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时间:2022-12-20 19:14:37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通用15篇)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x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x省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x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25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2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清洁宜居、环境优美、产业突出、生活和谐的美丽家园,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规划布局美、配套完善居住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发展产业生活美、乡风文明风尚美”为目标,按照“规划引领、产业带动、生态宜居、生活富裕、全民参与、整村推进”的原则,到20xx年,以行政村为单元,共同缔造30个示范带动性强、富有地域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市级美丽家园。20xx年确定10个美丽家园试点村,20xx年到20xx年由县区自行确定申报。

  二、20xx年试点村

  1、xx村(xx区xx街道办事处)。依托天然泉眼、古汉墓、古长城、烽火台、龙王庙等人文资源和已形成规模的xx山庄餐饮娱乐中心、果蔬、花卉等特色产业链,打造农业生态公园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2、xx村(xx区庙台乡)。依托已建成集中连片的万亩高标准供港蔬菜、脱水蔬菜、新品种试验推广蔬菜基地及高效水肥一体化喷灌项目等优势产业,打造亲子农事教育实践、休闲娱乐、餐饮美食、品种展示、旅游观光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3、xx村(xx区长兴街道办事处)。依托明长城遗址、烽火台、八大庄规模化温棚种植、休闲采摘等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资源,将农事活动、观光学习等有机结合,打造八大庄特色农产品种植采摘休闲农庄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4、xx村(xx县xx乡)。依托现有“乐海山”西瓜品牌优势,打造沙漠西瓜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5、xx村(xx区xx乡)。依托贺兰山红色文化、化石沟自然生态资源和已形成规模的现代温室大棚种植西甜瓜、蔬菜、草莓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田园综合体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6、xx村(xx区xx乡)。依托黄河湿地、天然红柳、湖泊、清真产业园等生态环境优势,打造黄河湿地湖泊垂钓、休闲餐饮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7、xxx村(xx区xx乡)。依托罗家园子自然山水旅游资源和已形成规模的苹果园及庭院经济产业发展优势,打造经果林生态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8、xxx村(xx县xx镇)。依托蔬菜新品种暨繁育示范园区农业资源优势,打造制种产业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9、xx村(xx县xx镇)。依托紧邻黄河、庙庙湖景区、毛乌素沙漠生态旅游区及华泰农观光农业、清真牛羊养殖园区等农业生态资源优势,打造沙漠旅游休闲宜居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10、xx村(xx县xx乡)。依托已形成规模的优质水稻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优质米粮种植加工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配合单位:xxx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合行动。

  1、科学编制规划。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遵循城乡差异化规律,突出地域风貌,融入地域特色、乡村特色、民族特色和产业特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xx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家园建设规划》,突出主题特色,强化产业引领,保持田园风貌,注重文化传承,防止千篇一律。确保试点村建设严格按规划有序推进,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2、集聚农村人口。有效整合试点村自然村,整治农村闲置土地、住宅、废弃住宅、乱搭乱建住宅,通过撤、扩、并,有序引导自然村向行政村集聚,增强行政村人口集聚功能,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配套和高效使用。

  (二)实施人居建设行动。

  1、加大村庄危旧房屋改造。坚持整村推进,采取新建改造、房屋置换等方式,完成试点村农村危房改造和全面拆除危旧土坯房。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试点村农村路网建设,打通环村路与主要巷道的连接,对村庄巷道全部进行硬化。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村庄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饮用自来水100%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农村“光明工程”,村庄道路安装新型节能路灯。实施“阳光沐浴工程”,为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农村互联网宽带入户率达到100%。

  3、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试点村公共服务投入,整合农村惠农项目和资源,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室、文化站(室)、文化活动广场、老饭桌、商业、金融服务网点等向试点村布点。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环境整治行动。

  1、开展村庄绿化。按照保护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加强房前屋后、沟渠路边的造林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环村林带、农田林网、村镇公园,扶持农民发展庭院经济和林下经济,抓好防护林、行道林建设,提升试点村生态环境品味,创建绿色家园。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

  2、治理农村垃圾。开展村庄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以及沿路、沿沟渠、沿景区的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治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配置垃圾箱(池)等环卫基础设施,建立清扫保洁队伍,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村庄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式处理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试点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厕所改造,强化对厕所的管理和维护,形成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村庄污水处理和改厕入户率达到100%。消除试点村黑臭水体。

  4、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农村工业污染治理。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出村入园,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村环境污染。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5、整治乱搭乱建。按照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的要求,推行试点村农村生活区、生产区分离,做到农户场院堆放整洁有序。整治柴草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垦、复绿。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布局。

  (四)实施发展产业增收行动。

  1、培育特色产业。围绕美丽家园试点村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整优化优势特色农产品结构和经营方式,发展设施瓜菜、优质林果、特色养殖、休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家庭手工艺等特色产业,使传统农业向绿色农业的经营规模化和产品品牌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吸引本地外出创业人员回村领办、创办、合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

  2、提升乡村旅游水平。利用农村田园风光、自然生态资源和乡村文化资源,提升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民族特色村庄、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农村文脉,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农业、农家乐、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道路,打造“村村有特色、村村有美景”的新农村。

  3、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健全电商服务站点,引进电商人才、企业,丰富电商发展模式,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特色休闲观光旅游产业等与“互联网+”有机结合,拓宽销售渠道,提升知名度。注册微信公众号,销售本村生产的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品牌,实现产业快速发展。

  (五)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

  1、提升文明素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倡人人遵纪守法。充分发扬勤劳朴实的农村传统民风,破除封建迷信,倡导厚养薄葬,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养村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的意识,形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文明礼让、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遏制农村打架斗殴、赌博等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

  2、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引导农民移风易俗,简化婚丧礼仪,不铺张浪费。开展文明村、五好家庭、文明户、道德模范、十大孝星、“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评比活动。使身边好人逐年增多,文明新风四处洋溢。

  3、促进乡村社会和谐。营造积极向上、健康的新型农村文化氛围,凝聚人心。促进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完善,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推进普法教育,依法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美丽家园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和带头人,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为促进农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抓统筹,县区负总责,乡镇、村具体落实,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各方协力”的推进方式,成立市、县区、乡镇三级美丽家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能,制定保障措施,相互协调配合,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奖补资金用于美丽家园试点村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协调、统一安排、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围绕实施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统筹安排、规范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经费、职责,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建立政府补助,村集体和农户自筹的机制,确保各类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半年督查、年底考评”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公示”的要求,建立美丽家园建设试点村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快、成效显著的,在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方面予以倾斜;对重视不够、推进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在资金方面不予支持并进行通报批评。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改造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各地要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各地要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全程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顶层设计、年度改造计划的确定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同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各市(区)要结合全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和监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项目实施主体等共同参与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有序实施。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市、县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营,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服务。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美好幸福小区”、“绿色社区”创建。

  (四)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品诱发火灾。

  (五)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各市、县(区)审计部门要适时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

  (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周期管理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老旧小区运营管理主体不断提高管理维护水平。对于涉及银行借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款期内,各市、县(区)政府部门要督导借款主体落实还款责任,确保按时偿还到期资金,维护良好信用。

  八、资金筹措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出资意愿的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统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要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三)金融力量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授信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xx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依据xx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融资模式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城市更新内容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级政府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在xx镇xx村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使xx镇xx村10队、11队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思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和群众自主参与整治改造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升、给水畅通、行车有序、线路规整、设施齐全、外貌美观。使群众在共建美好家园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xx县20xx年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档案整理及进度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xx镇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

  四、实施细则

  (一)引导群众决策共谋。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镇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镇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镇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镇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动群众发展共建。通过宣传引导、以公共环境整治带动庭院整治,发动群众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镇美好环境。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永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乡村,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三)依靠群众建设共管。针对村镇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激励村镇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四)组织群众效果共评。建立健全村镇“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居民参与、监督、评价活动实效。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村庄居民与村镇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结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现群众成果共享。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镇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经费整合投入保障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资源力量整合,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试点创建活动的跟踪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让“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5

  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安排部署,结合xx实际,现就推进xx村“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历史文化深挖、人居环境提升、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治,按照“品三国古文化、游xx网红村”的发展思路,“共同缔造”xx村景美、人美、文化美,支部强、产业强、集体经济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缔造”xx经验。

  二、工作内容和试点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

  1、深入调研,共提诉求。通过调研走访、群众座谈、星空夜话、塆台会、小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xx村“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以及党员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建立xx村“共同缔造”问题清单,提炼最大“公约数”述求。

  2、共谋决策,共制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和群众述求,再次召开群众议事会,反复磋商、统一思想,选取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进行试点建设,制定xx村“共同缔造”实施方案。

  3、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坚持“支部主导、村民主体、责任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机制,组织召开“共同缔造”群众议事会,分别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xx村乡村治理委员会,下辖环境促进会、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平安互助会、项目监事会、廉洁监督会“六会”群众自治协会,形成“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4、发动群众,共建发展。按照“不先入为主、不好大喜功、不急于求成、不包办代办、不就事论事”“五不”的工作要求,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

  一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零投入”发动群众开展房前屋后、院落、晒谷场、自留地的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通过认领房前屋后任务清单和“积分兑换+人居环境整治”等创新举措,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道“五美”目标。

  二是打造田园综合体。依托xx村三国古文化的挖掘和网红经济的发展,结合xx村的虾稻产业特色和毗连后湖高速、返湾湖的地理优势,积极打造“水下森林”农旅田园综合体,集健康、休闲、采摘、体验、网红、亲子等为一体的创意农业,让乡村成为守望乡愁的重要场所,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依托网红经济,让“xx”牌的农产品走出去,让村集体参与网红经济的组织实施、入股分红,实现村农民增收、村集体增富的共同富裕目标。

  三是共筑精神文化。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深挖巴楚文化、三国文化”的工作思路,围绕“品三国古文化,游xx网红村”的发展思路,把xx村的历史文化挖掘好、“马”故事讲好、接地气的宣传标语宣传好;积极发挥xx村“红色志愿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性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提升村民综合素质。

  四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整合“一村一辅警”、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通过开展“积分兑换+矛盾纠纷排查+治安中心户+禁毒志愿者”的“积分+”村民自治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管控等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管控、及时上报,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推动平安建设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

  五是塑造清廉村居。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政治头脑清醒、发展思路清晰、工作重点清楚、村企关系亲清、人居环境清静、党员干部清廉”的“六清”标准,优化系列举措、营造崇德尚廉氛围、创新活动载体,推动xx清廉村居建设向善向好,为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活动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六是建设“共同缔造”项目。依托xx线入口和xx村入口微景观打造、xx线主干道刷黑、乡村路、排三支渠和二号三号南北河护坡清理、xx六组四组八组的环境美化、xx古街立面改造、桥头区域、文体广场、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旅融合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示范带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发动群众参与民调、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工作,让群众成为项目的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守护者,变“要我做”为“一起做”的强大合力。

  5、共管建设,共评效果。优化积分制管理,推动基层组织用力管、市场主体专业管、热心群众主动管,凝聚基层组织合力、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管好“共同缔造”项目。通过“1+6+N”的“共同缔造”组织体系,组成评议团队,采取小组交叉评、协会现场评、群众联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越好的,积分越高,所获积分可到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积分超市直接兑换物资。积极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乡村振兴示范户”、“最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户”、“最美清廉示范党员户”、“最美勤劳致富示范户”、“最美红色志愿者”等活动,采取“荣誉奖+积分奖+项目奖”等方式进行奖励。

  (三)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6、总结经验,共享成果。各工作小组每半月向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负责做好“共同缔造”验收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和推介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每月提交一份含金量高的典型宣传材料,在主流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实现经验推广、农旅推介“双赢”局面。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成立协调专班。成立“xx镇推动xx村‘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六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六个小组负责人居环境、文化挖掘、农旅打造、平安治理、项目建设、清廉村居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适时在全镇推广经验。xx村组建工作对接专班,做好与“一办六组”、各自治协会的对接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常态化督办、销号式结账,加快“共同缔造”试点建设步伐。

  (二)强化经费保障。整合上级财政、社会捐助等方面资金成立三项基金,保障“共同缔造”活动经费。一是成立网红经济发展基金。积极争取虾商云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支持村民抖音拍摄和转发、网红培养、直播带货和田园综合体的建设。二是成立环境整治基金。投入资金8万元,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奖励;推动xx村参照考评办法,每季度对排名第一名的小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三是成立积分兑换基金。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xx村和全镇其他村居积分超市建设与兑换物资。以“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分配各村。

  (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认真做好xx村“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xx村群众参与成为自觉,探索形成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成效机制,形成“共同缔造”活动全域展开的经验模式。根据xx村“共同缔造”试点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镇推广。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打造绿色义和、生态义和,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全年全域禁烧,各村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无火、无烟、无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并及时对焚烧行为进行处置。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农户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对焚烧秸秆的村社干部,取消年终绩效考核。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二)水域治理

  1.小流域污染治理

  推行河长制,责任到人。通济堰河长徐东,河段长王福军、雷海全、李夏宇;白马河河长骆仕忠,河段长李夏宇、罗友华。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白马河、通济堰河道、沟渠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配备一支2人以上的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备垃圾池。

  责任人:易建兵、徐东、骆仕忠,责任部门:乡治理办,责任单位:杨庙村、活桥村、悦园村、喻沟村及各驻村组。

  2.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群英、联合水库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配合乡政府完成群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申报工作,条件成熟时对该水库经营权予以收回。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岐山村及驻村组。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各村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目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的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2.畜牧业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各村应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直排现象及时向畜牧站报告。

  责任人:杨魁锋,责任部门:乡畜牧站、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

  (四)工矿企业、在建工地扬尘及污染治理

  各村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监管工作,凡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向乡环保所报告。

  责任人:易建兵,责任部门:乡环保所,责任单位:各村、驻村组、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社、村社干部包区域的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信息、召开社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将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等,层层签订责任书与承诺书。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执法队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对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通报。

  乡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组织对重点区域的秸秆进行果场堆肥、覆盖,做好集中堆放点的后期处置工作;做好主要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绿色义和。

  乡农机站:负责组织好机收,开好机收会议,确保小麦、油菜残桩不高于地面10cm。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将劝阻不听的人员带至派出所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乡中小学:负责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

  乡纪委: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乡规划和土地办公室:负责农村在建房屋扬尘治理工作,实行湿发作业及对裸土进行覆盖。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实施牵头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委员会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7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8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做好主要污染物容量指标控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的要求核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2、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按时完成瑞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督促郑岗养猪场沼气工程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

  3、强化农业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督促佩玖养猪场、桥南养猪场、双全综合养殖场、良和绿野养殖场等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污染治理设施、暂存设施、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等。

  4、实施工程减排。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促中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善废水深度治理。

  5、加快饮用水源安全工程建设。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镇自来水厂饮用水取水口的环境治理和水厂扩建及水质监测工程建设。

  二、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配合上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台账编制工作。

  7、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秸秆垃圾焚烧、水泥制品等烟粉尘整治工作。

  三、加强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工作

  8、加大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在建项目必须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符合“三同时”要求。

  9、强化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对上级重点监控的企业和减排项目的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并积极配合上级环境监管工作。

  10、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化工、新型建材等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减排企业、化工等行业现场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1、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12、加大信访案件的跟踪查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3、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14、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瓦埠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加强对沿湖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瓦埠湖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15、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

  五、强化环保宣传

  1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镇网站和“6.5”世界环境宣传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环保宣传周和“争当百佳校园环保小卫士”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婚假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扩大环保工作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17、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及监督作用,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9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几年努力,基本解决全镇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污染天气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全镇四条主要河流及塘库堰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水质保持稳定;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居民自用水水质达标率高于90%。全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医疗废物科学处理率达100%。

  (一)大气污染防治以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严格管控行动,削减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扬尘排放总量,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措施:

  1、境内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2、对砖瓦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3、全面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对排放企业实时监控。

  4、加强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100%”。

  5、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除尘力度,加强场镇绿化建设。

  6、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高污染项目。

  7、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交通建设,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

  8、实施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落实镇、村、组三级秸秆焚烧责任,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全镇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以境内四条河流为重点保护区域,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长滩河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强力削减主要污染物,确保2020年所有流域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主要措施有:

  1、强化场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对场镇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改造。

  2、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实行饮用水源安全巡查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

  3、强化农业水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配合县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按照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在20xx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散养密集区环境整治,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创新推广畜禽废弃物处理利用,加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提供资源利用率;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4、加快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5、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计划),确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长期保持在100%;

  6、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2%以上,减少肥料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7、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争全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药肥料零增长、负增长。

  (三)土壤污染防治。

  1.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重点区域制定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全镇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围绕农产品种植区、畜禽养殖区、人口密集区建立全镇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2.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个类别,科学划定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加强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合理使用轻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的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医疗废物处理。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医院要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医疗废物按类别装入专用的有警示标示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每日由专人收集,暂贮于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医院污水须处理和严格消毒,经检测后方可排放。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1、各村(居)职责:负责本村垃圾清扫,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监控本辖区内污染源的排放,配合农业服务中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监测本辖区河流及塘库堰污染源排放,确保水源良好。

  2、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对土壤、水质的污染,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负增长。落实桔杆焚烧措施,防治大气污染,落实河长制,确保辖区河流、塘库堰水质达标。

  3、镇兽防站: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摸排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锁定需关闭或搬迁户名单;摸清畜禽养殖及污染情况,加强畜禽养殖污防治工作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养殖,实现养殖安全。

  4、镇卫生院:落实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5、镇国土所:监测土壤污染情况,划定污染类别,提出治理方案。

  6、中小学校:实现校内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三)建立台账。建立环境保护工作台账,加强督查和整改。

  (四)加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村社干部及群众大会,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问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0

  根据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当前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镇老街、农民街逢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

  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2、理顺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镇的管理职能。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

  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镇管理知识培训。

  2、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各村(社区)、各部门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增强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城乡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和谐的新煤城。

  二、年度目标

  按照“镇督导、村负责、组到位、户落实”的要求,建立全民参与、整体联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实现“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两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不出户)、一改(农户改厕)”的目标,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居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争创环境优美乡镇或市“十佳乡镇”称号;创建一个县级以上文明卫生单位或卫生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成立煤炭坝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坚持“全镇铺开、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宣传发动,全覆盖拉网式改善镇容村貌。

  1.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各村要召开支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会议,全民统一思想。通过制作村卫生宣传栏、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牌、墙面标语、上户走访向农户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加大环境卫生知识、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卫意识,并促进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各村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义务劳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报表彰活动开展中、日常生活中的优秀人物和事迹,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活动开展,带动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现象。

  3.加强长效管理

  成立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支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责任制;建立分类减量、群众主体、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4.示范带动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打造1-2个示范点。各个示范点建设要因地制宜,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又符合自身实际、可长期坚持的整治方式,做到科学规划,着力在注重实效、凸显亮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做到以点带面,确保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5.配齐人员

  配备保洁人员,各村可按区域人口数每400人安排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片区的卫生管理,做到定期保洁;配备义务监督员,建立以退休村干和教师、年老党员和退伍军人为主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队伍,及时监督和检查保洁员保洁工作情况、村级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村民环保行为、农户“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6.环卫设施管理

  村内现有环卫设施由村负责管理维护,辖区内环卫设施增建、维修由各村(社区)自行统筹安排。

  五、明确责任

  1.镇环卫所卫生责任区域:新、老集镇(包括沙子坡市场上下区域、跃进片区,跃进社会客车站除外)、煤城大道沿线及两侧、派出所汽车桥至反山坳加油站沿线及两侧、商贸街沿线及两侧、工业园至煤城大道的玉煤路沿线及两侧。

  2、各村卫生责任区域:

  (1)根据行政村区域界线划定责任区,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原由环卫所负责的S206线、X092线(煤回线、煤双线)、玉煤线的卫生工作由相应的行政村负责。

  (2)城乡结合区域:镇环卫所责任区域外与煤炭坝社区、楠竹山、棤树等村(社区)之间的城乡结合区域,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

  3.工作要求:镇环卫所及各村要确保责任区清洁、卫生。按上级要求,煤炭坝镇垃圾填埋处理场已关闭停用,各村要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减量原则,将垃圾自行消化处理;集镇、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垃圾由镇环卫所负责处理,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六、整治内容

  (1)村域内公路、村道沿线道路及两侧控制线内与山边、田边无堆积垃圾,水塘、渠道无漂浮物;

  (2)村(居)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无成堆或散落垃圾,房屋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无臭气;

  (3)村(居)民屋内整洁、厕所干净无臭气,无蝇蛆,无污垢、禽畜圈养,人畜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4)每户(特别是村(社区)小吃店和商店)有收集容器,对垃圾分类,并相应进行回收利用、焚烧、填埋,减少垃圾量,争取做到垃圾零出户;

  (5)本组村(居)民举办红白喜事后,当事人要及时安排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七、制度机制

  1.各村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比,且确保考核评比制度的长效实施。各村、组要以村干部、组长、联村(组)干部为基础,成立环境卫生评定小组,每季度对组、户进行评比,对清洁组(户)、不清洁组(户)在村(组)公示。通过卫生户、示范组、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评比,引导和激励群众以实践行动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卫生治理,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各村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全村党员、村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处罚。

  3.完善《村规民约》。各村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卫生管理费征收制,以制度管事管人。

  八、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由一名村干部担任环卫专干,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工作。

  2.健全制度,分类指导

  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集镇和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各村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②各村(社区)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村民小组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负责本村各组的卫生等级评比工作。

  ③联组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负责指导、监督本组村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本小组公共区域的整治工作,并负责本组农户卫生评比、粘贴卫生等级签等工作。

  3.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1)市、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2)镇人民政府按县、乡1:1配套资金,与全年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挂钩,以每月检查评比通报为依据。

  (3)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落实资金,基本上按县、乡、村1:1:1投入资金。

  (4)新增垃圾处理经费,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资金。基础经费按每村1万元/年的标准发放;人头经费按村人口数每人1元/年的标准发放。

  (5)村(社区)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制定《村环境卫生治理筹资筹劳方案》,通过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辖区内企业、经营门店、各农户(每户40元/年)筹措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要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实行专款专用。

  (6)此上各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4.考核评比,确保实效

  (1)村(社区)检查评比分常规检查、特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每月27、28号为常规检查时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与重大接待活动前进行特定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

  (2)评比标准参照县爱卫办文件执行。

  (3)各村(社区)每月对辖区各组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户卫生评比。

  (4)每月督查由镇督查小组邀请三至四名环卫专干一同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督查,由环卫专干评分。

  (5)每季度末由镇领导小组对各镇属部门、驻镇部门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2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宜居乡镇”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部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景宝等人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与环保部门联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鲤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2. 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4.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镇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

  (三)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社区(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社区、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3

  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海南省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澄迈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掀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高潮,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实现全镇城乡面貌的彻底改观。为达到三年计划的工作目标,总结前两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最后一年的冲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xx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xx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4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之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造集镇环境和“三线三边”、村庄环境整治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培植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态产业;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基本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各项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创建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镇长高瑞稳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完成2家非煤矿山粉尘治理,强化监管措施,开展扬尘监控。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县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任务,实施石化、涂装、化工、合成革、塑料制品、木业等污染治理,开展已建成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验收。

  4.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舒茶工业集中区水污染治理。抓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落实规划各项要求,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2.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推进工程减排。加快集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2.加强管理减排。确保污水处理厂及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做好污泥安全处置工作;按环评要求推进设施建设。深化农业源减排。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县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依法划定禁养区,严格项目准入。

  (四)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开展规范化检查。保证危废企业环境安全。

  4.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加强对全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风险隐患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排查。建立环境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3.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5.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环保。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2、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4.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5.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村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根据中央和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明确各村、各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接受考核评议,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乡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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