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

时间:2022-11-03 09:30:57 方案 我要投稿

2022年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精选5篇)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阐明活动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活动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2022年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精选5篇)

  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1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明交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2

  近期,泉州、福州、龙岩地区相继发生多起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泉港“10·22”、永春“11·13”两起较大事故及连城“11·15”多人伤亡事故,均涉及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暴露出部分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学生交通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安、教育等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高发,直接影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紧迫性,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遵守交规的自觉性。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策划系列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将学生安全行走、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纳入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内容,努力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二、警钟长鸣,抓好宣传教育

  近期省公安厅将整理下发泉港“10·22”、福清“11·11”较大事故及永春“11·13”、连城“1115”亡人事故相关汇编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安全管理员、校车驾驶人、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一次警示宣传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及家长签定《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1)、利用“校讯通”平台发送短信等形式,强调学生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严防在校学生违法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宣教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会同学校安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志愿者等组成授课团队,采取专题授课、主题演讲、辩论会、主题班会等形式,上好“交通安全体验”课,充分用好《小学生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件、海报(网盘链接xx)、“交通安全体验课”公益示范活动北京站活动资料(网盘链接:xx)等资源,不断拓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的覆盖面。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12月2日前,选择农村地区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等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并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我市首批使用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交通安全魔法箱”开展宣讲活动的邵武市城郊八一希望小学要同步录制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视频(使用高清设备录制,时长不超过1小时,届时将上报公安部交管局参加评选展示)。

  三、规范行为,加强安全监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教师校门口纠察交通违法、学生交通违法告诫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梳理分析校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本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道路通行状况进行分析,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每天要派出教师轮流在校门口协助开展交通违法纠察,12月底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不少于2课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重点加强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培训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调整勤务,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劝阻、教育和惩诫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举措,推广“小黄帽”路队制,开展“少年警校”“小手拉大手”“护卫天使”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问效

  各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与所辖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班主任组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定措施、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遇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严格依法处理,并抄告同级教育部门;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问责、通报等惩戒措施,限期整改;对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分别上报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基华,联系电话:xx。

  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3

  一、活动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12月1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11日至年底为持续推进阶段。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师生文明交通素养为主线,统筹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宣传渠道,集中开展多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着力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做贡献。

  四、活动内容

  1、“指尖上的文明交通”活动。各团学组织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传播,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校园交通安全等,并保持话题热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和覆盖面。(负责单位: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新媒体中心)

  2、“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活动。目前,我校学生使用电动车的人数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为超标电动车,也有学生开小车到校上课。各班举行一次以关注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校内尽量以步行为主,不使用不合格、超标电动车,各类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负责单位:各班级)

  3、“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倡导文明交通,加强校内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鼓励、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用手机、相机记录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等。(负责单位:校自律会)

  4、“交通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各班举行主题会、主题团日活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尊法守规明礼”观念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4

  活动主题:

  交通安全,你我同行。

  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x月x

  活动目的:

  通过“交通安全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幼儿园一日常规各环节的交通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帮助广大幼儿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努力提高教师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事事保障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活动安排及具体措施:

  1.为实现教育目标,我园成立了以刘园长为组长的“交通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刘园长对教师进行“交通安全周”活动总动员,刘书记作为活动月总负责人,提高教师对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周”活动方案。

  2.各班结合实际情况,设计有关交通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专栏、谈话、示范、演示、游戏、故事、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积极对幼儿实施交通安全教育。

  3.利用晨间讲话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1)①请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请靠右边行走。

  ②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得追逐猛打闹。自觉走斑马线。

  ③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学生乘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②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4.办一期以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家园联系栏,并利用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向家长介绍对幼儿自我保护培养的重要性和培养方法,做到日常生活或带幼儿外出随机进行教育,并采取正面引导。

  5.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大班幼儿参加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赛点设置在一楼活动室。

  成果展示:

  小班组:至少一首交通安全知识童谣或歌曲

  中班组:实际演练,模拟交通场景(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红绿灯等)

  大班组:知识竞赛(后附知识题),认识标志,学会知识。

  1、交通标示快快答:

  出示各类常见交通标示,幼儿以抢答的方式作答。

  2、交通安全我知道:

  ①过马路时我们应该A直接穿越B走斑马线。

  ②过马路时我们要看好红绿灯A红灯行B绿灯行。

  ③坐在摩托车后面A应该戴安全帽B不要戴安全帽。

  ④12周岁以下的儿童能否骑自行车上街A不能B能。

  ⑤上学、放学路上应该怎么做A直接回家B在路上跟几个伙伴踢球。

  ⑥妈妈骑电动车带你应该在哪个车道行驶A机动车道B非机动车道。

  ⑦假如奶奶在马路的对面叫你,你应该怎么做A穿越护栏过去 B绕到人行横道上再过去。

  ⑧绿灯还剩2秒时你应该怎么做A等下一个绿灯再过马路。 B赶紧冲过马路。

  ⑨乘坐公共汽车时应该A先挤上车 再让别人下车 B先等别人下车再上车。

  ⑩有车祸发生时坐在前排的乘客应该A赶紧拨打110请求救援B在一边看热闹。

  3、交通模拟:

  室外设置斑马线等交通标示,教师出示相应的交通信号标示,请幼儿准确的做出相应的反应。

  交通安全体验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进步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触及学生的,结合我校实际,就全校展开小学生交通安全月活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11月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动员会。(责任人:蔡瑾)

  利用凌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责备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时刻留意交通安全。

  2、做一个交通法制法规的展牌。(责任人:蔡瑾)

  3、展开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责任人:汤娟、郑曼)

  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进一步知道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发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4、展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伴我行”的书信活动。(责任人:汤娟、任倩)

  认真组织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有关的书信(具体参见《沙市区实验小学关于展开第十届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内容要求既符合实际,又富于创新,简明扼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精心组织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班要高度重视,把展开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宣传,严格检查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和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导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

  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时间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小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情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进步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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