖费价格按照《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孝义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孝发改发〔20xx〕11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20xx年度,我市矿区燃气供热采暖费价格参照山西省介休市供热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的临时价格,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5元;机关团体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0元;商业经营性用户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2.5元。

  3.采暖费用由各热用户单位(小区)在10月31日前,将本年度采暖期采暖费一次性全额交付市热力公司;申请不用热的用户,根据小区内网运行成本综合测算,需按照应缴采暖费30%的标准缴纳基础热费。由财政支付采暖费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市财政根据市热力公司与采暖单位核定的采暖面积,直接将采暖费支付热力公司,相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与所涉单位办理。

  4.市公用事业局、热力公司要认真做好采暖费收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对恶意欠缴采暖费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费的单位或小区有关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各小区物业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收费标准,坚决不准借采暖费名义,加价收费、搭收其他费用,更不得以收缴采暖费限制其他公共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常态化开展价格稽查,对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热力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房产中心、公安城警大队、热力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等单位及各所涉驻市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楼东、东义、金岩、城东热源厂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全市20xx年冬季供热工作进行统筹指挥、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供热例会及现场办公,及时研究解决供热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各供热单位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力公司,负责统一调度、协调解决供热相关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热力公司总经理马红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特别是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供热、用户至上的理念,健全规章制度,详细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完善供热运行、抢险方案,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目标任务,保障全市集中供热安全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供热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供热补助政策,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房产中心要加强各小区物业机构的管理,协调做好小区及住户供热设施的检修管护和采暖费用收缴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化解供热矛盾,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各驻市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供热运行、抢险工作方案,积极配合供热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冬供热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运行管理。市热力公司和各热源企业要强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教育、需求预测分析、岗位职责、供热运行考核、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热源厂应服从热力公司的调度指令,确保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和质量标准。市热力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供热管网系统运行稳定;严格实行供热日报制,每日12时前将前一天供热运行、储煤、发生事故、投诉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市热力公司的沟通联系,城区实施停电要提前两小时通知市热力公司。停电超过两小时,市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预备电源,保证正常供热,坚决杜绝大面积停供以及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供热稽查。各供热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供热质量,以质量和服务赢得群众好评,形成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供热期间,市热力公司、城警大队、电视台等单位组成工作联合组,持续加大对用热违规行为的日常稽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打击用户窃水、窃热及偷接、转供等违章用热行为,坚决取缔打击热用户违法安装、使用管道循环泵、换热水箱、放水闸阀等扰乱供热秩序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供热安全、优质、高效。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5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供暖系统设计方案 16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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