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3 09:17:34 方案 我要投稿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精选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精选9篇)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管[20xx]63号)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监字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和政府监管两个主题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分管副职按照分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分管责任;业务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及从业人员,按照具体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到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挡、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是否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是否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顶板管理情况。老采空区大面积空顶是否进行完全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是否按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步伐。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规定的人数。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是否取得MA认证情况;井下机电设备是否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水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防治水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废弃井口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带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8、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期上报了隐患排查和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四、工作进度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9月1日?月10日):各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与9月9日前报龙洞沟煤局。

  (二)自查自纠、全面治理(9月10日?10月月底):各煤矿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治理完成后进行安全评估。

  (三)督导检查、深化治理(9月10日?0月底):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企业对本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迎接市督导组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龙洞沟煤矿矿长杨子兴担任,副组长由龙洞沟煤总工程师刘福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煤矿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企业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查清楚、整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并及时“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防止排查走形式,治理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三)互通信息,加大宣传。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及时上报龙洞沟煤局。同时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能够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煤矿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积极创新,总结推广。煤矿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排查重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川公消[20xx] 29号)和永州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永公消[20xx]6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舍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能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川公消[20xx]6号)精神,构建平安校园,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发放安全消防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3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4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金安[20xx]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金安[20xx]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5

  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经研究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由陈子仪镇长全面负责,同时分为两个小组对镇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

  二、排查时间

  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将于20XX年元月27日至3月底对镇内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排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消防设施、通道、电路、锅炉等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二)非煤矿山等企业

  1、针对镇内四家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要明显,电线一律整改,做到不零乱、不暴露,作业车间的操作规程要清楚易懂,防护栏要加强加固。严禁使用大功率小家电,禁止私自安装取暖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化工企业和液化气站:坚决取缔证件不全的化工企业。对检测过期的阀门、气罐一律取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一般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备是否过期,作业车间的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等。

  (三)建筑施工

  严格工地职工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是否有应急措施等,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密闭场所安全

  对木器等行业喷烤漆车间和各类烤箱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检查。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工作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整改再督促,执法要到位;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隐患较大的企业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6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以防范道路施工中人员、机械安全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施工组织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的使用等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应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总体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查看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现场查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证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搭设的钢管围栏围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善;

  6、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7、施工现场是否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是否设临时交通指标;

  8、机械挖土时,是否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进行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是否设置围栏,施工道路是否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不戴安全帽施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的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工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3、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

  4、司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应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6、路槽开挖时,要注意人员与机械的配合问题,不要在机械运转时站在其弯转半径内休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填筑路基时,要设专人指挥车辆倒土,在夜间施工时要拉线架灯,并且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在碾压工作时,不要在路基宽度范围内休息。并且专门对维护压路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警惕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9、沥青路面摊铺时,要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要求温度在150°以上进行摊铺,为防止烫伤,又不影响作业,因此就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设专人指挥摊铺机及拉运沥青车。

  10、在铺花砖、安装路沿石时,要求堆放高度符合规定。铺砌时要防止砸伤、挤伤手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开挖时配合测量员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现象发生;严禁骑、跨沟作业。

  2、砂基回填打夯时注意打夯机的操作,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4、检查井的砌筑、模块装卸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时砸伤施工人员。

  5、沟槽回填时应先填土后,打夯机操作人员在下沟槽进行打夯作业。

  (三)设备、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安全:电焊机、振动棒电机、自动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专业电工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才准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露天在雨中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

  ①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料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

  ②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③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线使用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

  5、检查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6、检查配电线路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要由专人操作,用电线路的布设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应保证安全,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和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路口、岔道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应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马甲。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的环境和设施,防止发生纠纷。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施工时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压路机作业时前后轮清除污物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机械正面,必须站在侧面作业,以免发生人员伤亡。

  ③压路机作业前,对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严禁振动碾压,需静压或不压。

  ④压路机停止作业后必须熄火,严禁慢火等待。

  ⑤压路机作业时,须注意对已建成的工程的保护(井口、立沿石等)。

  ⑥压路机在坡道上停车后,后轮需垫砖石,以免车辆滑动。

  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位,观察边线以免造成事故。

  2、打夯机

  ①夯击时,需将回填料中的大于5cm的大粒径填料铲除,以防夯机底板因夯实过大粒径填料而损坏。

  ②夯实时需两人配合夯实,操作时应扶稳夯机,以防夯机因冲力过大倾倒,操作人员与机具保持30cm左右的安全距离以防脚被击伤。

  ③夯机添加燃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配比添加机油和汽油,如不按配比添加将会对打夯机产生严重的破坏。

  ④打夯时边洒水边工作,如不及时洒水,所扬起的灰尘对夯机的化油器造成损坏影响机械使用。

  ⑤如夯机出现机械故障,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开机械进行维修等其它作业。

  3、装载机

  ①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装载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以免撞伤人员或撞坏设施。

  ③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工程的保护(如井口、路缘石等)

  ④驾驶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驶位,以免造成事故。

  4、吊车

  ①机械施工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严禁超吨位起吊。

  ③起吊物品时需垂直起吊,严禁拖拉,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

  ④吊车摆放时需稳固,支撑腿下垫枕木,并且距离沟槽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起吊管材时严禁单绳起吊,且起吊时钢丝绳与垂直线夹角不得小于45。

  ⑤吊车旋转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滞留。

  ⑥吊车安管时需遵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雨天禁止吊车作业。

  5、挖掘机

  ①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

  ②开挖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避免机械事故。

  ③挖土装车时旋转速度不得过快,且装车需由车辆尾部或侧面装车,且卸土时,土铲离车厢不得过高,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④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滞留。

  ⑤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沟槽作业。

  ⑥沟槽作业时若开挖较深,一次不能开挖到底,则必须做两层台施工,严禁履带悬空作业。

  ⑦机械行走时需离沟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因振动造成塌方。

  6、自卸车

  ①汽车在行使中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行使,以免飞石伤人,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害。

  ②自卸车严禁载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汽车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在运输当中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

  ④汽车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热情服务、文明驾驶。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否则不得参与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车间进行工作有足够的照明,除保证工作中常用的照明外,还应备有独立的电源的照明灯。

  3、施工现场周围搭设钢管围栏围设。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标。

  5、工地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及该经常保持通畅,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和稳固。

  7、施工工地的用电、要按用电的规定,保证安全距离,线路整齐,明显增加防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8、机械挖土时,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要设围栏,并保证施工道路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禁止不戴安全帽、穿反光服施工。

  11、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7

  一、排查内容

  (一)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威胁情况。

  (二)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排查学校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学校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学校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学校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校舍;六度及以下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局部和整体出现险情的c级、d级中小学危房。

  二、排查范围

  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具体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等。

  三、工作步骤

  (一)校舍场址安全排查

  此项工作应先行开展,排查评估意见须作为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的前置条件。

  1.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2.洪涝灾害排查和评估。委托具备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水利设计单位开展排查,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出具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灾害治理或迁移避险意见。具体按省水利厅印发的《中小学校舍场址洪涝灾害排查评估工作细则》执行。

  3.形成综合性排查结论。各地校安办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地质、洪涝灾害危险性排查意见,形成各校综合性排查结论,并根据附表要求,逐校建立登记表存档。

  (二)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在确认校舍场址安全或对建筑物不作迁移建设的情况下,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

  1.收集信息资料。各地校安办组织学校提前收集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基本信息和每幢建筑物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原始资料。

  2.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排查鉴定。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排查鉴定工作,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排查鉴定工作,并出具排查鉴定报告。需要检测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按省建设厅印发的《中小学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执行。

  3.校舍消防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消防设施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公安厅(消防)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执行。

  4.校舍防雷安全排查鉴定。请各地气象部门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开展排查,出具排查鉴定报告。具体按省气象局印发的《中小学校舍防雷安全排查工作细则》执行。

  5.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当地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排查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排查鉴定结论,并按照附表要求,逐校逐幢建立登记表存档。

  四、组织工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由各地校安办统一组织,协调推进。

  (一)确认排查鉴定机构资质。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分别牵头,印发省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名录,供各地参考。参与排查鉴定的省外注册机构,其资质由各地相关部门负责审检。

  (二)委托排查鉴定工作。各地校安办将本辖区内中小学以分片打包、排查鉴定与改造设计捆绑等方式,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办法,落实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建筑安全的排查鉴定机构,并由校安办或业主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原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优先安排。消防、防雷安全的排查鉴定分别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气象部门承担。

  (三)统筹协调。各地要先排查场址安全、后排查建筑安全。校舍建筑安全涉及各专项排查原则上整合进行,分片同步推进,确保时间进度。

  (四)建立校舍安全信息。各地校安办(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各校建筑安全档案。要将校舍安全基本信息和排查鉴定结果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排查鉴定统计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月报制度。各地工作简报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每个县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保障排查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防止出现因经费问题影响排查进度和质量。排查鉴定经费不得由学校自筹。民办学校由举办者负责。

  (二)制订收费政策。各市、县(市、区)要研究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的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成本,节约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服务性收费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价格、纠风等部门要坚决治理涉及工程的一切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省、市、县(市、区)校安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对各级校安办人员、一线管理人员、排查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保证质量。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市、区),各地校安办要及时,上级部门要给予支持,合理调度。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8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平儿

  副组长:邹细根 李顺根

  成 员: 祝文生 李竹林 邹 淼 祝卫生 周三根 陈雪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顺根任主任,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学校一旦出现火灾、群体性活动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总务、后勤人员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校长)

  3、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各班主任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长负责)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总务处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校委、值日老师应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2、迅速与当地卫生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情况迅速组织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送交总务处,由总务处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

  5、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或其他教师,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2801110)

  ②迅速报告校保卫队。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⑤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⑥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甲型H1N1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寝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关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四、报告与响应

  1、在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3、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好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9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我市各建筑工地将陆续开始复工。为认真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各建筑工地复工之日止

  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程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自查,不放过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和角落,不留死角;要落实专人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对破损的脚手片和安全网要及时进行更换;同时要加强对 “四口” 、“五临边”的检查,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太平等五个街道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根据《温岭市“多城同创”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管理的测评内容,对照标准切实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围挡美观、堆放有序、环境卫生、排放环保、民工关爱。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工地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和民工宿舍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提倡生活区用电使用弱电;同时宿舍区必须配备灭火器,生活区必须配置消防栓,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火知识,时刻警惕发生火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我局也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场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既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围绕“抓安全、促复工”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要会同项目负责人、总监对春节后复工的项目按照排查要求,逐个进行开工前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重点抓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市质安站监督员和局质安科各一份;各监督员要抓落实,全力行动起来,深入工地现场,督查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上报局质安科;局质安科将组织人员对整改不力的工地进行跟踪督查。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领导,局里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质安站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项目部。同时,为使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按照隐患排查有关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具体见温岭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明确工作纪律。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安全检查、人员未培训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同时我局将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明确工作方法。检查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查源头、查监管、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督查,并对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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